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使用证明申请书汇总三篇》
场地使用证明申请书 篇1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位于(地址)(面积51.2平方米)属于XX集团所有。因房产证尚在办理中,未能出示房产证。该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该房屋用途为住宅。
x公司申请将该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此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已经居委会确认。
特此证明!
xx社区(盖章)
20xx年x月x日
场地使用证明申请书 篇2
街道规划建设办公室:
我 (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名称)拟使用位于 的建筑物作为 (用途),该建筑物简称时间 年 月,原建筑物使用功能为 ;总建筑面积面积 m2,建筑结构为 ,建筑层数共 层,拟使用建筑物第 层,使用面积为 m2,根据南海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特向贵办申请该建筑物的场地使用证明,并作出如下承诺:
1、 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现申请的《场地使用证明》不具有对建筑合法性的确认,也不能作为建筑物产权的证明。
2、 遵守有关规划、建设、房屋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3、 在开展经营活动期间不擅自变更该建(构)筑物的建筑结构及使用性质,并对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负责。
4、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恢复场地原使用性质时,本人无条件服从。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场地使用证明申请书 篇3
兹有位于大沥镇(街道)振兴路68号,该建筑物为框架结构,共一层,建筑面积108平方米。其场地全部 108平方米(具体使用面积)归黄德胜(执照申请人)使用,用于开办康域米店。在经营过程中,本人不擅自改变该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性质,并对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负责。
(本证明仅在申领工商营业执照时作为场地证明文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申请人(指模):
日期:
村民小组意见: 村委会意见:
经手人: 经手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统一使用A4纸,一式一份(备案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