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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门头广告牌制作合同(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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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门头广告牌制作合同(精选3篇)

火锅店门头广告牌制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铝塑板门头;

2、工程地点:

二、项目内容:

1、门头采用铝塑板、角铁、方管、彩钢等为主的材料,主体尺寸 为11.3___2.4m,厚度为1.2m(本合同所用的铝塑板、角铁、方 管、彩钢和所有的辅助材料都甲方自备);

2、乙方负责广告牌焊接、装面板基础;

3、工程清工总金额为元整(¥);

4、承包方式和构造:包清工;

5、项目款支付方式:开工前先预付项目款元整(¥)

6、项目工期为:10日;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施工准备完所有的材料和电源;

2、材料工具施工期间由甲方看管;

3、施工时如城管或他方阻止由甲方协调办理;

4、项目施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后付清所有项目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并确保广告牌结构安全性,保修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钢结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2、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如下雨、刮风、停电)工期顺延。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火锅店门头广告牌制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和有关法规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一、项目名称

门头广告牌

二、项目内容

附材料清单

三、项目总金额

共计人民币( 大写 )

(小写 )  

四、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 元 (大写: 整)。

2、第二次付款:项目安装完毕,甲方付至合同总价的95%, 即人民币¥ _元整(大写:_ 整),扣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

3、第三次付款,待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清5%的质保金。

五、工程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完成。

六、验收:在制作安装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确认,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安装,直到甲方验收合格。

七、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的制作工作。

2、施工期间乙方工人要注意防火防盗和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不及时、施工场地未协调相关部门以至延误工期,乙方不负责任,另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4、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遇天气等不可抗议因素或甲方方案变动时有延误工期,甲乙双方因协商解决。

5、如甲方另增加项目或项目方案变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方协商另算。

八、质保期:门头和楼牌制作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 免费保修,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提供维修服务,因乙方维修服务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及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如甲方前期款项不及时到位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负责任,后期款项不按合同时间付清乙方可按现行银行利率加收利息。

十、违约责任

因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乙方在开始着手制作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其他事项:

十一、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贰份,另附件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 表 签 字: 代 表 签 字:

联 系 方 式: 联 系 方 式: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火锅店门头广告牌制作合同 篇3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一、项目名称

门头广告牌

二、项目内容

附材料清单。

三、项目总金额

共计人民币( 大写 )

(小写 )

四、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 元 (大写: 整)。

2、第二次付款:项目安装完毕,甲方付至合同总价的95%, 即人民币¥_元整(大写:_ 整),扣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

3、第三次付款,待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清5%的质保金。

五、工程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完成。

六、验收:在制作安装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确认,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安装,直到甲方验收合格。

七、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的制作工作。

2、施工期间乙方工人要注意防火防盗和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不及时、施工场地未协调相关部门以至延误工期,乙方不负责任,另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4、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遇天气等不可抗议因素或甲方方案变动时有延误工期,甲乙双方因协商解决。

5、如甲方另增加项目或项目方案变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方协商另算。

八、质保期:门头和楼牌制作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 免费保修,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提供维修服务,因乙方维修服务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及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如甲方前期款项不及时到位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负责任,后期款项不按合同时间付清乙方可按现行银行利率加收利息。

十、违约责任:

因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乙方在开始着手制作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其他事项:

十一、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贰份,另附件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 表 签 字:代 表 签 字:

联 系 方 式:联 系 方 式: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