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置制作安装维护合同汇总3篇》
广告位置制作安装维护合同(精选3篇)
广告位置制作安装维护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太康县芝麻洼至高贤道路限高架 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限高架及减速带提示牌的制作
1、限高架规格、尺寸见限高架文件一览表技术要求。
2、限高架的颜色选择必须按黑色黄色反光的要求。
3、减速带要求铸钢减速带规格250*300*50mm。
4、提示牌各安装限高架前后100米处要求反光蓝底白字。
二:限高架安装
安装地点: 芝麻洼王桥行政村西200米处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限高架及减速带提示牌合同总价款:186698.3共
2、验收合格后支付95%费用。
3、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余款。
四: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25天,签订合同后第二天开始计算。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力、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2、向乙方提供限高架位臵并确保此位臵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2)乙方权力、义务: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书面通知甲方,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在限高架安装期间,乙方要严把质量关,保证道路限高架的安装安全、牢固,不存在安全隐患。
4、安装道路限高架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六、其他条例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签章:
乙方:
身份证号:
签章:
年月 日 日
广告位置制作安装维护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广告图案及相关文字,由乙方负责设计,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制作、安装维护等广告事宜,确保广告在一年内正常使用。
三、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两个月结算一次
四、违约处理方式:如果由于乙方原因耽误工期或乙方所制作画面与制作元素、效果图不相符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其他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由法院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所耽误的时间计入发布期。
2.监督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发布期间督促乙方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修复坏损灯具。
4.协助乙方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依法审查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
2.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
4.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期竣工。
5.乙方负责在发布期限内对框架、线路、灯箱等的保养维修工作。
6.乙方在签署之日起开始施工,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发布期间乙方有维护看板之义务,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8.广告发布后每晚亮灯时间为4小时,原则上夏秋季节为19:00-23:00,冬春季节为:18:00-22:00,或按天黑时间随机调整。
9.在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如遇灯具坏损,乙方应于36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10.广告发布期间,如遇画面明显褪色、破裂,乙方负责无偿按原画面进行更换发布。
11.广告发布期满后,广告设置材料为乙方所有。
12.乙方债务履行后,甲方所支付的定金抵作价款收回。
八、以下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1.甲方要求变更工程量或设计的。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九、因政府行为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广告终止,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按国家法规规定:户外广告均属临时性建筑,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应及时无偿拆除。
2.政策性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广告牌不能发布,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可选择于乙方拥有的同等价值的广告位继续发布。
3.甲方也可选择选择广告费至广告发布终止日而终止收费。乙方扣除广告费总额的30%作为税费及制作费用,余款为广告发布费用,根据实际发布时间,将未发布的广告费用退还甲方。
十、广告制作施工及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超过1天,按合同价款0.3%付给违约金,或相应缩短发布期。未及时付款超过贰拾天,乙方有权拆除甲方画面,另行发布广告。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价款0.3%付给违约金,或相应延长发布期。
十二、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进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依法向丰泽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其它说明:
1.本合同签订地点:乙方办公场所所在地。
2.甲方的关于稿件确认人、有关往来文书交收人为
3.本合同所列价款、定金均为人民币现金。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位置制作安装维护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广告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制作概况
1工程名称:喷塑铁皮字
2广告牌规格:
(1)08厚的镀锌喷塑铁皮字
(2)标志字母共8个、4个大字、27个小字
1631633+1321325+035+4+04527=3321平方米
第二条安装要求
安装地点:
施工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给甲方的设计图案施工。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700000元整(大写:柒仟元整)。
2合同生效后,乙方可在甲方广告牌地基制作过程全部完工后一至三天全部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广告牌总体款人民币700000元整(大写:柒仟元整)。
第四条工程期限
施工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
协助、配合甲方的各项工作。
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误时及工人中途往返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
1、1协助、配合甲方的各项工
2、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期间如发生人身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应保证广告牌使用3—5年,抗风力10级(风力以当地气象局报道为准)。
4、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如产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