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汇总三篇》
财政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精选3篇)
财政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局下发的文件精神,我所严格落实局党组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自查工作的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总宗旨为出发点,围绕交通行政执法安全工作,在全所范围内大力开展了交通执法行为大检查,强化全体职工规范执法意识,并就交通执法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加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法制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合法,确保无公路“三乱”出现,确保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安全稳定。
近年来,我所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和稽查大队领导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示精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规范交通执法行为的培养和自查工作,积极实施“依法治交通”的战略,立足工作实际,大力倡导规范化、人性化执法行为,使我们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有力地打击了辖区内车辆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持了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多年来未发生过一起执法过错、错案和公路“三乱”现象,得到了驻地政府和群众的肯定和好评。现将我所安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领会交通执法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交通执法自查工作
交通执法行为是一项极为严肃的国家行政行为,是国家依法赋予交通部门的工作职能。如何把握和行使好这一职能,直接影响着交通部门的形象和发展。而提高行为人对交通行政执法的认识,是转变交通执法不规范等诸多问题的根本所在。
近年来,我所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十分重视,自始至终把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和预防公路“三乱”现象的出现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认真执行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路稽查等执法活动进行不定期自我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接到局下发的17号文件后,我们及时地召开了全所职工大会,认真的'对文件进行了学习领会,并针对工作实际展开讨论,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交通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执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善于用法律手段行使行政职能,促进规费征稽和交通发展。特别要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做到不越权、不滥用、不失职。把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和思想意识,做好日常的交通行政执法自查自检工作。
二、逐条对照,认真查找,切实将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创建和谐、有序、高效的现代交通,是每一位交通人的工作职责。
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体系,更有利于交通事业的壮大和发展。我所全体职工一致认为,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是极有必要的,是打造滨城交通人整体素质提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是培养和教育一批身处执法一线的交通职工的有效渠道,是打造滨城和谐交通的重要手段。
我们依照交通执法检查内容及要求,全体职工都认真反思和总结了自己的每一次执法行为。我们组成“帮扶”对子,相互监督,相互帮助,每一位职工都进行了深刻而严肃的自我查找。我们全体同志都将此次查找工作当成一个促进个人工作和学习的机会,扎扎实实的进行了逐条对照,从行动上转变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点,切实将此次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了实处,保证了此次自查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
财政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迎接省市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针对20xx年以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进行认真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健全依法行政的领导机制。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对依法行政工作实施协调指导,形成了统一领导、各股室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依法理财、规范理财的具体工作措施。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8人,其中,20xx年,注销行政执法人员证件信息1人,现有7名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省政府令2号、3号文件,认真落实新修改的政府规章,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执法,以法律法则及政府规章为基准,严禁超越法定权限现象发生。不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实行“罚款月票”等乱处罚问题。
二、以规范执法为抓手
深化政务公开,确保群众知情。财政部门作为重要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落实执法公示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财政各项工作置于“阳光”之下,使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方面,根据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制定我局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初步构建财政政务公开框架体系。另一方面,全面清理财政行政权力,逐项编制流程图。
三、强化法制培训
抓好面向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以局领导班子为重点,把《保密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局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确保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抓好财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全体财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如组织行政执法实务讲解、财政监督检查等专题培训,交流执法工作经验,分析典型执法案例,着力提升财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
四、以内控制度为重点
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内控制度。按照“科学合理、运转高效、系统完整、制衡有力”的总体要求,引入风险管理、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监督制衡等管理理念,以财政预算管理、资金拨付、资金监管等财政主要业务为内容,制定财政内控制度,通过优化流程、责任分解,要素控制、内部授权等措施,将工作责任合理分解。强化责任意识,完善问责机制。建立内部岗位责任体系,将财政工作的责任合理分解到每个股室、每个工作岗位,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形成“股室都有责任制,人人都有责任心”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强化对财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以保证依法公正地行使行政职权。对执法人员因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个人严格依照制度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直至行政处分等不同的责任追究形式,确保问责机制公平公正、过罚相当。
财政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篇3
自我办收到石府法办字[20xx]7号《关于转发省人民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督查表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后,我办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严格的自查自纠活动,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不存在下达罚款指标的行为,不存在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不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行政处罚裁量规范,严格执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执法标准,重大行政处罚按规定报备。
二、行政审批实施情况。
不存在“事放权不放,明放暗不放”,委托下放程序到位,不存在超时限审批、办事效率低下,不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范围实施审批,不存在继续审批已取消或转变管理审批事项,不存在随意设定审批条件和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提高或降低审批门槛,审批中不存在“互为前置”,相互“踢皮球”,重大行政审批按规定报备,梳理和绘制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图,并在图上审批系统运行,不存在对申请人态度粗暴、故意刁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行为。
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我办聘用了5名临时工作人员协助执法,不存在粗暴野蛮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执法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