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防火责任书(精选3篇)》
商铺防火责任书 篇1
商铺消防安全责任书为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我公司紫金花小区商铺经营商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各商铺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各经营商户必须配备齐全消防设备,消防设备须有明显标识,灭火器完好率必须100%且放置在明显位置。
3.各经营商户必须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达到100%的普及培训率。
4.必须严格的按照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关于火灾隐患检查要求整改,整改必须是无条件的,达到100%的完成率。
5.相互配合,确保不发生各类火灾事故。
二、保证措施
1.经营商户必须严格的按照物业管理单位关于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实。经营商户须对员工消防知识培训,使员工能不断的增加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对初发火灾的自扑自救能力。
2.经营商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不许占用公共走廊,不许挪动消防设施,严禁室内烟火。
3.经营商户所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商铺内严禁存放煤气、汽油、酒精、雷管、炸药等易爆危险品。
4.经营商户要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隐患记录,严禁私拉乱用电源,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等。
5.经营商户对商铺的电源要人走断电,人走关灯,对热水器、电脑等设备要人走断电,商户不准私拉电源,严防电器设备老化引发火灾。
6.不得改变商铺的原配消防设备,经营商户新增的消防设备须与原配设备相匹配,不能影响原配设备的功能及使用。
三、责任
凡是违反责任书规定,消防、安全失职、防范不利造成火灾事故的,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全部损失;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责任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负责人如有变动,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甲方:武威强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商铺经营户)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商铺编号: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商户经营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资料留存,有条件建立租户信息档案)
商铺防火责任书 篇2
为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古城景区各商铺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管理规定》,按照"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各商铺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各商铺内部的消防设施要完好有效。
3.各商铺内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且在仓库、厨房范围内严禁吸烟。
4.禁止各商铺违章装修及违章作业,如果需要进行装修、修缮、改造时,需报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并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消防设施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且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变商铺的原配消防设备或者不影响原配设备的功能及使用。
5.商铺内部员工要懂得掌握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具有使用消防设备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6.相互配合,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保证措施
1.各商铺业户必须严格的服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实。并建立本商户防火责任人为领导,商户员工参与的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消防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定及条款。
2.各商铺消防小组成员必须参加消防主管部门定期举行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及其相关培训演习。
3.营业户所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商铺内严禁存放煤气、汽油、酒精、雷管、炸药等易爆危险品。
4.经营业户要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隐患记录,严禁私拉乱用电源、电线,要安全使用相关电器。
5.不得改变商铺的原配消防设备,经营业户新增的消防设备须与原配设备相匹配,不能影响原配设备的功能及使用。
6.发生火灾时,有责任保护现场,服从现场的统一指挥管理,协助灭火,组织安全疏散,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和X有限公司调查火灾原因。
三、责任
对于某些经营业户不重视防火工作、组织管理混乱、存在重大火线隐患的商铺,发展有限公司有权发出“火线隐患真该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商铺,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有权停电、停水、责令其再次停业整改,并向其主管单位及消防局通报。凡是违反责任书规定,工作失职、防范不利造成火灾事故的,由责任方负责,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责任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双方负责人如有变动,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甲方:
乙方:
防火负责人:
签字:
电话:
年月日
防火负责人:
签字:
电话:
年月日
商铺防火责任书 篇3
根据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安机关的要求,为保证及做好商铺消防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商定,特签订本责任书,由乙方遵守执行。
一、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或存放在商铺内,商铺内严禁违章使用电器和酒精炉,液化气,禁止乱拉、乱接电线。
二、应按照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加强对雇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三、不得在商铺内乱堆、乱放杂物,废弃物要及时清理。
四、对违反以上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消防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租赁期间,如果乙方因忽视安全防火措施或者其他原因而人为地发生事故所造成租屋损害、破坏,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同时乙方负全部
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自责任书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责任人):
地址:
二0*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