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代理经销品牌太阳能热水器合同(合集3篇)》
独家代理经销品牌太阳能热水器合同(通用3篇)
独家代理经销品牌太阳能热水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赤峰松山物流园区物资市场C1段高层商住楼安装“清华紫光|”牌集热太阳能热水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范围:太阳能热水器整体安装等配套所有工程施工项目
二、安装:为确保工程安装质量,乙方需派专业技术安装人员,并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安装方案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工程在整体交工验收前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三、工程总造价:约安装太阳能热水器480台(最终按实际安装台数计算),每台2600元(包括施工安装所有配套费用)。
四、质量要求:品牌为“清华紫光”,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为每台18管、直径为58毫米、管长1.8米。乙方在负责进货前10日内必须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结款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现场,经甲方初步验收后,开始施工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50%的工程款
2.设备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造价45%的工程款。
3.甲方预留工程总造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待工程总体验收合格一年后,根据维修情况返还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时进行维修,甲方有权找专职人员进行维修,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六、工程维修与服务:太阳能热水器工程系统整体保修一年,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以保证系统长期可靠,安全运行。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甲方无权单方无正当理由退货,否则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施工或延期施工,要支付甲方5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安装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费负责处理,并赔偿甲方5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无专业人员或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的,由此出现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处罚金5万元,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赤峰市(区)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5万元,在开工前返还乙方,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独家代理经销品牌太阳能热水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和考核,以平等互利为原则,以共同开发太阳能热水器市场为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下,甲、乙双方签定此经销合同,以方便双方共同遵守,确保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合同内容如下:
一、经销范围:
经乙方申请,甲乙考核后,甲方授权乙方在独家代理经销牌太阳能热水器,甲方不能在此区域内设立其它经销处,乙方应积极完成区域内市场开发,品牌宣传工作,完成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乙方不得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
二、销售任务:根据当地太阳能市场销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一年内完成销售台的任务。如果有明显证据证明乙方在一年内无法完成任务的50%,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否则甲方无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三、提货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7天内乙方不提货,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第一次提供不能少于台,每次发货应款到账后发货。
3、在运输途中如有损坏的情况,乙方应积极与当地货运部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可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与货运部协商解决。
四、产品质量: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承诺产品质量保修五年,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免费负责调换或修理,如果因为乙方行为造成产品不能正常销售或使用,甲方收取适当成本费用,负责调换或维修。
3、甲方根据真空管卡,补偿出现问题的真空管。
4、需要维修或调换产品和部件时,乙方应先将有问题产品或部件返还给甲方,甲方验收核实后,提供调换或修理。
五、供货价格:
甲方按全国统一供货价向乙方供货,具体产品价格及相关问题参考《太阳能统一供货价格表》执行。
六、销售支持政策:
乙方有权享受甲方的相关政策支持,具体细节参考《太阳能销售政策执行》。
七、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应向另一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合同仲裁地为甲方所在地。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独家代理经销品牌太阳能热水器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互惠互利的原则,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商住楼安装“_____________________”牌集热太阳能热水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范围:太阳能热水器整体安装等配套所有工程施工项目
二、安装:为确保工程安装质量,乙方需派专业技术安装人员,并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安装方案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工程在整体交工验收前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三、工程总造价:约安装太阳能热水器480台(最终按实际安装台数计算),每台______________元(包括施工安装所有配套费用)。
四、质量要求:品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为每台18管、直径为58毫米、管长1.8米。乙方在负责进货前10日内必须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结款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现场,经甲方初步验收后,开始施工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50%的工程款
2.设备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造价45%的工程款。
3.甲方预留工程总造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待工程总体验收合格一年后,根据维修情况返还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时进行维修,甲方有权找专职人员进行维修,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六、工程维修与服务:太阳能热水器工程系统整体保修一年,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以保证系统长期可靠,安全运行。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甲方无权单方无正当理由退货,否则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施工或延期施工,要支付甲方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安装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费负责处理,并赔偿甲方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无专业人员或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的,由此出现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处罚金5万元,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赤峰市(区)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在开工前返还乙方,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