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屏幕广告制作合同【精选3篇】》
电子屏幕广告制作合同(精选3篇)
电子屏幕广告制作合同 篇1
委托方:____________
承担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依照《_____》、《广告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1、项目(媒介):
3、发布地点或形式:
4、颜色:
5、规格或材料:
6、刊播次数、起讫时间、日期:
7、其他要求: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办法
1、费用:
类别
单价
数量
金额
备注
设计、制作费
发布费
代理费
合计金额(大写)
2、结算方式和期限:
3、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偿付违约金。
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改造部分广告费的%,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支付违约金。
3、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附件,名称。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
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 年 ___ 月 ___ 日生效至___ 年 ___ 月 ___ 日终止。
委托方:___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
电子屏幕广告制作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的广告服务代理(包括平面创意、撰文、设计、策划)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广告服务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策划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协议。
三、乙方工作内容
广告的创意、文案、软文撰写、设计、策划、影视创意等事宜,包括楼盘VI、报纸广告、夹报、宣传单张、海报、楼书、房展、展厅、喷画、广告折页、杂志广告、DM、邀请函、贺卡、现场POP、户外广告等平面设计、影视创意、影视脚本、活动策划方案、形象策划方案。
四、双方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以第一个月作为合作试点,在完成第一个月合作后,甲、乙双方都有权对对方的工作情况、合作程度、是否违约等情况进行评判,以作为是否继续合作的基础。如甲、乙双方对对方的合作情况不满意,均有权解除余下时间的合作关系。
五、双方义务与权利
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义务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为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的工作质量、效率下降,甲方特指定_______为其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具体负责设计方案的审定,各种方案的确定,同时指定____________为其协助乙方款项的结算。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6、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而在影视、印刷、工程、摄影、策划执行、媒体监控、市调等方面甲方则有权选择其他公司负责,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选择乙方。
7、合作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换相关服务人员。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该项目小组由项目总监负责,并且配备足够数量的优秀设计人员。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交稿时间,所有的交稿数量均以甲方最后的确认稿为准,根据乙方的交稿时间和设计质量来评判乙方的工作完成情况。
3、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沟通,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4、乙方必须派出精干力量为甲方提供设计,甲方拒绝接收毫无创意和设计水平的稿件。
5、乙方每个月必须提供一份广告推广和传播思路,经过审定后按此思路进行广告创作和执行。
6、本项中以上1-5项中,如果有任何一项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则被视为违约。
7、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设计的所有广告在不影响广告版面的情况下,可以附上乙方的标识。
8、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乙方提供的设计稿,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符合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设计引起纠纷或争议,一切义务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或连带义务。
六、工作时间
各项工作开始前,双方应协商具体的时间安排,并由乙方做出详细的工作日进度,双方遵照执行。
七、费用条例
费用要求:
首个服务月:_____RMB
其他服务月:每月______RMB
结算方式与时间:
1、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签定本广告服务代理协议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先付首个服务月的部分服务费(即______RMB),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余额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2、其它服务月的服务费: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每月______日前将上月的服务费付请。
3、所有款项汇至乙方指定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滞纳金:若甲方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5、违约金: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每拖迟一天按月服务费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八、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甲方。但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九、违约义务
1、乙方除自然力、灾难、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有权拒付费用,并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2、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义务,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利,并向甲方追讨拖欠款项的滞纳金。
十、终止合同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违约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十一、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以补充协议形式补充其他条款,其法律效力与本合同的条款同等。
十二、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非本协议所规定的业务(影视执行、输出打样、印刷、广告工程、市调、媒体监控、活动执行、公关等方面),可另行签定项目合同。
十三、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电子屏幕广告制作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玉绘图文设计制作工作室(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广告的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店招广告牌制作规格:长_____米,宽_____米。乙方需对所制作的尺寸负责,若有出错由乙方负责。
2、材质(附制作材料规格要求清单):
3、要求:按照乙方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附施工要求图纸),店招版式按双方确定之版面大小施工(附施工图纸)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的约定或附件为准则。
2、要求制作安全、牢固、美观,铝塑板要平整,发光字基本均匀。
3、光源要以乙方所操作的技术规范及数量进行,如甲方改变或增加数量则需增加相关费用,如甲方为了省电等原因改变或减少数量则乙方不为光源的效果负责。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协议总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2、支付方式: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百分之三十工程款计_____元。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三日内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工程期限
1、自协议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_____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店招的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B、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六: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四天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四天内不组织验收,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30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甲方已安装的广告牌并做自行处理,同时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店招广告,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售后服务: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内容,灯具光源保修半年。铝塑板颜色按甲方提供之品牌品种,按厂家质保为准,门头广告牌结构(牢固)性质保叁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如出现保修之范围,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维修安排答复,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碍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协议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在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方需采取的措施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其他:
1、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地域原因,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5、
甲方:乙方:长沙祺祥广告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某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