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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家政服务合同【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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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家政服务合同(精选3篇)

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家政服务合同 篇1

甲方(消费者):

乙方(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家政服务内容乙方同意为甲方选派乙方员工人,为甲方提供第、项服务:

第二条服务地点:。

第三条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1、乙方员工上岗试用期为个工作日,试用期服务费(大写)元人民币/日。

2、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包括:乙方员工工资元人民币/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费元人民币/月;不入住的,食宿费元人民币/月,交通费元人民币/月;共计人民币元。

支付期限:按□月/□季/□半年/□年支付。

支付方式:。

3、签约时甲方支付乙方信用保证金(大写)元人民币。

合同解除后,信用保证金在抵扣甲方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后,应如数退还甲方。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更换和辞退乙方员工;乙方员工在试用期内若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3日内调换乙方员工,调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甲方应按乙方员工的实际试用时间支付试用期服务费。

(2)甲方对乙方员工体检情况有异议的,可有权要求重新体检,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员工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员工另行约定。

(4)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对员工管理存在过失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乙方员工有盗窃行为或有恶性传染病。

②调换服务员期间空岗5个工作日无替换人员到岗工作。

③试用期调换

名同级别的服务员后仍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

④乙方员工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日常生活的行为。

2、甲方义务:(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家庭住址、房屋面积、联系电话、对乙方员工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员工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恶性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

如变更以上内容请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尊重乙方员工的人格尊严及劳动,提供劳动条件和服务环境,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员工,不得安排乙方员工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如遇乙方员工突发急病或受到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3)甲方应安排乙方员工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8小时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食宿,遇国家法定假日不能合理安排乙方员工休息时,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将乙方员工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将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地点工作。

(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对乙方员工的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现金和贵重物品。

(6)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员工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服务费、信用保证金。

(2)乙方有权代收或催收员工的工资和加班费。

(3)若甲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乙方有权召回员工。

(4)乙方有权向甲方求证,了解甲方投诉或员工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5)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所支付的保证金将转为违约金处理。

①甲方教唆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

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恶性传染病人而未如实告知。

③甲方未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④甲方服务地点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

⑤甲方对员工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等损害员工身心的行为。

2、乙方义务:(1)乙方应为甲方委派身份、体检合格并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

(2)乙方负责员工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接受投诉并妥善处理。

(3)乙方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认真兑现各项服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另外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条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

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家政服务合同 篇2

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家政服务合同

服务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2、服务地址:

3、户型与面积:4、服务范围:

第二条服务期限

1、根据本合同服务内容,双方约定服务为_______,自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

2、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具备现场服务条件而无法规定期限内履行合同,经双方确定后,服务期可以相应缩短或延长。

第三条收费标准与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2、付款方式:

3、本项服务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管理和存放保洁用品、用具及保洁员更衣的场所,以及乙方作业所需条件,如水、电和其它支援物品。

2、甲方对该次服务的项目,应在保洁作业活动结束时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价款和付款方式进行结算。

第五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2、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进行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作业所需的清洁设备、工具、器材及药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作业或误工,由此造成乙方作业延期完工或误工损失之责任由甲方承担。2、在服务过程中,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甲方财物损坏等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解决途径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由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

签字:(盖章)负责人:

联系方式:年月日联系方式:年月日

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家政服务合同 篇3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商务局监制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

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为甲方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7、                                      。

第二条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满足的条件

性别:       学历:         籍贯:        年龄:       级别: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具备的技能或达到的要求:                             

第三条  服务场所:                                                 。

第四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试用期及服务费用

1、乙方家政服务员上岗试用期为   个工作日,试用期服务费(大写)         元人民币/日。在试用期内,乙方家政服务员达不到约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其他调换条件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调换要求后3日内予以调换,调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甲方应按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实际试用时间支付试用期服务费。

2、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按以下标准支付服务费:乙方家政服务员工资元人民币/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费元人民币/月,共计元人民币/月。

支付期限:按 □月/ □季/ □半年/ □年向乙方支付,具体时间为                                           。

支付方式:□现金 □转账 □支票 □              。

3、签约时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的,合同终止后,保证金在扣除其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金额后,余额应如数退还。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要求调换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另行约定。

(4)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第⑧、⑨除外)或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恶性传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④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⑤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⑥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⑦乙方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⑧试用期内调换    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⑨空岗   日乙方未派替换人员到岗工作的;⑩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条件(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联系电话、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恶性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内容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家政服务员。如遇乙方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受到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4)甲方应保证乙方家政服务员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食宿。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正常工作的,要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也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

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进行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财物。

7)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服务费及有关费用。

(2)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了解投诉或家政服务员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恶性传染病人而未如实告知的;③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⑤甲方对家政服务员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等损害家政服务员身心行为的;⑥甲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的;⑦                                                           。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派身份、体检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务员;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指导家政服务员兑现各项约定服务。

(3)乙方负责家政服务员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接受投诉、调换请求并妥善处理。

(4)乙方应为家政服务员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家政服务协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家庭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