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门锁及配套产品购销合同精选三篇》
电子门锁及配套产品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合同总则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______泥画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基本保证与要求
2.1乙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为甲方产品加工,甲方保证向乙方回收乙方所加工的合格产品。
第三条加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3.1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合同信誉金
4.1乙方获得合同约定的产品加工权之前,需向甲方交纳信誉保证金(¥:_____元),甲方免费为乙方加工人员代表进行产品制作培训,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信誉保证金之日起生效,信誉保证金合同期满如乙方无重大违约,信誉保证金全额退还。
第五条产品的结算方式
5.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加工品按统一加工价结算。甲方在货到后当三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银行帐号。乙方负责按时发货并代办托运,费用自理。
5.2甲方凭清单验货,如有差异或有质量问题,应在收货当天应告知乙方。
5.3自货到三日内,如属实是产品加工质量问题,该产品退回乙方。
5.4甲方建议乙方审慎加工,避免返工或者退回;在不影响销售前提下,不做相应的处罚,若影响销售,将对乙方给予该产品成本10%处罚,该产品发回乙方。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要在接到乙方发来产品验收后,三日将加工费注入乙方银行帐号,如有违约给予甲方该货款的10%做为赔偿。
6.2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给予的订单,如有违约给予乙方该货款的10%做为处罚。连续三次违约取消其加工资格,信誉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七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7.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二个月提出书面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代理合同,不再另收取加工信誉保证金。
7.2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1)有损______泥画形象的行为;乙方自行销售同类产品而影响甲方利益;
2)扰乱甲方市场价格体系,破坏营运体系;
3)抄袭泥画配方自行生产、销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诉致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保密条款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种资料,其中涉及商业机密、加工技术、知识产权等内容,乙方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提供给乙方以外的第三者使用、参照,否则甲方要求乙方最高赔偿金额_____元(_____元)。
第十条其它
10.1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协议形式修改或补充。
10.2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之日起生效。
10.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子门锁及配套产品购销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创佳电子门锁及配套产品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产品种类数量及价格:
二、付款方式:
本合同一经签定,需方即支付供方总货款的30%作为定金,本合同生效。供方安装人员进场施工,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需方即支付供方余款¥:23500元。货款未结清前,货物的所有权归供方。
三、交货地点及日期:供方收到需方定金12天后,按需方指定时间交货。交货地点:西农驿站酒店
四、交货要求:按厂方样品。
五、包装要求:标准包装。
六、工程安装:由供方安装。需方负责木门开孔、保证门锁安装的连续性,并解决供方安装人员的食宿及来回路费。
七、调试及培训:由供方安装,调试及培训。
八、验收标准及方式:以100%的开门为验收合格标准。安装完毕两天内验收,两天内未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九、维护:两年内门锁全部免费保修。如出现质量问题需方解决不了,得到需方通知后,供方技术人员尽快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使需方能正常使用。若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均不属于保修范围,但可收取成本费进行维修。两年之后的维修收取成本费。
十、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执行。任何一方违约后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本着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门锁及配套产品购销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杭州中泰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宁德经营部)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东晟·泰丽园1#、2#、3#、5#、6#、7#、8#、9#、地下室,配电箱、控制箱、动力配电箱由乙方生产供应,并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 工程名称:东晟·泰丽园1#、2#、3#、5#、6#、7#、8#、9#楼、地下室。
二、 生产品种:配电箱、控制箱、动力配电箱等。
三、 生产数量:按东晟·泰丽园1#、2#、3#、5#、6#、7#、8#、9#楼、地下室报
价清单的数量。
四、 产品造价:叁拾玖万整(¥390,000元),本造价为不含税价,且该造价不受
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为合同包干价。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只需提供20万元的正式发票,并收开票金额的2%税金。
五、 质量要求:按东晟·泰丽园1#、2#、3#、5#、6#、7#、8#、9#楼、地下室施
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要求进行生产,且应满足国标要求,若因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工、整改及验收不合格等问题乙方应负责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电气元件采用德力西集团公司(dz47、dz20)系列产品,产品保修期限为项目竣工验收完后壹年时间。另箱体厚度应达国标要求,须预留漏电探测器位置,如建设单位要求增加漏电探测器,则供方应无条件配合安装。
六、 供货时间:甲方需要材料进场,提前7天通知乙方,分批到货(应满足工程
进度需要)。
七、 付款方式:配电箱、控制箱、箱体进场时按所进场配电箱数量计算造价的10%
付款,电气开关元件进场后再付造价的6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个月内付总货款20%,余款5%作为保修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一年后一次性付清。(如材料进场货款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 其他备注:配电箱、控制箱、开关等如有增减变更,其价格按报价清单同等
清算。报价清单及图纸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乙方应在交货时一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质保资料,因贵厂品牌与建设单
位投标品牌不同,因此乙方须能保证通过验收,在此期间应做好品牌变更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 交货地点为东晟·泰丽园项目部,乙方须送货到此地点,由此产生的运费由
乙方承担。
十一、 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工程甲、乙双方结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附:报价单壹份柒张、图纸壹套(详图纸清单)。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