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供货推广合同【3篇】》
商超供货推广合同(精选3篇)
商超供货推广合同 篇1
合作推广合同
甲方(产品提供方):
乙方(推广方):
就双方合作推广甲方产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推广产品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价 备注
以下统称产品。
二、推广费用
1.推广费用标准为:
产品名称 推广数量 推广费用(单个产品) 备注
注:
(1)单个产品定义: 。
(2)推广数量定义:乙方提供的客户,且客户最终实际签收的数量为准。未最终签收的客户不计入推广数量中。
2.特殊情况下的推广费用调整:
(1)乙方提供的客户退货、拒收比例超过 %时,每超出一件,推广费用扣减 元。
上述数量、件数以快递件数为准;退货、收据数量以快递公司记录为准。
(2)推广费用扣减不超过乙方应得的推广费用。
(3)退货、拒收比例超过 %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停止合作。
三、费用结算与支付
1.结算周期:每月结算一次。
具体说明:双方核对确认后,每月 日之前,结算支付上月推广费用。
2.乙方指定收款帐号: 。
开户行: 。
户名: 。
3.发票:乙方应按实际收取的推广费用向甲方开具发票。
四、操作流程
1.乙方向甲方发送客户清单。
(1)客户清单至少包括如下信息:
客户需要的产品名称、数量、收件人(客户)、收件地址、收件人电话。
具体见附件格式。
(2)甲方指定接收客户清单方式: 。
2.甲方应于收到客户清单后,应及时安排向客户寄送产品。
3.甲方收到客户清单后 日内,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客户与甲方现有客户重复的,可向乙方提出。重复部分的客户不计入推广数量之中。
4.甲方应保存全部快递单据,双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客户清单与快递单据核算推广费用(包括退货拒收的扣减费用)。
5.甲乙双方不构成代理、雇佣或类似关系。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与客户建立买卖关系,负责向客户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开具发票,承担卖方义务。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宣传方案,对与甲方宣传口径不符的可要求改正。
3.甲方有权临时调整宣传口径与销售价格,乙方应按甲方通知后的方案执行。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与客户不建立买卖关系,不承担产品本身的有关责任。
2.乙方可对甲方产品进行宣传发布推广,但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宣传口径宣传产品,不夸大宣传甲方的产品功能,并按甲方统一要求的价格推广。
3.乙方推广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未能履行如实报告或者审慎审查的义务致使委托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人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2. 。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甲方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商超供货推广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合作双赢、共担风险的厚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此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内容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委托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销售推广由甲方生产的商品。
2、合同约定的推广区域为 省 商超合同期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3、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计事宜并签订新的代理合同书,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届满时没有续签,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乙方制定并安排乙方销售区域内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2、负责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培训,公司资质资料。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销售、促销、推广、广告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所需相关证明手续。
4、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承担底价税款,超出部分的税款由乙方承担,按6%的点数增收。
5、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商超享有独家销售权,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经销区域内直接销售或授权他人销售乙方经销同品牌商品。
6、甲方有权利监管乙方在超市的陈列形象及人员(特别是导购人员)的配备问题,时间由乙方在商超摆放完陈列及导购上齐以后通知甲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产品推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所经销商品在经销区域内的招商,销售及相关的一切事宜。
3、乙方在业务活动中进行产品宣传时,必须严格遵守产品广告批件所核实的功效范围。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区域范围外以任何名义进行相关销售活动,如欲扩大经销推广区域,可根据实际销售请款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推广工作,乙方在合作期间,不得再经销同类产品的第二个精油皂品牌,如发现则视为违约。
5、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说明业务汇总进展及产品销售的实际情况。以备工厂做更详尽的活动支持与产品更新。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 地区统一价格,若出现低价格抛售或恶意串货至别的地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严重者要请相关部门追究责任问题。
7、乙方须大力加强导购及市场销售,第一年完成最基本____万的订货额,第二年____-万元,第三年保持并呈递增长的趋势。
8、乙方不能出现冲货,如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并就追乙方及第三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仓储及运输
1、甲方负责将乙方订购的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地点的最近的物流点(不含送货上门费用及卸货费用),所发生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乙方由第一次订货起先垫付费用,垫付费用从第二次订货中以产品进行兑换,以次类推.垫付费用必须提供甲方抬头的发票给到乙方,方能抵消核货,每月的xx年时间内满足以下条件:
6、单批次订货低于1万元订货额的运输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市场维护
1、甲方确保乙方的代理区域内不受恶意冲货。
2、乙方承诺不策划及运作超出经销范围以外的任何跨区域销售商品行为。
八、退换货标准(详见丹葶公司经销商退换货管理规定)
1、甲方为了降低乙方的经营风险,甲方实行滞销品退换货制度:半年制返货,时间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甲方同意后执行,乙方不得私自将货物退回
2、商超以内发生的丢失及损耗商品由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在收到退换货商品后并核实无误,即日将退货商品的货款在经销商二次订货中以货补填充过去。
4、如退货商品受到破损,开封,潮湿,则甲方有权拒绝部分产品的退货请求。
九、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解决。
2、双方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如在合同期内,乙方超过连续六个月内没有订货,视为违约,必须返回甲方投入的商超的条码费用,自动终止合同。
十、合同签订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各提供一份公司资质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法人代表:地址:
日期: 日期:
商超供货推广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认同__文化;
2、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元;
2、乙方不参与甲方__店经营;
3、乙方无偿提供__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乙方有义务提供__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乙方无偿提供__微波炉一台;
6、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
7、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乙方制作部分关于__宣传单页、海报;
9、乙方在媒体上对__店给予宣传推广;
10、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__店技术指南》;
3、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__菜系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__,开发适当特色的__新菜系;
4、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__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__宣传品;
6、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产品;
7、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__光波炉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
8、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__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的情况;
2、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3、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__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__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_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公章: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签约时间: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