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性用工外包工程安全协议书(3篇)》
临时性用工外包工程安全协议书(精选3篇)
临时性用工外包工程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招用乙方为临时性用工人员,用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资按乙方工作技能定为 元/天,工资结算方式工作到期结算工资。主要岗位为 工种。
二、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三餐和住宿,免费为乙方提供岗位用品工具。
三、乙方应服从甲方生产管理人员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爱护使用生产操作工器具和设备,保障自身的安全生产,严禁违章操作,如乙方违章作业出现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工作时间按甲方员工上下班时间执行。
五、乙方如长期在甲方工作,工资待遇另行协商。如因甲方工作需要延长临时用工时间,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临时性用工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临时性用工外包工程安全协议书 篇2
立协单位: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承包形式:临时性用工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起开工至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止完工。
三.总则
甲方将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必须具备承揽工程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资质和条件。
2.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前,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发包单位保存,一份由承包单位保存,一份交发包单位安全监察部存档。
3.乙方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乙方安全负责人每周五下午到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汇报施工中的安全情况,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服从甲方安监部的领导。
4.施工中发生安全问题必须立即汇报甲方。
5.为保证本协议的贯彻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安全监督部门交纳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对违反本协议的处罚和赔偿用款,不足时由乙方补齐,节余款退给乙方。
6.施工中,因乙方责任或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乙方填报。
四.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凡资质和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不能承包本企业工程。
2.开工前,发包单位根据承包方提供的花名册,审查施工人员的年龄健康、工种配备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工程要求。
3.甲方负责人对乙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
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甲方在乙方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并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要求。
5.提出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并按措施要求做好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
6.对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有权拒绝使用。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7.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乙方设监护人。
8.甲方有义务根据工作的需要,为乙方的工作办理工作票、动火票,现场派监护人员。
9.发现乙方或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有责任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给于考核罚款,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进行必要的整改。
10.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甲方有权对承包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
五.乙方的安全责任
1.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甲方的资质和条件等必须的审查。
2.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规程、消防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乙方必须请甲方进行再教育培训。
3.积极主动地了解所承包工程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学习要有签字。
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要主动配合甲方完成对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考试。乙方应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施工人员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专职监护人。
5.开工前办理开工申请手续,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并要求施工人员佩戴好出入证。
6.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相关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贯彻落实。
7.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严禁返包,即乙方将工程的某些具体工作交由甲方的车间、班组或个人完成。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公司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车间、班组完成。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中途换人,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履行手续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9.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安全管理考核标准》、《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规定》、《习惯性违章考核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卫防范管理考核细则》等有关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10.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方。
11.乙方或施工人员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
12.乙方在办理手续时需提供施工人员的登记表,提供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登记表。对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13.乙方不得使用童工;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岁;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电力生产的职业禁忌症。
14.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15.从事矿山、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施工安装、改造、维护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时必须设专职安监人员。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设有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满足要求。
六.处罚
1.施工人员违反发包方有关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时,按考核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或参考甲方经济责任制相关条款对承包单位进行处罚。
2.施工人员擅自进入施工区域以外的生产场所,罚款500元。
3.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施工中的安全情况或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罚款1000元。
4.施工人员擅动生产设备、设施等,罚款500元。
5.承包单位使用童工;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超过55岁;工作人员有电力生产职业禁忌症的,每使用1人罚款300元,同时责令承包单位限期清退,逾期不清退的按日加罚200元。
6.施工中,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罚款500元;情节严重或对甲方造成影响的,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扣除全部施工安全保证金,同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7.施工中,因施工人员违章造成火情罚款500元;造成火灾,罚款1000元。
8.乙方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证件不全即开工的,责令停止施工,补办手续,并罚款20__元。
9.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处罚全部工程金,并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罚,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10.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生产设备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大唐国际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一、严禁无票作业;
二、严禁违章指挥;
三、严禁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
四、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
五、严禁特种作业无证上岗;
六、严禁非工作班成员参加作业;
七、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八、严禁使用不合格特种设备;
九、严禁使用不合格脚手架;
十、严禁外包工程队伍以包代管;
如乙方违返大唐国际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加倍对乙方处罚,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发包单位盖章: 承包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有法人委托授权): 乙方代表(有法人委托授权):
甲方安监部盖章: 乙方安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临时性用工外包工程安全协议书 篇3
用人单位:
劳动者: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用工内容:甲方雇佣乙方为甲方的人员,乙方为甲方的提供劳务服务。
二、用工期限:甲方对乙方的雇佣为工作的临时性用工。雇佣期限在周以内。
三、劳动报酬:乙方被甲方雇佣期间,工作地点由甲方指定,甲方有工作任务时乙方无条件参与工作,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按乙方的实际工作日计算,工资为每天元整。若甲方没有工作任务时,乙方不参与工作,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报酬。
乙方作为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只享受本协议中约定的福利和待遇,甲方内部文件中涉及的员工其他福利或待遇均不适用于乙方。
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四、用工要求:
1、乙方的工作岗位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和调整。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3、如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规定等或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责。
4、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对于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在本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甲方因乙方违纪,可随时与乙方解除本协议。此时,不需按上款规定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或劳动报酬时,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不受提前通知的限制。
4、本协议到期或过期,如双方未续签,自行终止本协议,不需提前通知。
5、甲、乙双方无论因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乙方均应立即办理工作交接、归还甲方财、物等离职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乙方离职时应按规定交还公司洗净的完好的工作服等,直到离职手续完成为止,公司才发放当月工资,如离职时没有完成归还甲方财、物等离职手续而离开,甲方有权在不违反公布及可公开获悉的法律、法规的原则下,扣除乙方的部分工资、其他报酬及报销费用,以抵充乙方欠负甲方的任何数额及/或以支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税项、费用等及/或以作为其他合法用途。
六、其他
1、因甲乙双方之间建立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因此甲方不承担任何社会保险缴纳义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平等、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雇佣期满,结清所有费用后自行失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