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责任书(精选5篇)》
安全用电责任书(精选5篇)
安全用电责任书 篇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责任书
为保障现场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各施工队必须要有持证的电工上岗,加强施工用电管理;但鉴于我项目各施工队目前电工上岗证尚在办理,对此我项目特对各施工作业队签订此责任书,同时希望各施工队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用电。
施工人员严禁在人字梯上行走,造成后果自己将负全权责任。如若发现将拍照取证,并进行100元/人・次。
⑴、施工作业队现场的电工必须掌握临时用电的基本常识及设施、线路的规范架设;并按照临时用电安全交底进行作业。
⑵、电工应配全安全作业防护用品,作业时按要求使用;否则项目部将代购,并收取20﹪的费用。
⑶、配电箱门配锁,并由专业人员管理;还应有防雨防腐措施,四周不得堆放杂物; ⑷、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
⑸、每台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同一开关上直接控制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⑹、配电箱、开关箱的导线进出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上箱体顶面、侧面、后面、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
⑺、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周检修一次,并由专职电工完成,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及使用绝缘工具。
⑻、施工队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责任书中要求进行作业,若违规造成临时用电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应施工队负责人承担全责,项目部根据事故情节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单位:
施工队负责人:(签字)
安全用电责任书 篇2
用电安全责任书
近期县内发生了几起因不安全用电而引起的火灾事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引起了人们对安全用电的警惕。为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为了落实公司店面财产的安全,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进行和店面用电安全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由公司与店面负责人签订相关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要落实到人。签订人为用电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用电安全负主要责任。
二、对店面的设备用电加强管理。经常检查供电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电工解决。如出现特殊情况,应立即停电并联系电工。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得延误。
三、对店面用电认真检查,发现有乱插插头的、使用禁用电器的,要及时纠正,以免发生意外。
四、做好节约用电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关闭不必要的照明设备,做到人走灯熄,用电合理化分配,不造成意外浪费。
五、未经公司审批,任何人不允许随意私自改动线路,乱接乱搭电路。
六、因违章私自改变电源线路及违章操作设备,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设备损坏及造成个人财产损失者以此对店面负责人追究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行政部(签字): 区域负责人(签字):
店面负责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用电责任书 篇3
安全用电责任书
为了加分局用电工作的管理,防止养护站发生用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用电责任书》。
一、要自觉接受安全用电的管理,使用电器要加强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工作;要对安全用电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安排专人管理、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用电安全;
二、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用电情况,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三、修理电器设备、仪器时,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单位部批准;未经单位部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
四、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原用电、用水线路及管道或新安装线路的,应事先向供电部门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五、凡违反本规定而发生事故的,由肇事养护站负责人或肇事人负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新和公路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养护站站长签字:
用电职工签字:
安全用电责任书 篇4
为了加我局用电工作的管理,防止班站发生用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用电责任书》。
一、要自觉接受安全用电的管理,使用电器要加强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工作;要对安全用电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安排专人管理、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用电安全;
二、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用电情况,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三、修理电器设备、仪器时,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单位部批准;、未经单位部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
四、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原用电、用水线路及管道或新安装线路的,应事先向供电部门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五、凡违反本规定而发生事故的,由肇事班站负责人或肇事人负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新和公路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签字:
用电职工签字:
安全用电责任书 篇5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学校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保障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学校与全体教职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各班、各功能室负责人、各科室要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针对各室各场地的特点对学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对于有隐患的火源、电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报告或排除。
二、各班级要利用黑板报、标语、集会等形式宣传消防常识,并做好消防工作记录。总务处负责对全校消防工作的定期检查评比,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消防器材、设施要加强管理和维修,若有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三、各处室负责人,了解并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要当好兼职消防安全员,切实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常抓不懈,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总务处批准,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四、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下班前应由各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功能室管理人员检查安全,注意关好饮水机、电视、电脑、空调、多媒体等电器,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五、冬季取暖和寒暑假期间,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器、电热坐垫等电器,如有需要,请到总务处备案,要特别注意火灾事故的发生,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六、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总务处申报备案;不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做好防雷击工作,定期检测避雷设施系统,确保设施完好。
七、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总务处批准。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原用电、用水线路及管道,或新安装线路的,应事先向总务处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八、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九、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和自查活动,一般部位每月检查一次,重点部门半月检查一次,关键部位一周检查一次,及时汇报和分析检查情况,整改隐患不遗余力,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十、谁分管的部门如果发生火灾,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谁造成火灾,谁就要赔偿一切损失”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还要负相关法律责任。
学校(公章):
教师签字:
XX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