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公司广告代理合同(热门3篇)》
服装公司广告代理合同(通用3篇)
服装公司广告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山西煌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其主办的 广告运作的独家代理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广告独家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代理性质:
甲方正式授权乙方独家代理广告运作。基于本合同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方式刊登广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将来自其自身或收到的来自其他方的相关广告询价及订单转交给乙方。
一般条款:
一、甲方通过对乙方广告经营资格及经营能力的认证,决定将广告运作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乙方。
二、代理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
三、广告代理额为¥ (大写: 元)。
四、付款方式:
五、在合同期限内,广告价位、广告制作、广告排期表等相关内容由乙方负责。
六、若甲方未依乙方确认的内容执行,造成乙方客户损失则由甲方负责对乙方客户进行补救。
权利和义务: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及其所代理广告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开展业务所需的“代理委托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3、甲方应确保目前广告播放形式、亮灯市场,并有义务及时解决广告播放中出现的任何机器故障,以支撑乙方承担的代理责任和相应的广告效果。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广告发布计划,依约按时发布广告;
2、乙方负责广告发布的具体工作,包括:
① 空位查询;② 广告位安排;③ 监督广告刊出情况。
3、乙方负责计划发布广告的基本制作。
4、广告发布计划确定后,若由于乙方客户原因需要更改发布计划的,乙方 须提前一日通知甲方。
5、乙方有义务在代理期间向其客户竭力推荐甲方媒体。
其他:
九、甲、乙双方应遵守职业规范,非经对方许可或公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以及双方合作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资料及信息。
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履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不执行、变更,或有其他不能预见的事项,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协商共同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山西煌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 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装公司广告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其所属电影院影院广告独家代理商,乙方享有橙天国际汤原影院映前广告独家招商代理权,合同期内,甲方不可与其他媒体或个人签署广告招商、代理等业务。如违约,甲方应将所得广告全部金额赔偿乙方,并处以三倍违约罚金。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广告独家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正式授权乙方对其所属影院广告的运作。涉足行业不包括电信,移动,联通,以及各大银行。基于本合同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方式在影院发布广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将来自其自身或收到的来自其他方的相关广告询价及订单转交给乙方,由乙方继续接洽。
一、合作事宜
一、甲方通过对乙方广告经营资格及经营能力的认证,决定将 电影映前 广告运作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乙方。涉足行业不包括电信,移动,联通,以及各大银行。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不能再增设其他任何形式的媒体,独自运营。乙方在不破坏影院整体布局及美观的前提下,可以对部分广告媒体进行调整或增设。
三、代理期限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年整,合同期满前____天,甲乙双方商议续约问题,乙方享有优先权。
四、广告代理价格(包含一号厅,二号厅,三号厅)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广告最低投放时间期限为:1个月,每部广告片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广告播放时间为每日、每场次电影前广告5分钟。
付款方式:审核广告通过,试播一天后结清。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是加入正规院线放映同步片源的法人企业,签约范围为整个影院广告媒体。
2、甲方承诺随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投放广告业务所需要的各种授权及证明。
3、甲方承诺按照乙方要求按时按序播放广告,不得发生错播、漏播、任意删减等违规的现象。
4、甲方完全按照乙方要求安排映前广告,或其他广告后有权要求及时结算广告费用。
5、甲方承诺提供有效的合法发票。
6、甲方承诺在双方合作期内保证放映设备及其他广告媒体都能够正常运作。
7、乙方与个企业洽谈广告合同必须由甲方质量审核盖章后方可投放生效。
(1)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并及时更新真实有效的包括但不限于厅数、座位数、设备情况、影片排期、场次、人次、会员情况以便于进行广告推广销售,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照片等形式提供上述信息。
2、乙方负责广告内容的设计、制作、运输等相关费用,甲方负责转换视频格式。
3、乙方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己方所投放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并依照国家法律及行业管理规定设置、安排广告时段。且甲方有权对投放广告进行二次质量审核。审核通过方可投放。
4、乙方负责将具体执行计划提前3天交予甲方,以便于甲方安排放映,如遇特殊加急情况,甲方应积极及时配合乙方实施并事先确认后执行。
5、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享有影院映前广告独家代理经营权,且在续约上,拥有优先权。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及素材涉及违法或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具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期把广告素材提供给甲方)而导致未能按时放映,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若因甲方特殊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影院装修、停映、政府占地、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甲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5、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履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
四、广告监播
1.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播出证明。
2. 若甲方有漏播的现象发生,须按漏一补三的原则进行补播;若甲方有错播的现象发生,须按错一补三的原则进行补播;漏播,错播场次补偿后,甲方无须再作出其他补偿。
3. 若甲方在进行补播的过程中仍有错播、漏播的现象发生,则此条广告的广告费乙方将从余款中扣除。
4. 广告发布期间,如因外界人为因素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广告停播或终止,甲方应自上述原
因出现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相关书面证明通知乙方,并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若甲方延时出具书面证明且不予采取补救措施,则此条广告的费用乙方将从余款中扣除。
五、合作的终止和变更
1. 任何一方解散、破产或丧失主体资格。
2. 除合同已有明确的约定之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中的责任、义务,经对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不改正的,则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履行合同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且在甲方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出具由权威机构提供的关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
4. 除以上3点外,此合作协议在合同期内为不可撤销协议。
5.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约的优先权。
六、保密义务
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使本协议及基于此协议基础上签署合作的子协议的内容(对方资料、信息、报价等)应保守秘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违约方将由此引发的违约行为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给对方带来的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该格守协议条款,若双方就本协议或有关本协议的事宜发生争执,包括有关违约、终止和有效性的任何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如果争议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则该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全部仲裁程序将依据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程序规则进行。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服装公司广告代理合同 篇3
甲方:成都奥维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诺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如下协议条款达成一致,并共同遵守。
一、基本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原则履行本合同。甲方将成都奥维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区实施的广告业务委托给乙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对甲方承担广告业务。乙方根据甲方关于上述业务的要求,诚挚地提供高质量、高效率且及时的服务。
二、广告业务的范围
乙方作为甲方的企业内广告代理商,为了实现甲方的目标,将提供以下领域内的业务。
1. 开展以提高甲方的品牌价值为目的的市场营销业务。
2. 开展以甲方负责的商品销售及促进其商品销售为目的的市场营销领域的相关业务。
3. 对甲方在公司内部实施的以市场推广计划为主的市场营销策略提供支持等相关业务。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在甲方认可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向乙方提供广告策划设计所必须的资料信息,并及时将营销计划、市场目标、市场情况,推广预算,竞争对手资料告知乙方。同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 安装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
3.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要求前提下,甲方应保证委托给乙方的广告业务的稳定性。
4. 不得强行要求乙方从事欺诈或违法的广告活动。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应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公司背景、经营理念、营销策略、产品特性、广告目标的基础上,
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 根据甲方的市场营销计划及广告推广预算,制定全面的广告策略和广告计划,并在甲方确定后实施和管理。
(2) 制定媒介策略、媒介投放计划以及购买由甲方同意的媒体广告资源,同时对媒体执行进行监督。
(3) 车展、促销等推广活动的策划、实施和监督。
(4) 公关和互动营销的总体规划、策略制定,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
(5) 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所有业务的推进情况和成果。
2.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作为甲方的广告代理,对甲方提供资料和信息高度保密不得向外泄露。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年12月31日终止。
五、费用支付确认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70000元的宣传费用及制作费用,合计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甲方于20--年7月15日之前需预先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50%(即¥35000元,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服务费。
六、争议条款
合同双方因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成都奥维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乙方:成都诺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日 期:20--年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