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居间合同集合(通用3篇)》
实用的居间合同集合(通用3篇)
实用的居间合同集合 篇1
甲方(委托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乙方(居间人):居间人姓名1、x
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姓名2、x
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姓名3、x
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姓名4、x
身份证号码: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x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分包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与总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即视为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定分包合同,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对业主方和总承包方进行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重要信息的真实可靠,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报酬。
2.3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项目争取的前期系列工作。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施工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定合同前系列需要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上述所列的四位居间人分别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并顺利的按施工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内容开工后,收到工程预付款时本合同立即生效,反之则无效自动终止该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4.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造价(剔除建设单位直供材料价格,指定材料价格及指定专业分包造价)金额%(税后)作为酬金。甲方应无条件地按照事
先约定的服务费标准,即项目签定的合同工程量万元的%计万元(税后),作为中介人的服务报酬。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后,若有明显差异,最后一期居间服务报酬支付时进行相应调整。多还少补。
4.2本合同签字生效成立后,甲方在与业主方或总包方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后,在第一次业主支付工程预付款同时交割50%居间服务费,计万元;工程进行到按照合同工期一半时间即开工令签发开始计算为第二次兑付日,兑付第二笔25%的居间服务费,计万元;当工程完工验收后10天内兑现最后25%的居间服务费,计万元(按工程审结价进行调整后支付)。
4.3甲方按照下列支付分流表金额分配,可以现金或者银行本票形式进行分别支付。居间服务费支付分流表:
五、特别约定:
5.1甲方取得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自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权利;居间人可凭此承诺书依法冻结甲方公司的银行帐户及资金,采取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承诺书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服务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人服务费并按该费用总额加收每天5‰滞纳金;按中介居间人服务费总额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2居间服务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业主方、总包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5.3本合同书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次服务所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都具有同等效力。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
6.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后续居间报酬。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20__年12月30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
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合同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本合同一式六份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个居间人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间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实用的居间合同集合 篇2
指示居间
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的居间形式。这种经纪活动的内容一般提供房屋买卖和房源信息、法律和政策等咨询,居间人并不一定从中撮合。居间人在从事这类业务时完全以自己的名义,因此要求掌握信息的准确性和了解法律政策的完整性。
实用的居间合同集合 篇3
甲方(居间人):
联系方式:
乙方(受委托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开工庆典仪式策划执行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甲方提供该项目的重要信息,引荐乙方和该项目的招标单位(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洽谈,甲方提供策划方案、乙方提供效果图并由甲乙双方共同与招标单位洽谈的形式,协助乙方投标,最终促成乙方与招标单位签订该项目的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项目方完全支付乙方项目款。
乙方与招标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该项目策划执行合同,甲方仅为乙方提供信息或为乙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或未完成提供项目所需的策划方案或效果图导致合同无法执行,该项目执行完成但该项目部未支付项目全款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 居间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工程开工仪式策划执行项目签订的策划执行合同(以下简称“策划项目合同”)金额的5%。
2、居间成功后,乙方应在收到全部策划项目款项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
3、乙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居间报酬。
4、未促成“策划项目合同”成立以及未收到全部策划项目款项,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该项目的信息,并保证其提供的关于该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并且提供该策划项目的策划方案。
2、乙方提供该策划项目的效果图,确定项目报价、执行方式等。
3、甲方须保证该项目只提供与乙方商洽并执行。
4、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和招标单位的的每项洽谈。招标成功后,则由乙方全面履行和招标单位所签订的活动策划执行合同,甲方不得干涉活动策划执行,不得索要乙方合作单位、个人的任何联系方式。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签订居间合同或实施居间行为过程中所获取对方的商业秘密,实施对另一方不利的任何行为,否则因前述不利行业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要
求不利行为的实施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居间事项完成的、居间事项已无法完成的、居间事项的'完成已无意义的或居间期限届满的,本合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共同义务的,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2、本合同完成后,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的,乙方应当按日以逾期未付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生效后,任意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违 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年月 日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