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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草订单合同【热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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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草订单合同(精选3篇)

莞草订单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莞草订单合同 篇2

编号: 签约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芦荟订单合同。

一、乙方种植的芦荟品种、面积和向甲方出售的“订单”芦荟数量。

品种

规格

种植面积(亩)

订单数量(公斤)

户数

备注

二、质量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芦荟鲜叶应按照浙江省无公害芦荟基地标准生产。无腐烂变质、无使用杀虫剂农药的绿色农产品。

三、收购价格:甲方按市场价格收购芦荟,并确定芦荟鲜叶收购最低保护价为 元/公斤。

四、结算方式及交货时间、地点:乙方必须以每筐50公斤标准送到甲方所在地,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货, 乙方开具送货单, 甲方经办人员验收签字后有效。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嘉兴市农副产品专用发票”在下月的____日前结清货款。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收购价格收购合同内芦荟的,甲方应按合同标的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

2、乙方因非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而不履行合同的,按合同标的支付5%的违约金。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村 户(签字)

1、乙方身份证号:

莞草订单合同 篇3

编号: 签约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市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户(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所需,特委托乙方种植莞草(席草),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种植的产品名称、数量:

1、甲方委托乙方种植莞草(席草)_________亩,土地座落_______________。

2、乙方负责种植、管理、收割、翻晒。

第二条 莞草(席草)收购标准:

1、草(席草)叶:经敲打后,晒干、清白、无霉烂、无杂草;长度50厘米以上的草叶(除风叶外)。

2、莞草(席草)杆:清白、干燥、无霉烂、无断杆,长度1.1米以上的草叶杆。

第三条 莞草(席草)叶收购的价格、货款结算方式:

1、草(席草)叶收购价格每市斤_______元,莞草(席草)杆收购价格为每市斤_______元。不低于市场价收购。

2、货款结算:当即兑现现金。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5-25%幅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2、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不种或改种其他品种或少种合同约定的品种的,或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的,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成交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市___镇____村_______户(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