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协议书格式、样本、范本、规范汇总三篇》
供货协议书格式、样本、范本、规范(通用3篇)
供货协议书格式、样本、范本、规范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将洗浴科 热水锅炉的日常运行管理和锅炉工的聘用管理交于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承包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承包期为: 年。 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二、 双方合作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劳务合作优势互补的形式创造为 浴客提高更好的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付款方式:乙方在保证浴客无意见且各项设备无人为操作有误 而损坏(正常使用下损坏除外)的情况下,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20--元(大写:贰仟元整)。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热水锅炉及辅助设备所用的设施、场地,进场前甲方负 责将相关设施安装调试好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应定期提供适量供该锅炉使用的型煤。
3、甲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对乙方的管理进行具体的指导;对乙方的 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对乙方工作中失误有权提出限期整改,并做出相应处罚,直至终止协议;
4、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均适用于乙方及其聘用人员,本协议规定部分除外。
5、甲方应按协议时间支付乙方承包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6、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聘用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和业务考察,如认为乙 方所聘人员技术能力无法胜任工作的,可强制要求乙方予以调换,直到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
7、甲方承担对锅炉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锅炉大、中修的工作。
8、甲方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其他同工种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和劳保用 品;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锅炉房内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 改进意见,如乙方发现隐患不及时处理或向甲方报告,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应严格按照锅炉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由于误操作所造 成的人身和设备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处理锅炉房的日常清扫保洁等工作。
4、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煤炭,不得无故浪费,否则甲方有权 根据浪费程度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5、乙方应在甲方规定营业时间内确保提供温度适宜的水,水温过低 或过高给浴客洗浴造成不便或出现烫伤等现象,根据受伤程度应或给洗浴科造成的不良影响由乙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6、乙方应聘用最少两名人员轮流24小时值班,确保锅炉的安全运 转。并将所用人员的相关资料报中心进行备案。
7、乙方聘用工作人员形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及赔偿由此造成 的经济损失;
8、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及负担费用。
9、乙方对锅炉房卫生负有全部责任,如因工作不力在卫生部门检 查中被处罚的,应承担主要经济责任。
五、其它
1、在合作期内,双方应按照协议条款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双方不 可无故解除协议。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经双 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或解除协议。
3、承包期满时是否续约或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均提前壹个月通知对 方。
4、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协商处理。甲乙双方在签字之日起生 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一份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供货协议书格式、样本、范本、规范 篇2
编号:____
日期:____
甲方:____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__
乙方: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
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将在____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2.甲方将从乙方购买甲方自用的____(不少于__吨/每年)(____指标见附件);
3.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到货预计以集装罐方式向甲方供应____(货到海门港);乙方收到甲方合格的信用证起45天内应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
4.甲方采用信用证方式以人民币向乙方支付货款;
5.每批货物到港后,甲方应在港口官方规定的期限内提货,否则所产生的任何滞港等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前至少一周书面通知甲方每批货物的到港日期;
6.甲乙双方将按季度定价,并参照台州市场价格(指中国主要供应商);乙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海运提单日起90天信用证付款;
7.乙方将根据甲方工厂现有生产装置和技术
供货协议书格式、样本、范本、规范 篇3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不予受理起诉用)
( )法初字第号
起诉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本院收到起诉状,(写明起诉的事由)。经审查,本院认为, (写明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而不予受理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员
×年 ××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