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汇总六篇》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精选6篇)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3、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四)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约定:
一、乙方在甲方的车尾玻璃发布广告,数量_________幅。广告画由乙方提供,甲方负责将广告张贴在玻璃上。
二、广告费为_________元/幅/月,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广告费金额_________元。
三、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预付广告费的总额的60%,即_________元。全部广告上画后,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两天内必须验收广告,甲方将广告照片及广告启用通知书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将余额付清给甲方。甲方允许乙方中途换画一次。
四、在本协议广告发布期内,如甲方将乙方广告撤换而发布其它广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加倍赔偿广告费。甲方要保证广告质量:车身卫生整洁。
五、如因政府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广告刊登的位置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广告发布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乙方在甲方签字盖章后两天内将协议送回给甲方,逾期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 篇3
合同签约双方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哈尔滨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二、广告形式:公交车体广告(车身两侧)
三、媒体数量: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
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
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
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
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
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
(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
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本文为公交车车体广告合同范文,内容包括广告主、广告商名称、展示产品品牌、广告形式、广告发布期、广告费及线路明细等,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签约双方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哈尔滨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二、广告形式:公交车体广告(车身两侧)
三、媒体数量: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
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
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
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
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
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
(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
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 篇4
广告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发布公交车身广告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广告发布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广告发布的地点、线路、媒体形式、数量、发布时间、及费用:
1、广告媒体租金、广告画面设计制作及一切广告审批发布费。
2、画面保养及维修费用。
3、车身及画面的清洁、维护。
4、乙方提供监测报告及监测照片。
5、合同期满后车身恢复原状之费用。
6、政府税收。
三、广告发布期限为个________月(自_________至__________止),以实际发布日期为准。
四、付款方式:甲方应按约足额付款,甲方如未按期付款,每延误一天应按千分之三计算该笔迟延款项的违约金至实际支付之日,若甲方迟延付款超过15天,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履行,但广告本身的实际制作费、媒体在合同期内的占用费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另需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五、发布要求:
1、广告画面制作及安装:甲方应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由甲方准备的全部资料,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发布,不得随意更改,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画面尺寸: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广告媒体尺寸,如日后发现乙方所提供的尺寸与实际尺寸不符,而乙方又未能及时做出补救,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重新制作画面的费用。
3、广告清洁与维护:如果甲方刊挂广告之车辆在合同发布期内发生损坏,乙方须负责及时修复,保证车辆及广告画面完好上路,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造成车辆停运7日(以媒体的营运单位证明为准)以上,乙方需赔偿相应刊挂时间。
4、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广告上刊照片、上刊报告后,及时签署相关书面确认单,并交付给乙方;如有异议,甲方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若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关资料5日内无理由拒不签署确认单的,视为乙方已按合同要求发布广告和已提供相关资料。
5、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调换或转移本合同所定的任何车辆行驶路线。如因政府或公交线路调整等原因,致乙方不能按合同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经甲方同意有义务提供同等的其他线路。
6、广告审批:乙方负责甲方的广告审批,在合同生效日内,甲方应提供广告审批所需的设计样稿及相关文件材料。甲方应在安装或更换前合理期限内将广告画面内容交乙方查阅,同意后由乙方送交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在审批中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缺,应及时通知甲方补交。
六、双方承诺:
1、甲方承诺所发布的广告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诺拥有交与乙方发布之广告内容的一切权利,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有违反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承诺,广告的全部版权及广告上显现的品牌名称及商标无论何时均不因乙方发布广告而拥有,乙方不得另行使用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如因甲方原因,影响广告正常发布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若违此约,违约方需向对方承担此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责任。
七、保密承诺: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在其他公司或通过其他公司,将甲方资料(合同、线路、报价、设计样稿)、甲方商业计划、技术、服务信息等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和甲方实质上相似的任何服务或同类代理合作。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八、甲方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续约请求的',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媒体享有优先续约权。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首先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申请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已签订之合同不能单方面更改、取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确认。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 篇5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_________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二、广告形式:公交车体广告(车身两侧)
三、媒体数量: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_____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 篇6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x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二、广告形式:公交车体广告(车身两侧)
三、媒体数量: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