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粉的购销合同范本【热门3篇】》
关于矿粉的购销合同范本(通用3篇)
关于矿粉的购销合同范本 篇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依法签定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一、 标的、数量、价款
二、结算及交货方法
1. 交货时间: 。
2. 付款时间和方式:合同生效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出厂前
经甲方验收完成后凭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额30%;设备到现场热负荷试车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30%;余10%作为质保金,设备热负荷试车验收合格12个月后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3. 交货地点及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方式及运输费: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4. 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木箱包装;费用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5. 保修期限:从产品验收合格起一年内供方负责保修。属于供方产品质量问题,供方承担所发生费用。属于需方责任,需方承担所发生费用。
6. 验收方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及上海市最新产品技术规范标准。
7. 安装与调试:如有必要,供方需派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保证产品质量。
8. 标的物所有权自需方收到货物之日起转移,但需方未按约定向供方履行货款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供方所有。
9. 其他约定事项: 无 。
10.违约责任:
a) 支付预付款的需方毁约,供方不再返还预付款。供方违约,需按预付款的两倍赔偿需方。
b) 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供方付款,则应赔偿供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c) 供方逾期交货,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日的标准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d)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e) 双方任何一方如确因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本合同可予解除。
11.争议解决方式
a)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由本合同产生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异议和/或索赔和/或合同的违反、终止、解除和/或无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b) 如协商解决不成或任何一方不愿协商,则双方一致同意将由本合同产生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异议和/或索赔和/或合同的违反、终止、解除和/或无效等,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c) 无论合同是否有效或中止、终止,均不影响本条的规定,本条的规定对双方始终具有约束力。
12. 附则
a)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后自行失效。
b)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c) 本合同一式肆 份,需方执 叁 份,供方执 壹(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人) (委托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 话:
开 户 行:开户行:
税 号:税 号: 帐 号:帐 号:
签订日期:201 年月 日 签订地点:
关于矿粉的购销合同范本 篇2
供方:
需方:
签定地:
供需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供需双方供应原料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合同。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质量要求和供货时间
1、产品的名称:矿粉
2、产品质量要求:符合GB/T18046—20__规定;
3、产品的供货时间: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1日止;
4、月供货量300吨。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交货数量:以需方开具的磅单为依据。
2、产品的计量单位:吨
3、计量方法:以需方的电子磅秤称重为准。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产品的包装方式为散装。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方法和交货地点
供方负责将产品送达需方并泵送输入需方指定筒仓。
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时限
供方应于收到需方的.电话要货通知起40小时内送达。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
供方价格为1000元/吨,该价格是供方送达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货点的送到价,且为暂定价,如遇到价格调整,以厂方调价函为依据,双方予以确认。任何一方不接受该价格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终止日起一个月内结清余款。
第七条货款的结算程序与支付,款到发货。
第八条产品的质量及验收方法
需方按GB/T18046—20__标准进行验收,供方必须按需方规定提供《质量保证书》。
第九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5‰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供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供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不可抗力
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如路政扣车,交警扣车,雾大雪天,厂方停电检修,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并根据情况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有关违约金、赔偿费的支付
供方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费和各种经济损失,需方有权从应付而未付给供方的货款中自行扣减;需方按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在违约责任认定后1个月内支付结清。
第十二条购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供需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其他
供方的车辆进入需方单位,必须遵守需方规定。
第十四条解决争议方法
需方与供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需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需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日期:20xx年8月30日
关于矿粉的购销合同范本 篇3
供方:__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 产品质量
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三. 付款及结算方式:
1. 款到两日内发货,11月15日前首甲方支付首次货款金额 90%共计232575元(人民币贰拾叁万贰仟伍佰柒拾伍元整),余款10%共计25875元(人民币贰万伍仟捌佰柒拾伍元整)在甲方验收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结清。
2. 结算方式: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指定财务人员银行收款帐户为:
银行户名:腾滇
银行账号:6228480083098665215
银行开户行:农业银行广州钟落潭支行
四.交付方式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 地点。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2. 交付地点
乙方指定的交付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红旗路29号之一广州蓝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内。
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 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 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___5__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五. 检验及质量保证
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 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 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 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__5__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4.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六. 退货
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 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 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 承担的赔偿责任。
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 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十. 其他
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 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3.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