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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咨询费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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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咨询费合同(精选3篇)

设计咨询费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智能化系统的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一、设计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智能化系统的技术服务。按智能化设计、智能化施工投标二个阶段,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具体见第四条)。智能化工程的子系统可根据工程的具体需求,在下列系统中选择。全部设计文件以电子文本的形式提供。

智能化系统的具体内容:

信息设施系统: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有线及卫星电视、信号覆盖系统、电话交换系统等。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A系统、智能照明系统。

公共安全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更管理系统、停车库管理系统等。

音视频系统:会议系统、广播系统、数字媒体发布系统、公共信息发布系统、指挥中心等。

机房工程:机房装饰、机房综合布线、UPS及配电、空调及新风、环境监控、火灾报警及气体灭火、防雷接地、机房安保等。

其他专有系统:如金融视频联网监控系统;体育场馆计时计分系统、升旗系统、酒店客房管理系统等。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技术服务分为按年收费、按次收费两种方式。乙方的设计文件电子文本递

交甲方,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当次设计服务完成。

1、按年收费方式

智能化设计服务费用:设计费用按年设计的建筑总面积收费,分为三档收费。①20万平方米以下,1元/平方米(12万/年为最低年费,)。②20-50万平方米, 0.85元/平方米(20万/年为最低年费)。③50万平方米以上,0.75元/平方米,(40万/年为最低年费)。

智能化施工投标费用:按次收费。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施工投标标书制作,按投标造价收费,1000万以下1万/次。20x万以上1.8万/次。

设计费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年设计费用的10%作为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六个月或经甲方审核的合格设计量完成年设计总量的50%,甲方支付至乙方年设计费用的40%;合同一年期满或经甲方审核的合格设计量完成年设计总量的100%,甲方支付至乙方年设计费用的100%;施工投标文件设计费用在施工投标文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当天内付清。

2、按次收费方式

智能化设计服务费用:设计费用按建筑面积收费。收费标准为1.2元/平方米。2万元为最低收费。

智能化施工投标费用:按次收费。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施工投标标书制作,按投标造价收费。1000万以下1.2万/次。20x万以上2万/次。

设计费支付:协议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设计费用的50%;审核通过后付清,甲方支付至乙方设计费用的100%。施工投标文件设计费用在施工投标文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当天内付清。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相关信息

1、规划设计

需提供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用途、业主要求、建筑平面图纸等基本项目信息。具体见附表一。

2、方案设计

除规划设计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建筑平面图、暖通、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各专业图纸。装饰平面图、装饰图电气图。招标方对方案设计的要求。具体见附表二。

3、施工图设计

除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提供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各会议室装饰图包含:顶面、地面、墙面装饰图、布灯图。外场平面管网图、绿化图。

4、施工投标

招标方的全部招标文件、图纸及电子文档等资料。招标文件中需甲方提供的资质证明、业绩证明文件、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清单及业绩等相关。

四、乙方应向甲方设计资料及文件

1、规划设计

提供规划设计文件。

2、方案设计

总述:方案书的总体概述。设计目标、设计亮点、设计重点、管理模式设计等。

设计方案书:各系统需求分析、功能设计、架构设计、点位表、系统主要技术参数等。

设计概算:各系统的设计概算表及系统造价汇总表。

设计图纸:各系统的系统原理图。

3、施工图设计

施工说明

信息设施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各系统系统图、网络系统拓扑图、管线图、大样图。

音视频系统:系统图、布置图、地面图、顶面图、大样图。

机房工程:机房布置图、机房装饰图、大样图、接地地网图。

全部智能化系统技术参数要求。

全部智能化系统拟定的设备清单及预算。

4、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设备成本核算、资格文件等

说明:投标所需的授权文件及报价策略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只提供设备成本核算。

技术部分:招标文件及评分办法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化建议、售后服务及培训措施、设计方案书等。

五、设计进度

针对具体的每个设计项目,设计进行前,甲乙双方需商定设计完成的具体时间。如无特殊要求,按以下的时间进行。

1、规划设计

乙方收到甲方的正式规划设计请求及甲方需提供的设计项目信息已提供的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规划设计。

2、方案设计

乙方收到甲方的方案设计请求及甲方需提供的设计项目信息已提供的情况下。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方案设计。

3、施工图设计

乙方收到甲方的施工图设计请求及甲方需提供的设计项目信息已提供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4、投标文件

乙方收到甲方的投标文件制作请求及甲方需提供的相关信息已提供的情况下。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投标文件。设备清单价格核算按甲方要求的品牌核算。

六、设计质量

1、设计的质量目标为:满足国家规范的要求、满足业主或招标文件提出的设计要求。

2、乙方按照信息设施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音视频系统、 机房工程五个部分进行专业划分,根据每个工程的具体需求,提供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工程师。组成设计小组,按专业进行各系统的专项设计。

3、乙方对各系统的主流品牌均建有设计档案、技术人员均经过相应的厂商培训。可按甲方要求的品牌或根据甲方要求选用适宜的产品进行设计。

4、在设计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的三个阶段的设计前、设计中和设计定稿前均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等技术手段和甲方做设计沟通,及时了解甲方的实际设计需求,并按讨论结论完成的设计。避免设计的偏离。

5、乙方所有设计文件完成后,需经乙方总师办组织的内审通过后,方可递交甲方。

6、甲方对设计质量的认可按照合同第七条设计验收标准及方式进行考核。

七、设计验收标准及方式

设计的验收根据每个设计项目及设计阶段的不同设计要求来进行。乙方的设计验收需先经乙方总师办组织的内部验收合格,并提交设计验收记录(具体见附表四、五、六)。

甲方可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直接参与乙方的内部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也可自行进行,在乙方的设计验收记录上签署甲方验收意见。乙方根据甲方的建议对设计进行调整。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递交调整后的设计。

八、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乙方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3、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方酌情支付赶工费。

九、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现行相关的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乙方设计的主要设计依据有: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x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x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20x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0-94

《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11141-1997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x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x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x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20x

《银行营业场所透明防护屏障安装规范》GA518-20x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1998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576-20x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x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x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x版)

其他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

3、乙方按商定的的内容、进度及向甲方支付全部设计文件、图纸的电子文本。

4、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审查由甲方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十、保密责任

甲方:

1、保密内容: 本设计合同内容 。

2、涉密人员范围: 参与合同签订的相关人员。

3、保密期限: 合同鉴定至合同有效期。

4、泄密责任: 承担因泄密导致的乙方损失。

乙方:

1、保密内容: 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需求、业主负责人等相关项目信息。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设计清单及品牌、设计概算等设计信息 。本设计合同内容。

2、涉密人员范围: 参与设计服务的全部人员。

3、保密期限:甲方设计信息递交乙方后至项目实施结束。

4、泄密责任: 承担因泄密导致的甲方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面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设计费用的全部支付。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合同金额 2%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合同的总价。逾期超过7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需承担损失的赔偿。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项目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2%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合同总价。

5、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20%的补偿金。

十二、其他

1、设计过程中,甲方若需乙方派人同业主进行技术交流或讲标等现场服务,需按次及人数支付相应的费用。

2、乙方施工图设计完成,质量验收合格,递交甲方后,即为本次设计完成。设计工作完成,甲方中标后,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设计咨询费合同 篇2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咨询单位: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设计服务: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服务类别: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造价咨询

3.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的责任义务: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需向咨询人提供开展设计工作必要的外部条件。

2.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法,向咨询人支付设计费。

3.按照建设行政法规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二)咨询人的责任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咨询人按委托人提供的设计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

2.按合同规定内容和进度向委托人提供设计成果并承担质量责任。

3.配合委托人施工交底、竣工验收等工作。

三、设计周期、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周期:_________________自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

根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件桥【20__】10号文)计取设计费。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该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费总额(人民币)0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00)

设计费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后,委托人一次向咨询人支付全额设计费用(人民币)000元。

四、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公章)咨询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公章)

………………….………..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或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设计咨询费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2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表4-2。

表4-2 设计项目内容

第3条 发包方应向设计方提交表4-3中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表4-3 发包方应提供的资料

第4条 设计方应向发包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如表4-4所示。

表4-4 设计方应交付的资料

第5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表4-5所示。

表4-5 设计费支付进度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6条 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①发包方按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合同第4条规定将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②发包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将所提交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设计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增付设计费。

③在未签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的设计费。

④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方能够做到,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赶工费。

⑤发包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⑥发包方应保护设计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方同意,发包方对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设计方有权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2)设计方责任

①设计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②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③设计方按本合同第2条和第4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④设计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要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的,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的,设计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⑤设计方应保护发包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发包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有权向设计方索赔。

第7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的该阶段设计费。

(2)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时,发包方均按第7条第(1)款的相关规定支付设计费。

(3)设计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方责任大小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4)由于设计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时,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8条 其他相关事宜

(1)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 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4条规定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方另收工本费。

(3) 对于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方需要设计方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方支付。

(5)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方 份,设计方 份。

(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方向设计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