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风险年度自查报告【热门三篇】》
保险风险年度自查报告(通用3篇)
保险风险年度自查报告 篇1
《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文件》粤银保监办发〔20xx〕1号文件内容,将规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管理行为。我机构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复自查情况如下:
一、法人单位按照要求足额缴存托管保证金,未动用过。也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已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二、分支机构名称、营业场所、股东或股权、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如有变更均有向广东监管局报备;
三、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符合规定;
四、代理从业人员考取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五、严格按规定完整业务档案,留存客户投保证件资料,对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时,要求提供被保险人的有效证件;
六、投保时按规定填写《客户告知书》等资料均有投保人本人填写投保单、回执、客户告知书等重要文件的行为;
七、许可证张贴在显著位置,与保险系统机构名称相符;
八、我机构非独门核算,审核报告由总公司统一报送。
保险风险年度自查报告 篇2
小南海镇中心小学校现有中心校一所,完小一所,村小九所,三十一个教学班,学生973人。为努力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减轻学生及其家长负担,学校本着正面引导,不强制、不干预的原则,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了平安保险,现将我校学生参加保险情况作一简要自查报告。
一、 学生参加保险基本情况
我校学生的平安保险由中国人寿黔江分公司承保,保险费每生30元。全镇小学973名学生中共有624人参加了平安保险,投保率64.3%。
二、 学生保险工作我校做到了“三没有”、“一执行”
在学生保险工作中,我校认识十分清醒,学生平安保险属商业保险范畴,始终本着一个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投保。不管是学校还是承担我校学生保险的中国人寿黔江分公司都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了一些必要的宣传,正面引导,有效防止了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中的不正当行为,在整个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一个“执行”四个“不”。
一个“执行”:严格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行政干预商业保险市场的通知》精神,在学生保险中不存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作为学校更是让学生、家长自愿参加,尊重家长及学生的意愿、选择。
三个“没有”:1、没有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保险或要求学生在指定的保险机构投保。目前我校学生投保的人寿保险黔江分公司在保险工作中讲信誉,坚持原则,且对学生意外伤害后赔偿及时,让广大参保的学生及家长十分满意,自愿在该公司投保,我校学生投保率在60%左右,所占比例不算大学校没有强制学生保险。2、没有与保险机构利益分成行为。学校所有教职工也从没有接受保险机构吃请或收受回扣的情况,从保险公司看也没有向学校教职工请客送礼、返回回扣的现象,一切均按原则办理。3、没有将学生保险费与开学时学校实施的“一费制”收费捆绑进行,一是学校“一费制”收费与保险费开取各在一地;二是保险费收取无学校教职工参与,由保险公司业务员自己收取。
总之,通过自查,我校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一切正常,有效贯彻执行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效维护了学生家长的利益,同时也很好地维护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
保险风险年度自查报告 篇3
在上级医保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政策。根据安人社{20xx}18号文件要求,经过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
接到通知后,我中心立即成立了以付主任为组长,医保科及工作人员为组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有关标准,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们知道基本医疗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基本医疗保险费制度政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我中心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成立了专门的管理小组,健全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
二、规范管理,实行医保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近年来,在市医保局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管理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编印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热心为参保人员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在中心显要位置公布医保就医流程,方便职工就诊就医购药;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参保职工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严格病人收治、出入院及监护病房收治标准,贯彻因病实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文档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以科室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学习,使每位医护人员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
三、强化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证
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病重、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技术准入制度、医疗核心制度。
二是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健全完善了医疗质量控制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及奖励约束机制,实行中心、科、组三级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制,把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将检查、监督关口前移,深入到临床一线及时发现、解决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规范交接班、主任查房及病例讨论流程。对抗生素的使用,按照医师权限,分级审核使用。
三是员工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服好务,同时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
四是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医疗文书管理规定,同时积极开展病历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病历质量和运行得到了有效监控,医疗质量有了显著提高,有效的杜绝了伪造医疗文书、虚构医疗服务、虚记费用,骗取社保基金的情况发生。
五是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我中心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交待或了解病情。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通过调整科室布局,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门诊大厅设立导医咨询台,配备饮水、电话、轮椅等服务设施。设立门诊总服务台为病人提供信息指导和就医服务,及时解决病人就诊时遇到的各种困难。实行导医服务、陪诊服务和首诊负责制,规范服务用语,加强护理礼仪的培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通过一系列的用心服务,病人满意度有了很大的提高。
四、加强住院管理,规范了住院程序及收费结算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经治医师均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临床用药,经治医师要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政策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因病情确需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自费药品,经主治医师向参保人讲明理由,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
医疗费用是参保病人另一关注的焦点。我中心严格执行药品及医用材料进销存台账管理制度,严把制度关,无账证不符的情况发生。让参保人安安心心消费。
六、系统的维护及管理
中心重视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排除中心信息管理系统障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根据社保局的要求由计算机技术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要求医保专用计算机严格按规定专机专用,遇有问题及时与医疗保险处联系,不能因程序发生问题而导致医疗费用不能结算问题的发生,保证参保人及时、快速的结算。
我们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出发点,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纠正行风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赞扬,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发现,我中心医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相关基础工作、思想认识、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夯实等,主要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就医核查表未填写,医保科未盖章。
2、化验单未及时粘贴。
3、医生开具检验报告单填写不全。
4、检查报告单病人信息填写不全、不清晰。
5、入院宣教及评价记录个别无护士签名。
八、下一步的措施
通过此次认真自查,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不少管理上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服务设施,使医保工作真正成为参保人员的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