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联网业务营销协议(热门三篇)》
车联网业务营销协议(通用3篇)
车联网业务营销协议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乙方租用车辆作为甲方日常业务运输货品和人员之用,现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下称“本合同”),甲乙双方均需完全忠实履行。乙方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工商银行卡的复印件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送货运价做为合同附件。
租赁概况说明:
第一条 车辆状况:乙方承担提供金杯车型的车辆负责为甲方提供运输。
第二条 协议期限
1、合同期限:本合同从月 月 日止,为期 年。
2、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为合同当天起生效,期满后可续约。
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因故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条 合作期间若油价同比 年 月 日(参考标准:长沙中石化0号柴油和93#汽油价格为/升)累计上涨或下降10%承运价不做调整,超出10%以上双方另行协商补贴燃油费用。
第四条 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正规税运输业发票及其它费用发票,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整作为合同保证金。保证金的退还:保证金在双方终止合同后,在公司物流部办理好相关手续且协商一致,15天后退还。
第六条 甲方有新开店铺按甲乙双方约定的送货路线及价格做为付费参考标准。
第七条 乙方必须合同拥有车辆的产权证明和相关使用权,并自行负责办理该车的道路通行证(通行范围包括长沙市市区所有路段)。
第八条 甲方交给乙方承运的货品由甲方工作人员负责单据和货品交接以及装卸。
第九条 乙方为甲方出车送货,对运出货物及返回货物,有义务保证货物的安全,如乙方因工作不慎而令到所运载的货物受损,一概由乙方按实际受损货物服装按吊牌金额的%,物料为金额的 %赔偿给甲方。
第十条 乙方有义务保障其运输车辆在甲方上班时间内处于好的运行状态。如因车辆或其它任何问题而不能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令甲方的出货拖延或损失,乙方必须承担责任(无论任何原因,若乙方未能履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则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期间的租贷费用,并赔偿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第十一条 在运输旺季及货量大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临时线路调配及工作安排。合同终止和违约处理
第十二条 乙方因安排不当不能按时按甲方要求运送甲方货物或人员的,甲方可自行另外安排乘搭或租用其它交通工具,其费用在乙方租车费用中扣除,如每月累计达到三次或以上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
第十三条 所有赔偿款项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后15个工作日之内以现金的形式全部清付甲方,赔偿款项未付清时,甲方有权拒付当月运费。
第十四条 如乙方因车辆年检大修,被查扣或其它原因不能运送甲方货品须第一时间提早通知甲方物流部负责同事,以便甲方可提早另行安排。若乙方连续三天或以上不能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第十五条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作书面补充,补充部分经双方签署即可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若有分歧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向长沙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车运输合同
车联网业务营销协议 篇2
甲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截至20 年 月 日止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或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与委托目的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增加(减少)情况进行审验。审验范围包括与增资相关的出资者、出资币种、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和相关会计处理,以及增资后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等。(减少注册资本的,审验范围包括与减资相关的减资者、减资币种、减资金额、减资时间、减资方式、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相关会计处理以及减资后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等。)
2.甲方委托乙方验资的目的是为申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或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及向出资者签发(或换发)出资证明。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确保出资者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增加(减少)出资,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增加(减少)资本;
2.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
3.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4. 因甲方配合不当或未能及时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导致乙方未能按时完成验资工作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验资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资料。甲方应在20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全部所需资料。如果在验资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的,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将所有对审验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如实告知乙方。
3.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验资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4.甲方对其作出的与验资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5.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验资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6.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验资费用以及乙方人员在验资期间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验程序的基础上出具验资报告。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以下简称验资准则)的规定进行验资。验资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验资工作,以对甲方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或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乙方的验资不能减轻甲方的责任。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于甲方提供所需全部资料之日起 日内完成验资工作,出具验资报告。
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涉及乙方的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检查;(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3、乙方对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将所获得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用于与委托事项无关的活动。本义务在委托事项结束后,仍然有效。
4、乙方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方。
四、验资收费
1.本次验资服务的收费是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预计本次验资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2.甲方应于本约定书签署之日起 日内支付 %的验资费用,其余款项于[验资报告草稿完成日]结清。
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验资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增加或减少[ ]%以上(包括)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四条第1项下所述的验资费用。
4.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人员抵达甲方的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所涉及的验资服务不再进行,甲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的验资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验资工作,并离开甲方的工作现场之后,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 日内支付,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验资服务费用。
5.与本次验资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有甲方承担,乙方垫付的,可据实向甲方报销。
6.乙方工作计时确认方法: 。
五、验资报告和验资报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应用指南》规定的格式出具验资报告。
2.乙方向甲方致送验资报告一式 份,供甲方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时使用。
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验资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验资报告正文及其附件。
4.验资报告不应被视为对甲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甲方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二)2、四、五、八、九、十条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验资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验资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八、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验资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以上述理由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验资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验资费用。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验资费用的,应按 支付滞纳金。
2、乙方未按约完成验资工作的,应按 支付违约金。延期 天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3、乙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应按 支付违约金。
4、任何违约行为,违约方按本条1-3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仍不足以弥补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验资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会计师事务所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联网业务营销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
甲方对乙方开展的车联网业务和终端营销活动内容了解充分,经过考虑,自愿使用由乙方提供的车联网业务,并签署以下协议。
甲方的基本情况及所办理业务的内容
为更好地为甲方服务,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真实准确地填写以下表格,并请在签字确认前认真审阅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如甲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向甲方提供的通信服务,若甲方的联系方式有所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甲客户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 □港澳通行证 □中国台湾通行证 □护照
方证件号码
填证件地址联系电话
写申请业务功能车联网业务
乙终端品牌 终端串号
方终端型号
填
写物联卡号码
1、车联网是基于乙方移动通信网络,在乘用车内安装车联网终端,为甲方提供乘用车油耗提醒、故障诊断、违章提醒、车况检测等功能的业务。车联网后装产品包含但不限于:车务通Pro、4G T-BOX、OBD等;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是使用上述终端设备所需的网络服务,乙方不对甲方车辆被盗负责。
2、本协议约定的终端/物联卡仅限甲方应用于车联网业务。
3、甲方须承诺在网24个月,本协议约定的终端/物联卡须订购 元流量包( G流量) 24 个月。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更改资费和订购其他资费,不得订购物联卡合约外的其它营销活动。协议到期后,甲方不得更改原订购资费品牌,仅可对原订购资费品牌下的资费套餐进行更改。
4、若甲方在协议期24个月内机卡分离使用(上述表格中约定的终端与物联卡号码),乙方收回车联网终端的使用权。甲方在协议期24个月内恢复机卡合一(上述表格中约定的终端与终端号码捆绑使用),甲方可申请恢复终端使用权。
5、甲方符合上述条款,可获乙方赠送的一台价值 元的□车务通Pro、□4G T-BOX、□OBD、□ 。
第二条 终端所有权归属及使用说明
1、终端所有权按照下第__(1)__种方式确定。
(1)终端的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终端,对于擅自拆卸终端或更改终端软件状态,或终端遗失、损坏的,甲方须按上述市场价格赔偿乙方。如协议解除或终止,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终端返还乙方,否则,甲方须按上述市场价格赔偿乙方。
(2)终端所有权归属甲方。
2、甲方在使用终端前应仔细阅读终端的使用说明书,车联网终端是车辆辅助检测工具,所实现的功能及技术指标以说明书记载为准。
3、终端因设计原因,只能使用乙方提供的移动通信网络。
第三条 终端的维修
甲方使用终端时遇到终端设备问题,应到乙方授权的售后服务网点或者三包卡上指定的售后维修点请专业人员进行相关维修或咨询,保修按三包卡上的保修标准执行。保修期为一年,超出保修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不得擅自拆卸、维修终端,如因甲方过错导致终端无法正常使用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对车联网终端负有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不得用于违法犯罪、不得用于损害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为,甲方对其自用的车联网终端引发的信息安全事件及后果负责。
2、甲方承诺和保证不利用网络进行任何违反法律以及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保证不对乙方公众业务产生不良影响。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私自将车联网终端、物联卡用于双方商定的通信功能、业务范围、使用场景、产品形态、服务内容之外的其他用途。
4、甲方不得私自将乙方车联网终端、物联卡转售给第三方、不得将乙方物联卡用于违法犯罪和发送不良信息、不得用于损害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5、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登记号码实名制信息,并确保递交乙方进行登记的信息真实、准确。
6、甲方需承诺不得将物联卡用于超出车联网服务范围、可能带来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或者是国家禁止的行为。
7、信息安全责任。甲方需遵守本协议内的信息安全条款,并承诺不得利用我公司物联卡作为信息传输通道,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信息的内容: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定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 损害国家荣誉、利益和国家机关信誉的。
甲方一旦出现违反信息安全责任条款的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对涉及的物联卡进行停机处理,同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上述表格内的物联卡出现欠费,乙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对该号码予以暂时停机处理,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甲方应从欠费之日起,每日按欠费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因欠费导致停机销号的,则视为甲方已离网。如果甲方在本协议承诺期间离网,甲方须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从欠费月起至承诺期限届满之日止,甲方所承诺的每月套餐金额之和。
3、如遇不可抗力事由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负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由消失后,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执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在本协议项下业务所签署的文件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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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交付凭证
乙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上述表格约定串号、包装完整、功能正常的车联网终端。
甲方签章: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_____公司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