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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楼房出租合同书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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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楼房出租合同书(精选4篇)

自建楼房出租合同书 篇1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惠州市 小区 栋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计算。每月月初,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押金,合同终止时,退还给乙方。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保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真实有效性。

八、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九、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自建楼房出租合同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于年 月日将其座落于房屋一楼住房、二楼后面三间住房、三楼、四楼住房租给乙方,租期五年,因乙方经营不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现对提前解除合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年 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解除,甲方于当日收回房屋;

二、乙方所欠甲方租金及借款共元,不再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在甲方房屋内添置的设备、设施及乙方单独投资购置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合伙期间所欠高其品的电器款及文木匠的家具款以及乙方单独经营期间所添置设备、设施产生的债务均由乙方负责偿还;

四、乙方与他人合伙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乙方及第三人均不得用甲方房屋内的财产及设备、设施抵偿债务;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按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在场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自建楼房出租合同书 篇3

出租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自愿将____楼建筑面积____住房一套租给乙方。

一、租赁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为____年。

二、经双方协商,租用金额第一年为____元,以后房租费随市场变化为准,每年____月____日以前付第二年房租费用。合同期满,乙方应保持房屋和屋内设施完好交给甲方,如有损坏,乙方根据损坏情况酌情赔偿,如连续租用,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办理续签手续。

三、租赁期间,水、电、暖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负担,并交给甲方或有关部门。

四、租赁期间,乙方无权转租他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手续,甲方因特殊原因用房时,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按时搬出交给甲方。

五、租赁期间,如双方中途违约,违约金数额为租期总租金的____%或____元,违约金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

六、甲方租给乙方的房屋,在不破坏房屋结构,不损坏设施和影响外观美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自己装修,合同期满后乙方可以拆除,但必须保证房屋、屋顶、墙壁、地面整洁、设施完好。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附款项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

甲方代表:电话:

乙方代表: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自建楼房出租合同书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经办人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至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