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汇总六篇)》
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通用6篇)
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篇1
(一)采购和使用高值耗材必须通过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网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目录内的产品。
(二)特殊情况,无替代产品的,由使用科室填写《网外采购高植耗材备案表》交设备科审核,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由设备科上报常德市药管办审批同意后,才能采购使用。
(三)非特殊情况,不允许网外采购高值耗材。
(四)未经允许自行采购和使用高值耗材的科室,设备科不予付款,由使用科室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五)本制度按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办规定执行。
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篇2
一、职责
1、1全院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信息设备管理部负责和承担。
1、2使用科室的重要设备(包括急救设备及大型贵重设备)应有专人保管、操作人员人,该保管、操作人员要对仪器实行一级保养,即每天的清洁除尘,机械运转应按时润滑,开机前检查各种工作条件是否具备?经验证无误后可开机使用。其他仪器的操作人员对使用的仪器也要做一级保养工作,科室设备负责人要经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设备信息管理部。
1、3设备信息管理部主任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医疗设备各级维护和保养工作。设定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4设备信息管理部定期(2次/年)对全院的医疗设备(主要是急救设备及重要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在巡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记录巡查结果,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或设备负责人确认签字后交设备信息管理部保管。
1、5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医疗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临床使用科室有医疗设备需要维修,及时上报设备信息管理部,维修人员要尽快组织力量检修或请厂商维修,修理完毕,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告知使用科室。
1、6凡大型贵重设备和急救设备尽量与供应商签订保修或保养合同,厂商技术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临床工作顺利进行。
1、7每年年底针对使用科室操作人员及科室设备负责人的保养状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有关职能科室。对厂商技术人员保养状况也进行考核。
二、工作流程
2、1使用科室的重要设备(包括急救设备及大型贵重设备)及常规设备应由保管、操作人员对仪器实行一级保养,即每天的清洁除尘,机械运转应按时润滑,开机前检查各种工作条件是否具备?经验证无误后可开机使用。
2、2设备信息管理部定期(2次/年)对全院的医疗设备(主要是大型贵重设备和急救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在巡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记录巡查结果,将结果记录。
2、3凡大型贵重设备、急救设备及重要设备尽量与供应商签订保修或保养合同,厂商技术人员定期(1~2次/年)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4每年年底针对使用科室操作人员及科室设备负责人的保养状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有关职能科室。
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篇3
(一)临床必须的医用耗材(试剂)须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设备科汇总,进行初步论证后交耗材(试剂)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方可进行招标采购。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集中讨论及招标。
(二)严格按程序进行采购,常用医疗耗材(试剂)定期选择三家或三家以上生产厂家或销售公司进行院内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价格、服务并重”的原则,采购人员不准以权谋私接受贿赂、回扣。
(三)参加院内招标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产品证照、销售公司资质证明,包括产品注册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销售公司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销售授权书、业务员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证照齐全方可参与投标。中标单位将有效证件存留医院存档备查并及时更换失效证件。
(四)常用医用耗材由设备仓库保管员根据库存等情况报出书面计划,填写《医用耗材申请计划单》,由采购员根据招标价格进行采购。
(五)专用医用耗材(试剂)由使用科室负责人填写《医用耗材(试剂)申请计划单》,由采购员根据招标价格进行采购。
(六)医用耗材(试剂)入库,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按程序验收,做到内外包装符合要求,并对入库耗材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单价、产地、销售公司、注册证号等情况逐项进行登记。
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篇4
(一)采购程序
1、成立采购小组,所有新引进的医疗器械、耗材及试剂必须经医院器械、耗材(试剂)采购委员会讨论后才可进行采购。采购委员会成员为院长、院分管领导、纪委书记、监察室、设备科、院感科、使用科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
2、严格按招标程序进行采购,在省市未集中招标前常用医疗器械、耗材、试剂(需与仪器匹配的试剂除外),选择资质齐全三家或三家以上生产厂家或销售公司进行院内招标。省市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统一招标后,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同类型医疗耗材只能采购国产、进口各两个品牌。已有两个品牌的耗材,再引进新的品牌,需使用科室写出论证报告,交采购小组讨论,院领导批示同意后,再按程序组织招标采购,并淘汰原有品牌。
4、高值耗材必须按《湖南省20__年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进行采购。未纳入招标范围的,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特殊情况,须报省、市集中采购办批准后予以采购。
5、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需经院感科审批后方可按程序进行采购。
6、可收费耗材须参考“湖南省医药价格公示”网上价格,按网上公布的最低价格签订协议,并报院纪委、物价办审批,上“湖南省医药价格公示”网后方可予以采购。未上网的可收费项目不予采购。
7、未经院采购管理委员会购入的医疗器械、耗材、试剂,设备科不得办理出入库及挂帐付款手续,责任由使用科室承担。
8、对单一来源的产品采购,必须严格按《常一医党函字[20__]2号》文件执行。
9、规范建立供货方档案,设备科应及时向供货方索取留存证照。
(二)使用管理
1、所有科室申请采购计划(已招标的)必须先经过保管员,由保管员报科长审批后,按医院程序进行采购,且仓库不能有积压物品。
2、所有耗材、试剂必须严格按程序招标采购,先入库后领用。保管员要严格对入库物资的质量验收登记。验收记录包括:采购日期、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数量、供货方、生产企业、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检验合格证、包装、验收人员签字、验收结果等,所有品种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应保存完整存放至超过有效期一年,不得少于三年。
3、使用科室需使用高值耗材时,必须提前二天向设备科写出书面申请,临床科室首先填写《住院病人使用高值耗材审批表》和《需用物资申请计划表》,经审批后,由设备科进行采购;耗材必须先入库进行验收、审核证件,合格后使用科室方可领用。术后由使用科室填写《植入材料使用登记表》。
4、耗材、试剂的证照由设备科专人进行审核,并妥善保管,证照齐全才可进行采购和使用,所需证照如下:
(1)医疗器械注册证
(2)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无)
(3)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进口产品无)
(4)经营企业许可证
(5)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6)各级产品销售授权委托书
(7)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
(8)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9)销售人员劳动用工合同、社保证明(离退休证明)
(10)销售人员的省级药监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
5、证照要求如下:
(1)所有证件需在有效期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已过期的,需提供到期日之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受理的受理通知书;
(2)所有证照需加盖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红章;
(3)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需提供两套证照;
6、临床科室未按上述程序领用耗材,而擅自使用耗材,设备科不予验收付款,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跑帐等后果均由使用科室负责。
7、医疗器械、耗材、试剂在使用过程中如遇质量投诉,供方不做整改的,医院将停止使用该医疗器械、耗材、试剂。因医疗器械、耗材、试剂质量问题引起纠纷,一切后果由供货方负责,医院应积极配合供货方(厂家)妥善解决问题。
8、加强医疗器械、耗材、试剂的使用管理,严禁医务人员与供应商进行私下交易及私收现金,严格查处使用中的违规行为,使用科室对在医疗器械、耗材、试剂供销中发生违规的供货商,一经查证,取消资格。
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篇5
1. 所有仪器设备应统一管理,包括仪器编号、名称、品牌型号、购买日期、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等原始数据。由一个特殊的人照顾。
2. 操作精密仪器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上岗。
3. 建立健全专业实验室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遵循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定期维护仪器,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应有明显的状态指示使用、维护、停止使用);主任定期检查。
4. 建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有明显标志);根据仪器手册中规定的周期,用匹配的校准品校准仪器。有验证和校准记录,并定期检查。
5. 使用仪器前,必须检查仪器是否完好。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受托人和部门领导汇报。没有许可你不能修理它。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仪器的操作参数不得擅自改变。
6. 使用仪器前,您必须检查仪器、清洁溶液、清洁控制台并记录使用情况。
7. 注意保持仪器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和吃零食,非仪器操作人员应尽量少用。设备管理系统
8. 注意仪表安全、防火、防盗、防水,随手关门。
9. 保管人员定期对各类仪器进行检查和校准,每天了解仪器的.操作和试剂的使用情况,对仪器的清洁和安全负责,定期检查仪器的水电供应情况。
为更好地落实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制,根据我校教学科研实际需要,特制定《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具体岗位设置和职责应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条件和任务确定,兼顾医学院校教学科研中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的交叉特点。
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篇6
为保障医疗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和延长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采购一律由设备科办理。设备科根据科室申请和临床需求,经医疗器械、耗材(试剂)管理委员会充分论证,报院领导批准后,由设备科组织医疗器械、耗材(试剂)采购委员会按程序采用议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严格禁止不经过设备科而自行购置、试用设备,严格禁止购置落后、淘汰、质量低劣的仪器设备。
(二)凡单价在1500元以上,同时耐用期在一年以上,有独立功能,可单独操作,损坏后可修复的仪器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均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凡属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设备科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分类帐,使用科室也应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帐。
(三)仪器设备的开箱与验收均由设备科组织,医修组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实施;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院领导参加验收。单台件价在5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要有安装与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有供货厂家、使用科室、医修组技术人员及设备科科长签字。
(四)设备档案管理员必须参与新设备开箱、验收,收集设备所附技术说明书和有关资料,并登记编号入档。设备档案使用单位或修理人员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归还。如果遗失,负责赔偿。
(五)仪器设备购进后,设备科应及时通知使用单位负责人领取并及时办好领用手续和建立档案。
(六)各科室对贵重精密仪器的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经济效益等情况都要作出详细记录,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设备效益统计,并用文字报告院领导。
(七)各科室对所领用的仪器设备,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凡违反操作规程或保管不善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严肃处理。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除批评教育外,按其情节赔偿经济损失。
(八)使用单位应经常维护检查、保持仪器设备清洁卫生。
(九)设备科应定期下科室检查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情况,督促修理人员定期下科室巡查。并将仪器设备使用、保养、效益情况通报全院。
(十)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偿调拨,由使用科室填写申请单经设备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批准。设备报废须经国资局审核批准并处置。凡因论证不准确、所购设备质量问题等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提前报废,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由所在科室承担设备折旧费用直到报废年限为止。
(十一)凡因使用仪器设备和医用耗材引发的不良事件,应按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德市卫生局联合常食药监发[20__]10号文件要求上报,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使用科室必须立即报告医务部、设备科和院领导,并积极参与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