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材生产承包合同(3篇)》
管材生产承包合同(精选3篇)
管材生产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所属现在正常生产的采石场的开采、生产加工等事项承包给乙方,达成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
1、矿名:石料有限公司
2、地址:
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订时间为叁年:具体计算按生产成品总量450万吨为准。
2、本合同协议承包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权。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承包期内,本矿山的所有证照合法有效,符合正常开采施工条件,并提供一套证照复印件给乙方作为合同附件。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期间内进行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有权检查乙方有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是否具备上岗的工作条件。资格证书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可责令限期改正,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人员盖有公章的资质证书手续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是否为人员和工人办理社会和意外伤害保险,发现未办理的,甲方有权不准其员工或工人在甲方的矿区内工作。
4、乙方所生产的(5mm以下)石粉不计价,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
5、矿山开采工作形成的所有工程产权属甲方所有,采出矿石及其附产品均由甲方自行处置。
6、甲方给乙方提供炸药价格,暂时按现行价格2万元/吨计算。炸药由甲方提供供应指标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
7、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产每月超过七天以上的要补助乙方工资。除政府政策、法定民俗节假日、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依法组织生产,建立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严密有效地组织体系,相关生产人员持证上岗,服从安检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生产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每人保额不低于60万元),并向甲方提供保单复印件。乙方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如发生的人员伤亡及设备事故,相关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50万元人民币作为安全生产等项的责任保证金。合同解除时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2、乙方在合同承包期内所组织生产的开采设备、机械、工具、用具、设施等都由乙方自行负责。矿石开采、生产加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及工伤赔付费用、设备维护费用、设备更新费用、炸药、电力与燃油费用、矿石产品的装卸费用、基础工程建设、安全责任罚款等相关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根据甲方要求生产产品,年生产优质成品石不得低于150万吨,保证产品干净、无杂土,规格分类清楚。在生产料确保不和销售过程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详见:GB/T14685-20xx《建筑用碎石、卵石》)
4、甲方提供乙方生产人员的住宿及磅房等设施。
第五条:结算价格
1、成品石料结算价格为人民币吨车板价13元/吨(含上车费)。石粉上车按0.5元/吨补给乙方。
2、结账时间为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结账,以次月10号结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每年生产成品石料必须达到150万吨。如高于该产量,甲方奖乙方每吨1元(按超出部分),乙方未完成按每吨1元扣除。
2、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条款:诚信守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00万元。
3、因自然灾害、当地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协商办理结算,解除合同。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相关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及担保方(见证人)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材生产承包合同 篇2
管材生产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权益,保证生产项目发、承包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一致同意按合同条款执行。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项目内容:下料、管材弯管、板材折弯、整体铆拼、焊接、清理打磨、整形、组装,属承包范围内的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的转运等属承包范围內的內容。
五、承包方式
1、甲方发包形式为人工费(劳务费)清包。
2、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实行包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保修等全部内容。
六、合同价款最终以双方实际审定的工时数和批量生产交货台数结算。工时单价为160 元/ 日。整台交付单价元/ 台。人工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产品质量返工费、交通住宿、保险、乙方的管理费
用等双方所明确的费用。
七、开工日期及交付
开工日期:XX年月日,项目必须在XX年月日全部生产
完毕并合格交付。乙方必须确实遵守规定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
(一)过期2 日内,每逾 1 天,按未交部分总价的1%接受甲方处罚。
(二)继续逾期 3 天以上至 5 天以内者,按未交部分总价的2%接受甲方处罚。
(三)继续逾期 5 天以上至10 天以内者,按未交部分总价的3%接受甲方处罚。
(四)继续逾期10 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5%的一倍计算。
八、付款方式
1、生产完成验收合格后,30 日内办理结算,结算总承包价款的80%,结算完毕后15 日内,甲方
支付剩余15%项目款(也可当月验收合格后在下月与甲方给本公司员工发工资时同步支付)。
2、其余5%保修金,自项目结束验收合格之日起满60 日后10 日内付清。
3、生产期间原则上不发生人工费用结算,但因乙方人员确因看病治疗的费用,可事先征得甲方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结算
九、项目质量
乙方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公司规定的各项合格标准。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公司验收规范、公司生产计划要求生产(不含试制产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责任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或交付客户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十、项目进度
在生产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公司《生产用工计划》派工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多用工时,影响生产进度。如非人为操作设备故障维修、停水停电、生产材料不按计划到厂导致误工误时,由甲方核实,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具实调整《生产用工计划》。
十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达不到要求时,提出整改要求直至勒令退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从乙方已完项目款项中扣回并保留追偿权利。
3、负责提供的生产用设备安拆和调试维修工作。乙方未经允许擅自改动机电设备设置或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二、乙方工作
1、乙方负责生产现场设备设施使用保养,设备故障报修。
2、甲方在生产过程中认为乙方有工作人员严重不称职,影响产品质量及工作进度时,可要求乙方更换。
3、生产实行日报制度,乙方应在每日上午上班时间告知甲方生产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今日生产计划。
4、乙方应承担在本项目在移交前的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责任。
5、为保证生产质量,对于生产难点乙方应先报甲方公司,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批量生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管理人员在生产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必须专职在岗。生产项目管理人员必须配置手机,并保持24 小时开机,保证生产期间(特别是紧急情况下)的通讯畅通,同时安排节假日及夜间生产值班。
7、乙方生产负责人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会议,乙方应落实
会议决定的各项事宜。
8、乙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边角料及废料应随时根据甲方要求有组织的清理运至指定地点。
9、乙方生产完毕后,应负责对因乙方原因人为损坏的设备设施恢复原状,若乙方无能力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由甲方派人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0、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会议约定内容),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项目款中扣减,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1、产品验收后,乙方人员及自带设备设施在日内清
理撤离完毕做到工完场清,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12、乙方自行负责生产劳动力的组织、调配及管理,费用自理。甲方不对乙方生产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劳务关系负责。
13、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教育员工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的原因经甲方允许事宜除外导致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材料、设备供应
1、甲方负责供应生产用材料及生产工具,乙方如临时需要申购
材料需提前并在一天内向甲方递交书面材料,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乙方必须指定人员清点数量、填写交接清单,乙方应有指定代表签名。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甲方的设备及工量具时(不含啳尺及自然损坏内容),乙方要负责维修和保养,严禁任意损坏,如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甲方在结算时扣回
3、材料进厂后不得擅自运出生产现场,如发现甲方将处以乙方其材料价值加倍的罚款,情节严重上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五、安全生产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按有关规定采取各项安全保证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否则、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所涉及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乙方负责。乙方所有人员要积极主动的执行甲方发布的《安全设备操作规程》要参与甲方组织的安全
培训。
十六、项目移交
乙方应在产品验收后规定日内,按甲方提出的整改内容限日整改,承包內容结束后,乙方按甲方规定日內撤出全部生产人员、(除收尾项目所需的以外)乙方逾期未向甲方完成移交,视同乙方延误工期,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十七、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生产计划变更或产量减小时造成的乙方人员误工或停工时,乙方应
立即调整撒离部分(30%?40%)人员另行安排,余下的人员应由甲方组织工作内容并支付日工资。十八、合同争议
如遇不可抗力的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其他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两份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生产用工计划》。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实际情况另行以书面形式协商解决。
甲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负责人: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合同变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管材生产承包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水泥有限公司 t/d旋窑水泥项目的生产承包及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及范围
甲方 t/d回转窑生产线(从原料破碎至熟料入库)的生产管理及技术服务。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自乙方人员正式进厂熟料线72小时达标之日起计算;计划分为两个阶段:
1、前3个月为生产线磨合阶段(自72小时达标起);
2、正式接管生产阶段。
二、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乙方选派管理及技术人员进驻甲方生产现场服务。
第三条、生产及经济技术指标
乙方管理生产线应达到的以下各项指标:
1、回转窑熟料日产量: ≥ t/d(烧烟煤);≥ t/d(烧无烟煤);
2、熟料强度:≥28MPa(3天) ≥55MPa(28天);
3、熟料中f-CaO含量:≤2.0%; 合格率≥85%;安定性合格率100%
4、窑运转率:≥85%
5、年熟料产量 万吨。
第四条、乙方的职责、权限及要求
乙方正式接管生产后全面负责生产线生产工作,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对甲方的水泥生产线进行管理,提升整个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
二、优化生产机构及人员设臵,提高劳动生产率;
三、加强现场设备及环境卫生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供合理整改方案; 四、加强甲方生产各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水泥工艺、设备维护和检修、自动化、电气、分析化验等专业理论和实践培训,提高岗位人员的综合素质;
五、制定与生产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巡检规程》、《产品质量管理规程》、《取样及检验规程》、《设备管理规程》等技术管理文件,规范管理,使生产管理制度化;
六、规范各种生产记录、单据、表格、台帐等;
七、编制并提供各项物资的供应及采购计划,如《大宗原燃材料的供应计划以及质量控制指标》《备品备件采购计划》等;
八、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提高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
九、做好节能降耗、修旧利废工作等。
乙方的权限:
乙方拥有绝对的甲方生产岗位所有人员的人事及劳资权。 要求:
一、乙方派驻现场的人员应身体健康,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应能够胜任及满足现场操作,具有处理和解决紧急问题的能力。
二、乙方驻厂服务人数与专业:
乙方驻厂人员计划15-18人,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总工1名、设备主管及副主管各1名、电气主管及副主管各1名、工艺主管1名、化验主管1名、中控主任1名、三车间正副主任各1名,根据生产线需要可增加或减少人员。
三、乙方进驻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甲方的职责、权限及要求
职责:
一、在生产磨合期间,甲乙双方应共同对生产线进行管理;
二、甲方应及时审核乙方申报的各项文件和计划,对存在疑问或需修改的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按乙方要求提供生产所需的各种原、燃材料以及与生产相关的其它物资(包括备品备件、工器具等);
四、及时提供与生产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原、燃材料的分析化验数据等;
五、为乙方人员提供合适的办公的场所和设施;
六、甲方免费为乙方驻现场人员提供食宿、现场交通等工作便利;
七、甲方应保护乙方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权限: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进行监督。
第六条、费用与支付方式
一、费用根据生产产品的产量(盘库结果)按月结算。具体费率标准如下:熟料的,停窑时间按 吨/天计算乙方产量。月熟料结算产量=月实际盘库量+甲方原因导致停窑时间× 吨/天 注:因甲方原因导致停窑的包括以下内容:
1、物资(原燃材料、备品备件等)供应不上或质量偏差大
2、产品涨库
3、停电(供电不足)
4、计划检修或节假日放假 5、因其它原因甲方安排停窑的
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工资10万元作为预付工资;(费用不含税)
(2)人员进厂后按月结算工资,次月5日前结清;
(3)第一阶段的3个月,按照20万元/月结算工资。(费用不含税);
(4)正式接管生产阶段按约定的费率结算。(费用不含税);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办法
一、若乙方驻厂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能维护甲方利益和声誉,不能保证生产及经济技术指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人或中止本合同的执行(中止时按乙方现场实际人数和实际工作天数及工作岗位核减工资总额)。
二、乙方收到预付工资,合同生效。若乙方中止本合同,需双倍返还定金,若甲方中止本合同,乙方所收预付工资抵作驻厂人员费用;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一、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合同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一、乙方选派进驻甲方工地现场的调试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劳保用品由甲方供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乙方需负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技术人员应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三、乙方派驻现场管理及技术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甲方的关系,积极开展工作;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五、双方互相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和泄露技术文件、技术数据、操作要领等;
第十条、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双方协商同意后,经授权代表签署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