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网协议(汇总28篇)》
入网协议(通用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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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重要提示:
1. 甲方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法人、非法人组织、获得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授权的依法登记的经营单位。如甲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方签署本协议应当经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并由法定代理人同时签署本协议。
2. 在签署本协议前,请甲方或其代理人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
3. 甲方或其代理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4. 甲方所需的业务内容、办理方式以及资费方案请详见乙方的相关业务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电信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要求
1. 根据《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甲方办理入网手续时须向乙方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甲方委托他人办理入网手续的,代理人须出示甲方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提供甲方和代理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并且配合乙方进行身份信息查验、登记,留存办理手续的记录。
2. 甲方为个人用户的,办理入网时使用二代身份证。无法提供二代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的有效证件包括现役军人居民身份证、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仅限16周岁以下公民使用)、临时身份证、护照(仅限外国公民使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仅限外国公民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仅限港澳居民使用)、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仅限中国台湾居民使用)。
3. 甲方为单位用户的,办理入网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单位办理登记的,除出示以上相应证件外,还应当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证件和单位的授权书。
4. 单位用户办理移动电话入网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与每一张移动电话卡一一对应的实际使用人的有效证件,由乙方进行查验并登记实际使用人的身份信息。
5. 甲方应当保证登记的信息及提供的身份信息登记资料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并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查验。甲方登记的身份信息可以通过乙方营业网点查询。如不符合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或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甲方应当及时到乙方营业网点更正或变更。因甲方登记信息不符合规定或未及时办理更正或变更手续等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 甲方申请入网时,在中国电信全国范围内登记在同一个个人用户名下的移动电话卡达到5张的,乙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不再为其开办新的移动电话卡。
7. 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担保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办理相应担保手续。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电信服务质量,及时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对电信服务持有异议的,可以向乙方进行咨询或投诉。
2. 甲方有权自主选择乙方依法提供的各类电信业务,有权自主选择乙方公示的资费方案,有权自主选择乙方提供的各类业务办理、咨询、查询和投诉渠道。
3. 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取得入网许可的终端、设备,并负责安装、调测和维护(包括建筑内自建管线的维护)。甲方自主选择的终端、设备应当具备符合乙方网络的相应功能,否则可能无法支持所选择的电信服务,甲方将自行承担损失。
4. 甲方对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但所有权归乙方的线路、设备或终端有保管责任,不得转借、出租、出售或赠与他人,也不得用于非乙方提供的业务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等线路、设备或终端损坏、丢失的,甲方需承担修复费用或按价赔偿。
5.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交费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交纳电信费用。电信费用计费周期一般为自然月,即每月1日0时至当月最后一日24时,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逾期交纳电信费用(欠费)的,甲方须每日按所欠费用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由于通信设备产生费用清单及相关处理会有时延(如国际漫游业务等),可能会发生上一计费周期的部分电信费用计入下一计费周期收取的情况。
6. 甲方可以自愿订购或退订第三方服务提供商通过乙方网络提供的增值电信服务,并同意乙方根据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委托代为收取相关费用。如甲方对代收费用有异议,可以向第三方或乙方提出,由第三方自行解决或由乙方协调第三方解决。
7. 甲方对交纳的电信费用及代收费用有异议的,应当在乙方计费原始数据保存期限内向乙方提出。
8. 甲方有权自主选择或终止以代扣、银行托收等方式支付电信费用,并自主到银行等机构或具备受理条件的营业网点等渠道办理相应手续。
9. 甲方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依据法律法规有权进行调查的其他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提出调查要求的,乙方将依法配合。
10. 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或从事下列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有权暂停或限制向甲方提供电信服务,直至终止电信服务。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2) 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宣扬恐怖主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 散布虚假信息、诈骗信息、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 散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6) 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7) 发送违法信息或未经接受方同意发送骚扰信息或商业性信息的;
(8) 其他利用乙方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法犯罪信息或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
11. 甲方不得实施或协助他人实施下列危害乙方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暂停或限制向甲方提供电信服务,直至终止电信服务。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1) 侵入或非法控制乙方网络或电信设备,盗接乙方电信线路、非法复制乙方电信码号;
(2) 非法获取、删除、修改乙方网络或电信设备中存储、处理、传输的信息和应用程序;
(3) 利用乙方网络从事窃取或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制作、传播、使用网络改号以及对他人进行骚扰的恶意软件;
(4) 提供从事入侵乙方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传输扩散违法信息、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工具及制作方法;
(5) 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6) 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以其他方式攻击网络等电信设施;
(7) 使用未取得入网许可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网络质量的终端设备或软件的;
(8) 危害乙方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为。
12. 甲方同意乙方基于提供电信服务、与甲方沟通联系、改善服务质量等目的,收集、储存并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包括身份信息、服务数据及日志信息等。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识别仪、高拍仪、纸质表单、互联网等方式收集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拍照人像、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服务数据及日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务过程中上传和产生的位置信息、终端信息、通话记录、使用记录、订购信息、账单等。如甲方不同意提供或不同意乙方收集、储存并使用如上的某一或某些信息,甲方将可能无法成为乙方的用户或无法享受乙方提供的某些服务,或无法达到相关服务拟达到的效果。
13. 为保护公共利益、优化电信服务质量、保障甲方电信服务知情权、及时警示通讯信息诈骗、创新电信服务体验,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个人信息通过营业网点、网站、短信、互联网媒体、电子邮件、语音外呼等方式,向甲方告知社会公益、电信服务、业务使用、诈骗风险警示等信息。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其通信网络与设施覆盖范围内,向甲方提供电信服务;其中,乙方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国际移动通信漫游服务及港澳台地区移动通信漫游服务。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2. 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限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等紧急呼叫服务。
3. 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成本、电信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公示电信业务资费方案。
4. 乙方可以通过营业网点、网站、电话、广播、短信、彩信、电子邮件、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互联网媒体等一种或数种方式,公布、通知或告知业务种类和服务项目、范围、时限、资费方案以及其他电信服务内容。
5. 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热线、营业网点、网上营业厅、掌上营业厅或短信等多种渠道为甲方提供业务办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投诉受理等服务。
6. 乙方负责网络接入保障、提供相关设备的安装、调测和维护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费用等详见相关业务说明。
7. 甲方向乙方申告除网络覆盖和终端设备故障外的电信服务障碍,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城镇48小时、农村72小时内修复或调通。
8. 乙方因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等原因可能影响正常电信服务的,应当提前72小时向社会公告,通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广播、短信、电视、公开张贴、报纸、互联网媒体等。
9. 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的电子账单服务,并有义务对账单进行解释。乙方对甲方计费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5个月(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如数据保留期限内甲方对电信费用提出异议,乙方应当保存相应计费原始数据至异议解决。
10. 乙方可以根据对甲方实际情况的综合评估,与甲方约定一定时间内的电信消费透支额度(“信用额度”)并可以进行周期性调整。
11. 乙方有权根据具体业务类型按预付方式或后付方式向甲方收取电信费用:
(1) 预付方式下,甲方需预存费用。当账户余额加上信用额度(如有)不足以支付甲方拟使用的电信业务费用时,甲方应当及时充值或交费,否则乙方可暂停提供电信服务(“欠费停机”)。
(2) 后付方式下,甲方累计未交的费用到达信用额度、或到达交费期时,甲方应当及时充值或交费,否则乙方可暂停提供电信服务。其中,甲方当月累计出账费用的交费期为次月[3]日至[月末]日,另有约定的除外。
(3) 上述(1)、(2)欠费停机所涉业务,不包括单独的固定电话业务。固定电话业务的欠费停机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12. 甲方在欠费停机之日起60日内交清费用并申请复机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费用时起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暂停的电信服务(“复机”)。
13. 如甲方自欠费停机之日起满60日仍未交清欠费和违约金,乙方有权自欠费停机第61日起终止提供电信服务,收回相应号码(“销户”)、解除本协议,以及通过信函、电话、诉讼或委托第三方等形式追缴欠费和违约金,并可以依法向征信机构提供甲方失信信息。
14. 乙方承诺对甲方个人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篡改或毁损,不得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并应用行业通行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手段(如脱敏展示、访问权限等)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使用。
四、 特殊情况的责任承担
1. 甲方入网后,应当妥善保管原始票据(如押金票据等),发生遗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 甲方密码是甲方办理业务的重要凭证。甲方入网后应当立即设置甲方密码,并妥善保管。为方便办理业务,乙方也可以根据甲方申请以短信等方式提供随机密码,该密码可以作为办理业务的临时凭证。
3. 凡使用甲方密码或随机密码定制、变更或取消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因甲方对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4. 甲方应当合理管理电信费用支出,出现异常的高额电信费用时(指超过甲方此前3个月平均电信费用5倍以上的费用),乙方一经发现,应当尽可能迅速告知甲方,如告知后未得到甲方确认的,乙方有权暂停本协议约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5. 在甲方欠费停机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办理除交费、电信费用查询外的其他电信业务。
6.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 甲方使用本协议项下电信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第三方服务(如第三方支付、银行转账、与第三方应用绑定等),由第三方承担责任。对于甲方提出的异议,乙方可以协调第三方解决。
五、 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 本协议自甲方签字(甲方为自然人)或盖章(甲方为非自然人)、且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通过电子渠道、电子签名、电子协议或其他电子数据形式签订本协议的,甲方以点击确认等方式表示同意本协议的电子数据进入乙方系统的时间视为甲方签字时间。
2. 甲方如终止使用电信服务,应当结清电信费用及违约金(如有),并至乙方营业网点申请销户,销户后本协议终止。
3. 未经双方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甲、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协议办理的业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4. 甲方申请销户时仍有余额的,其中通过银行划扣、现金等方式交纳的,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将余额一次性转入甲方指定的乙方运营的其他有效号码的账户中,或以中国电信充值卡等方式退还;甲方通过参与赠送、优惠、兑换等营销活动获取的余额,按营销活动当时的具体约定和业务规则处理。
5. 因技术进步、国家政策变动、服务质量提升等原因,导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时,乙方有权变更或终止该协议,但应当提前发布公告,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做好客户服务。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协议:
(1) 甲方未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要求,提供的登记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无效,或经乙方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配合提供的;
(2) 甲方存在本协议第二条第10款、第11款所列任一行为,或由此引起用户投诉或举报的;
(3) 甲方以担保方式取得业务使用权的情况下,违反担保约定或担保人无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
(4) 甲方未办理相关手续,自行改变电信服务使用性质、用途,或自行转让协议的;
(5) 甲方利用乙方服务从事相应活动,依法应当取得而未取得或丧失相应许可或备案;
(6) 甲方欠费停机后,逾期60日仍未交清所有欠费、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的;
(7) 有权机关要求乙方停止对甲方提供电信服务的;
(8) 甲方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9)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继续保留向甲方追交所欠费用的权利,并有权收回甲方原使用的业务号码(销户的号码)、IP地址等电信资源。为保证甲方权益,乙方对销户的业务号码至少冻结90日,方可重新分配给其他用户使用。
8. 甲方改号、销户或过户时应当主动注销或解绑在该号码上的注册或绑定的第三方应用(如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如银行验证号码)等信息、以及第三方软件,自行解除银行托收、代扣等第三方协议,自行卸载甲方加载的第三方软件,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或其他人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 其他约定
1. 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请求位于( )的( )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争议事项进行仲裁。
2. 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业务登记单、乙方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以电子方式签署本协议的,甲方可登录乙方网上营业厅查询、下载本协议。
甲方:(签名或单位盖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年月日
甲方法定代理人或代理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名称并盖章)
地址:(乙方单位注册地址)
签署日期:年月日
入网协议 篇2
甲方姓名: ___ 甲方移动电话号码: _____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在使用乙方个人宽带业务(以下简称“宽带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业务约定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宽带上网业务(非固定IP地址,另有协议约定除外),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本协议个人宽带业务仅限甲方在申请安装的地址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行订购相应的服务功能外,乙方分配给甲方的宽带上网账号仅限同时接入一台上网终端使用,若甲方同时使用上网终端数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或为擅自接入其他地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不得对本协议所约定的号码办理销号、过户、分户等业务,不得中途撤销本协议约定办理的优惠活动,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约定办理的优惠活动。
(四)为使甲方及时全面了解乙方的优惠活动信息,甲方同意乙方可不定期通过热线电话、APP、短信、彩信、邮件等方式向甲方推送相关营销活动推广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优惠活动介绍、营销信息等),若甲方不同意接收该类信息,可通过10086、营业厅等方式取消。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办理宽带业务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真实、准确地填写客户信息资料,并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或填写的信息不准确,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或导致甲方无法通过实名客户核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须按时向乙方缴纳使用宽带业务的相关费用,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在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有关的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可通过拨打乙方的客户服务热线10086咨询乙方的业务、服务、资费等方面的信息。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宽带上网账号及服务密码,如因甲方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若发现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上网业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
(七)如甲方安装地址已具备安装宽带上网线路所必须的入户线缆,且已不具备重新布放新的入户线缆的条件,为保障甲方自由选择乙方宽带上网业务的权利,甲方知晓一条入户线缆仅能用于接入一家运营商的宽带上网业务,并同意乙方可利旧使用甲方原有入户线缆为甲方开通宽带上网业务。
(八)甲方办理以下宽带合约方案:
甲方使用乙方的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约方案,缴纳调测费_______元,按方式 收取(方式1:一次性缴纳;方式2:激活当月起每月缴纳 元,缴纳周期10个月)。带宽_______,上行速率______,下行速率______,每月宽带费用______元,每月手机消费标准______元,合约期______年,安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装模式________。
甲方同时办理魔百和业务,缴纳调测费____元,按方式 收取(方式1:一次性缴纳;方式2:激活当月起每月缴纳 元,缴纳周期10个月),基础收视费选择下述方案________办理:
方案1:收视费________元/月,魔百和业务订购成功当月开始计费,按月收费,合约期2年。
方案2:收视费优惠至0元/月,合约期2年。
方案3:前____个月魔百和基础收视费优惠至0元/月,后____个月基础收视费按15元/月收费。
宽带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宽带合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原合约方案自动续约,合约期24个月。/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宽带续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根据客户办理选择的到期规则展示在协议上)
魔百和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魔百和合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魔百和继续使用,按基础收视费15元/月收费。
方案说明:
1.包含手机消费标准的融合宽带在T月激活新装宽带时,激活当月包含宽带使用,手机号码承诺消费标准将在宽带激活次月(T+1月)生效,宽带同时(T+1月)开始计费,一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12月到期失效,两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24月到期失效。
2.宽带合约中魔百和业务费用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消费标准中,但宽带费用不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消费标准中。
3.客户在宽带合约套餐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消费标准更高的档次或宽带带宽更高的档次,合约套餐到期后可续费至系统当前在售的任何档次。
4.客户选择宽带合约套餐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的,如需继续使用宽带,请在合约套餐到期前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办理续费或通过中国移动提供的其他办理途径办理续费,可续费资费以当期在售资费为准。
5.魔百和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互联网业务服务。该业务提供视频点播等多种互动电视通信和信息服务。
6.魔百和业务到期后自动延续,如不再需要使用收视功能,需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或通过中国移动其他业务受理渠道终止业务。
7.用户停、复、拆、移机规则
(1)甲方办理宽带合约、以及魔百和收视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宽带账号、手机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
(2)魔百和业务与宽带的使用状态一致:若手机欠费停机,则宽带和魔百和业务相应停机,手机缴费开机后,宽带和魔百和业务于24小时内相应开机。
(3)宽带业务不支持跨地市移机,可在同一地市所辖地址范围内移机,收取移机工料费50元/次(网络改造原因由B模式移机至H模式的除外)。
8.跨区销户规则
宽带合约活动结束后,甲方主动申请终止家庭宽带业务的,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广西移动营业厅实名办理,并留存身份证复件。委托他人代办时,代办人应持本人及业务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业务申请人与代办人双方共同签字的委托书,在归还合约期内使用的终端设备后,方可办理销户。如未归还终端设备或归还的终端设备不符合二次销售条件的,合约到期后一年内,按乙方终端采购价的50%收取赔偿金后,方可办理销户。
(九)关于用户端设备获得方式及归属权的明确:
用户端设备获得方式及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办理合约方案使用智能网关(或光猫):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调测费人民币______元(普通光猫调测费100元、10GPON光猫调测费200元),调测费收取方式按第二条第(八)点执行。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根据终端办理日期计算,T+1月起不满24个月的,按乙方终端采购价(光猫/智能网关价值150元/台)的100%赔偿,T+1月起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按终端采购价50%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2.办理合约方案使用机顶盒: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调测费人民币______元,调测费收取方式按第二条第(八)点执行。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根据终端办理日期计算,T+1月起不满24个月的,按乙方终端采购价(机顶盒价值180元/台)的100%赔偿,T+1月起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按终端采购价50%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3.终端自购: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甲方出资购买,则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
(十)关于办理98元及以上宽带套餐享受带宽提速的明确:
甲方办理98元及以上指定宽带套餐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提速,非指定套餐不提速。
1.办理融合套餐98元档享宽带提速至300M;
甲方办理宽带融合套餐98元档,享合约期内原带宽200M提速到300M,合约期24个月,合约期后自动恢复原带宽。如合约期内甲方主动申请变更套餐,则提速包优惠将同步取消。
2.办理融合套餐128元档享宽带提速至500M;
甲方办理宽带融合套餐128元档,享合约期内原带宽300M提速到500M,合约期24个月,合约期后自动恢复原带宽。如合约期内甲方主动申请变更套餐,则提速包优惠将同步取消。
3.办理158元及以上宽带套餐享宽带提速至1000M;
甲方办理宽带套餐158元/198元/238元/298元/398档,享合约期内原带宽500M提速到1000M,合约期24个月。合约期后自动恢复原带宽。如合约期内甲方主动申请变更套餐,则提速包优惠将同步取消。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安排为甲方安装开通宽带合约对应的业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在开通时由乙方安装工程师对甲方进行相关的讲解。
(三)乙方接到甲方关于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的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对乙方原因造成的障碍,及时查找原因、排除障碍,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四)乙方在营业场所公布宽带业务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则、缴费规定等内容,并按照不低于以上内容的标准向客户提供服务。
(五)乙方提供的宽带网络接入服务仅限于乙方已有宽带资源覆盖的区域;
(六)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魔百和”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七)甲方申告”魔百和”故障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尽快修复或调通。(属于甲方电视机、机顶盒等终端设备及甲方室内线路、设备等原因造成的故障除外)。如果判定为机顶盒终端设备的问题,需甲方直接到机顶盒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八)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九)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2.甲方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的费用;
3.甲方在使用本业务时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有危害网络安全或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4.甲方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线路覆盖服务的地区;
5.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政府文件等规定乙方可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终端售后服务条款
(一)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内(安装之日起12个月),由乙方对甲方主终端设备进行维保(主终端不包含配件);
(二)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外的,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三)甲方使用的终端配件(机顶盒的遥控器、AV线、高清线等)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乙方不提供配件维保。终端厂商售后点信息可通过乙方获取。
第五条 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使用宽带业务的具体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业务受理单。
(二)若甲方选择手机与宽带合约型套餐,其手机必须是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手机号码,并承诺其参与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无过户或销户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乙方也将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在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交清欠费正常使用后,乙方恢复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若甲方取消宽带或魔百和业务,乙方有权按甲方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有效期内承诺的消费标准扣取相应费用。
(三)乙方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完全接受。
(四)如甲方逾期不缴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按照甲方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甲方欠费期间,乙方有权暂停提供宽带或魔百和业务接入服务。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若本协议仍然有效的,乙方应在甲方补齐全部款项的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开通。
(五)宽带业务计费周期及规则根据甲方选择的业务套餐计费(详见业务受理单)。如甲方欠费,系统将自动暂停甲方的上网账号,待其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方可恢复使用,若系统暂停甲方上网账户:个月后甲方仍未补交所欠费用及违约金的,系统将注销其上网账号,本协议终止。同时乙方将保留费用催缴的权利。
(六)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网络使用费仅限于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不包含网络上其他网络服务的任何收费服务项目的费用。
(七)如甲方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消费标准更高的档次或宽带业务带宽更高的档次,且需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交纳相应费用。
(八)如甲方欲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后继续使用乙方的宽带业务的,应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时可选择乙方提供的当期资费方案任意档次。
第六条 其它事项
(一)乙方所提供的宽带服务速率是宽带接入的上、下行速率,即指客户终端(不含)到局端设备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数据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客户上网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客户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取决于接入带宽、骨干带宽和客户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及设备容量和稳定性,在实际测速中,上、下行速率达到协议约定带宽速率的90%即视为达标。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宽带或魔百和业务而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如遇政府主管部门对资费等相关内容的政策发生变化,乙方将根据相关要求,对原资费方案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方案的具体执行时间以乙方公示为准。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电脑本身系统使用所产生的问题(如:电脑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相应软件丢失、软件使用不当等)、电脑硬件(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网卡等电脑硬件)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网络及其他增值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出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需要,实施线路抢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如上述项目将影响正常个人宽带服务的,乙方应采取短信、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之任意一种或集中方式提前予以告知,上述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甲方已经知悉。
(六)甲方承诺:不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任何经营性项目、企业上网或未经乙方许可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经营性项目,或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经营性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若甲方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于企业上网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企业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同时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服务并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但乙方的资费标准调整除外)。如因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与甲方填写或确认的相关业务登记单/业务受理单配套使用,相关登记凭证自动成为本协议附件。
(十)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按约定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或者协议有效期内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或违约的,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两项之和),在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违约金之后方可终止业务。提前终止后,乙方停止余下的优惠资源。具体标准如下:
赔偿金:
(1)甲方在合约期内提前退订业务,需一次性赔付宽带业务初装费100元。
(2)甲方退还租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光猫/智能网关(价值150元/台)、机顶盒(价值180元/台)),退还的用户终端设备需满足再次租赁条件(即终端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若无法退还或不满足再次租赁条件,甲方应根据租赁用户终端设备价值进行一次性等价赔偿。
(3)甲方退还从乙方已获的话费及优惠总额。
例:甲方办理指定的融合套餐238元档200M宽带合约,合约期24个月,甲方从乙方已获的话费及优惠70元/月,甲方已履行10个月后,于第11个月违约,需赔付初装费100元+光猫/智能网关150元+已获的话费及优惠770元(11个月*70元/月)=1020元。
违约金:
(1)融合版宽带:甲方未履行月份数*套餐月租*30%。
例:甲方办理融合套餐238元档200M宽带合约,承诺在网24个月,若在第10个月提前终止,则应交违约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数(14个月)*套餐月租(238元)*30%=999.6元。
(2)约定有每月话费消费标准宽带:甲方未履行月份数*承诺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30%。
例:甲方办理每月话费消费标准200M宽带合约,承诺在网24个月,每月话费消费标准98元/月,若在第10个月提前终止,则应交违约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数(14个月)*承诺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98元)*30%=411.6元。
甲方共计需向乙方支付金额:
例:融合版宽带:赔偿金元+违约金元=元。
约定有每月话费消费标准版宽带:赔偿金元+违约金元=元。
网龄宽带:赔偿金元+违约金0元=元。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如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则本协议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期间与宽带续费期间一致,延续次数不限。如出现甲方申请销户、上网账户转让(指办理手机合约类套餐)、捆绑宽带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三个月、宽带欠费暂停业务三个月或宽带业务到期未续费达到三个月后被系统销户等约定的协议终止或解除情形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地址: 地址: 市 路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入网协议 篇3
甲方姓名: 甲方移动电话号码: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在使用乙方个人宽带业务(以下简称“宽带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业务约定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宽带上网业务(非固定IP地址,另有协议约定除外),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本协议个人宽带业务仅限甲方在申请安装的地址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行订购相应的服务功能外,乙方分配给甲方的宽带上网账号仅限同时接入一台上网终端使用,若甲方同时使用上网终端数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或为擅自接入其他地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不得对本协议所约定的号码办理销号、过户、分户等业务,不得中途撤销本协议约定办理的优惠活动,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约定办理的优惠活动;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真实、准确地填写客户信息资料,并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或填写的信息不准确,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或导致甲方无法通过实名客户核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须按时向乙方缴纳使用宽带业务的相关费用,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在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有关的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可通过拨打乙方的客户服务热线10086咨询乙方的业务、服务、资费等方面的信息。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宽带上网账号及服务密码,如因甲方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若发现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上网业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
(七)如甲方安装地址已具备安装宽带上网线路所必须的入户线缆,且已不具备重新布放新的入户线缆的条件,为保障甲方自由选择乙方宽带上网业务的权利,甲方知晓一条入户线缆仅能用于接入一家运营商的宽带上网业务,并同意乙方可利旧使用甲方原有入户线缆为甲方开通宽带上网业务。
(八)甲方办理以下合约方案:
1.甲方使用乙方的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约方案,预存话费/交付调测费_____元,带宽_____,上行速率_____,下行速率_____,每月宽带费用_____元,每月魔百和收视业务费_____元,合约期24个月,合约期内使用宽带业务,24个月以后每月手机消费标准______元,安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装模式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时办理魔百和业务,选择下述方案________办理:
方案1:收视费15元/月,魔百和业务订购成功当月开始计费,按月收费,合约期2年。
方案2:两年内魔百和基础收视费0元/月。
方案3:前____个月魔百和基础收视费0元/月,后____个月基础收视费按15元/月收费。
宽带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宽带合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原合约方案自动续约,合约期24个月。/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宽带续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根据客户办理选择的到期规则展示在协议上)
魔百和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魔百和合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魔百和继续使用,按基础收视费15元/月收费。
方案说明:
1.包含手机消费标准的融合宽带在T月激活新装宽带时,激活当月含宽带使用,手机号码承诺消费标准将在宽带激活次月(T+1月)生效,宽带同时(T+1月)开始计费,一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12月到期失效,两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24月到期失效。
2.宽带合约中魔百和业务费用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消费标准中,但宽带费用不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消费标准中。
3.客户在宽带合约套餐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消费标准更高的档次或宽带带宽更高的档次,合约套餐到期后可续费至系统当前在售的任何档次。
4.客户选择宽带合约套餐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的,如需继续使用宽带,请在合约套餐到期前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办理续费或通过中国移动提供的其他办理途径办理续费,可续费资费以当期在售资费为准。
5.魔百和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互联网业务服务。该业务提供视频点播等多种互动电视通信和信息服务。
6.魔百和业务到期后自动延续,如不再需要使用收视功能,需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或通过中国移动其他业务受理渠道终止业务。
7.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1)甲方办理宽带合约、以及魔百和收视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宽带账号、手机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
(2)魔百和业务与宽带的使用状态一致:若手机欠费停机,则宽带和魔百和业务相应停机,手机缴费开机后,宽带和魔百和业务于24小时内相应开机。
(九)关于用户端设备获得方式及归属权的明确:
用户端设备获得方式及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办理合约方案使用智能网关(或光猫):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调测费人民币__0__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则按乙方终端采购价的100%收取赔偿金;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2.办理合约方案使用机顶盒: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调测费人民币_ 0__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100%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3.终端自购: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甲方出资购买,则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安排为甲方安装开通宽带合约对应的业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在开通时由乙方安装工程师对甲方进行相关的讲解。
(三)乙方接到甲方关于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的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对乙方原因造成的障碍,及时查找原因、排除障碍,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四)乙方在营业场所公布宽带业务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则、缴费规定等内容,并按照不低于以上内容的标准向客户提供服务。
(五)乙方提供的宽带网络接入服务仅限于乙方已有宽带资源覆盖的区域;
(六)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魔百和”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七)甲方申告”魔百和”故障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尽快修复或调通。(属于甲方电视机、机顶盒等终端设备及甲方室内线路、设备等原因造成的故障除外)。
(八)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九)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2.甲方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的费用;
3.甲方在使用本业务时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有危害网络安全或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4.甲方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线路覆盖服务的地区;
5.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政府文件等规定乙方可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终端售后服务条款
(一)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内(安装之日起12个月),由乙方对甲方主终端设备进行维保(主终端不包含配件);
(二)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外的,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三)甲方使用的终端配件(机顶盒的遥控器、AV线、高清线等)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乙方不提供配件维保。终端厂商售后点信息可通过乙方获取。
第五条 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使用宽带业务的具体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业务受理单。
(二)若甲方选择手机与宽带合约型套餐,其手机必须是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手机号码,并承诺其参与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无过户或销户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乙方也将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在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交清欠费正常使用后,乙方恢复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若甲方取消宽带或魔百和业务,乙方有权按甲方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有效期内承诺的消费标准扣取相应费用。
(三)乙方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完全接受。
(四)如甲方逾期不缴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按照甲方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甲方欠费期间,乙方有权暂停提供宽带或魔百和业务接入服务。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若本协议仍然有效的,乙方应在甲方补齐全部款项的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开通。
(五)宽带业务计费周期及规则根据甲方选择的业务套餐计费(详见业务受理单)。如甲方欠费,系统将自动暂停甲方的上网账号,待其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方可恢复使用,若系统暂停甲方上网账户:个月后甲方仍未补交所欠费用及违约金的,系统将注销其上网账号,本协议终止。同时乙方将保留费用催缴的权利。
(六)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网络使用费仅限于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不包含网络上其他网络服务的任何收费服务项目的费用。
(七)如甲方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消费标准更高的档次或宽带业务带宽更高的档次,且需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交纳相应费用。
(八)如甲方欲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后继续使用乙方的宽带业务的,应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时可选择乙方提供的当期资费方案任意档次。
第六条 其它事项
(一)乙方所提供的宽带服务速率是宽带接入的上、下行速率,即指客户终端(不含)到局端设备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数据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客户上网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客户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取决于接入带宽、骨干带宽和客户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及设备容量和稳定性,在实际测速中,上、下行速率达到协议约定带宽速率的90%即视为达标。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宽带或魔百和业务而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如遇政府主管部门对资费等相关内容的政策发生变化,乙方将根据相关要求,对原资费方案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方案的具体执行时间以乙方公示为准。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电脑本身系统使用所产生的问题(如:电脑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相应软件丢失、软件使用不当等)、电脑硬件(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网卡等电脑硬件)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网络及其他增值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出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需要,实施线路抢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如上述项目将影响正常个人宽带服务的,乙方应采取短信、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之任意一种或集中方式提前予以告知,上述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甲方已经知悉。
(六)甲方承诺:不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任何经营性项目、企业上网或未经乙方许可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经营性项目,或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经营性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续费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若甲方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于企业上网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企业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续费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同时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服务并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但乙方的资费标准调整除外)。如因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与甲方填写或确认的相关业务登记单/业务受理单配套使用,相关登记凭证自动成为本协议附件。
(十)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按约定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或者协议有效期内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或违约的,甲方须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两项之和),在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违约金之后方可终止业务。提前终止后,乙方停止余下的优惠资源。具体标准如下:
赔偿金:
(1)甲方在合约期内提前退订业务,需一次性赔付宽带业务初装费100元。
(2)甲方退还租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光猫/智能网关(价值150元/台)、机顶盒(价值180元/台)),退还的用户终端设备需满足再次租赁条件(即终端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若无法退还或不满足再次租赁条件,甲方应根据租赁用户终端设备价值进行一次性等价赔偿。
(3)甲方退还从乙方已获的话费及优惠总额。
例:甲方办理指定的融合套餐238元档200M宽带合约,合约期24个月,甲方从乙方已获的话费及优惠70元/月,甲方已履行10个月后,于第11个月违约,需赔付初装费100元+光猫/智能网关150元+已获的话费及优惠770元(11个月*70元/月)=1020元。
违约金:
(1)融合版宽带:甲方未履行月份数*套餐月租*30%。
例:甲方办理融合套餐238元档200M宽带合约,承诺在网24个月,若在第10个月提前终止,则应交违约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数(14个月)*套餐月租(238元)*30%=999.6元。
(2)约定有每月话费消费标准宽带:甲方未履行月份数*承诺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30%。
例:甲方办理每月话费消费标准200M宽带合约,承诺在网24个月,每月话费消费标准98元/月,若在第10个月提前终止,则应交违约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数(14个月)*承诺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98元)*30%=411.6元。
甲方共计需向乙方支付金额:
例:融合版宽带:赔偿金1020元+违约金999.6元=20__.6元。
约定有每月话费消费标准版宽带:赔偿金250元+违约金411.6元=661.6元。
网龄宽带:赔偿金250元+违约金0元=250元。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如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则本协议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期间与宽带续费期间一致,延续次数不限。如出现甲方申请销户、上网账户转让(指办理手机合约类套餐)、捆绑宽带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三个月、宽带欠费暂停业务三个月或宽带业务到期未续费达到三个月后被系统销户等约定的协议终止或解除情形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入网协议 篇4
甲方姓名: 甲方移动电话号码: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在使用乙方个人宽带业务(以下简称“宽带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业务约定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宽带上网业务(非固定IP地址,另有协议约定除外),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本协议个人宽带业务仅限甲方在申请安装的地址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行订购相应的服务功能外,乙方分配给甲方的宽带上网账号仅限同时接入一台上网终端使用,若甲方同时使用上网终端数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或为擅自接入其他地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办理宽带业务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真实、准确地填写客户信息资料,并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或填写的信息不准确,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或导致甲方无法通过实名客户核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须按时向乙方缴纳使用宽带业务的相关费用,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在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有关的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可通过拨打乙方的客户服务热线10086咨询乙方的业务、服务、资费等方面的信息。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宽带上网账号及服务密码,如因甲方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若发现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上网业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
(七)如甲方安装地址已具备安装宽带上网线路所必须的入户线缆,且已不具备重新布放新的入户线缆的条件,为保障甲方自由选择乙方宽带上网业务的权利,甲方知晓一条入户线缆仅能用于接入一家运营商的宽带上网业务,并同意乙方可利旧使用甲方原有入户线缆为甲方开通宽带上网业务。
(八)甲方办理以下合约方案:
1.甲方使用乙方的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约方案,预存话费/交付押金____元(押金在宽带销户后返还),带宽____,上行速率____,下行速率____,每月宽带费用____元,每月魔百和收视业务费____元,合约期24个月,合约期内免费使用宽带业务,24个月以后每月手机消费标准____元,安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装模式____。
甲方同时办理魔百和业务,选择下述方案________办理:
方案1:收取180元合约费,赠送168元话费(分两年赠送,第一年每月赠送9元,第二年每月赠送5元),免费使用机顶盒。收视费15元/月,魔百和业务订购成功当月开始计费,按月收费,使用合约期与宽带一致。
方案2:免费使用机顶盒。收视费15元/月,魔百和业务订购成功当月开始计费,按月收费,使用合约期与宽带一致。
方案3:免费使用机顶盒。收视费25元/月,魔百和业务订购成功当月开始计费,按月收费,使用合约期与宽带一致。
宽带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宽带需要办理续费至现系统方案才能继续使用。/合约到期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宽带合约的要求,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照原合约方案自动延展1个月,上述延展次数不受次数限制。/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照该带宽的标准价按月收费继续使用(根据客户的选择展示在协议上)
方案说明:
1.包含手机消费标准的融合宽带在T月激活新装宽带时,激活当月宽带免费使用,手机号码承诺消费标准将在宽带激活次月(T+1月)生效,宽带同时(T+1月)开始计费,一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12月到期失效,两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24月到期失效。
2.宽带合约中魔百和业务费用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消费标准中,但宽带费用不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消费标准中。
3.客户在宽带合约套餐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消费标准更高的档次或宽带带宽更高的档次,合约套餐到期后可续费至系统当前在售的任何档次。
4.客户选择宽带合约套餐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的,如需继续使用宽带,请在合约套餐到期前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办理续费或通过中国移动提供的其他办理途径办理续费,可续费资费以当期在售资费为准。
5.魔百和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互联网业务服务。该业务提供视频点播等多种互动电视通信和信息服务。
6.魔百和业务到期后自动延续,如不再需要使用收视功能,需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或通过中国移动其他业务受理渠道终止业务。
7.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1)甲方办理宽带合约、以及魔百和收视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宽带账号、手机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
(2)魔百和业务与宽带的使用状态一致:若手机欠费停机,则宽带和魔百和业务相应停机,手机缴费开机后,宽带和魔百和业务于24小时内相应开机。
(九)关于用户端设备获得方式及归属权的明确:
用户端设备获得方式及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办理合约方案免费使用智能网关(或光猫):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押金人民币__100__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收回用户端设备,并将押金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则按乙方终端采购价的100%收取赔偿金,同时将押金退还甲方;如甲方因资费到期不继续使用、手机欠费停机销户连带宽带拆机等达到乙方系统自动销户期限而销户的,押金不予退还。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2.办理合约方案免费使用机顶盒: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押金人民币___0___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并将押金以话费形式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100%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3.办理合约方案,通过“缴纳押金赠送促销积分兑换智能网关(或光猫)”的方式实现为甲方免费提供智能网关(或光猫):
(1)甲方办理业务获得赠送促销积分额度为12917分,获赠促销积分将在业务办理当下实时全额兑换为乙方的智能网关(或光猫),甲方获得智能网关(或光猫)在活动办理期间的免费使用权。
(2)甲方同意乙方系统操作专用于本次智能网关(或光猫)兑换的促销积分(含积分赠送及指定兑换动作)。
(3)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如合约到期协议解除,乙方收回用户端设备,并将押金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则按乙方终端采购价的100%收取赔偿金,同时将押金退还甲方。如在协议期内解除合约且无法退回设备的,则按终端设备价格的100%进行赔偿,同时将押金退还甲方。如甲方因资费到期不继续使用、手机欠费停机销户连带宽带拆机等达到乙方系统自动销户期限而销户的,押金不予退还。
4.办理合约方案、通过“赠送促销积分兑换机顶盒”的方式实现为甲方免费提供机顶盒:
(1)甲方办理该合约方案获得赠送促销积分额度为15833分,获赠促销积分将在业务办理当下实时全额兑换为乙方的机顶盒,甲方获得机顶盒在活动办理期间的免费使用权。
(2)甲方同意乙方系统操作专用于本次机顶盒兑换的促销积分(含积分赠送及指定兑换动作)。
(3)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如协议到期或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100%进行赔偿,如在协议期内解除合约且无法退回设备的,则按终端设备价格的100%进行赔偿。
5.终端自购: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甲方出资购买,则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安排为甲方安装开通宽带合约对应的业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在开通时由乙方安装工程师对甲方进行相关的讲解。
(三)乙方接到甲方关于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的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对乙方原因造成的障碍,及时查找原因、排除障碍,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四)乙方在营业场所公布宽带业务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则、缴费规定等内容,并按照不低于以上内容的标准向客户提供服务。
(五)乙方提供的宽带网络接入服务仅限于乙方已有宽带资源覆盖的区域;
(六)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魔百和”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七)甲方申告”魔百和”故障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尽快修复或调通。(属于甲方电视机、机顶盒等终端设备及甲方室内线路、设备等原因造成的故障除外)。(八)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八)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九)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2.甲方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的费用;
3.甲方在使用本业务时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有危害网络安全或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4.甲方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线路覆盖服务的地区;
5.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政府文件等规定乙方可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终端售后服务条款
(一)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内(安装之日起12个月),由乙方对甲方主终端设备进行维保(主终端不包含配件);
(二)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外的,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三)甲方使用的终端配件(机顶盒的遥控器、AV线、高清线等)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乙方不提供配件维保。终端厂商售后点信息可通过乙方获取。
第五条 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使用宽带业务的具体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业务受理单。
(二)若甲方选择手机与宽带合约型套餐,其手机必须是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手机号码,并承诺其参与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无过户或销户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乙方也将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在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交清欠费正常使用后,乙方恢复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若甲方取消宽带或魔百和业务,乙方有权按甲方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有效期内承诺的消费标准扣取相应费用。
(三)乙方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完全接受。
(四)如甲方逾期不缴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按照甲方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甲方欠费期间,乙方有权暂停提供宽带或魔百和业务接入服务。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若本协议仍然有效的,乙方应在甲方补齐全部款项的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开通。
(五)宽带业务计费周期及规则根据甲方选择的业务套餐计费(详见业务受理单)。如甲方欠费,系统将自动暂停甲方的上网账号,待其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方可恢复使用,若系统暂停甲方上网账户:个月后甲方仍未补交所欠费用及违约金的,系统将注销其上网账号,本协议终止。同时乙方将保留费用催缴的权利。
(六)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网络使用费仅限于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不包含网络上其他网络服务的任何收费服务项目的费用。
(七)如甲方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消费标准更高的档次或宽带业务带宽更高的档次,且需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交纳相应费用。
(八)如甲方欲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后继续使用乙方的宽带业务的,应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时可选择乙方提供的当期资费方案任意档次。
第六条 其它事项
(一)乙方所提供的宽带服务速率是宽带接入的上、下行速率,即指客户终端(不含)到局端设备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数据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客户上网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客户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取决于接入带宽、骨干带宽和客户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及设备容量和稳定性,在实际测速中,上、下行速率达到协议约定带宽速率的90%即视为达标。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宽带或魔百和业务而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如遇政府主管部门对资费等相关内容的政策发生变化,乙方将根据相关要求,对原资费方案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方案的具体执行时间以乙方公示为准。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电脑本身系统使用所产生的问题(如:电脑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相应软件丢失、软件使用不当等)、电脑硬件(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网卡等电脑硬件)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网络及其他增值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出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需要,实施线路抢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如上述项目将影响正常个人宽带服务的,乙方应采取短信、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之任意一种或集中方式提前予以告知,上述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甲方已经知悉。
(六)甲方承诺:不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任何经营性项目、企业上网或未经乙方许可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经营性项目,或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经营性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若甲方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于企业上网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企业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同时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服务并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但乙方的资费标准调整除外)。如因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与甲方填写或确认的相关业务登记单/业务受理单配套使用,相关登记凭证自动成为本协议附件。
(十)如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按约定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甲方须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两项之和),在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违约金之后方可终止业务。提前终止后,乙方停止赠送余下的优惠资源。具体标准如下:
赔偿金:
(1)甲方在合约期内提前退订业务,需一次性赔付宽带业务初装费100元。
(2)甲方退还租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光猫/智能网关(价值150元/台)、机顶盒(价值180元/台)),退还的用户终端设备需满足再次租赁条件(即终端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若无法退还或不满足再次租赁条件,甲方应根据租赁用户终端设备价值进行一次性等价赔偿。
(3)甲方退还乙方已赠送话费总额。
例:甲方办理指定的融合套餐238元档200M宽带合约,合约期24个月,乙方每月赠送70元,甲方已履行10个月后,于第11个月违约,需赔付初装费100元+光猫/智能网关150元+赠送话费770元(11个月*70元/月)=1020元。
违约金:
(1)融合版宽带:甲方未履行月份数*套餐月租*30%。
例:甲方办理融合套餐98元档200M宽带合约,承诺在网24个月,若在第10个月提前终止,则应交违约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数(14个月)*套餐月租(98元)*30%=411.6元。
(2)约定有每月话费消费标准宽带:甲方未履行月份数*承诺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30%。
例:甲方办理每月话费消费标准200M宽带合约,承诺在网24个月,每月话费消费标准98元/月,若在第10个月提前终止,则应交违约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数(14个月)*承诺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98元)*30%=411.6元。
甲方共计需向乙方支付金额:
例:融合版宽带:赔偿金1020元+违约金411.6元=1411.6元。
约定有每月话费消费标准版宽带:赔偿金250元+违约金411.6元=661.6元。
网龄宽带:赔偿金250元+违约金0元=250元。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如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则本协议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期间与宽带续费期间一致,延续次数不限。如出现甲方申请销户、上网账户转让(指办理手机合约类套餐)、捆绑宽带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三个月、宽带欠费暂停业务三个月或宽带业务到期未续费达到三个月后被系统销户等约定的协议终止或解除情形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入网协议 篇5
网员单位入网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加入_________成为_________网员单位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内容
甲方支付入网费后,成为_________平台网员单位,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
第二条?金额及服务期限
一、合同金额:_________元整(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合同有效期暨服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届满,是否延长由双方友好协商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权利义务条款
一、甲方权利
1.甲方向乙方付款后有权及时获得_________网员密码,通过网员密码使用_________平台办公功能。
2.甲方可通过_________平台发布和查询各类信息。
3.在_________今后组织的所有培训、研讨、出版、信息发布及电子商务活动中,甲方可享受乙方相应优惠的权利。
5.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交费用,乙方在甲方所交费用服务期限内保留甲方网员权利。
6.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书面申请乙方暂停信息服务,已交费不退还,但乙方应延长相应服务期限。
7.甲方可参与新会员的推广活动,并享受乙方规定的优惠待遇。
二、甲方义务
1.甲方须真实地填写入网申请表,并提供其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甲方须遵循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不得发布失实的、有歧视的信息,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发布攻击政府、_____、危害社会言论;
(2)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侵害他人的商业机密或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等其他个人权利;
(3)利用本网址传送、分发、储存属于诽谤、淫秽、_____、辱骂性的材料。
3.甲方有按时付款的义务。
4.甲方有按国家散装水泥办公室的要求安排相应工作、及时提供其所在地信息的义务。
5.甲方网员身份不可转让,甲方的用户名和密码是其在_________平台上的唯一身份证明,如须变更,在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后可以更改其注册资料。
6.甲方必须按照协议要求使用_________,如果甲方违反了_________使用规则,乙方有权视情况给予暂停使用的决定,并不延长相应服务期限。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要求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并加以核实的权利。
2.乙方享有对甲方所提供信息的发布决定权,对不真实、真实性不确定、涉及损害他方利益的信息有权不予发布,或延后发布。
3.乙方有在双方约定的传播范围内发布甲方所提供信息的权利。
4.乙方有要求甲方按时交付服务费的权利,在甲方没有按约定交纳服务费时,有权暂时停止对甲方的服务,收取服务费及相应利息。如甲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补交,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必须保证不能以任何方式授权任何第三方以网员的身份使用_________平台,如甲方违反此约定,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义务
1.在甲方支付入网费即首年服务费后,乙方须在甲方款项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使用名称及密码。
2.乙方须将甲方入网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纳入网员数据库。
3.乙方须遵守甲方书面要求的对所提供信息传播范围的限制。如果甲方没有书面要求,视同该信息没有传播限制。
5.乙方须保证信息更新的及时性。
第四条?风险及责任承担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方出现无法克服的实施障碍,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的,该风险由各自承担。
二、如非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及时履行合同,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对甲方泄露其用户名及密码,允许任何第三方以其名义使用_________平台的行为,乙方有权对其停止服务,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在有效服务期内,因乙方与第三方合作、_________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六、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违约责任。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但承受不可抗力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五条?免责条款
一、乙方并无随时监视_________._____._____,但保留对其实施实时监视的权利。对于他方输入的,不是乙方发布的材料,乙方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发布方必须对其发布材料的格式、内容的真实性负_____责任。
二、对于其他网址链接在_________的内容,乙方概不负法律责任。
三、乙方只是对甲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合理性审查,乙方不对此内容负保证责任。甲方应合理使用_________的各种服务功能,对其在_________上的言论及各种行为负责。
四、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时,须运用并依靠自身的技能来判断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安全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名称及密码只允许甲方使用,甲方负责将密码保密。如名称或密码丢失被盗,甲方须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取消原密码,重新设置新密码。
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或取消甲方现有密码。
三、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接触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或账户;
2.没有得到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或测试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者破坏安全措施;
3.企图干涉对用户及网络的服务,包括,并不限于,通过超载,邮件炸弹或摧毁等手段;
3.未经乙方许可,发送促销、产品广告及服务的e-mail;
4.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网协议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客户填写):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服务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若乙方使用甲方网站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则视为乙方同意依据甲方现行的《_________》及本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确认开通_________服务,承担购买和更换数据专用卡的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服务,_________数据专用卡服务只能提供短信和gprs业务,甲方根据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如乙方因使用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而发生费用,应照常交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提供任何服务。本协议适用于_________数据专用卡服务。
2、为保证通信质量,乙方同意只使用甲方认可的无线网卡。乙方使用非甲方认可的无线网卡而造成无法通信及其他乙方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3、本协议项下提供的可进行国际漫游的服务的国际漫游的开通需经甲方按规定办理,国际漫游的开通情况以乙方使用时甲方与漫游地运营商的协议的存在、生效状况及内容为准,由于国际漫游的资费标准根据漫游地运营商的资费标准确定,漫游发生的费用按乙方实际使用时甲方当时的资费标准计算,甲方公布的资料仅供乙方参考;通信服务的国际漫游费用单独计算,不计入各项套餐方案和其他任何业务方案(如促销等)所包含的免费流量中,与乙方的其他费用一起收取。
4、乙方入网时,个人用户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用户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证所有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登记资料。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5、乙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凡因乙方通信地址不详、邮政编码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发出的话费帐单、用户认证信函以及其他业务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住所地(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住址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不在本市的客户,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入网:
(1)须由本市居民或本市单位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或担保单位盖章认可;
(2)乙方凭有效证件,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项目由甲方确定。
在乙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如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并经甲方同意,则乙方须提供新的担保人,并与甲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亦可到甲方营业场所办理话费预存。如乙方既未提供新的担保人又未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有权停机。
如乙方因欠费被停机,担保人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乙方必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或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方为乙方重新开机。
乙方应保证所登记的担保人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发现担保人的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机。
7、乙方应于每月5日至下月4日与甲方结清上月数据专用卡上发生的通信费用。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停机,并依欠费金额按每日3‰的标准加收违约金。欠费满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做销号处理,本协议自动终止。销号后,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费用。
如乙方为非捆绑用户,则对其数据专用卡单独计费;如乙方为捆绑交费用户,则对其数据专用卡与所捆绑移动电话号码共同计费,数据专用卡所捆绑的移动电话号码必须为乙方的全球通移动电话号码。乙方如需改变捆绑移动电话号码,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
8、乙方应根据自身支付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交费信用程度确定乙方的话费透支额度。为了保护乙方的权益,若乙方通信费用超出话费透支额度,甲方应通知乙方有关情况,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期间内交清已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机。
9、如甲方发现乙方通信费用异常,甲方有权根据《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的规定采取临时停机等措施。
10、若乙方对甲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且有充分理由,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应予调查核实并作相应处理。
11、乙方申请停机,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应付费用。
12、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13、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索未结清费用的权利。
14、如乙方向甲方申请终止_________服务,应结清_________的各项费用,本协议自乙方办理完相关手续并结清所有费用后终止。甲方已收取的数据专用卡费用等不退还。
15、乙方可自行设置和解除s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在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时将会锁卡,此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入网时所用证件)前往甲方营业厅解锁,严禁自行解锁。因人为操作不当致使s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甲方不提供免费更换业务。
16、乙方申请开通各种新业务时,应配备具有该功能的通信设备,由于乙方通信设备功能不支持造成无法使用新业务的,甲方不负责任。
17、客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客户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凡使用客户服务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不知道乙方客户服务密码的内容。乙方应对自己的业务密码及数据专用卡的安全性负责,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客户服务密码、业务密码泄露或数据专用卡被盗用,乙方须缴纳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调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18、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9、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甲方有权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并以业务公告或其他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对因此导致乙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因甲方通信网络整体升级,导致本入网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同意在乙方转到甲方其他网络时提供优惠,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退。
通信出现故障的,甲方应在可能的情况下通知乙方并尽快修复,但对因通信故障造成的乙方损失或乙方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0、因第三方责任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1、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2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本协议的解释权归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客户入网登记单
┌─┬──────────────────────────────────┐
││客户资料(请您详细填写)│
│├────┬─────────────────────────────┤
││客户名称││
│├────┼────────────┬──────┬─────────┤
││传真号码││联系固定电话││
│├────┼────────────┼──────┼─────────┤
││经 办 人││联系固定电话││
│客├────┼────────────┴──────┴─────────┤
││证件名称│□身份证□军官证□护照□营业执照□其它签发地__│
│├────┼┬┬┬┬┬┬┬┬┬┬┬┬┬┬┬┬┬┬───────────┤
││证件号码││││││││││││││││││││
│├────┼┴┴┴┴┴┴┴┴┴┴┴┴┼┴┴┴┴┼───────────┤
││通信地址││邮政地址││
│户├────┴────────────┴────┴───────────┤
││业务功能选择 (请您在需要的业务前的□内画√) │
│├────┬─────────────────────────────┤
││服务项目│gprs业务: □自由套餐□经济套餐□时尚套餐□商务套餐 │
││││
│填││数据卡交费方式: □不捆绑□捆绑交费移动电话号码:__ │
││││
│││pcmcia卡品牌及型号:_________________│
││││
│││□gprs国际漫游│
│├────┴─────────────────────────────┤
│写│付款方式(请您在需要的业务前的□内画√)│
│├──────┬──────────────────┬────────┤
││入网付款方式│□现金□支票□其它││
│├──────┼──────────────────┤│
││话费付款方式│□现金□预付款□银行托收□其它││
│├──────┼────┬─────────────┤│
││银行委托收款│开户银行│││
││├────┼─────────────┤单位加盖财务章│
│││银行行号│││
││├────┼─────────────┤│
│││帐户名称│││
││├────┼─────────────┤│
│││银行帐号│││
├─┼──────┴────┴─────────────┴────────┤
││受理单位填写 (由业务受理人员填写) │
│受├──────┬───────────────────────────┤
││担保│□无□有 担保合同编号____│
│理├──────┼────────────┬──────────────┤
││移动电话号码│sim卡号 │客户编号 │
│单├──────┼────────────┼──────────────┤
││(1) │││
│位├──────┼────────────┼──────────────┤
││(2) │││
│填├──────┼────────────┼──────────────┤
││(3) │││
│写├──────┴────────────┴──────────────┤
││受理人:受理日期:发票号:│
├─┼──────────────────────────────────┤
││1.以上客户资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有效;本公司如发现客户所填写的内│
││容不真实有权停止网络服务。│
│备││
││2.入网登记单一式两联,客户与本公司各存一联,请您妥善保管。│
│││
││3.客户服务密码是客户重要的个人资料,可作为办理业务的凭证,请客户务必│
││注意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客户亲自办理,并由客户负责│
││。部分业务仍需持证件办理。│
│││
││4.捆绑交费是指数据卡的费用与客户选定移动电话的费用一起交纳。选定的移│
││动电话号码必须为客户本人的全球通号码。│
│注││
││5.通信服务的国际漫游费用单独计算,不计入各项套餐方案的其他任何业务方│
││案(如促销等)所包括的免费流量中,与其他费用一起收取。│
│││
└─┴──────────────────────────────────┘
入网协议 篇7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甲方移动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在使用乙方个人宽带业务(以下简称“宽带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业务约定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宽带上网业务(非固定IP地址,另有协议约定除外),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本协议个人宽带业务仅限甲方在申请安装的地址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行订购相应的服务功能外,乙方分配给甲方的宽带上网账号仅限同时接入一台上网终端使用,若甲方同时使用上网终端数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或为擅自接入其他地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不得对本协议所约定的号码办理销号、过户、分户等业务,不得中途撤销本协议约定办理的优惠活动,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约定办理的优惠活动。
(四)为使甲方及时全面了解乙方的优惠活动信息,甲方同意乙方可不定期通过热线电话、APP、短信、彩信、邮件等方式向甲方推送相关营销活动推广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优惠活动介绍、营销信息等),若甲方不同意接收该类信息,可通过10086、营业厅等方式取消。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办理宽带业务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真实、准确地填写客户信息资料,并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或填写的信息不准确,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或导致甲方无法通过实名客户核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须按时向乙方缴纳使用宽带业务的相关费用,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在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有关的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可通过拨打乙方的客户服务热线10086咨询乙方的业务、服务、资费等方面的信息。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宽带上网账号及服务密码,如因甲方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若发现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上网业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
(七)如甲方安装地址已具备安装宽带上网线路所必须的入户线缆,且已不具备重新布放新的入户线缆的条件,为保障甲方自由选择乙方宽带上网业务的权利,甲方知晓一条入户线缆仅能用于接入一家运营商的宽带上网业务,并同意乙方可利旧使用甲方原有入户线缆为甲方开通宽带上网业务。
(八)甲方办理以下合约方案:
1.甲方使用乙方的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约方案,缴纳押金____元,带宽____,上行速率____,下行速率____,每月宽带费用____元,合约期24个月,合约期内使用宽带业务,24个月以后每月手机消费标准____元,安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装模式____。
甲方同时办理魔百和业务,基础收视费选择下述方案________办理:
方案1:收视费________元/月,魔百和业务订购成功当月开始计费,按月收费,合约期2年。
方案2:收视费优惠至0元/月,合约期2年。
方案3:前____个月魔百和基础收视费优惠至0元/月,后____个月基础收视费按15元/月收费。
宽带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宽带合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原合约方案自动续约,合约期24个月。/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宽带续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根据客户办理选择的到期规则展示在协议上)
魔百和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魔百和合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魔百和继续使用,按基础收视费15元/月收费。
方案说明:
1.包含手机消费标准的融合宽带在T月激活新装宽带时,激活当月含宽带使用,手机号码承诺消费标准将在宽带激活次月(T+1月)生效,宽带同时(T+1月)开始计费,一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12月到期失效,两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24月到期失效。
2.宽带合约中魔百和业务费用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消费标准中,但宽带费用不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消费标准中。
3.客户在宽带合约套餐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消费标准更高的档次或宽带带宽更高的档次,合约套餐到期后可续费至系统当前在售的任何档次。
4.客户选择宽带合约套餐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的,如需继续使用宽带,请在合约套餐到期前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办理续费或通过中国移动提供的其他办理途径办理续费,可续费资费以当期在售资费为准。
5.魔百和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互联网业务服务。该业务提供视频点播等多种互动电视通信和信息服务。
6.魔百和业务到期后自动延续,如不再需要使用收视功能,需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或通过中国移动其他业务受理渠道终止业务。
7.用户停、复、拆、移机规则
(1)甲方办理宽带合约、以及魔百和收视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宽带账号、手机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
(2)魔百和业务与宽带的使用状态一致:若手机欠费停机,则宽带和魔百和业务相应停机,手机缴费开机后,宽带和魔百和业务于24小时内相应开机。
(3)宽带业务不支持跨地市移机,可支持同一地市所辖地址范围内的移机,收取移机工料费50元/次(网络改造原因由B模式移机至H模式的除外)。
8.跨区销户规则
宽带合约活动结束后,甲方主动申请终止家庭宽带业务的,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广西移动营业厅实名办理,并留存身份证复件。委托他人代办时,代办人应持本人及业务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业务申请人与代办人双方共同签字的委托书,在归还合约期内使用的终端设备后,方可办理销户。如未归还终端设备或归还的终端设备不符合二次销售条件的,合约到期后一年内,按乙方终端采购价的50%收取赔偿金后,方可办理销户。
(九)关于用户端设备获得方式及归属权的明确:
用户端设备获得方式及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办理合约方案使用智能网关(或光猫)、以及机顶盒: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押金人民币__100__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收回用户端设备,并将押金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根据终端办理日期计算,T+1月起不满24个月的,按乙方终端采购价(光猫/智能网关价值150元/台、机顶盒价值180元/台)的100%赔偿,T+1月起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按终端采购价50%赔偿,同时将押金退还甲方。如甲方因资费到期不继续使用、手机欠费停机销户连带宽带拆机等达到乙方系统自动销户期限而销户的,押金不予退还。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2.终端自购: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甲方出资购买,则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安排为甲方安装开通宽带合约对应的业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在开通时由乙方安装工程师对甲方进行相关的讲解。
(三)乙方接到甲方关于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的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对乙方原因造成的障碍,及时查找原因、排除障碍,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四)乙方在营业场所公布宽带业务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则、缴费规定等内容,并按照不低于以上内容的标准向客户提供服务。
(五)乙方提供的宽带网络接入服务仅限于乙方已有宽带资源覆盖的区域;
(六)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魔百和”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七)甲方申告”魔百和”故障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尽快修复或调通。(属于甲方电视机、机顶盒等终端设备及甲方室内线路、设备等原因造成的故障除外)。(八)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八)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九)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2.甲方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的费用;
3.甲方在使用本业务时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有危害网络安全或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4.甲方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线路覆盖服务的地区;
5.经过乙方安装工程师实地核实,判断甲方区域无法安装宽带或魔百和业务,且超过三个月仍无法提供安装服务的情况,则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服务;收取费用退回甲方话费余额;本协议自动解除;
6.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政府文件等规定乙方可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终端售后服务条款
(一)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内(安装之日起12个月),由乙方对甲方主终端设备进行维保(主终端不包含配件);
(二)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外的,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三)甲方使用的终端配件(机顶盒的遥控器、AV线、高清线等)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乙方不提供配件维保。终端厂商售后点信息可通过乙方获取。
第五条 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使用宽带业务的具体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业务受理单。
(二)若甲方选择手机与宽带合约型套餐,其手机必须是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手机号码,并承诺其参与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无过户或销户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乙方也将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在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交清欠费正常使用后,乙方恢复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若甲方取消宽带或魔百和业务,乙方有权按甲方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有效期内承诺的消费标准扣取相应费用。
(三)乙方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完全接受。
(四)如甲方逾期不缴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按照甲方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甲方欠费期间,乙方有权暂停提供宽带或魔百和业务接入服务。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若本协议仍然有效的,乙方应在甲方补齐全部款项的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开通。
(五)宽带业务计费周期及规则根据甲方选择的业务套餐计费(详见业务受理单)。如甲方欠费,系统将自动暂停甲方的上网账号,待其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方可恢复使用,若系统暂停甲方上网账户:个月后甲方仍未补交所欠费用及违约金的,系统将注销其上网账号,本协议终止。同时乙方将保留费用催缴的权利。
(六)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网络使用费仅限于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不包含网络上其他网络服务的任何收费服务项目的费用。
(七)如甲方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消费标准更高的档次或宽带业务带宽更高的档次,且需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交纳相应费用。
(八)如甲方欲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后继续使用乙方的宽带业务的,应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时可选择乙方提供的当期资费方案任意档次。
第六条 其它事项
(一)乙方所提供的宽带服务速率是宽带接入的上、下行速率,即指客户终端(不含)到局端设备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数据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客户上网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客户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取决于接入带宽、骨干带宽和客户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及设备容量和稳定性,在实际测速中,上、下行速率达到协议约定带宽速率的90%即视为达标。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宽带或魔百和业务而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如遇政府主管部门对资费等相关内容的政策发生变化,乙方将根据相关要求,对原资费方案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方案的具体执行时间以乙方公示为准。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电脑本身系统使用所产生的问题(如:电脑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相应软件丢失、软件使用不当等)、电脑硬件(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网卡等电脑硬件)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网络及其他增值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出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需要,实施线路抢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如上述项目将影响正常个人宽带服务的,乙方应采取短信、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之任意一种或集中方式提前予以告知,上述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甲方已经知悉。
(六)甲方承诺:不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任何经营性项目、企业上网或未经乙方许可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经营性项目,或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经营性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若甲方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于企业上网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企业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同时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服务并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但乙方的资费标准调整除外)。如因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与甲方填写或确认的相关业务登记单/业务受理单配套使用,相关登记凭证自动成为本协议附件。
(十)如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按约定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或者协议有效期内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或违约的,甲方须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两项之和),在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违约金之后方可终止业务。提前终止后,乙方停止余下的优惠资源。具体标准如下:
赔偿金:
(1)甲方在合约期内提前退订业务,需一次性赔付宽带业务初装费100元。
(2)甲方退还租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光猫/智能网关(价值150元/台)、机顶盒(价值180元/台)),退还的用户终端设备需满足再次租赁条件(即终端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若无法退还或不满足再次租赁条件,甲方应根据租赁用户终端设备价值进行一次性等价赔偿。
(3)甲方退还从乙方已获的话费及优惠总额。
例:甲方办理指定的融合套餐238元档200M宽带合约,合约期24个月,甲方从乙方已获的话费及优惠70元/月,甲方已履行10个月后,于第11个月违约,需赔付初装费100元+光猫/智能网关150元+已获的话费及优惠770元(11个月*70元/月)=1020元。
违约金:
(1)融合版宽带:甲方未履行月份数*套餐月租*30%。
例:甲方办理融合套餐238元档200M宽带合约,承诺在网24个月,若在第10个月提前终止,则应交违约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数(14个月)*套餐月租(238元)*30%=999.6元。
(2)约定有每月话费消费标准宽带:甲方未履行月份数*承诺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30%。
例:甲方办理每月话费消费标准200M宽带合约,承诺在网24个月,每月话费消费标准98元/月,若在第10个月提前终止,则应交违约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数(14个月)*承诺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98元)*30%=411.6元。
甲方共计需向乙方支付金额:
例:融合版宽带:赔偿金1020元+违约金999.6元=20__.6元。
约定有每月话费消费标准版宽带:赔偿金250元+违约金411.6元=661.6元。
网龄宽带:赔偿金250元+违约金0元=250元。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如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则本协议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期间与宽带续费期间一致,延续次数不限。如出现甲方申请销户、上网账户转让(指办理手机合约类套餐)、捆绑宽带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三个月、宽带欠费暂停业务三个月或宽带业务到期未续费达到三个月后被系统销户等约定的协议终止或解除情形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市____路____号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__年__月___日
入网协议 篇8
甲方(需方):
证件类型及编码:
乙方(供方):
证件类型及编码:
鉴于:
甲方:是 指定的服务供应商。
乙方:是 代理机型的生产厂家指定的供货商。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的终端销售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二、合作方式、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间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提货计划保证充足的货源,并负责向甲方提供本次活动的所需货源。
2.乙方须按照国家颁布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3.乙方代理终端产品退出 公司活动,由甲方在本省区域内对尾货进行处理,或由甲乙双方与 公司协商尾货处理方式。
4.甲方根据实际提货量与乙方进行现款方式结算。
三、产品订货及目标任务量
1.甲方在销售周期内,目标完成以下产品的提货量,并根据销售计划,向乙方订货。
协议终端型号: 销售周期: 目标提货量: (部)
2.产品订货:甲乙双方每月 日之前共同协商确定次月分周的提货计划,提货计划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可更改。
3.产品订单:甲方使用附件一格式的订货单,以传真形式或扫描件邮件方式向乙方订货,订单经指定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方为有效。
4.乙方收到甲方书面订货单和款项后,开始履行合同。
5.乙方承诺,在甲方下达书面订货单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货,将货物送至指定的收货地点与指定接收人。乙方如不能按时或按数发货,则必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与 公司及时沟通。因乙方交货不及时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与验货
1.交货时间与地点详见甲方的订货单。
2.货运方式及运输费用: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1)乙方发货至甲方指定省内唯一地点:此时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前往乙方指定地点自提:此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产品抵达指定的交货地点需双方现场开箱清点检验,并由双方在收货清单(由乙方提供)上签字,以此作为双方确定责任的依据。并在收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以乙方指定的方式签收确认。
4.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的《提收货授权委托书》。甲方签收的人员及印章必须与订单提货人或授权委托书的签收模式相同。
5.乙方务必保存好订货单和货物签收单,以作为与甲方对账和结算的依据。
6.收货验货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7.开箱时,如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产品短缺或损伤,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物流事故报告,乙方复核后应根据该货损货差证明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负责补足或更换,补齐、更换的货物应在签署货损证明之日起 日内运达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标的物的所有权自甲方验收确认,双方在货物签收单上签字,同时甲方须以乙方指定方式正确录入到货信息后转移至甲方,标的物的损毁与遗失风险一并转移。
9.在乙方向甲方交货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本批所供终端电子版的IMEI号,并确保同实际交付的终端IMEI号相同。
五、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现款的方式进行结算,乙方收到甲方电汇货款后发货。
2.乙方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乙方于每月 日前按甲方当期(截止每月 日)到货确认数量给甲方开具并寄送 %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甲方需要乙方传真增值税发票时,乙方有义务配合完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如期、如数给出增值税发票而影响了甲方财务的正常的税款抵扣或报税工作,由此造成的甲方费用或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并赔偿。
3.甲方开票信息
购货单位:
地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账号:
4.如甲方按订单支付了货款,乙方未按相应订单完全发货,形成甲方在乙方的预付账款,甲方可使用预付账款冲抵后续订单的采购货款,如在 个工作日内无法冲抵后续货款,乙方应在前述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汇款的形式将预付账款退回至甲方指定账户。
5.如果乙方实行返利、销售奖励或调价等销售激励方式,那么乙方必须在每月 日前确认截止上个月的返利、销售奖励或调价差等销售激励款,如乙方逾期确认,则甲方视同乙方认可甲方提交的金额,在甲方应付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返利、销售奖励或调价差等销售激励款的书面确认单后,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寄送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单后 个工作日内开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寄送甲方。
6.甲、乙双方有义务相互配合在每月 日之前完成上月的账目核对,甲方首先发起对账,乙方及时核对,对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保价、返利、退货、结算等内容,对账单须经双方签章确认。如因甲方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账,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供货,由此造成的移动处罚和其他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账,甲方有权拒绝后续提货,直到乙方配合完成对账,由此造成的处罚和其他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财务对账,由乙方财务部门负责并签字确认加盖财务专用章;业务对账,由乙方市场营销部门签章确认。
7.结算价格:甲乙双方间的采购单价如下:
协议终端型号:
供货价人民币(大写): (¥ 元)元/台
8.零售价格:甲乙双方间的约定的零售价格和合约价格如下:
协议终端型号:
实体零售价格人民币(大写): (¥ 元)元/台
合约价格人民币(大写): (¥ 元)元/台
9.终端配置:按乙方提供的配置。
10.对于乙方已接收的甲方退货,退货款应在甲方退货给乙方,并向乙方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之日的 个工作日内打到甲方指定账户或冲抵货款(退货款结算方式由甲方选择,但应在退货时同时向乙方提交书面通知),逾期每日按应退货款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但不超过应退款项的 %。乙方在收到通知单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寄送甲方。
六、激励方式
1.乙方将根据市场客观情况,给予甲方提货达量奖:
具体标准如下表:
机型:
提货奖励条件:
乙方支付甲方的奖励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2.甲方所获得的提货或销售奖励等产生的款项,乙方将在次月初以《折让确认书》的形式发给甲方,甲方在确认书上盖章且将原件在当月寄送给乙方后生效。确认书生效后,甲方即可以冲减货款方式抵扣;否则乙方视同甲方自动放弃款项而不予支付。提货或销售奖励款的发票开具方式同价保。
3.价保方式:
(1)乙方提供的终端产品 降价时,主动向甲方发出价保通知,对甲方提货的产品进行价格保护。
(2)价保产品数量确定: 产品乙方按照甲方提货量提供 周的提货价保,价保数量根据乙方的发货时间确认。
(3)价保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七、销售支持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各 台机模。机模随第一批采购产品发货,到货时间不晚于 年 月 日。
2.乙方不提供样机。
3.乙方不提供宣传信息,不统一提供宣传设计模板。
八、售后条款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手机等商品是符合国家及厂家标准的合法产品,并且是由厂家指定在中国大陆有权销售的,符合国家《移动电话机商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如提供的产品被政府部门查处或引起投诉的,所有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进一步追讨损失的权利。
2.乙方确保提供的产品说明书中列明售后服务地点、联系人、标准以及具体业务操作流程。
3.乙方不向甲方提供备机。
4.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协调终端厂商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型号的终端承担售后换新的责任,并协调终端厂商做好售后维修,确保甲方售后服务无损失。其中,对于 公司客户提出的特殊售后服务要求,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完成,因配合不力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自收到甲方提供的售后机器之日起,按以下时效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服务项目通常时限最长时限备注
开箱损换机 天 天若超过最长时效仍未换回机器,甲方有权按当时采购价格予以退货
七天退机换机 天 天
十五天内换机 天 天
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 公司对甲方进行有关售后服务方面的处罚时,处罚金额需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向 公司反映停止采购有售后问题的机型。
7.对于乙方因市场、厂家或 公司等原因,不再向甲方供应某个型号终端时,乙方仍需向甲方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确保该型号终端产品的售后服务保证期为 年。在保证期内,如果有该型号终端出现售后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导致甲方被客户投诉至政府部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处理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相应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讨赔偿的权利。
九、尾货处理
1.尾货的确认:
乙方供货机型退出 公司活动后,甲方及移动或其他移动指定渠道仍未实现终端销售的库存机器(不含在厂家客服中心等待换新的售后机器),即为尾货。
2.原则上乙方不接受甲方的尾货退货,由甲方在自身负责的区域内对尾货进行处理,或由甲乙双方与 公司协商尾货处理方式。
3.售后服务涉及尾货的处理
如果因厂家售后责任导致超期仍不能换新机的,由厂家授权服务点出具证明,甲方必须在厂家售后换新返还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
4.尾货退货验货
(1)退货以厂家授权服务点出具的证明为准进行验货,由双方共同确认。
(2)乙方必须在甲方退货时,进行现场验货,并提供验货报告,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退货产品数量,以及每一台产品的IMEI及不良项目明细。如乙方不能在交货当时提供验货报告的,甲方视同乙方按合格品签收入库,乙方需按签收数量减少货款或补齐发货。注:退货和交货为两个时间点,交货时间滞后于退货时间。
(3)验货报告需交货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乙方公章方为有效。
5.退货货款核算
(1)退货单价以最后一单甲方提货价格(扣除返利)为准
(2)退货款=退货数量×退货单价
十、其他约定事宜
1.销售管理:甲方必须承诺仅提供给自有门店或者互联网商城进行零售,不能进行二次分销,不能出现串货行为。
2.价格管理: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制定的价格体系开展零售,不得恶意扰乱价格体系,不得超出乙方约定零售价格浮动区间进行销售活动。
3.销售信息提供:甲方应当以日为周期向乙方提供终端销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渠道库存量(含移动渠道和社会渠道),零售完成量(含移动渠道和社会渠道)。
4.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框架协议与之后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条款如有冲突,以最新的补充协议约定条款为准。
十一、不正当行为
甲乙双方应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及其它不正当的商业行为。
十二、 不可抗力
1.如遇不可抗力而导致不能实现本合同的目的,则任何一方以书面通知对方后均可解除或提前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责任,一方因延误履行相关职责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外。
2.如果不可抗力只是短暂发生,不会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仍然应该履行本合同。但本合同的相关期限应予以延迟。
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由致不能履约时,应于该事由发生之时起 个工作日内立即以书面通知他方,并有义务防止损害扩大。前述不可抗力事由,意指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且非任何一方所能监督控制之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患、瘟疫、暴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暴动、战争、封港、禁运、罢工、停工、政府行为或其它出于天灾或政府法令之事由。不可抗力事由存续达 个月时,本合同终止。
十三、协议的终止
甲乙任一方提出终止协议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终止本协议。
十四、罚则
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将不予提供达量奖励,情节严重的乙方将追究甲方的经济责任,并将合作情况纳入社会渠道直供后评估体系:
1.甲方未在提货周期内完成承诺的提货量;
2.甲方存在二次分销、串货行为;
3.甲方恶扰乱价格体系,超出双方约定零售价格、合约价格进行销售活动。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若遇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订货单:乙方提供格式模板
附件二:提/收货授权委托书:甲方提供格式模板
入网协议 篇9
甲方名称(必填):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地址:
联系方式:
发票开具方名称(必填):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地址:
联系方式:
备注:以上账户信息仅用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使用,不作为收款账户
3.6 甲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处理,如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有误、认证不符或认证不通过等情况,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当月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起180日内与乙方联系反馈。双方应按乙方税务机关发票征管规定,相互配合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换事宜。因甲方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带来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费用及支付办法
4.1 甲方付款方式:【□预付费方式 □后付费方式】。后付费缴费周期【 □2 □3 □4 □6 □12 】个月。
4.2 预付费方式:甲方应提前预存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业务的月租费用,若甲方当月末付费账户中预存款不足以抵扣次月的月租费时,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暂停。
4.3 后付费方式:甲方的缴费周期为按月缴费。甲方应在每个缴费周期(业务开通当月即为缴费周期开始计算的第一个月)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缴清上期费用,第二个月为账款催缴期,由乙方客户经理或10086向甲方进行催缴费和逾期停机的通知,第三个月1日若甲方仍未结清账款,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暂停。
4.4 当业务暂停达到3个月,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注销。
4.5 甲方保证乙方为唯一的收款人,否则不能免除其对乙方的付款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确定之金额按期、足额向乙方交纳应付的费用。
乙方全称:【 】
乙方开户行:【 】
乙方银行账号:【 】
4.6 若乙方变更付款方式或银行托收的帐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变更结算方式,乙方承诺给予配合。若甲方变更付款方式或银行托收的账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变更结算方式,甲方承诺给予配合。
违约条款
5.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视为违约。
5.2 业务开通计费后乙方将按照合同规定或国家规定进行收费,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电信费用,如甲方逾期不缴纳费用,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催缴(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催缴、发放欠费催缴函),并有权中止甲方业务的使用,同时有权按照每逾期一天以应付款项为基数按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5.3 甲方保证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乙方提供的各项电信服务,如在乙方提供的服务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甲方要求中途退网的,或者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的,甲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两项之和),具体标准如下:
赔偿金:甲方赔付乙方为线路建设所投入的成本【1000】元/条。
违约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数*承诺的每月月租消费标准*30%。未履行月份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甲方未按照本条款的约定缴纳赔偿金及违约金的,则乙方每日向甲方收取拖欠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
注:专线违约条款无需手工填写
5.4 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违约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仍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守约方因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不可抗力因素
6.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或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且被列入第6.2条的,视为不可抗力。
6.2 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地震、大风、海啸、水灾、火灾、战争、骚乱、政府法令变更等不可抗拒因素;由于电信部门或乙方的通信线路施工、维修、破损、中断、网络或信号故障,或供电部门停电,及其它因电信、电力部门的原因导致的信号中断。
6.3 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双方应立即协商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努力,尽可能地减小损坏后果。
6.4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继续履行问题。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告知对方,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合理时间内,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6.5 合同生效后,合同各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延误履约后发生不可抗拒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保密责任
7.1 “专有信息”是指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方”)得到的披露方开发、创造或有协议约定转移至该披露方的,对该披露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专有技术,工艺,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与该披露方业务有关的客户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该披露方从他方收到的合法保密信息。信息披露方拥有专有信息。
7.2 未经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应对专有信息保密,不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的除外。
7.3 甲乙双方对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不论是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协议结束以后,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根据中国法律,甲乙双方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情况除外。
7.4 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无须为对方的保密行为另外付费。
7.5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保密约定导致他方损失的,应予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保密事项泄密而发生的实际损失、调查费、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7.6 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协助和配合,乙方给予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
7.7 甲方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乙方收集、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7.8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可以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返档,通过网络接收、读取并记录等方式,以提供电信服务为目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和甲方使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甲方应当就乙方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向信息权利人进行说明和披露,如甲方未充分说明和披露的,由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对包含甲方在内的整体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加以利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向除乙方关联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个人信息。甲方可以通过营业厅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更正。
7.9 乙方应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个人信息履行保护义务。
争议解决
8.1 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6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议期限
9.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印章(包括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9.2 如合作期限的执行及续约与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抵触,则应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9.3 若出现下述违约事件并持续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在提前【2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的前提下取消和终止本协议:
9.3.1 任何一方出现破产或根据法律提起自愿或非自愿的破产程序,或与债权人达成任何安排或进行公司重组或接管或任何一方解散。
9.3.2 任何对本协议的重大违约,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
9.3.3 在收到守约方违约通知后,违约方未能在【20】内进行补救(并且违约方有能力进行补救)。
其他
10.1 甲方使用乙方业务期间,为防范使用风险避免损害双方利益,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对甲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如乙方发现甲方在使用期间出现短期内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并欠费的情况,乙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暂停甲方业务使用并开展核查工作,同时应及时向甲方进行核实,如查证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属于甲方自身原因所致,甲方有义务及时结清相关费用,或以正式函件形式说明情况向乙方申请恢复业务正常使用并在下一缴费周期内结清相关费用;如查证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属于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有义务对异常产生的费用予以减免,并尽快恢复业务正常使用。
10.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的终止期限不得超出本协议的终止期限。
10.3 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以及发生纠纷时各项法律文书的送达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以及发生纠纷时各项法律文书的送达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日视为送达,拒绝签收的,现场留置即视为送达;以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已收到日或寄出日(以邮戳为凭)后第10日两者较早者视为已送达;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发送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送达时间。
双方约定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地址: 邮编:
传真: 电子邮件:
乙方地址: 邮编:
传真: 电子邮件:
任何一方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的,原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依旧有效。
10.4 甲方办理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和相关证件(营业执照等)。如甲方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名称、银行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经办人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0日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方式(需加盖甲方公章)通知乙方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未按时如实提供的,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如遇甲乙双方有一方需变更企业名称或变更法人,更名后的新企业或新法人应继续承认本协议的有效性以及双方履行本协议的合法地位。
10.5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入网协议 篇10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加入_________成为_________网员单位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内容
甲方支付入网费后,成为_________平台网员单位,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
第二条 金额及服务期限
一、合同金额:_________元整(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合同有效期暨服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届满,是否延长由双方友好协商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权利义务条款
一、甲方权利
1.甲方向乙方付款后有权及时获得_________网员密码,通过网员密码使用_________平台办公功能。
2.甲方可通过_________平台发布和查询各类信息。
3.在_________今后组织的所有培训、研讨、出版、信息发布及电子商务活动中,甲方可享受乙方相应优惠的权利。
5.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交费用,乙方在甲方所交费用服务期限内保留甲方网员权利。
6.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书面申请乙方暂停信息服务,已交费不退还,但乙方应延长相应服务期限。
7.甲方可参与新会员的推广活动,并享受乙方规定的优惠待遇。
二、甲方义务
1.甲方须真实地填写入网申请表,并提供其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甲方须遵循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不得发布失实的、有歧视的信息,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发布攻击政府、_____、危害社会言论;
(2)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侵害他人的商业机密或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等其他个人权利;
(3)利用本网址传送、分发、储存属于诽谤、淫秽、_____、辱骂性的材料。
3.甲方有按时付款的义务。
4.甲方有按国家散装水泥办公室的要求安排相应工作、及时提供其所在地信息的义务。
5.甲方网员身份不可转让,甲方的用户名和密码是其在_________平台上的唯一身份证明,如须变更,在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后可以更改其注册资料。
6.甲方必须按照协议要求使用_________,如果甲方违反了_________使用规则,乙方有权视情况给予暂停使用的决定,并不延长相应服务期限。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要求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并加以核实的权利。
2.乙方享有对甲方所提供信息的发布决定权,对不真实、真实性不确定、涉及损害他方利益的信息有权不予发布,或延后发布。
3.乙方有在双方约定的传播范围内发布甲方所提供信息的权利。
4.乙方有要求甲方按时交付服务费的权利,在甲方没有按约定交纳服务费时,有权暂时停止对甲方的服务,收取服务费及相应利息。如甲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补交,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必须保证不能以任何方式授权任何第三方以网员的身份使用_________平台,如甲方违反此约定,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义务
1.在甲方支付入网费即首年服务费后,乙方须在甲方款项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使用名称及密码。
2.乙方须将甲方入网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纳入网员数据库。
3.乙方须遵守甲方书面要求的对所提供信息传播范围的限制。如果甲方没有书面要求,视同该信息没有传播限制。
5.乙方须保证信息更新的及时性。
第四条 风险及责任承担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方出现无法克服的实施障碍,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的,该风险由各自承担。
二、如非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及时履行合同,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对甲方泄露其用户名及密码,允许任何第三方以其名义使用_________平台的行为,乙方有权对其停止服务,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在有效服务期内,因乙方与第三方合作、_________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六、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违约责任。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但承受不可抗力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五条 免责条款
一、乙方并无随时监视_________._____._____,但保留对其实施实时监视的权利。对于他方输入的,不是乙方发布的材料,乙方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发布方必须对其发布材料的格式、内容的真实性负_____责任。
二、对于其他网址链接在_________的内容,乙方概不负法律责任。
三、乙方只是对甲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合理性审查,乙方不对此内容负保证责任。甲方应合理使用_________的各种服务功能,对其在_________上的言论及各种行为负责。
四、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时,须运用并依靠自身的技能来判断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安全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名称及密码只允许甲方使用,甲方负责将密码保密。如名称或密码丢失被盗,甲方须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取消原密码,重新设置新密码。
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或取消甲方现有密码。
三、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接触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或账户;
2.没有得到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或测试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者破坏安全措施;
3.企图干涉对用户及网络的服务,包括,并不限于,通过超载,邮件炸弹或摧毁等手段;
3.未经乙方许可,发送促销、产品广告及服务的E-mail;
4.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网协议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客户填写):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精神现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为乙方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范围内提供移动通信网络服务和客户服务,向乙方提供其申请开通的各项移动通信服务,并根据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必须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由于乙方使用无入网许可移动电话机所带来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入网后的移动电话均具有区内、国内长途和国内漫游功能。
4.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国际漫游功能及各项服务功能。乙方如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和国际漫游功能,须在甲方营业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并预存话费,方可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使用移动电话。
5.乙方入网时,个人用户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用户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证所有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登记资料。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6.乙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凡因乙方通信地址不详,编码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发出的话费帐单、用户认证信函以及其他业务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住所地(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住址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不在本市的客户,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入网:
(1)须由本市居民或本市单位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或担保单位盖章认可;
(2)乙方凭有效证件,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项目由甲方确定。
在乙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如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并经甲方同意,则乙方须提供新的担保人,并与甲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亦可到甲方营业场所办理话费预存。如乙方既未提供新的担保人又未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有权停机。
如乙方因欠费被停机,担保人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乙方必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或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方为乙方重新开机。
乙方应保证所登记的担保人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发现担保人的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机。
9.乙方应根据自身支付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交费信用程度确定乙方的话费透支额度。为了保护乙方的权益,若乙方通信费用超出话费透支额度,甲方应通知乙方有关情况,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期间内交清已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通信服务。
10.甲乙双方同意:若乙方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入网或过户的,乙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超过_____元时,甲方有权通过发送短消息(以甲方短消息成功发送视为通知送达)通知乙方交纳至少_______元的预存费用。如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_________元乙方仍未交纳预存费用,甲方有权暂停为乙方提供通信服务。本条优先于第八条的适用。
11.若乙方对甲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且有充分理由,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应予调查核实并作相应处理。
12.乙方申请停机,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停机保号费;因欠费等原因被甲方停机期间,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基本月租费。
13.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14.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索未结清费用的权利。
15.乙方要求退网时,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方可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收取的入网费、SIM卡费、选号费等不退还。
17.乙方申请开通各种新业务时,应配备具有该功能的移动电话,由于乙方移动电话功能不支持造成无法使用新业务的,甲方不负责任。
19.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1.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甲方有权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并以业务公告或其他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对因此导致乙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因甲方通信网络整体升级,导致本人网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同意在乙方转到甲方其他网络时提供优惠,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退。
22.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_____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3.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24.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客户入网登记单
客户填写
客?户?资?料(请您详细填写)
客户名称
传真号码
联系固定电话
经?办?人
联系固定电话
证件名称
□身份证?□军官证?□护照?□营业执照?□其他?签发地____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编码
业?务?功?能?选?择(请在您需要的业务前的□内画√)
服务项目
□国际长途□国际漫游(含国际长途)?□语音信箱
□邮寄话单□移动秘书(□密码____)?□WAP业务
□手机银行□手机证券□GPRS业务
数据业务□主叫/□被叫号码(营业员填写)?________
传真业务□主叫/□被叫号码(营业员填写)?________
付?款?方?式(请在您需要的业务前的□内画√)
入网付款方式
□现金?□支票?□其它
单位加盖财务章
话费付款方式
□现金?□预付款?□银行托收?□其它
银行委托收款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帐户名称
银行帐号
受理单位填写
受理单位填写(由业务受理人员填写)
担保
□无□有担保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号码
SIM卡号
IMEI码
机型
(1)
(2)
(3)
(4)
(5)
受理人:受理日期:发票号:
备注
1.以上客户资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有效;本公司如发现客户所填写的内容不真实有权停止网络服务。
2.全球通数字移动电话开通时已具有国内长途和国内漫游功能,不能取消该功能。
3.入网登记单一式两联,客户与本公司各存一联,请您妥善保管。
4.客户服务密码是客户重要的个人资料,可作为办理业务的凭证,请客户务必注意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客户亲自办理,并由客户负责。部分业务仍需持证件办理
入网协议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客户填写):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
_________________服务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若乙方使用甲方网站所提供
的各项服务,则视为乙方同意依据甲方现行的《_________________》及本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确认开通_________服务,承担购买和更换数据专用卡的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服
务,_________数据专用卡服务只能提供短信和GPRS业务,甲方根据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费标准向乙方
收取相关费用。如乙方因使用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而发生费用,应照常交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提
供任何服务。本协议适用于_________数据专用卡服务。
2.为保证通信质量,乙方同意只使用甲方认可的无线网卡。乙方使用非甲方认可的无线网卡而造成
无法通信及其他乙方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3.本协议项下提供的可进行国际漫游的服务的国际漫游的开通需经甲方按规定办理,国际漫游的开
通情况以乙方使用时甲方与漫游地运营商的协议的存在、生效状况及内容为准,由于国际漫游的资费标准
根据漫游地运营商的资费标准确定,漫游发生的费用按乙方实际使用时甲方当时的资费标准计算,甲方公
布的资料仅供乙方参考;通信服务的国际漫游费用单独计算,不计入各项套餐方案和其他任何业务方案(
如促销等)所包含的免费流量中,与乙方的其他费用一起收取。
4.乙方入网时,个人用户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同时提供委托
人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用户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证所
有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登记资料。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填写
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5.乙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凡因乙方通信地址不详、邮政编码不准确等
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发出的话费帐单、用户认证信函以及其他业务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
承担。
6.乙方住所地(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住址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不在本市的客户,选择以
下两种方式之一入网:
(1)须由本市居民或本市单位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或担保单位盖章认可;
(2)乙方凭有效证件,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项目由甲方确定。
在乙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如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并经甲方同意,则乙方须提供新的担保人,并与
甲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亦可到甲方营业场所办理话费预存。如乙方既未提供新的担保人又未办理话
费预存,甲方有权停机。如乙方因欠费被停机,担保人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乙
方必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或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方为乙方重新开机。
乙方应保证所登记的担保人的资料
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发现担保人的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机。
7.乙方应于每月5日至下月4日与甲方结清上月数据专用卡上发生的通信费用。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
,甲方有权停机,并依欠费金额按每日3‰的标准加收违约金。欠费满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做销号处理,
本协议自动终止。销号后,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费用。
如乙方为非捆绑用户,则对其数据专用卡单独计费;如乙方为捆绑交费用户,则对其数据专用卡与所
捆绑移动电话号码共同计费,数据专用卡所捆绑的移动电话号码必须为乙方的全球通移动电话号码。乙方
如需改变捆绑移动电话号码,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
8.乙方应根据自身支付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交费信用程度确定乙方的话
费透支额度。为了保护乙方的权益,若乙方通信费用超出话费透支额度,甲方应通知乙方有关情况,乙方
应在甲方通知期间内交清已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机。
9.如甲方发现乙方通信费用异常,甲方有权根据《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的规定采取临时停机等措
施。
10.若乙方对甲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且有充分理由,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应予调查核实并作相应
处理。
11.乙方申请停机,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应付费用。
12.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13.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索
未结清费用的权利。
14.如乙方向甲方申请终止_________服务,应结清_________的各项费用,本协议自乙方办理完相关
手续并结清所有费用后终止。甲方已收取的数据专用卡费用等不退还。
15.乙方可自行设置和解除S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在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
时将会锁卡,此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入网时所用证件)前往甲方营业厅解锁,严禁自行解锁。因人为操
作不当致使S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甲方不提供免费更换业务。
16.乙方申请开通各种新业务时,应配备具有该功能的通信设备,由于乙方通信设备功能不支持造成
无法使用新业务的,甲方不负责任。
17.客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客户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凡使用客户服务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
为乙方亲自办理,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不知道乙方客户服务密码的内容。乙方应对自己的业
务密码及数据专用卡的安全性负责,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客户服务密码、业务密码泄露或数据专
用卡被盗用,乙方须缴纳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调查发生的费用由
乙方承担,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18.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9.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甲方有权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并以业务公告或其他
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对因此导致乙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
因甲方通信网络整体升级,导致本入网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同意在乙方转到甲方其他网络时提供优惠,但
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退。
通信出现故障的,甲方应在可能的情况下通知乙方并尽快
修复,但对因通信故障造成的乙方损失或乙方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0.因第三方责任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
害、战争、暴乱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1.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
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2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2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本协议的解释权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客户入网登记单
入网协议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网络服务
(一)乙方应公示网络覆盖范围及漫游范围,在覆盖范围内,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国际漫游服务只能在与乙方签订漫游协议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享有。
(二)乙方提供的网络服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通信质量标准。
(三)乙方依法保障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条 入网要求
(一)甲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1、个人用户: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证件),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警官证、护照等;
2、单位用户: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有效证件原件。
(二)甲方应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终端设备,当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服务项目时,移动电话终端设备还应具备相应功能,否则可能无法支持所选服务,甲方将自行承担损失。
第三条 客户资料
(一)甲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并有义务配合乙方对登记资料进行核实。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失实,且甲方不配合更正的,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网络服务。
(二)服务密码是甲方办理业务的重要凭证,除非另有约定或说明,凡使用服务密码定制、变更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甲方入网后应立即修改初始服务密码,并妥善保管服务密码,如甲方不慎泄露服务密码导致的影响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 费用标准和费用缴纳
(一)乙方应在国家电信资费主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设定资费标准、向用户明码标价,公告计费方式、缴费期限等信息;甲方应按乙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如遇国家统一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起执行;如遇乙方发布、调整资费套餐的,应在甲乙双方约定生效日或国家政策规定的生效日起执行。
(三)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网络服务;甲方超过缴费时限,每日须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恢复甲方网络服务。
(四)计费周期为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由于网络设备产生话单及相关处理会有时延,可能会发生当月部分话费计入下月话费中收取的情况)
(五)甲方定制第三方增值业务或其它须收费业务,乙方可以替第三方向甲方代收信息费、功能费等(例如向用户代收SP信息费等)。
第五条 风险控制
(一)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移动电话不被非法盗用,若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增长,经初步核查确有问题的,可及时拨打客服热线100861或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暂时停机手续,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乙方应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相关情况。
(二)甲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话费信用额度时,应及时补充缴纳通信费用;当甲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超过话费信用额度时,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网络服务。(超过信用额度停机不受约定缴费期限的限制)
第六条 客户服务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客户服务电话100861,以便甲方咨询了解乙方网络服务、业务推广、各类营销优惠活动等内容。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公益性电信服务并保障通信线路畅通。
(二)乙方免费提供给甲方最近5个月的通话详单查询、月结帐单查询(不含查询当月),对甲方通信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认真核实、详细解答。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要甲方支付月功能费的服务项目时,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无论以何种方式定制的,乙方对原始定制记录的保留期限应不少于5个月;甲方对定制开通有异议的,应在此期间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开通上述服务项目让用户进行体验时,不得收取服务项目月功能费。
(四)对于甲方通信服务开通/关闭申请,乙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操作完成(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超过时限未及时开通/关闭的,应减免甲方由此产生的不合理费用。
(五)乙方因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或可能影响用户使用的,应提前72小时通告所涉及的用户。
(六)当发生移动电话通信障碍,乙方应在甲方申告障碍时起的48小时内修复,移动电话通信障碍指非手机原因引起的障碍。
(七)为保证甲方权益,乙方对销号的移动电话号码至少冻结90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七条 号码变更与转让
(一)由于非甲方原因需要更改用户号码时,乙方至少提前45日通知用户,至少提前15日告知甲方新的用户号码。号码更改实施日起,至少应在4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来话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甲方欲转让移动号码使用权应先缴清通信费等所有费用,转让双方须持各自有效证件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 UIM卡规定
甲方可自行设置和清除U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密码为1234),连续三次输入错误密码将会锁卡。发生锁卡时,甲方不得自行解锁,应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前往乙方营业网点解锁。因甲方操作不当致使UIM卡损坏或锁死的,甲方应承担换卡所需费用。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条 技术进步
因技术进步,经国家部委批准,乙方对移动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该至少提前90日发布公告,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甲方可就解决方案与乙方协商,但不得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
乙方在本协议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表单、补充协议等均自动成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乙方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协议约定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二条 协议的解除
甲方要求终止网络服务的,应在缴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话费余额退还甲方或按双方之前约定进行处理。遇到下列情况,乙方有单方权解除协议,收回号码:
(一)甲方提供的有效证件虚假不实,可能给乙方带来经营风险;
(二)该手机号码被国家司法机关认定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不当用途; (三) 乙方收到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发文要求停止甲方网络服务; (四)甲方被暂停服务60日后仍未补交通信费用和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协议争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当地通信管理局或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采取如下 种方式解决。
(一)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
协议期限为一年,自签章之日起计算。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以此类推顺延。
甲方: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入网协议 篇14
甲方: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客户)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之规定,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1、甲方为乙方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范围内提供移动通信网络服务和客户服务,向乙方提供其申请开通的各项移动通信服务,并根据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必须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由于乙方使用无入网许可移动电话机所带来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入网后的移动电话均具有区内、国内长途和国内漫游功能。
4、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国际漫游功能及各项服务功能。乙方如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和国际漫游功能,须在甲方营业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并预存话费,方可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使用移动电话。
5、乙方入网时,个人用户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用户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证所有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登记资料。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6、乙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凡因乙方通信地址不详,邮政编码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发出的话费帐单、用户认证信函以及其他业务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住所地(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住址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不在本市的客户,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入网:
(1)须由本市居民或本市单位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或担保单位盖章认可;
(2)乙方凭有效证件,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项目由甲方确定。
在乙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如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并经甲方同意,则乙方须提供新的担保人,并与甲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亦可到甲方营业场所办理话费预存。如乙方既未提供新的担保人又未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有权停机。
如乙方因欠费被停机,担保人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乙方必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或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方为乙方重新开机。
乙方应保证所登记的担保人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发现担保人的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机。
8、乙方应于每月1日至20日与甲方结清上一计费周期的通信费用。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停机,并依欠费金额按每日3%。的标准加收违约金。欠费满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做销号处理,本协议自动终止。销号后,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费用。
9、乙方应根据自身支付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交费信用程度确定乙方的话费透支额度。为了保护乙方的权益,若乙方通信费用超出话费透支额度,甲方应通知乙方有关情况,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期间内交清已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通信服务。
10、甲乙双方同意:若乙方为 年 月 日起入网或过户的,乙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超过 元时,甲方有权通过发送短消息(以甲方短消息成功发送视为通知送达)通知乙方交纳至少 元的预存费用。如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 元乙方仍未交纳预存费用,甲方有权暂停为乙方提供通信服务。本条优先于第八条的适用。
11、若乙方对甲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且有充分理由,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应予调查核实并作相应处理。
12、乙方申请停机,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停机保号费;因欠费等原因被甲方停机期间,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基本月租费。
13、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14、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索未结清费用的权利。
15、乙方要求退网时,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方可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收取的入网费、sim卡费、选号费等不退还。
16、乙方可自行设置和解除s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在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时将会锁卡,此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入网时所用证件)前往甲方营业厅解锁,严禁自行解锁。因人为操作不当致使s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甲方不提供免费更换业务。
17、乙方申请开通各种新业务时,应配备具有该功能的移动电话,由于乙方移动电话功能不支持造成无法使用新业务的,甲方不负责任。
18、客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客户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凡使用客户服务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不知道乙方客户服务密码的内容。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客户服务密码被盗用,乙方须缴纳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及公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19、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0、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被他人非法盗打,乙方须缴纳因被盗打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21、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甲方有权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并以业务公告或其他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对因此导致乙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因甲方通信网络整体升级,导致本人网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同意在乙方转到甲方其他网络时提供优惠,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退。
22、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3、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24、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诉讼的,由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入网协议 篇15
甲方:
客户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在使用乙方个人宽带业务(以下简称“宽带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业务约定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宽带上网业务(非固定IP地址,另有协议约定除外),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本协议个人宽带业务仅限甲方在申请安装的地址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行订购相应的服务功能外,乙方分配给甲方的宽带上网账号仅限同时接入一台上网终端使用,若甲方同时使用上网终端数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或为擅自接入其他地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办理宽带业务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真实、准确地填写客户信息资料,并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或填写的信息不准确,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或导致甲方无法通过实名客户核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须按时向乙方缴纳使用宽带业务的相关费用,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在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有关的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可通过拨打乙方的客户服务热线10086咨询乙方的业务、服务、资费等方面的信息。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宽带上网账号及服务密码,如因甲方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若发现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上网业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
(七)如甲方安装地址已具备安装宽带上网线路所必须的入户线缆,且已不具备重新布放新的入户线缆的条件,为保障甲方自由选择乙方宽带上网业务的权利,甲方知晓一条入户线缆仅能用于接入一家运营商的宽带上网业务,并同意乙方可利旧使用甲方原有入户线缆为甲方开通宽带上网业务。
(八)甲方办理以下宽带合约方案:
甲方使用乙方的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约方案,带宽____,上行速率____,下行速率____,每月宽带费用____元,每月魔百和收视业务费____元,每月手机消费标准____元,合约期____年,安装地址
方案说明:
1.包含手机消费标准的融合宽带在T月激活新装宽带时,激活当月宽带免费使用,手机号码承诺消费标准将在宽带激活次月(T+1月)生效,宽带同时(T+1月)开始计费,一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12月到期失效,两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24月到期失效。
2.宽带合约中魔百和业务费用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消费标准中,但宽带费用不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消费标准中。
3.客户在宽带合约套餐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消费标准更高的档次或宽带带宽更高的档次,合约套餐到期后可续费至系统当前在售的任何档次。
4.客户选择宽带合约套餐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的,如需继续使用宽带,请在合约套餐到期前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办理续费或通过中国移动提供的其他办理途径办理续费,可续费资费以当期在售资费为准。
5.魔百和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互联网业务服务。该业务提供视频点播等多种互动电视通信和信息服务。
6.魔百和业务到期后自动延续,如不再需要使用收视功能,需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或通过中国移动其他业务受理渠道终止业务。
7.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1)甲方办理宽带合约、以及魔百和收视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宽带账号、手机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
(2)魔百和业务与宽带的使用状态一致:若手机欠费停机,则宽带和魔百和业务相应停机,手机缴费开机后,宽带和魔百和业务于24小时内相应开机。
(九)关于用户端设备获得方式及归属权的明确:
用户端设备获得方式及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办理合约方案免费使用智能网关(或光猫):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押金人民币___0___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并将押金以话费形式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201元)的50%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2.办理合约方案免费使用机顶盒: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押金人民币___0___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并将押金以话费形式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180元)的50%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3.办理合约方案,通过“赠送促销积分兑换智能网关(或光猫)”的方式实现为甲方免费提供智能网关(或光猫):
(1)甲方办理该合约方案获得赠送促销积分额度为12917分,获赠促销积分将在业务办理当下实时全额兑换为乙方的智能网关(或光猫),甲方获得智能网关(或光猫)在活动办理期间的免费使用权。
(2)甲方同意乙方系统操作专用于本次智能网关(或光猫)兑换的促销积分(含积分赠送及指定兑换动作)。
(3)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如协议到期或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201元)的50%进行赔偿,如在协议期内解除合约且无法退回设备的,则按终端设备价格的100%进行赔偿。
4.办理合约方案、通过“赠送促销积分兑换机顶盒”的方式实现为甲方免费提供机顶盒:
(1)甲方办理该合约方案获得赠送促销积分额度为15833分,获赠促销积分将在业务办理当下实时全额兑换为乙方的机顶盒,甲方获得机顶盒在活动办理期间的免费使用权。
(2)甲方同意乙方系统操作专用于本次机顶盒兑换的促销积分(含积分赠送及指定兑换动作)。
(3)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如协议到期或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180元)的50%进行赔偿,如在协议期内解除合约且无法退回设备的,则按终端设备价格的100%进行赔偿。
5.终端自购: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甲方出资购买,则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安排为甲方安装开通宽带合约对应的业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在开通时由乙方安装工程师对甲方进行相关的讲解。
(三)乙方接到甲方关于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的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对乙方原因造成的障碍,及时查找原因、排除障碍,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四)乙方在营业场所公布宽带业务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则、缴费规定等内容,并按照不低于以上内容的标准向客户提供服务。
(五)乙方提供的宽带网络接入服务仅限于乙方已有宽带资源覆盖的区域;
(六)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魔百和”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七)甲方申告”魔百和”故障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尽快修复或调通。(属于甲方电视机、机顶盒等终端设备及甲方室内线路、设备等原因造成的故障除外)。如果判定为机顶盒终端设备的问题,需甲方直接到机顶盒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八)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九)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2.甲方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的费用;
3.甲方在使用本业务时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有危害网络安全或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4.甲方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线路覆盖服务的地区;
5.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政府文件等规定乙方可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终端售后服务条款
(一)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内(安装之日起12个月),由乙方对甲方主终端设备进行维保(主终端不包含配件);
(二)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外的,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三)甲方使用的终端配件(机顶盒的遥控器、AV线、高清线等)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乙方不提供配件维保。终端厂商售后点信息可通过乙方获取。
第五条 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使用宽带业务的具体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业务受理单。
(二)若甲方选择手机与宽带合约型套餐,其手机必须是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手机号码,并承诺其参与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无过户或销户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乙方也将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在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交清欠费正常使用后,乙方恢复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若甲方取消宽带或魔百和业务,乙方有权按甲方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有效期内承诺的消费标准扣取相应费用。
(三)乙方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完全接受。
(四)如甲方逾期不缴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按照甲方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甲方欠费期间,乙方有权暂停提供宽带或魔百和业务接入服务。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若本协议仍然有效的,乙方应在甲方补齐全部款项的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开通。
(五)宽带业务计费周期及规则根据甲方选择的业务套餐计费(详见业务受理单)。如甲方欠费,系统将自动暂停甲方的上网账号,待其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方可恢复使用,若系统暂停甲方上网账户:个月后甲方仍未补交所欠费用及违约金的,系统将注销其上网账号,本协议终止。同时乙方将保留费用催缴的权利。
(六)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网络使用费仅限于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不包含网络上其他网络服务的任何收费服务项目的费用。
(七)如甲方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消费标准更高的档次或宽带业务带宽更高的档次,且需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交纳相应费用。
(八)如甲方欲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后继续使用乙方的宽带业务的,应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时可选择乙方提供的当期资费方案任意档次。
第六条 其它事项
(一)乙方所提供的宽带服务速率是宽带接入的上、下行速率,即指客户终端(不含)到局端设备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数据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客户上网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客户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取决于接入带宽、骨干带宽和客户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及设备容量和稳定性,在实际测速中,上、下行速率达到协议约定带宽速率的90%即视为达标。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宽带或魔百和业务而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如遇政府主管部门对资费等相关内容的政策发生变化,乙方将根据相关要求,对原资费方案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方案的具体执行时间以乙方公示为准。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电脑本身系统使用所产生的问题(如:电脑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相应软件丢失、软件使用不当等)、电脑硬件(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网卡等电脑硬件)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网络及其他增值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出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需要,实施线路抢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如上述项目将影响正常个人宽带服务的,乙方应采取短信、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之任意一种或集中方式提前予以告知,上述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甲方已经知悉。
(六)甲方承诺:不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任何经营性项目、企业上网或未经乙方许可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经营性项目,或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经营性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若甲方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于企业上网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企业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同时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服务并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但乙方的资费标准调整除外)。如因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与甲方填写或确认的相关业务登记单/业务受理单配套使用,相关登记凭证自动成为本协议附件。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如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则本协议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期间与宽带续费期间一致,延续次数不限。如出现甲方申请销户、上网账户转让(指办理手机合约类套餐)、捆绑宽带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三个月、宽带欠费暂停业务三个月或宽带业务到期未续费达到三个月后被系统销户等约定的协议终止或解除情形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入网协议 篇16
甲方:_________
乙方(客户填写):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法》的相关规定现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服务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若乙方使用甲方网站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则视为乙方同意依据甲方现行的《_________》及本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确认开通_________服务,承担购买和更换数据专用卡的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服务,_________数据专用卡服务只能提供短信和gprs业务,甲方根据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如乙方因使用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而发生费用,应照常交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提供任何服务。本协议适用于_________数据专用卡服务。
2、为保证通信质量,乙方同意只使用甲方认可的无线网卡。乙方使用非甲方认可的无线网卡而造成无法通信及其他乙方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3、本协议项下提供的可进行国际漫游的服务的国际漫游的开通需经甲方按规定办理,国际漫游的开通情况以乙方使用时甲方与漫游地运营商的协议的存在、生效状况及内容为准,由于国际漫游的资费标准根据漫游地运营商的资费标准确定,漫游发生的费用按乙方实际使用时甲方当时的资费标准计算,甲方公布的资料仅供乙方参考;通信服务的国际漫游费用单独计算,不计入各项套餐方案和其他任何业务方案(如促销等)所包含的免费流量中,与乙方的其他费用一起收取。
4、乙方入网时,个人用户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用户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证所有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登记资料。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5、乙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凡因乙方通信地址不详、邮政编码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发出的话费帐单、用户认证信函以及其他业务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住所地(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住址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不在本市的客户,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入网:
(1)须由本市居民或本市单位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或担保单位盖章认可;
(2)乙方凭有效证件,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项目由甲方确定。
在乙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如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并经甲方同意,则乙方须提供新的担保人,并与甲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亦可到甲方营业场所办理话费预存。如乙方既未提供新的担保人又未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有权停机。
如乙方因欠费被停机,担保人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乙方必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或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方为乙方重新开机。
乙方应保证所登记的担保人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发现担保人的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机。
7、乙方应于每月5日至下月4日与甲方结清上月数据专用卡上发生的通信费用。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停机,并依欠费金额按每日3‰的标准加收违约金。欠费满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做销号处理,本协议自动终止。销号后,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费用。
如乙方为非捆绑用户,则对其数据专用卡单独计费;如乙方为捆绑交费用户,则对其数据专用卡与所捆绑移动电话号码共同计费,数据专用卡所捆绑的移动电话号码必须为乙方的全球通移动电话号码。乙方如需改变捆绑移动电话号码,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
8、乙方应根据自身支付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交费信用程度确定乙方的话费透支额度。为了保护乙方的权益,若乙方通信费用超出话费透支额度,甲方应通知乙方有关情况,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期间内交清已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机。
9、如甲方发现乙方通信费用异常,甲方有权根据《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的规定采取临时停机等措施。
10、若乙方对甲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且有充分理由,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应予调查核实并作相应处理。
11、乙方申请停机,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应付费用。
12、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13、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索未结清费用的权利。
14、如乙方向甲方申请终止_________服务,应结清_________的各项费用,本协议自乙方办理完相关手续并结清所有费用后终止。甲方已收取的数据专用卡费用等不退还。
15、乙方可自行设置和解除s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在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时将会锁卡,此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入网时所用证件)前往甲方营业厅解锁,严禁自行解锁。因人为操作不当致使s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甲方不提供免费更换业务。
16、乙方申请开通各种新业务时,应配备具有该功能的通信设备,由于乙方通信设备功能不支持造成无法使用新业务的,甲方不负责任。
17、客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客户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凡使用客户服务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不知道乙方客户服务密码的内容。乙方应对自己的业务密码及数据专用卡的安全性负责,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客户服务密码、业务密码泄露或数据专用卡被盗用,乙方须缴纳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调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18、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9、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甲方有权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并以业务公告或其他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对因此导致乙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因甲方通信网络整体升级,导致本入网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同意在乙方转到甲方其他网络时提供优惠,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退。
通信出现故障的,甲方应在可能的情况下通知乙方并尽快修复,但对因通信故障造成的乙方损失或乙方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0、因第三方责任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1、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2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本协议的解释权归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网协议 篇17
甲方:_________
乙方(客户填写):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精神现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为乙方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范围内提供移动通信网络服务和客户服务,向乙方提供其申请开通的各项移动通信服务,并根据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必须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由于乙方使用无入网许可移动电话机所带来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入网后的移动电话均具有区内、国内长途和国内漫游功能。
4、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国际漫游功能及各项服务功能。乙方如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和国际漫游功能,须在甲方营业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并预存话费,方可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使用移动电话。
5、乙方入网时,个人用户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用户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证所有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登记资料。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6、乙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凡因乙方通信地址不详,邮政编码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发出的话费帐单、用户认证信函以及其他业务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住所地(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住址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不在本市的客户,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入网:
(1)须由本市居民或本市单位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或担保单位盖章认可;
(2)乙方凭有效证件,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项目由甲方确定。
在乙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如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并经甲方同意,则乙方须提供新的担保人,并与甲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亦可到甲方营业场所办理话费预存。如乙方既未提供新的担保人又未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有权停机。
如乙方因欠费被停机,担保人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乙方必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或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方为乙方重新开机。
乙方应保证所登记的担保人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发现担保人的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机。
8、乙方应于每月1日至20日与甲方结清上一计费周期的通信费用。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停机,并依欠费金额按每日3%。的标准加收违约金。欠费满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做销号处理,本协议自动终止。销号后,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费用。
9、乙方应根据自身支付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交费信用程度确定乙方的话费透支额度。为了保护乙方的权益,若乙方通信费用超出话费透支额度,甲方应通知乙方有关情况,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期间内交清已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通信服务。
10、甲乙双方同意:若乙方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入网或过户的,乙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超过_________元时,甲方有权通过发送短消息(以甲方短消息成功发送视为通知送达)通知乙方交纳至少_________元的预存费用。如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_________元乙方仍未交纳预存费用,甲方有权暂停为乙方提供通信服务。本条优先于第八条的适用。
11、若乙方对甲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且有充分理由,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应予调查核实并作相应处理。
12、乙方申请停机,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停机保号费;因欠费等原因被甲方停机期间,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基本月租费。
13、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14、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索未结清费用的权利。
15、乙方要求退网时,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方可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收取的入网费、SIM卡费、选号费等不退还。
16、乙方可自行设置和解除S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在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时将会锁卡,此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入网时所用证件)前往甲方营业厅解锁,严禁自行解锁。因人为操作不当致使S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甲方不提供免费更换业务。
17、乙方申请开通各种新业务时,应配备具有该功能的移动电话,由于乙方移动电话功能不支持造成无法使用新业务的,甲方不负责任。
18、客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客户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凡使用客户服务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不知道乙方客户服务密码的内容。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客户服务密码被盗用,乙方须缴纳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19、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0、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被他人非法盗打,乙方须缴纳因被盗打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21、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甲方有权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并以业务公告或其他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对因此导致乙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因甲方通信网络整体升级,导致本人网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同意在乙方转到甲方其他网络时提供优惠,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退。
22、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3、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24、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网协议 篇18
甲方:
乙方:中国*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网络服务
(一)乙方应公示网络覆盖范围及漫游范围,在覆盖范围内,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国际漫游服务只能在与乙方签订漫游协议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享有。
(二)乙方提供的网络服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通信质量标准。
(三)乙方依法保障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条入网要求
(一)甲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1、个人用户: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证件),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警官证、护照等;
2、单位用户: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有效证件原件。
(二)甲方应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终端设备,当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服务项目时,移动电话终端设备还应具备相应功能,否则可能无法支持所选服务,甲方将自行承担损失。
第三条客户资料
(一)甲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并有义务配合乙方对登记资料进行核实。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失实,且甲方不配合更正的,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网络服务。
(二)服务密码是甲方办理业务的重要凭证,除非另有约定或说明,凡使用服务密码定制、变更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甲方入网后应立即修改初始服务密码,并妥善保管服务密码,如甲方不慎泄露服务密码导致的影响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费用标准和费用缴纳
(一)乙方应在国家电信资费主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设定资费标准、向用户明码标价,公告计费方式、缴费期限等信息;甲方应按乙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如遇国家统一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起执行;如遇乙方发布、调整资费套餐的,应在甲乙双方约定生效日或国家政策规定的生效日起执行。
(三)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网络服务;甲方超过缴费时限,每日须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恢复甲方网络服务。
(四)计费周期为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由于网络设备产生话单及相关处理会有时延,可能会发生当月部分话费计入下月话费中收取的情况)
(五)甲方定制第三方增值业务或其它须收费业务,乙方可以替第三方向甲方代收信息费、功能费等(例如向用户代收SP信息费等)。
第五条风险控制
(一)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移动电话不被非法盗用,若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增长,经初步核查确有问题的,可及时拨打客服热线100861或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暂时停机手续,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乙方应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相关情况。
(二)甲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话费信用额度时,应及时补充缴纳通信费用;当甲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超过话费信用额度时,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网络服务。(超过信用额度停机不受约定缴费期限的限制)
第六条客户服务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客户服务电话100861,以便甲方咨询了解乙方网络服务、业务推广、各类营销优惠活动等内容。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公益性电信服务并保障通信线路畅通。
(二)乙方免费提供给甲方最近5个月的通话详单查询、月结帐单查询(不含查询当月),对甲方通信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认真核实、详细解答。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要甲方支付月功能费的服务项目时,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无论以何种方式定制的,乙方对原始定制记录的保留期限应不少于5个月;甲方对定制开通有异议的,应在此期间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开通上述服务项目让用户进行体验时,不得收取服务项目月功能费。
(四)对于甲方通信服务开通/关闭申请,乙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操作完成(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超过时限未及时开通/关闭的,应减免甲方由此产生的不合理费用。
(五)乙方因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或可能影响用户使用的,应提前72小时通告所涉及的用户。
(六)当发生移动电话通信障碍,乙方应在甲方申告障碍时起的48小时内修复,移动电话通信障碍指非手机原因引起的障碍。
(七)为保证甲方权益,乙方对销号的移动电话号码至少冻结90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七条号码变更与转让
(一)由于非甲方原因需要更改用户号码时,乙方至少提前45日通知用户,至少提前15日告知甲方新的用户号码。号码更改实施日起,至少应在4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来话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甲方欲转让移动号码使用权应先缴清通信费等所有费用,转让双方须持各自有效证件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UIM卡规定
甲方可自行设置和清除U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密码为1234),连续三次输入错误密码将会锁卡。发生锁卡时,甲方不得自行解锁,应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前往乙方营业网点解锁。因甲方操作不当致使UIM卡损坏或锁死的,甲方应承担换卡所需费用。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条技术进步
因技术进步,经国家部委批准,乙方对移动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该至少提前90日发布公告,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甲方可就解决方案与乙方协商,但不得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十一条协议的变更
乙方在本协议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表单、补充协议等均自动成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乙方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协议约定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二条协议的解除
甲方要求终止网络服务的,应在缴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话费余额退还甲方或按双方之前约定进行处理。遇到下列情况,乙方有单方权解除协议,收回号码:
(一)甲方提供的有效证件虚假不实,可能给乙方带来经营风险;
(二)该手机号码被国家司法机关认定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不当用途;(三)乙方收到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发文要求停止甲方网络服务;(四)甲方被暂停服务60日后仍未补交通信费用和违约金。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协议争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当地通信管理局或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采取如下种方式解决。
(一)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四条协议生效
协议期限为一年,自签章之日起计算。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以此类推顺延。
甲方: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公司分公司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入网协议 篇19
会员入网协议书
客户名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布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过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加入乙方所拥有之“______网”,并成为______会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加入“______网”,并成为会员单位。会员有效登记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十日内,向乙方一次_____纳会员服务费人民币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_元(¥______)整。
三、乙方将在甲方会员登记的有效时间内,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网络服务,具体服务条款详见“会员权益”。
四、甲方应于本协议书签署七日内,向乙方提供图文资料或甲方网站(网页)链接,并保证其客观真实;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资料,乙方将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五、乙方承诺将在签约后一周内,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加入“______网”的供应商数据库。
六、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协议后,若一方单方面毁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协议书总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
客户(甲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章)
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布单位(乙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章)
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入网协议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客户填写):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精神现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
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为乙方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范围内提供移动通信网络服务和客户服务,向乙方提供其
申请开通的各项移动通信服务,并根据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必须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由于乙方使用无入网许可移动电话机所带来
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入网后的移动电话均具有区内、国内长途和国内漫游功能。
4.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国际漫游功能及各项服务功能。乙方如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和国
际漫游功能,须在甲方营业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并预存话费,方可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使用
移动电话。
5.乙方入网时,个人用户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同时提供委托
人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用户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证所
有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登记资料。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填写
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6.乙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凡因乙方通信地址不详,邮政编码不准确等
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发出的话费帐单、用户认证信函以及其他业务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
承担。
7.乙方住所地(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住址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不在本市的客户,选择以
下两种方式之一入网:
(1)须由本市居民或本市单位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或担保单位盖章认可;
(2)乙方凭有效证件,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项目由甲方确定。
在乙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如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并经甲方同意,则乙方须提供新的担保人,并与
甲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亦可到甲方营业场所办理话费预存。如乙方既未提供新的担保人又未办理话
费预存,甲方有权停机。
如乙方因欠费被停机,担保人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
乙方必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或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方为乙方重新开机。
乙方应保证所登记的担保人的资
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发现担保人的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机。
8.乙方应于每月1日至20日与甲方结清上一计费周期的通信费用。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停
机,并依欠费金额按每日3%。的标准加收违约金。欠费满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做销号处理,本协议自动
终止。销号后,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费用。
9.乙方应根据自身支付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交费信用程度确定乙方的话
费透支额度。为了保护乙方的权益,若乙方通信费用超出话费透支额度,甲方应通知乙方有关情况,乙方
应在甲方通知期间内交清已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通信服务。
10.甲乙双方同意:若乙方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入网或过户的,乙方未付的通
信费用超过_____元时,甲方有权通过发送短消息(以甲方短消息成功发送视为通知送达)通知乙方交纳
至少_______元的预存费用。如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_________元乙方仍未交纳预存费用,甲方有权暂停为
乙方提供通信服务。本条优先于第八条的适用。
11.若乙方对甲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且有充分理由,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应予调查核实并作相应
处理。
12.乙方申请停机,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停机保号费;因欠费等原因被甲方停机期间,应照常交纳每
个月的基本月租费。
13.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14.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索
未结清费用的权利。
15.乙方要求退网时,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方可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收取的入网费、SIM卡费、选号
费等不退还。
16.乙方可自行设置和解除S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在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
时将会锁卡,此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入网时所用证件)前往甲方营业厅解锁,严禁自行解锁。因人为操作
不当致使S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甲方不提供免费更换业务。
17.乙方申请开通各种新业务时,应配备具有该功能的移动电话,由于乙方移动电话功能不支持造成
无法使用新业务的,甲方不负责任。
18.客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客户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凡使用客户服务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
为乙方亲自办理,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不知道乙方客户服务密码的内容。由于乙方保管不善
等原因造成客户服务密码被盗用,乙方须缴纳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19.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0.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被他人非法盗打,乙方须缴纳因被盗打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在技
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21.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甲方有权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并以业务公告或其他
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对因此导致乙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
因甲方通信网络整体升级,导致本人网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同意在乙方转到甲方其他网络时提供优惠,但
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退。
22.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
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3.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
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24.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2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客户入网登记单
入网协议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客户填写):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服务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若乙方使用甲方网站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则视为乙方同意依据甲方现行的《_________________》及本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确认开通_________服务,承担购买和更换数据专用卡的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服务,_________数据专用卡服务只能提供短信和GPRS业务,甲方根据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如乙方因使用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而发生费用,应照常交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提供任何服务。本协议适用于_________数据专用卡服务。
2.为保证通信质量,乙方同意只使用甲方认可的无线网卡。乙方使用非甲方认可的无线网卡而造成无法通信及其他乙方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4.乙方入网时,个人用户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用户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证所有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登记资料。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5.乙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凡因乙方通信地址不详、编码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发出的话费帐单、用户认证信函以及其他业务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住所地(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住址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不在本市的客户,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入网:
(1)须由本市居民或本市单位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或担保单位盖章认可;
(2)乙方凭有效证件,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项目由甲方确定。
在乙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如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并经甲方同意,则乙方须提供新的担保人,并与甲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亦可到甲方营业场所办理话费预存。如乙方既未提供新的担保人又未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有权停机。
如乙方因欠费被停机,担保人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乙方必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或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方为乙方重新开机。
乙方应保证所登记的担保人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发现担保人的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机。
如乙方为非捆绑用户,则对其数据专用卡单独计费;如乙方为捆绑交费用户,则对其数据专用卡与所捆绑移动电话号码共同计费,数据专用卡所捆绑的移动电话号码必须为乙方的全球通移动电话号码。乙方如需改变捆绑移动电话号码,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
8.乙方应根据自身支付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交费信用程度确定乙方的话费透支额度。为了保护乙方的权益,若乙方通信费用超出话费透支额度,甲方应通知乙方有关情况,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期间内交清已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机。
9.如甲方发现乙方通信费用异常,甲方有权根据《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的规定采取临时停机等措施。
10.若乙方对甲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且有充分理由,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应予调查核实并作相应处理。
11.乙方申请停机,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应付费用。
12.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13.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索未结清费用的权利。
14.如乙方向甲方申请终止_________服务,应结清_________的各项费用,本协议自乙方办理完相关手续并结清所有费用后终止。甲方已收取的数据专用卡费用等不退还。
16.乙方申请开通各种新业务时,应配备具有该功能的通信设备,由于乙方通信设备功能不支持造成无法使用新业务的,甲方不负责任。
18.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9.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甲方有权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并以业务公告或其他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对因此导致乙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因甲方通信网络整体升级,导致本入网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同意在乙方转到甲方其他网络时提供优惠,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退。
通信出现故障的,甲方应在可能的情况下通知乙方并尽快修复,但对因通信故障造成的乙方损失或乙方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0.因第三方责任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_____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1.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2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本协议的解释权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客户入网登记单
客户填写
客?户?资?料(请您详细填写)
客户名称
传真号码
联系固定电话
经?办?人
联系固定电话
证件名称
□身份证?□军官证?□护照?□营业执照?□其他?签发地____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编码
业?务?功?能?选?择(请在您需要的业务前的□内画√)
服务项目
GPRS业务:?□自由套餐?□经济套餐?□时尚套餐?□商务套餐
数据卡交费方式:?□不捆绑?□捆绑交费?移动电话号码:
PCMCIA卡?品牌及型号:
□GPRS国际漫游
付?款?方?式(请在您需要的业务前的□内画√)
入网付款方式
□现金?□支票?□其它
单位加盖财务章
话费付款方式
□现金?□预付款?□银行托收?□其它
银行委托收款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帐户名称
银行帐号
受理单位填写
受理单位填写(由业务受理人员填写)
担保
□无□有担保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号码
SIM卡号
客户编号
(1)
(2)
(3)
(4)
(5)
受理人:受理日期:发票号:
备注
.以上客户资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有效;本公司如发现客户所填写的内?容不真实有权停止网络服务。
2.入网登记单一式两联,客户与本公司各存一联,请您妥善保管。
3.客户服务密码是客户重要的个人资料,可作为办理业务的凭证,请客户务必注意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客户亲自办理,并由客户负责。部分业务仍需持证件办理
4.捆绑交费是指数据卡的费用与客户选定移动电话的费用一起交纳。选定的移动电话号码必须为客户本人的全球通号
入网协议 篇2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在使用乙方个人宽带业务(以下简称“宽带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业务约定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宽带业务(非固定IP地址,另有协议约定除外),乙方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本协议个人宽带业务仅限甲方在申请安装的地址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行订购相应的服务功能外,乙方分配给甲方的宽带上网账号仅限同时接入一台上网终端使用,若甲方同时使用上网终端数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或为其他接入地址进行私接,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办理宽带业务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真实、准确地填写客户信息资料,并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或导致甲方无法通过实名客户核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须按时向乙方缴纳使用宽带业务的相关费用,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在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有关的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可通过拨打乙方的客户服务热线10086咨询乙方的业务、服务、资费等方面的信息。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宽带上网账号及服务密码,如因甲方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若发现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上网业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
(七)关于用户端设备归属权的明确:
甲方使用乙方的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约方案,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照原合约方案继续使用/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照该带宽的标准价按月收费继续使用,用户端设备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甲方出资购买,则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安排为甲方安装开通个人宽带业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在开通时由乙方安装工程师对甲方进行相关的讲解。
(三)乙方接到甲方关于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的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对乙方原因造成的障碍,及时查找原因、排除障碍,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四)乙方在营业场所公布宽带业务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则、缴费规定等内容,并按照不低于以上内容的标准向客户提供服务。
(五)乙方提供的宽带网络接入服务仅限于乙方已有宽带资源覆盖的区域;
(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2.甲方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的费用;
3.甲方在使用本业务时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有危害网络安全或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4.甲方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线路覆盖服务的地区;
5.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政府文件等规定乙方可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使用宽带业务的具体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业务受理单。
(二)若甲方选择手机与宽带合约型套餐,其手机必须是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手机号码,并承诺其参与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无过户或销户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乙方也将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在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交清欠费正常使用后,乙方恢复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若甲方取消宽带业务,乙方有权按甲方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有效期内承诺的最低消费扣取相应费用。
(三)乙方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完全接受。
(四)如甲方逾期不缴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按照甲方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甲方欠费期间,乙方有权暂停提供宽带业务接入服务。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若本协议仍然有效的,乙方应在甲方补齐全部款项的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开通。
(五)宽带业务计费周期及规则根据甲方选择的业务套餐计费(详见业务受理单)。如甲方欠费,系统将自动暂停甲方的上网账号,待其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方可恢复使用,若系统暂停甲方上网账户:个月后甲方仍未补交所欠费用及违约金的,系统将注销其上网账号,本协议终止。同时乙方将保留费用催缴的权利。
(六)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网络使用费仅限于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不包含网络上其他网络服务的任何收费服务项目的费用。
(七)如甲方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最低消费更高的档次或宽带业务带宽更高的档次(删除),且需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交纳相应费用。
(八)如甲方选择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的,本协议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乙方的宽带业务的,应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时可选择乙方提供的当期资费方案任意档次。
第五条 其它事项
(一)乙方所提供的宽带服务速率是宽带接入的下行速率,即指客户终端(不含)到局端设备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数据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客户上网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客户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取决于接入带宽、骨干带宽和客户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及设备容量和稳定性。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而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安装宽带或进行宽带移机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电脑本身系统使用所产生的问题(如:电脑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相应软件丢失、软件使用不当等)、电脑硬件(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网卡等电脑硬件)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网络及其他增值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出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需要,实施线路抢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如上述项目将影响正常个人宽带服务的,乙方应采取短信、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之任意一种或集中方式提前予以告知,上述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甲方已经知悉。
(六)甲方承诺:不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任何经营性项目、企业上网或未经乙方许可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经营性项目,或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经营性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若甲方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于企业上网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企业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同时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但乙方的资费标准调整除外)。如因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与甲方填写或确认的相关业务登记单/业务受理单配套使用,相关登记凭证自动成为本协议附件。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如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则本协议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期间与宽带续费期间一致,延续次数不限。如出现甲方申请销户、上网账户转让(指办理手机合约类套餐)、捆绑宽带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三个月、宽带欠费暂停业务三个月或宽带业务到期未续费达到三个月后被系统销户等约定的协议终止或解除情形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____分公司
地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 市 路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_______分公司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在使用乙方个人宽带业务(以下简称“宽带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业务约定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宽带业务(非固定IP地址,另有协议约定除外),乙方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本协议个人宽带业务仅限甲方在申请安装的地址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行订购相应的服务功能外,乙方分配给甲方的宽带上网账号仅限同时接入一台上网终端使用,若甲方同时使用上网终端数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或为其他接入地址进行私接,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办理宽带业务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真实、准确地填写客户信息资料,并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或导致甲方无法通过实名客户核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须按时向乙方缴纳使用宽带业务的相关费用,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在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有关的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可通过拨打乙方的客户服务热线10086咨询乙方的业务、服务、资费等方面的信息。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宽带上网账号及服务密码,如因甲方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若发现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上网业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
(七)关于用户端设备归属权的明确:
甲方使用乙方的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约方案,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照原合约方案继续使用/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照该带宽的标准价按月收费继续使用,用户端设备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甲方出资购买,则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安排为甲方安装开通个人宽带业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在开通时由乙方安装工程师对甲方进行相关的讲解。
(三)乙方接到甲方关于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的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对乙方原因造成的障碍,及时查找原因、排除障碍,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四)乙方在营业场所公布宽带业务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则、缴费规定等内容,并按照不低于以上内容的标准向客户提供服务。
(五)乙方提供的宽带网络接入服务仅限于乙方已有宽带资源覆盖的区域;
(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2.甲方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的费用;
3.甲方在使用本业务时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有危害网络安全或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4.甲方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线路覆盖服务的地区;
5.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政府文件等规定乙方可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使用宽带业务的具体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业务受理单。
(二)若甲方选择手机与宽带合约型套餐,其手机必须是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手机号码,并承诺其参与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无过户或销户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乙方也将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在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交清欠费正常使用后,乙方恢复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若甲方取消宽带业务,乙方有权按甲方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有效期内承诺的最低消费扣取相应费用。
(三)乙方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完全接受。
(四)如甲方逾期不缴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按照甲方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甲方欠费期间,乙方有权暂停提供宽带业务接入服务。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若本协议仍然有效的,乙方应在甲方补齐全部款项的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开通。
(五)宽带业务计费周期及规则根据甲方选择的业务套餐计费(详见业务受理单)。如甲方欠费,系统将自动暂停甲方的上网账号,待其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方可恢复使用,若系统暂停甲方上网账户:个月后甲方仍未补交所欠费用及违约金的,系统将注销其上网账号,本协议终止。同时乙方将保留费用催缴的权利。
(六)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网络使用费仅限于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不包含网络上其他网络服务的任何收费服务项目的费用。
(七)如甲方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最低消费更高的档次或宽带业务带宽更高的档次(删除),且需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交纳相应费用。
(八)如甲方选择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的,本协议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乙方的宽带业务的,应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时可选择乙方提供的当期资费方案任意档次。
第五条 其它事项
(一)乙方所提供的宽带服务速率是宽带接入的下行速率,即指客户终端(不含)到局端设备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数据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客户上网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客户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取决于接入带宽、骨干带宽和客户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及设备容量和稳定性。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而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安装宽带或进行宽带移机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电脑本身系统使用所产生的问题(如:电脑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相应软件丢失、软件使用不当等)、电脑硬件(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网卡等电脑硬件)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网络及其他增值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出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需要,实施线路抢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如上述项目将影响正常个人宽带服务的,乙方应采取短信、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之任意一种或集中方式提前予以告知,上述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甲方已经知悉。
(六)甲方承诺:不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任何经营性项目、企业上网或未经乙方许可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经营性项目,或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经营性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若甲方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于企业上网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企业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同时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但乙方的资费标准调整除外)。如因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与甲方填写或确认的相关业务登记单/业务受理单配套使用,相关登记凭证自动成为本协议附件。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如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则本协议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期间与宽带续费期间一致,延续次数不限。如出现甲方申请销户、上网账户转让(指办理手机合约类套餐)、捆绑宽带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三个月、宽带欠费暂停业务三个月或宽带业务到期未续费达到三个月后被系统销户等约定的协议终止或解除情形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____分公司
地址:__________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 市 路 号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入网协议 篇23
客户名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布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过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加入乙方所拥有之“_________网”,并成为______会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加入“______网”,并成为会员单位。会员有效登记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十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交纳会员服务费人民币______拾______万____仟_____佰______元(¥______)整
三、乙方将在甲方会员登记的有效时间内,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网络服务,具体服务条款详见“会员权益”。
四、甲方应于本协议书签署七日内,向乙方提供图文资料或甲方网站(网页)链接,并保证其客观真实;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资料,乙方将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五、乙方承诺将在签约后一周内,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加入“______网”的供应商数据库。
六、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协议后,若一方单方面毁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协议书总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
客户(甲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布单位(乙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入网协议 篇24
甲方:客户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在使用乙方个人宽带业务(以下简称“宽带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业务约定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宽带上网业务(非固定IP地址,另有协议约定除外),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本协议个人宽带业务仅限甲方在申请安装的地址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行订购相应的服务功能外,乙方分配给甲方的宽带上网账号仅限同时接入一台上网终端使用,若甲方同时使用上网终端数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或为擅自接入其他地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办理宽带业务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真实、准确地填写客户信息资料,并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或填写的信息不准确,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或导致甲方无法通过实名客户核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须按时向乙方缴纳使用宽带业务的相关费用,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在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有关的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可通过拨打乙方的客户服务热线10086咨询乙方的业务、服务、资费等方面的信息。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宽带上网账号及服务密码,如因甲方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若发现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上网业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
(七)甲方办理以下宽带合约方案:
甲方使用乙方的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约方案,带宽____,上行速率____,下行速率____,每月宽带费用____元,每月魔百和收视业务费____元,每月手机最低消费____元,合约期____年,安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装模式____。
宽带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宽带需要办理续费至现系统方案才能继续使用。/合约到期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宽带合约的要求,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照原合约方案自动延展1个月,上述延展次数不受次数限制。/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照该带宽的标准价按月收费继续使用(根据客户的选择展示在协议上)
方案说明:
1.包含手机最低消费的融合宽带在T月激活新装宽带时,激活当月宽带免费使用,手机号码承诺最低消费将在宽带激活次月(T+1月)生效,宽带同时(T+1月)开始计费,一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12月到期失效,两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24月到期失效。
2.宽带合约中魔百和业务费用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最低消费中,但宽带费用不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最低消费中。
3.客户在宽带合约套餐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最低消费更高的档次或宽带带宽更高的档次,合约套餐到期后可续费至系统当前在售的任何档次。
4.客户选择宽带合约套餐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的,如需继续使用宽带,请在合约套餐到期前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办理续费或通过中国移动提供的其他办理途径办理续费,可续费资费以当期在售资费为准。
5.魔百和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互联网业务服务。该业务提供视频点播等多种互动电视通信和信息服务。
6.魔百和业务到期后自动延续,如不再需要使用收视功能,需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或通过中国移动其他业务受理渠道中止业务。
7.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1)甲方办理宽带合约、以及魔百和收视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宽带账号、手机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
(2)魔百和业务与宽带的使用状态一致:若手机欠费停机,则宽带和魔百和业务相应停机,手机缴费开机后,宽带和魔百和业务于24小时内相应开机。
8.赠送促销积分兑换机顶盒规则说明
办理合约方案、免费使用机顶盒的情况通过赠送促销积分兑换机顶盒实现的,相关规则说明如下:
(1)按当前“积分公允价值为1积分=0.012元”计算,甲方获得赠送促销积分额度为15833分的,获赠促销积分将在业务办理当下实时全额兑换为乙方的机顶盒,甲方获得机顶盒在活动办理期间的免费使用权。
(2)甲方同意乙方系统操作专用于本次机顶盒兑换的促销积分(含积分赠送及指定兑换动作)。
(八)关于用户端设备归属权的明确:
用户端设备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押金人民币___0___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并将押金以话费形式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智能网关、光猫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50%进行赔偿,若为机顶盒的情况则乙方有权扣取前期缴纳的押金。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甲方出资购买,则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
3.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机顶盒)为通过乙方向甲方赠送等额机顶盒价值的促销积分兑换所得,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协议到期或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50%进行赔偿。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安排为甲方安装开通宽带合约对应的业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在开通时由乙方安装工程师对甲方进行相关的讲解。
(三)乙方接到甲方关于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的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对乙方原因造成的障碍,及时查找原因、排除障碍,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四)乙方在营业场所公布宽带业务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则、缴费规定等内容,并按照不低于以上内容的标准向客户提供服务。
(五)乙方提供的宽带网络接入服务仅限于乙方已有宽带资源覆盖的区域;
(六)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魔百和”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七)甲方申告”魔百和”故障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尽快修复或调通。(属于甲方电视机、机顶盒等终端设备及甲方室内线路、设备等原因造成的故障除外)。如果判定为机顶盒终端设备的问题,需甲方直接到机顶盒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八)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九)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2.甲方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的费用;
3.甲方在使用本业务时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有危害网络安全或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4.甲方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线路覆盖服务的地区;
5.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政府文件等规定乙方可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使用宽带业务的具体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业务受理单。
(二)若甲方选择手机与宽带合约型套餐,其手机必须是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手机号码,并承诺其参与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无过户或销户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乙方也将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在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交清欠费正常使用后,乙方恢复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若甲方取消宽带或魔百和业务,乙方有权按甲方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有效期内承诺的最低消费扣取相应费用。
(三)乙方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完全接受。
(四)如甲方逾期不缴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按照甲方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甲方欠费期间,乙方有权暂停提供宽带或魔百和业务接入服务。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若本协议仍然有效的,乙方应在甲方补齐全部款项的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开通。
(五)宽带业务计费周期及规则根据甲方选择的业务套餐计费(详见业务受理单)。如甲方欠费,系统将自动暂停甲方的上网账号,待其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方可恢复使用,若系统暂停甲方上网账户:个月后甲方仍未补交所欠费用及违约金的,系统将注销其上网账号,本协议终止。同时乙方将保留费用催缴的权利。
(六)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网络使用费仅限于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不包含网络上其他网络服务的任何收费服务项目的费用。
(七)如甲方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最低消费更高的档次或宽带业务带宽更高的档次,且需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交纳相应费用。
(八)如甲方欲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后继续使用乙方的宽带业务的,应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时可选择乙方提供的当期资费方案任意档次。
第五条 其它事项
(一)乙方所提供的宽带服务速率是宽带接入的上、下行速率,即指客户终端(不含)到局端设备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数据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客户上网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客户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取决于接入带宽、骨干带宽和客户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及设备容量和稳定性,在实际测速中,上、下行速率达到协议约定带宽速率的90%即视为达标。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宽带或魔百和业务而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如遇政府主管部门对资费等相关内容的政策发生变化,乙方将根据相关要求,对原资费方案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方案的具体执行时间以乙方公示为准。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电脑本身系统使用所产生的问题(如:电脑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相应软件丢失、软件使用不当等)、电脑硬件(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网卡等电脑硬件)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网络及其他增值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出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需要,实施线路抢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如上述项目将影响正常个人宽带服务的,乙方应采取短信、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之任意一种或集中方式提前予以告知,上述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甲方已经知悉。
(六)甲方承诺:不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任何经营性项目、企业上网或未经乙方许可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经营性项目,或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经营性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若甲方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于企业上网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企业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同时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服务并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但乙方的资费标准调整除外)。如因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与甲方填写或确认的相关业务登记单/业务受理单配套使用,相关登记凭证自动成为本协议附件。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如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则本协议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期间与宽带续费期间一致,延续次数不限。如出现甲方申请销户、上网账户转让(指办理手机合约类套餐)、捆绑宽带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三个月、宽带欠费暂停业务三个月或宽带业务到期未续费达到三个月后被系统销户等约定的协议终止或解除情形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入网协议 篇25
移动电话入网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中国________分公司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网络服务
(一)乙方应公示网络覆盖范围及漫游范围,在覆盖范围内,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国际漫游服务只能在与乙方签订漫游协议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享有。
(二)乙方提供的网络服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通信质量标准。
(三)乙方依法保障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条?入网要求
(一)甲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1、个人用户: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证件),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警官证、护照等;
2、单位用户: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有效证件原件。
(二)甲方应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终端设备,当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服务项目时,移动电话终端设备还应具备相应功能,否则可能无法支持所选服务,甲方将自行承担损失。
第三条?客户资料
(一)甲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并有义务配合乙方对登记资料进行核实。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失实,且甲方不配合更正的,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网络服务。
(二)服务密码是甲方办理业务的重要凭证,除非另有约定或说明,凡使用服务密码定制、变更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甲方入网后应立即修改初始服务密码,并妥善保管服务密码,如甲方不慎泄露服务密码导致的影响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费用标准和费用缴纳
(一)乙方应在国家电信资费主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设定资费标准、向用户明码标价,公告计费方式、缴费期限等信息;甲方应按乙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如遇国家统一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起执行;如遇乙方发布、调整资费套餐的,应在甲乙双方约定生效日或国家政策规定的生效日起执行。
(三)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网络服务;甲方超过缴费时限,每日须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恢复甲方网络服务。
(四)计费周期为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由于网络设备产生话单及相关处理会有时延,可能会发生当月部分话费计入下月话费中收取的情况)
(五)甲方定制第三方增值业务或其它须_____业务,乙方可以替第三方向甲方代收信息费、功能费等(例如向用户代收SP信息费等)。
第五条?风险控制
(一)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移动电话不被非法盗用,若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增长,经初步核查确有问题的,可及时拨打客服热线100861或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暂时停机手续,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乙方应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相关情况。
(二)甲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话费信用额度时,应及时补充缴纳通信费用;当甲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超过话费信用额度时,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网络服务。(超过信用额度停机不受约定缴费期限的限制)
第六条?客户服务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客户服务电话100861,以便甲方咨询了解乙方网络服务、业务推广、各类营销优惠活动等内容。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公益性电信服务并保障通信线路畅通。
(四)对于甲方通信服务开通/关闭申请,乙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操作完成(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超过时限未及时开通/关闭的,应减免甲方由此产生的不合理费用。
(五)乙方因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或可能影响用户使用的,应提前72小时通告所涉及的用户。
(六)当发生移动电话通信障碍,乙方应在甲方申告障碍时起的48小时内修复,移动电话通信障碍指非手机原因引起的障碍。
(七)为保证甲方权益,乙方对销号的移动电话号码至少冻结90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七条?号码变更与转让
(一)由于非甲方原因需要更改用户号码时,乙方至少提前45日通知用户,至少提前15日告知甲方新的用户号码。号码更改实施日起,至少应在4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来话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甲方欲转让移动号码使用权应先缴清通信费等所有费用,转让双方须持各自有效证件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UIM卡规定
甲方可自行设置和清除U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密码为1234),连续三次输入错误密码将会锁卡。发生锁卡时,甲方不得自行解锁,应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前往乙方营业网点解锁。因甲方操作不当致使UIM卡损坏或锁死的,甲方应承担换卡所需费用。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条?技术进步
因技术进步,经国家部委批准,乙方对移动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该至少提前90日发布公告,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甲方可就解决方案与乙方协商,但不得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十一条?协议的变更
乙方在本协议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表单、补充协议等均自动成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乙方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协议约定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二条?协议的解除
甲方要求终止网络服务的,应在缴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话费余额退还甲方或按双方之前约定进行处理。遇到下列情况,乙方有单方权解除协议,收回号码:
(一)甲方提供的有效证件虚假不实,可能给乙方带来经营风险;
(二)该手机号码被国家司法机关认定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不当用途;
(三)?乙方收到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发文要求停止甲方网络服务;
(四)甲方被暂停服务60日后仍未补交通信费用和违约金。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协议争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当地通信管理局或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采取如下?种方式解决。
(一)?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天津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第十四条?协议生效
协议期限为一年,自签章之日起计算。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以此类推顺延。
甲方:
乙方:中国XX公司_________分公司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入网协议 篇26
甲方(客户): 甲方移动号码(家宽带绑定手机号码):
乙方:
为维护甲方、乙方(以下简称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乙方合作向甲方提供IMS融合通信业务(多媒体桌面电话业务应用)(以下简称IMS桌面电话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一)甲方为中国移动家宽带业务客户,乙方合作向甲方提供IMS桌面电话业务。
二、资费与结算
(一)甲方开通IMS桌面电话业套餐月租元,赠送350分钟本地市话费,超出通话分钟免费时长后按本地市话资费0.1元/分钟,国内长途0.15元/分钟,费用由乙方收取。
(二)甲方承诺其合户的家庭宽带绑定手机号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1年内)无过户或销户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合户的手机欠费停机,IMS桌面电话也将随之停机。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化,须调整甲方的资费标准,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
(四)如甲方逾期欠费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按照甲方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甲方欠费期间,乙方有权暂停提供IMS桌面电话接入服务。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后,乙方在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开通。欠费3个月后甲方仍未补交所欠费用的,乙方将注销IMS桌面电话号码,本协议自动终止。同时乙方将保留费用催缴的权利。
(五)IMS桌面电话、家庭网关使用原则
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或者遗失、人为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终止解除,终端仍在使用年限内,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终端剩余使用年限折算剩余价值进行赔偿。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办理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详细的现住址、联系方式)和相关证件(第二代身份证等)。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的调测和维护工作。
(三)若甲方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服务的区域,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通过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或平台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活动。如有违反则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甲方不得以转售、转租、借用等方式将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或平台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视为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应注意保管好IMS桌面电话服务密码,由于密码外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对于甲方违反协议规定的,乙方有权关闭相关网络系统和业务接入通道,同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并且终止与甲方的合作。
(八)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通信质量达到国家信息产业部规定的质量标准。
(九)乙方热线电话处理甲方的咨询、报障等服务。
四、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承诺对本协议的各项内容严格保密。
(二)本协议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等情况致使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个月。有效期满后,如甲方不报停,则自动延续甲方IMS桌面电话业务,直至甲方提出终止业务。如出现甲方申请销户或甲方欠费暂停三个月后被系统销户等终止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入网协议 篇27
甲方:
乙方: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承诺
(一)甲方愿意使用乙方提供的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乙方愿意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网络覆盖范围内以及签订有漫游协议的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电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甲乙双方通过签署业务受理单或其他方式另行约定。
(二)甲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订购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由乙方代收服务费的增值电信业务(以下简称“代收费业务”)。
(三)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标准;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
(四)乙方将通过营业厅、门户网站、10086热线等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资费标准等内容。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便捷的业务办理和客户投诉受理渠道,乙方应在接到客户投诉之日起48小时内回复。
(六)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的移动互联网基础功能及权益包括飞信、139邮箱、和彩云、和娱乐体验包等四项免费服务,甲方也可视个人情况选择使用。
(七)甲方成为4G客户后(即同时满足使用4G手机、更换USIM卡和开通4G上网功能三个条件),乙方将为甲方默认提供流量安心包服务,作为甲方4G上网超套餐后的基础计费服务,甲方可视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取消该项服务。
(八)甲方同时满足使用高清语音手机(VoLTE手机)、打开手机上的高清语音开关、使用USIM卡和开通4G上网功能四个条件后,乙方将为甲方免费开启高清语音功能,该功能无月租费用,甲方通过该功能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的计费标准与甲方选择使用的资费套餐标准一致,甲方可视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取消该功能。通话双方均需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后,方可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
二、入网登记
(一)甲方使用乙方客户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需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甲方办理入网登记手续时,应当按照《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向乙方出示有效证件原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甲方委托 他人代办入网时需同时提供代理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甲方及其受托人拒绝出示有效证件原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的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的,乙方有权不为其办理入网手续。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仅用于未成年客户)、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单位有效证件是指单位注册登记证照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注册证照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如甲方入网登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到乙方营业厅办理资料完善手续。因甲方或其代理人提供的资料不详、不实或变更后未及时办理资料完善手续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入网后,应设置服务密码并妥善保管。若自动获取客户初始服务密码的,甲方应立即修改初始服务密码并妥善保管。因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为方便办理业务,乙方可根据不同业务类型以短信等方式提供随机密码,该密码可作为办理业务的临时凭证。凡使用服务密码或随机密码办理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
(四)甲方因SIM卡丢失或损坏等原因需办理补卡手续或换卡手续时,甲方应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甲方委托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甲方及代理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乙方可以收取相应费用。
(五)根据国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电话卡达到5张的,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
三、资费及费用交纳
(一)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应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收取的相关费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乙双方的约定。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免费的话费查询服务,乙方有义务对账单、详单进行解释。
(三)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交纳费用账单中记载的全部费用。甲方超过约定交费日未交足费用(以下称“欠费”),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以下称“欠费停机”),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自交费日次日起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自欠费停机之日起60日内,如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应在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的24小时内恢复暂停的服务(以下简称“复机”)。欠费停机满60日,甲方仍未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提供电信服务(以下简称“销号”)和解除协议,并可以通过10086客服热线、短信、信函、公告、委托第三方等方式追缴全部欠费和违约金。
(四)甲方在欠费停机期间,停机当月和复机当月的月使用费(套餐费)照常计收。欠费停机跨整月不收取任何费用。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甲方可以自行申请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停机保号期间收取停机保号费。甲方办理停机保号当月起四个月内,仍未向乙方申请恢复使用,乙方有权终止提供电信服务(“销号”)和解除协议。
(六)乙方对计费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5个月(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存有异议,应在异议费用发生后5个月内向乙方提出(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乙方对甲方在异议话费发生后5个月内提出异议的话单,应保存至异议解决为止。
(七)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提出异议的,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解释,经核实确属乙方责任多收费用的,乙方应将已多收的部分双倍返还甲方。
(八)如果甲方通过乙方的通信网络订购、收发与乙方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服务商所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甲方同意乙方代第三方服务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该服务费的资费标准由第三方服务商制定并告知甲方。若甲方对收取的代收费业务服务费有异议,可在乙方协助下与第三方服务商协商解决。
(九)甲方应妥善保管所使用的号码不被非法盗用,若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可及时拨打客服热线10086或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停机手续,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公安部门调查相关情况。
(十)甲方入网半年后,乙方视甲方的在网消费和交费情况核给信用额度,并每隔半年视甲方的使用情况重新核给信用额度。如额度调高,乙方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在额度范围内自行选择设置;如额度调低,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在调整生效后再次通知甲方。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话。
四、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一) 乙方承诺资费方案有效期为一年(双方特殊约定的除外)。乙方有权在有效期截止后修改资费方案。如需修改,乙方应在修改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选择修改后的资费方案或乙方提供的其他资费方案。如无需修改,则原资费方案顺延一年,顺延次数不限。
(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以选择变更资费方案。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将本协议项下的号码过户给第三人。甲方和第三人均应亲自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过户手续,在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由第三人与乙方重新签订客户入网服务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在办理变更手续之前,因使用该号码导致的交费义务及一切后果仍由甲方承担,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甲方可以持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到乙方营业网点要求终止提供服务(“销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应拒绝甲方销户,甲方应在销户前结清所有费用。若销户后甲方还有费用尚未结清的,甲方仍需要履行交费义务。销户90天后,乙方可以重新启用甲方原号码。
(五)甲方在未参与赠送、销售优惠等营销活动情况下,销户时,可以预约将余额一次性转入同一费率区另一乙方有效号码的账户;甲方在参与赠送、销售优惠等营销活动情况下,费用余额按营销活动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六)如遇政府主管部门统一调整资费标准的,本协议按政府主管部门调整后的资费标准在规定的时间起执行。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号码,终止提供服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1.甲方(包括代理人)提供的证件或资料虚假不实;
2.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4.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停止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
5.甲方欠费满60日仍未交纳费用。
五、隐私和通信权益保护
(一)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协助和配合,乙方给予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
(二)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发送违法信息或未经接收客户同意大量发送骚扰信息,不得有拨打骚扰电话等不当行为,否则,乙方可以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直至终止服务。在此情况下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对此予以认可。
(三)乙方收集、使用甲方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乙方可以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返档等方式,以提供电信服务为目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甲方用户个人信息。甲方可以通过营业厅、网站等实体和电子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更正。
(四)乙方应严格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用户个人信息履行保护义务。
(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网安函﹝20__﹞452号)要求,如发现甲方冒用或伪造身份证照、违法使用、违规外呼、呼叫频次异常、超约定用途使用、转租转售、被公安机关通报以及用户就上述问题投诉较多等情况的,核实确认后,一律终止业务接入。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一)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业务受理单、表单、协议等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中未约定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加盖乙方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经办人签字或印鉴,甲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特别提示
(一)乙方不同服务品牌的资费和服务存在差异,甲方入网时可自愿选择。
(二)甲方应使用取得国家入网许可并具有进网许可标志的终端设备,该终端设备应具有支持其所选服务的相应功能。
三) 甲方或其代理人已详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甲方或其代理人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甲方(签名或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监护人或代理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
甲方移动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入网协议 篇28
甲方:_________
乙方(客户填写):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精神现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为乙方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范围内提供移动通信网络服务和客户服务,向乙方提供其申请开通的各项移动通信服务,并根据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必须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由于乙方使用无入网许可移动电话机所带来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入网后的移动电话均具有区内、国内长途和国内漫游功能。
4、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国际漫游功能及各项服务功能。乙方如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和国际漫游功能,须在甲方营业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并预存话费,方可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使用移动电话。
5、乙方入网时,个人用户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用户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证所有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登记资料。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6、乙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凡因乙方通信地址不详,邮政编码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发出的话费帐单、用户认证信函以及其他业务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住所地(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住址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不在本市的客户,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入网:
(1)须由本市居民或本市单位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或担保单位盖章认可;
(2)乙方凭有效证件,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项目由甲方确定。
在乙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如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并经甲方同意,则乙方须提供新的担保人,并与甲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亦可到甲方营业场所办理话费预存。如乙方既未提供新的担保人又未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有权停机。
如乙方因欠费被停机,担保人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乙方必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或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方为乙方重新开机。
乙方应保证所登记的担保人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发现担保人的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机。
8、乙方应于每月1日至20日与甲方结清上一计费周期的通信费用。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停机,并依欠费金额按每日3%。的标准加收违约金。欠费满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做销号处理,本协议自动终止。销号后,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费用。
9、乙方应根据自身支付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交费信用程度确定乙方的话费透支额度。为了保护乙方的权益,若乙方通信费用超出话费透支额度,甲方应通知乙方有关情况,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期间内交清已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通信服务。
10、甲乙双方同意:若乙方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入网或过户的,乙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超过_________元时,甲方有权通过发送短消息(以甲方短消息成功发送视为通知送达)通知乙方交纳至少_________元的预存费用。如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_________元乙方仍未交纳预存费用,甲方有权暂停为乙方提供通信服务。本条优先于第八条的适用。
11、若乙方对甲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且有充分理由,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应予调查核实并作相应处理。
12、乙方申请停机,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停机保号费;因欠费等原因被甲方停机期间,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基本月租费。
13、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14、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索未结清费用的权利。
15、乙方要求退网时,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方可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收取的入网费、sim卡费、选号费等不退还。
16、乙方可自行设置和解除s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在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时将会锁卡,此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入网时所用证件)前往甲方营业厅解锁,严禁自行解锁。因人为操作不当致使s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甲方不提供免费更换业务。
17、乙方申请开通各种新业务时,应配备具有该功能的移动电话,由于乙方移动电话功能不支持造成无法使用新业务的,甲方不负责任。
18、客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客户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凡使用客户服务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不知道乙方客户服务密码的内容。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客户服务密码被盗用,乙方须缴纳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19、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0、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被他人非法盗打,乙方须缴纳因被盗打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21、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甲方有权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并以业务公告或其他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对因此导致乙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因甲方通信网络整体升级,导致本人网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同意在乙方转到甲方其他网络时提供优惠,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退。
22、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3、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24、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客户入网登记单
┌─┬─────────────────────────────────┐
││ 客户资料 (请您详细填写)│
│├────┬────────────────────────────┤
││客户名称││
│├────┼────────────┬──────┬────────┤
││传真号码││联系固定电话││
│├────┼────────────┼──────┼────────┤
│客│经 办 人││联系固定电话││
│├────┼────────────┴──────┴────────┤
││证件名称│身份证 军官证 护照 营业执照 其他 签发地__ │
│├────┼┬┬┬┬┬┬┬┬┬┬┬┬┬┬┬┬┬┬──────────┤
││证件号码││││││││││││││││││││
│├────┼┴┴┴┴┴┴┴┴┴┴┴┴┴┴┼┴┴┴────┬┬┬┬┬┬┤
│户│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
││ 业务功能选择 (请在您需要的业务前的内画√)│
│├────┬────────────────────────────┤
│││国际长途 国际漫游(含国际长途)语音信箱 │
││││
│填││邮寄话单 移动秘书(密码__)wap业务│
││││
││服务项目│手机银行 手机证券gprs业务 │
││││
│││数据业务 主叫/被叫 号码(营业员填写) ____│
││││
│写││传真业务 主叫/被叫 号码(营业员填写) ____│
│├────┴────────────────────────────┤
││ 付款方式 (请在您需要的业务前的内画√)│
│├──────┬───────────────────┬──────┤
││入网付款方式│现金支票其它││
│├──────┼───────────────────┤│
││话费付款方式│现金预付款银行托收其它││
│├──────┼────┬──────────────┤单位加盖财务│
│││开户银行││章│
││├────┼──────────────┤│
│││银行行号│││
││银行委托收款├────┼──────────────┤│
│││帐户名称│││
││├────┼──────────────┤│
│││银行帐号│││
├─┼──────┴────┴──────────────┴──────┤
││ 受理单位填写 (由业务受理人员填写)│
│├──────┬──────────────────────────┤
│受│担保│无 有 担保合同编号________│
│├──────┼────────┬─────────┬───────┤
│理│移动电话号码│ sim卡号│imei码│机型│
│├──────┼────────┼─────────┼───────┤
│单│(1) ││││
│├──────┼────────┼─────────┼───────┤
│位│(2) ││││
│├──────┼────────┼─────────┼───────┤
│填│(3) ││││
│├──────┼────────┼─────────┼───────┤
│写│(4) ││││
│├──────┼────────┼─────────┼───────┤
││(5) ││││
│├──────┴────────┴─────────┴───────┤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发票号:│
├─┼─────────────────────────────────┤
││1.以上客户资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有效;本公司如发现客户所填写的│
││内容不真实有权停止网络服务。│
│备││
││2.全球通数字移动电话开通时已具有国内长途和国内漫游功能,不能取消该│
││功能。│
│││
││3.入网登记单一式两联,客户与本公司各存一联,请您妥善保管。│
│注││
││4.客户服务密码是客户重要的个人资料,可作为办理业务的凭证,请客户务│
││必注意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客户亲自办理,并由客│
││户负责。部分业务仍需持证件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