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问题及整改措施【通用3篇】》
安全问题及整改措施(通用3篇)
安全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1
敞开楼梯间是指建筑物内由墙体等围护构件构成的无封闭防烟功能,且与其他使用空间相通的楼梯间。目前,敞开楼梯间在多层建筑中被广泛采用。由于楼梯间与通道之间无任何防火防烟分隔措施,所以一旦发生火灾,将会造成火灾烟气沿敞开楼梯间蔓延,封堵其疏散通道,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笔者针对敞开楼梯间的消防安全问题,通过大量实践工作的积累提出了三种解决火灾烟气通过敞开楼梯间向上部楼层蔓延的方法,并分析了各自的优缺点。
烟气控制是指所有可以单独或组合起来使用以减轻或消除火灾烟气危害的方法。建筑物发生火灾后,有效的烟气控制是保护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控制烟气在建筑物内的蔓延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挡烟;二是排烟。挡烟是指用某些耐火性能好的物体或材料把烟气阻挡在某些限定区域,不让其流到对人或物产生危害的地方。这种方法适用于建筑物与起火区没有开口、缝隙或漏洞的区域。排烟就是使烟气沿着对人和物没有危害的通道排到建筑外,从而消除烟气的有害影响。排烟有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两种形式。
针对敞开楼梯间的消防安全问题,主要从防止烟气通过敞开楼梯间向上部楼层蔓延的角度考虑,根据烟气控制的基本原理,解决该问题有两种可选方案:一是允许烟气进入敞开楼梯间,在敞开楼梯间设置排烟设施,将有毒有害的热烟气从敞开楼梯间排到室外;二是应用防烟设施阻止烟气进入敞开楼梯间。但是,如果把敞开楼梯间作为疏散通道,以保证人员在疏散时间内安全地从敞开楼梯间通过,这样就产生了第三种方案,即发生火灾时,应用防火防烟分隔措施将敞开楼梯间与起火层分隔开,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
我国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中,均没有对敞开楼梯间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具体的规定。笔者提出了以下三种相应的具体解决方法:
1、在敞开楼梯间外墙上部设置排烟或机械排烟系统,敞开楼梯间与楼层连接处设置防烟垂壁。
2、敞开楼梯间与楼层连接处设置防烟空气幕,以阻止烟气进入敞开楼梯间。
3、敞开楼梯间与楼层连接处设置防火卷帘,将敞开楼梯间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
几种方法的比较:
(1)在敞开楼梯间外墙上部设置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系统,敞开楼梯间与楼层连接处设置挡烟垂壁。
自然排烟方式是利用烟气产生的浮力,把火灾产生的烟气排出到室外,使其不能侵入上部楼层人员疏散通道内。该方式不需要机械通风设备,不受电源中断的影响,简单易行,造价较低。其缺点是排烟效果将受到许多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如室外风向、风速、室内外温度分布和所在楼层等的影响。但如果能够处理恰当,会是合理的防排烟方式之一。机械排烟方式是利用通风机进行强制性排烟,它不受室外环境条件的影响,排烟效果稳定,但需要有专门的通风设备、可靠的事故用电源及自动控制装置等,并需设专人进行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挡烟垂壁是指用不燃材料制成,从顶棚下垂不小于500mm的固定或活动的挡烟设施。活动挡烟垂壁是指火灾是因感温、感烟或其它控制设备的作用,自动下垂的挡烟垂壁。挡烟垂壁的作用是减慢烟气扩散的速度,提高防烟分区排烟口的吸烟效果。为了提高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效果,应在敞开楼梯间与楼层连接处设置挡烟垂壁。在一些层高不是很高的商(市)场内,为了满足敞开楼梯间的使用功能和视觉要求,可以设活动挡烟垂壁,但应注意维护保养,保证其有效性。
(2)在敞开楼梯间与楼层连接处设置防烟空气幕,以阻止烟气进入敞开楼梯间。
防烟的方法有挡烟垂壁防烟、正压送风防烟等。但挡烟垂壁只能起到延缓烟气蔓延的作用,并不能从根本上防止烟气向敞开楼梯间的蔓延;正压送风防烟适用于密闭性比较好的构造,敞开楼梯和各楼层都是连通的,不适合采用正压送风防烟。防烟空气幕的作用在于提高阻烟效率,使烟气在它面前难以通过。运行良好的情况下具有隔烟、人员可自由出入隔烟场所和不影响视野等功能。可以有效阻止烟气的扩散,对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具有重大意义。但防烟空气幕要达到以上效果,要有足够的风量和风速,在条件允许时,可选用此方法。设置防烟空气幕的优点是防烟效果好,不受环境条件的限制。相关实验表明,防烟空气幕不仅防烟效果显著,而且具有较大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但也存在其缺点,需要有可靠的事故用电源、自动控制装置等,并需设专人进行维护管理,投资较高。
(3)在敞开楼梯间与楼层连接处设置防火卷帘,将敞开楼梯间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如果火灾时敞开楼梯间用作疏散通道,则必须保证人员疏散时间内敞开楼梯间是安全的。对于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人员疏散时间比较长,而且商(市)场的空间结构形式、所售商品的类型、摆放形式等都是不确定的。从人员疏散行为知道,人员在安全疏散时习惯于原路返回;而从性能化设计的角度考虑,火灾场景不明确就无法确定敞开楼梯间的环境在火灾发生后多长时间内是安全的。所以,作为最保守的考虑,火灾时需要把敞开楼梯间与起火区域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以确保人员疏散的安全性。
7.4 楼梯间、楼梯和门
7.4.1 疏散用的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
2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 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它障碍物;
4 楼梯间内不应敷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5 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
6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设置可燃气体计量表。当住宅建筑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套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
7.4.2 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置;
2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3 除楼梯间的门之外,楼梯间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
4 高层厂房(仓库)、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设置封闭楼梯间时,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5 其它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7.4.3 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4.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楼梯间应按本规范第9 章的规定设置防烟或排烟设施,应按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设置消防应急照明设施;
2 在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等。防烟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3 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m2;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以及高层仓库不应小于10.0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m2;
4 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 除楼梯间门和前室门外,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住宅除外);
6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防烟前室,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安全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2
为切实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校园稳定,正常教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第十六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学校研究决定对学校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积极整改。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序、有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范围
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与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安环境。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内容
(一)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
1、校舍安全:是否抗震;消防情况,重点排查楼道是否符合安全标准,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安全出口标志,维修房屋是否做到“三同时”。是否安装消防栓,应急灯是否能够使用,灭火器是否会正确使用并使用时间是否超时。用电安全,老化电路是否改造。
2、学校器材设施安全检查:包括体育器材设施的检查与维修,锅炉房是否离教学区、生活宿舍区50米以外。
3、饮食卫生安全:学生在校的饮水与食品。学校小卖部各类食品手续是否齐全、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配送中心的肉、菜、粮及其它材料质量是否验收合格。
4、交通安全:重点排查学生是否乘坐“三无”车,是否超速超员,是否乘坐三轮车,学生包租的车辆检验是否合格,是否定期维护和检测,其司机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传染病的预防:卫生宣传教育情况,校园室内外卫生情况、消毒情况。
(二)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1、交通安全:道路是否畅通安全、交通要道是否安有交通安全标志,学生放学时在主要交通道口教师是否护送。有无家长接送。
2、治安状况:是否有不安分人员出没,存在不安全因素。
3、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影响学校师生安全的易燃易爆物品、毒气、污水排放等安全隐患,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乱搭乱建以及危及学校安全的建筑和摊点,校园周边200米内是否有存在干扰学生学习的网吧或游戏室。
(三)学校安全教育管理
1、 教室是否经常通风换气,是否教育学生经常洗澡、洗手并定期晾晒被褥;体育教师对有先天性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和事假女生,是否允许不参加户外体育 课;学校是否定期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运动设备设施的安全,如发现损坏篮球架是否及时维修或撤换;对影响学生运动安全的凸凹不平场地是否及时进行了整修或填 平。是否积极配合教育局和卫生部门开展的春秋两季学生常见病预防工作和常规体检工作,是否按要求做好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学校对校内组织的大型学生活动是 否有安全管理措施及安全疏散预案。对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是否有专人负责安全。学校安全教育是否组织学生进行了安全逃生演练,学生在校期间是否私自外出等。 是否制定了校舍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是否做好校舍安全信息资料的档案收集整理与保存。
(四)各项制度建设:是否有各种安全制度,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协议,是否建立安全台帐,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的帐签、公示、消号备案制度,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是否制订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学校研究工作是否有会议记录。
安全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市食品安全质量,市人大会《关于对〈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方针,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食品卫生热点问题,统一时间,集中整治,分步实施,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卫生监管力度,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各地要在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存在的中小型餐饮业后厨卫生环境差、部分学校食堂硬件设施不足、卫生管理不到位、小饭桌安全隐患多和节日大众食品消费高峰季节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违规等行为,统一组织、统一人力、统一时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级管理、加强督查、整体推进”的原则,市场秩序,明确部门、单位、业主及生产经营者的职责,落实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探索长效管理机制,解决食品卫生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时间安排
从年月16日开始至年月31日结束。市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步骤、统一整治内容。教育、卫生、质监、工商、农牧、商务、公安、药监、宣传、城-管、街道和社区等相关部门要一起行动,有分有合,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月16日-月16日为准备阶段,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大造声势、大造舆-论,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整治氛围。采取分级分类培训和在新闻媒体宣传及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开展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月17日-月15日为实施阶段,开展督促、检查、整改工作。县市区为单位对所属的学校食堂、中小型餐饮业进行拉网式检查,落实部门、业主管理责任和监督人员的责任,市政府将不定期组织抽查两次以上。
第三阶段:月16日-月31日为总结、验收、评比阶段。16日至20日为各地自查验收,17日至月底,市政府统一验收。专项行动结束后将评出部分卫生先进中小餐馆、十个中小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示范食堂、十个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示范餐饮单位,市政府将进行表彰奖励。对检查实施过程中工作不力、卫生条件差又不积极整改的单位和业主,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整治内容
(一)市场
以中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尝市、餐饮服务、各旅游景点、流动餐饮摊点、农村集体用餐和集中批发部门为重点单位,以米、面、油、肉、蔬菜、水果、炒货、豆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清真食品、饮料、乳制品、酒类、糕点类、糖果类散装食品、海产品、各类小食品等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和大宗食品为重点内容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市场,保证食品安全。市统一时间要在年月28日至年月28日结束。市食品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整治结果(电子版)。
(二)餐饮业
要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整治,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型餐饮单位是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严格按标准审批,对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予许可。对已经许可、正在营业的,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查遗补漏,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经过整改仍不能达到标准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进一步规范餐饮具消毒保洁,对餐饮具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核实其消毒效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促其进行整改,对不按照要求整改和整改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从事生产经营的餐饮单位。要抓住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管理等关键环节,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经过整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达到卫生许可标准,特别是中小型餐饮单位的后厨卫生要有一个新的提高,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达到100%;餐饮具消毒情况抽检合格率较整治前提高10%以上。
(三)学校食堂
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改善学校食堂的卫生经营环境,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限期整改;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推行食品卫生检查员制度。
经过整治,软硬件建设得到提高,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学校自身管理意识明显增强。每所学校至少设一名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明确职能和责任,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每所学校聘请1-2名校医或学生代表担任学校食品卫生检查员,市、小卖店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巡回检查。学校周边的食品摊点、小商店、市经营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