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情况自查报告(精选三篇)》
融资情况自查报告(精选3篇)
融资情况自查报告 篇1
联社:
按照上级通知,我社迅速组织所有员工按要求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成立领导组进一步排查,现将排查结果汇报如下。 信用社共有在职员工20人,各自对其经手的业务进行了全面自查,各网点负责人对其各网点的.员工有关的银行账户开立、对账、重要凭证管理、大额存取款等业务操作环件的合规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对有关账户的发生额及余额进行了全面对帐,并确保对账结果真实有效,及对员工8小时外行为排查。
经过排查我社所有员工中没有发现有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费用或佣金等方式违规吸储、以各种形式参加非法集资活动、介绍机构和个人参与高利贷或向机构和个人发放高利贷、借银行名义或利用银行员工身份私自代客理财、利用银行员工或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借用客户个人账户为员工过渡资金、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向他人提供与自己经济实力不符的个人担保、向民间借贷资金提供担保、无允许非本社员工以各种方式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办公室或营业场所开展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
动。通过此次排查我社将把防范此类风险作为案件防控工作重点来抓,保持持续、严密的防控态势,提前做好风险处置预案,并通过加强对账、走访客户、加大常规及专项审计力度等多种形式。内查外核,进一步防范案件风险。 信用社
融资情况自查报告 篇2
根据 ( )[] 号,《关于开展贸易融资自查并加强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行贸易融资业务的操作风险和内控合规管理、促进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我行围绕着贸易融资还款的“自偿性”、监控的“特定化”与收放的“及时性”,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贸易融资业务的资金回流及时性、交易背景的真实性、法律文本的合规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在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本次我行对涉及贸易融资产品的业务和客户经理的后期管理工作展开了全面的自查,按照自查方案要求,我行涉及的贸易融资的产品有国内商业发票贴现和国内融信达产品,共涉及家公司客户,截止XX月底余额为XX万元。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一、国内商业发票贴现业务
截止20xx底 XX公司在我行仍有余额国内商业发票贴现业务共 笔,合计金额: XX万元。明细如下表:
国内商业发票贴现业务一览表
1、 XX有限公司与我行合作有 XX年时间、该公司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较好,在以往类似的贸易过程中从未出现与贸易伙伴发生纠纷等问题。
2、经核查, XX公司与买方 XX公司常年有贸易关系,且买方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偿付能力、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较好、并能够履行合约及时付款。
3、我行对 XX公司商贴交易项下的商业单据进行一致性审核,(付款人与商业单据名称一致)确保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二、国内融信达产品
今年XX月我行批复 XX公司国内融信达产品 XX万元额度,该客户使用情况如下:融信达业务一览表
1、 XX公司该笔融信达为银保创新信用险产品项下业务,我行已与客户、中银保三方签订了赔款转让协议,该笔业务金额占用了中银保在我行的授信额度。
2、我行已对 XX公司与进口商项下的商务合同及贸易单据进行审核,确保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以及应收账款在保单的承保范围内。
3、我行叙作完成该笔业务后,对借款人的`贸易及资金流情况进行了跟踪,目前该公司持续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目前回笼资金全部为上半年业务。根据贸易融资的收放“及时性”我行将继续关注该公司资金回笼情况,确保融资业务项下款项资金一回笼立即归还我行。
三、后期管理工作安排及重点措施
1、加强对贸易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的学习以及规范相关业务操作的准确性、合规性。实行差错奖惩制度与经办客户经理绩效挂钩,对于一些屡查屡犯的问题,一旦出现,绝不姑息。
2、加强监管贸易融资买卖双方资信状况、经营状况、偿付能力、及抗风险能,核实商业单据的一致性,确保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同时安排专职客户经理关注买方经营变化,着重落实买方按期付款及回流资金及时归还情况。
融资情况自查报告 篇3
根据《银监局关于银行员工涉及社会融资行为风险提示的通知》精神,依据总行的工作要求,为全面摸清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情况,加大非法集资风险预警和处置工作力度,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支行决定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一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现就个人客户经理部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此次排查重点是本部门员工及配偶是否组织、参与、策划、介绍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等活动,对员工自查、互查、排查、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非法集资线索逐条调查,核实上报。全面排查时间为xx年1月10日至20日。
非法集资活动排查范围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一是以办学、办实业为名,承诺回报,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的;二是以返租、代管、代养等形式销售商品或收取保证金进行非法集资的;三是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产业、民间资金造林为幌子,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的`;四是以预售、合作经营、投资入股或加盟承诺回报为名,收取定金、股金、加盟费,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的。
通过问卷调查的回收情况来看,我部门员工及配偶没有从事或参与民间借贷或社会集资活动情况;没有参与投资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寄售行等涉及民间借贷的中介机
构或其他企业;没有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或充当中介;没有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低息贷款高息贷出;没有与社会人员频繁发生资金往来或大额借贷;没有与客户串通使用虚假资料获取银行信用;没有家庭成员及亲属参与民间借贷或非法融资。
通过此次排查工作,使我们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民间借贷及违规担保等活动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教育,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员工参与违规违法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力争把非法集资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个人客户经理部
xx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