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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管理制度(汇编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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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6篇)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1

1.0目的

对所辖物业装修实施管理,确保建筑物结构安全和装修格调统一,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属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辖区内的装修管理。

3.0职责

3.1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负责业户装修项目的审批。

3.2客户服务部办证员负责受理业户物业装修申报手续的办理,并负责审核相关的装修内容以及各种证照。

3.3客户服务部收费员负责装修管理费用的收取工作

3.4工程维护部负责土建、配电、给排水及消防等相关图纸的审核,现场管理并参与验收。

3.5保安部负责装修现场的查证、装修人员的进出、材料和垃圾的清运、货梯的使用、消防管理等工作。

3.6物业部负责对装修现场进行管理,组织装修验收及办理验收手续。

4.0工作内容

4.1装修申请

4.1.1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负责接待前来申请装修的业户,并要求业户填写《装修申请表》、《装修委托书》、《承诺书》,同时向业户说明《装修管理规定》及相关费用的收取事宜。

4.1.2各单位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核实业户提供的资料。

4.2装修审批

4.2.1各单位物业部审核完业户申请装修项目资料后,转交工程维护部审核图纸,工程维护部负责填写签署《装修图纸审核意见》。

4.2.2客户服务部收费员核算相关费用后,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批。

4.2.3装修项目手续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2.4要求装修业户按照相关法规在装修现场配备灭火器。

4.3费用的收取和证照的发放

4.3.1装修项目手续齐全后由客户服务部收费员向业户收取相关费用。

4.3.2业户缴清各项装修相关费用后::,由各单位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负责向业户发放《装修施工许可证》和《装修图纸审核意见》并办理施工人员《装修人员出入证》。

4.4装修监督

4.4.1由各单位按《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工程实施监督。

4.4.2物业助理应告知巡逻队,巡逻队应配合物业助理对装修户的消防安全、垃圾清运及施工人员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4.5装修验收

4.5.1物业助理根据业户装修验收申请,组织相关人员对物业装修项目进行验收。

4.5.2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在《装修竣工验收表》上签字认可,管理员及时收回《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等相关证件,三个月后收费员负责办理业户返还装修费用手续。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填写《装修整改通知书》由施工单位按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6装修资料管理

客户服务部资料管理员负责对装修资料分类建档并保存。

5.0相关文件

5.1《装修管理规定》 (wi-7.5.1-06-01)

5.2《装修监管工作规范》 (wi-7.5.1-06-02)

6.0记录表格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2

材料配送制度

1、工程施工常用主要材料的供货由材料超市统一配送,严禁施工单位未经工程部许可私自外购材料;

2、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项目所需材料数量,依照《工程预算报价表》所列材料品牌、质量及等级标准填制《工程材料配送表》,并列明送货时间,地点,于材料使用日前36小时将《工程材料配送表》报送材料超市;

3、材料超市按收到的《工程材料配送表》所列要求内容组织材料,按要求时间及地点准时送货;

4、工程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验收配送材料,办理验收手续,保存好收货单据,工程竣工交验后凭此单据到结算中心办理材料款的结算;

5、工地施工材料在收货验收时发现有与《工程材料配送表》品牌不符的或质量及等级标准不符的'材料,拒绝接收,并限定材料超市马上更换;

6、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人员对工地有无使用非指定(品牌、材料质量及等级)材料进行监理。

材料质量/价格管理制度

1、材料超市根据《工程材料配送表》常用材料品牌及要求的理化指标、质量等级组织进行采购;

2、材料采购质量的环保指标要求达到“省级环境保护”认证级别,并提供产品环保性能检验合格证(正本);

3、材料采购质量的物理性指标要求达到《居众公司装饰装修产品质量标准》;

4、工程部对材料质量从材料采购到使用进行全程监理;

5、工程部、财务部每季度对材料配送价格进行一次联合考察评估;材料超市组织的材料配送价格必须低于或等于市场同等材料价格。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3

1、 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范及各小区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各小区的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

2、每一工种质量层层验收。每一工种完工后工长先行验收并及时整改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再行验收后并出具书面文件签字后交由施工总监再行验收签字后通知业主一同验收。

3、施工工期严格遵守,每一工种工长必须安排好当天的任务,责任到人。工地上不可无故无人,即使工种完工等下个工种进场,也必须提前通知公司早做安排。

4、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注意安全,不得野蛮操作,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专项操作。

5、服务态度热情,对客户的提问要好言回答,不得恶语中伤,不理不睬;不得随意向客户索要任何财物。

6、工地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并送至小区指定地点,保证工地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有序。

7、工地上注意维护公司形象及个人形象,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否则罚款。

8、必须佩带上岗证,严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

9、工地上禁止吸游烟,严禁携带小孩及闲杂人等驻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现场酗酒及打架斗殴。

10、公司广告牌、进度表及考核表必须张贴上墙。

11、对于工地上的成品或半成品,每一工种工长进场后必须点清查实。若收工后发现成品或半成品有所损害,赔偿、更换均由工种工长承担。完工时工地必须移交给下一工种并签写工程移交单,并请主户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单。注: 1、以上制度各施工工种要严格执行,公司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奖罚措施。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4

一、团队成员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安排。

二、团队成员必须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和服务行为规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团队成员不得擅自泄露客户和公司的一切商业性秘密,违者按公司或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四、客户服务团队每天定时召开沟通协调会议,及时交流工作体会,传达工作信息,保持团队成员的密切合作、思想统一,团队所有成员必须参加。

五、团队成员必须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出现问题应及时检讨和分析,不得相互猜疑、指责,影响团队内部团结。

六、对客户投诉和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作出反应,积极研究对策作出处理,并总结如实上报,不得欺上瞒下,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损失。

七、经常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5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长青路53号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室内外装修设计,家庭装修,售后保修,建材零售及批发。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方 出资额

张 现金 人民币1万元

蓝 现金 人民币1万元

于 现金 人民币1万元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长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决定有关董事长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七条 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不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九条:董事长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长、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长、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3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二十八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十九条 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⑴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⑵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⑶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⑷清缴所欠税款;

⑸清理债权、债务;

⑹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⑺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9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2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三十三条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几个内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三十四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六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七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五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20xx年11月2日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规范装修(包括施工)的申报、审批的程序,以便对大厦的装修实施有效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中心的物业装修管理。

3职责

3.1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物业装修申请的审批。

3.2管理员负责对装修的申报、进场、监管和退场等过程进行跟踪和管理。

3.3管理员负责向业户解释有关装修方面的咨询。

3.4管理员负责办理简易装修的审批与验收。

3.5工程部负责装修过程的用水、用电的管理,并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监督。

3.6安管队负责装修现场的消防治安的巡视和检查。

4工作流程

4.1业户装修流程图:见附录一

4.2装修的申报

4.2.1客户在进行装修前,须向管理中心申报装修内容,如实填写《装修申报表》。

4.2.2客户应提供装修单位资料、装修材料,如涉及大厦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的装修,须提供相应的图纸等。

4.2.3涉及消防设施改造、停用或拆除的装修,施工单位还需按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供消防局的批文等。

4.2.4装修单位资料包括:

4.2.4.1营业执照复印件。

4.2.4.2资格证书复印件(零星工程不需此项)。

4.2.4.3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张。

4.2.4.4需进行电气、电焊、氧焊作业的应提供相应的操作证复印件。

4.2.5装修单位必须按面积大小自行配备相应灭火器(在《装修许可证》写明)。

4.3装修审核与审批

4.3.1管理员审核业户提交的装修申报资料,参照《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及《装修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初审。

4.3.2管理员初审内容。

4.3.2.1审查装修设计内容是否影响房屋的结构、墙面及公用设施设备等。

4.3.2.2审查装修设计内容有无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4.3.2.3装修单位申报资料是否齐全。

4.3.3表格填写是否正确、齐全。

4.3.4报材料不完整时,管理员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待申报齐全后交由管理中心经理审批。

4.3.5确认装修申报材料合符本规定要求后,管理员应将材料整理并送管理中心经理审批。

4.3.6装修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全,管理中心经理应在接到申报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不涉及房屋本体结构、公共设备设施及消防的装修,如油漆、刷墙等可由管理员直接审批)。

4.3.7对大厦正常办公或日常管理造成影响的装修项目,管理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同客户及施工单位签定有关协议后,方许办理进场手续。

4.4装修单位的进场手续

4.4.1装修申报项目批准后,管理员应通知客户及装修单位到管理中心办理进场手续。

4.4.2装修单位交:

4.2.4.1装修公共区域保护费30元/m/60天;

4.2.4.2装修管理压金:100 m以下3000元/户;100 m以上5000元/户;180 m以上8000元/户;

4.2.4.3垃圾清运费600元/户;

4.2.4.4电费:按供电局收费,加收5%电损费,最高不超过500。

4.2.4.5购置灭火器:150元/个;租5元/天,押金150元/个。

4.4.3装修单位交纳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10元/张,押金20元/张。

4.4.4管理员将《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及《装修管理规定》发放给装修单位。

4.4.5装修施工许可证制证费20元/个(押金50元),机动车临时出入证制证费20元/个(押金50元)。

4.5装修管理规定

4.5.1遵守大厦的管理制度,并服从管理中心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4.5.2禁止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4.5.3禁止在承重墙、梁、柱、天花、地面上打孔。

4.5.4禁止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超过10毫米)等。

4.5.5禁止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

4.5.6禁止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4.5.7禁止破坏或拆改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4.5.8禁止将油污排入雨水管道。

4.5.9禁止使用不符合消防法规规定的易燃装修材料。

4.5.10禁止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及进行违章搭建。

4.5.11对于以上行为除恢复原样、扣除装修保证金外,业户及装修单位还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5.12业户和装修单位负责人应仔细阅读装修管理规定及辖区有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装修审批意见进行文明施工。

4.5.13装修单位应将《装修许可证》、《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张贴在显眼处,便于管理中心检查。

4.5.14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进出与施工无关的场所。

4.5.15施工人员及搬运装修材料只能使用货梯,违者将酌情给予处罚。

4.5.16装修垃圾须用袋装,并按管理中心指定位置、方式堆放和运送。

4.5.17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在公共场所堆放,应日产日清,运送到指定地点,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

4.5.18正常装修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周六和周日8:00-17:30时,若在非规定时间内施工将处以罚款(100-500元)。

4.5.19装修单位如需加班应提前提交加班申请,经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后,可将装修时间延长至22:00时,但施工队必须在22:00前全部撤离大厦。

4.5.20装修工期,最多不超过90天,特殊情况须办理延长手续。

4.6施工期间的管理

4.6.1管理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主要核实《装修许可证》装修范围及违章违规行为。

4.6.2工程部值班员每班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用电、用水的巡查。

4.6.3巡逻安管员每班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消防、治安巡查。

4.6.4管理员、值班员、安管员在进行施工巡逻时,发现有违反规定现象应制止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同时将情况并记录在《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中,如属违章现象应按4.7相关程序执行。

4.7违章处理

4.7.1处理违章的原则。

4.7.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7.1.2慎用处罚的原则。

4.7.1.3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4.7.2常见的几种业户违章现象。

4.7.2.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的功能或布局。

4.7.2.2在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钻、凿、拆、搭建。

4.7.2.3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4.7.2.4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4.7.2.5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4.7.2.6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如:堵塞消防通道、私自动用灭火器(应急灯、消火栓、喷淋、指示灯等)及损坏消防设备或器材的行为。

4.7.2.7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造成火灾隐患等。

4.7.2.8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它废弃物。

4.7.2.9施工现场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4.7.2.10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或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4.7.2.11破坏卫生、绿化设施设备的行为。

4.7.2.12在公共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张贴或乱涂写等。

4.7.2.13高空抛物、倒污水等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

4.7.2.14播放高音喇叭或制造超量噪音(大厦正常办公时间内不得进行大噪音的作业)等影响大厦正常办公的行为。

4.7.2.15违章停车、违反交通管理秩序或对停车场、道路造成污染的行为。

4.7.2.16聚众赌博、打架斗殴或其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7.2.17有可能损害其他业户利益或影响大厦正常办公或安全的行为。

4.7.3处理违章的方法

4.7.3.1违反4.7.2规定的行为,尚未对大厦业户安全或经济构成威协的行为视为一般违章行为,除一般违章以外的行为视为重大违章行为。

4.7.3.2一般违章行为的处理应以劝导、教育为主。

4.7.3.3重大违章行为的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由管理中心经理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a.限期整改;

b.赔偿经济损失。

4.7.4违章处理流程

4.7.4.1管理中心各岗位人员发现装修人员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管理中心。

4.7.4.2管理员接到装修违章信息后,应登记在《客户违章事件记录表》,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7.4.3属重大违章行为的应报管理中心经理处理。

4.7.4.4属一般违章行为应报管理中心经理助理处理。

4.7.4.5管理中心经理接到重大违章信息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及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给予处罚、赔偿经济损失或其它合法的处理意见。

4.7.4.6对于业户漠视管理中心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可与甲方物业管理监管部门协调解决。

4.7.4.7《违章整改通知单》经管理中心经理签署后生效,由管理员执行。

4.7.4.8装修违章罚款,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如装修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可要求施工单位给予赔偿。

4.7.5退场手续

4.7.5.1装修完工后,装修单位应持《装修申报表》、《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卡》到管理中心办理验收手续。

4.7.5.2管理员应在当日检查装修现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有无违反本规定的违章行为。

4.7.5.3管理员收回《装修许可证》、《装修责任书》、《临时出入卡》、《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

4.7.5.4管理员现场检查后无发现问题,在《装修申报表》的验收意见栏目中注明检查合格。

4.7.5.5管理员将《装修申报表》上报管理中心经理审核后,开具《退费通知单》并办理装修保证金及临时出入卡的退款手续。

4.8装修管理工作流程图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楼宇巡视检查管理规程》

5.2《装修申报表》

5.3《装修检查记录表》

5.4《违章整改通知书》

5.5《退费通知单》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7

考勤制度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一)出勤

工作时间:每天7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8:3012:00 14:3018:00,根据公司需要调整。

(二)打卡: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 均按C类迟到计算、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给予补签、

(三)公出:

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前台登记、

(四)请假:

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前台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五)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1、全勤奖:每月30元,以考勤卡为准、

2、迟到早退: 上班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分钟5元 2分钟10元以此类推)迟到30分钟以后,按旷工半天计。

3、 旷工: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

4、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辞职制度

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规定办理,具体实施细则

本公司员工的离职分为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开除四种情况

(一)辞职

(1)合同期满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或不愿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而提出的辞职;

(2)员工因疾病、身体方面的原因(须附镇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和相关资料),并在短时间内不能恢复健康而提出的辞职;

(3)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在个人辞职,财务部方可依规定给予结算工资。

(4)公司所有职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总监(含)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一个半月申请并填写‰职申请单》,试用期职员离职申请应七天前提出。

(5)所有辞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填写‰职申请表》,申请得到批准后再办理离职手续,并离职前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并不予以结算工资。

(三)辞退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辞退:

(1)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2)对工作不负责任,表现欠佳,经教育无效者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或调换岗位仍无法适应者;

(3)数次违公司管理制度,屡教不改者;

(4)不服从管理,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者;

(5)由于公司经营不景气或组织结构调整需要裁员。

自动离职

1、自动离职条件

(1)对未准辞职,而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

(2)请假期满未回公司工作又未向公司续假达三天(含)以上者。

2、员工未经正常渠道办理辞职、辞退手续,擅自离职离岗,终止双方劳动关系,若对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损失。

3、重要岗位员工因自行解除双方雇佣关系导致企业重损失者,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开除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开除:

(1)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使公司蒙受较损失者。

(2)不服从领导,不执行上级工作指令,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

(3)威胁、恐吓、危害管理人员和其他同事正常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者。

(4)偷窃公司产品、开发信息、文件制度、员工财物或泄漏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5)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或聚众闹事,破坏正常工作秩序者。

(6)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有流氓行为或道德品德极为败坏者。

(7)不忠于公司事业,污受,索取回扣,公报私仇,严重损害公司名誉和信用者。

(8)工作中严重弄虚作假,伪造(包括与人串谋)公司记录文件、帐单等人为掩盖事实真相,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者。

(9)触犯国家有关法律造成犯罪,触犯刑律而被机关拘留、判刑人员。

(10)对于违上述条件者经公司核准开除的人员工资不全部发放,仅发放基本工资的30%作为遣送费并永不录用,如果开除人员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进一步的索赔权利直至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离职程序

所有由部门主管(经理)→行政部→总经理审批后生效,生效后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好一切交接手续者,财务部方可依规定给予结算工资。

公司部门职责

一、总经理

1、处理公司内部的日常行政工作的管理。

2、统筹安排公司各个部门的工作并下达工作指令单,负责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

3、组织和落实装饰工程项目的工作开展并监控装饰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

4、装饰工程材料采购及相关资金表格的审核,及对材料采购价格的审批。

5、审核《预结算书》、《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装饰设计托合同》、《图纸》、《方案图》、《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变更。

6、落实各部门经理的工作安排。

二、市务推广部(客服部)

1、配合总经理制定合理的部门市场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司企业形象的宣传和装饰设计作品的推广。

3、负责业务联系及与业主沟通,洽谈,协调并签定合同、合约。

4、负责听取业主对工程项目及公司各项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收集并馈给总经理。

三、设计部

1、设计师应在设计部经理的领导下,主要负责进行工程投标方案及装修工程设计及方案效果图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交底工作。

2、充分了解顾客需求,充分了解设计师意图,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国家标准进行制图;

3、按时、保量的完成公司交给的每一项工作任务,确保公司的工程进度及公司的利益;

4、量房后三日内,按照公司设计规范制作平面图、吊顶图;

5、设计方案时要考虑产品强度,工艺、装修要求及原材料利用率;

6、设计师必须在交底前一天将工程全套图纸交给主管上级和相关部门;

7、现场交底时,由设计师依照图纸向工程人员详细介绍设计理念、表达效果,工程人员向设计师提供签字认可后的交底单(交底人员包括客户、设计师、设计总临及现场负责人);

8、正式开工前应做出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总吊顶图、剖面图、节点样图、墙面展开图(立面图);

9、认真核对测量底稿,客户签字图纸降低出错率;并根据自己所学知识及客户需求,提供合理化的建议及设计;

10、做好安全文明生产,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

四、项目工程部

1、负责项目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及安全措施准备工作,填写施工人员安排表。

2、编制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表及项目工程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

3、组织设计师,各工种施工员对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4、材料分析实际材料用量统计表的编制及申请采购。

5、工程项目中的协调工作,包括施工人员,场地设施,工具借用的审批,发放,材料进场安排,现场施工各班组的工期及质量的控制。

6、对装修前装修套房的物品检查,并接收。装修押金的退还。

7、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操作,施工工地的规章制度,教育违章行为,并对临时设施及搭设脚手架等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施工质量检查,对不负责或明知故犯的施工人员。对质量意识不强,不能按设计要求的施工班组,可联络部门主管,确定更换新班组。

9、施工完成后安排材料的清点入库。退库等工作。

10、安排竣工后的,垃圾清理,清洁工作;

11、组织相关人员竣工验收,并办理相应的验收报告,移交手续等;

12、施工人员人工费汇总,及临时水电费,装修押金的`退还;

13、对施工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引起的公司经济损失,形象损害负责;

14、负责审核《施工验收单》。

五、工程监理岗位

1、负责监理所承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用料、工艺、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

2、进行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对所分管监理的每个工地做好监理记录,及时处理施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4、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施工管理的各项办法及奖罚条例,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违纪事件执罚;

5、及时向工程部经理汇报监理情况,协助工程部经理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

6、对重质量事故或施工单位其他重违纪现象,不能处理的,须及时向工程部经理或副总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7、完成直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六、水电工岗位

1、工程质量上接受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

2、日常工作中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队长的现场管理;

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作业时间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原有建筑结构;

4、施工前水电工组长须首先对原有下水管道和电气开关进行检查验收,对有问题的下水管和电气开关列出清单,报项目经理让客户签字确认;

5、认真、严格按照公司的水电工施工规范及作业要求施工;

6、施工完毕,须交工程监理员及客户验收,并协助做好验收记录;

7、验收合格后,须做好水电布置竣工图,交公司、客户、项目经理各一份;

8、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各种成品,爱护材料,配合其他工种施工;

9、妥善保管好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

10、耐心细致地与业主进行交流沟通,热情接待现场参观客户;

11、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该摆放整齐,保持工地清洁卫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七、木工岗位

1、工程质量上接受工程监理部的监理;

2、在日常工作中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队长的现场管理;

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作业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原有建筑结构;

4、木工组长或施工队队长须在正式施工前,通读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设计方案、工程预算),并对须施工木制部份,参照图纸进行现场测量,做出可行性分析;对有问题的图纸,报项目经理和设计师,待设计方案确定并经客户签字后,按图施工;

5、认真、严格按照公司的木工施工规范及作业要求施工;

6、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各种成品,爱护材料,配合其他工种施工;

7、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

8、耐心细致地与业主进行沟通,热情接待现场参观客户;

9、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摆放整齐,保持工地清洁卫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八、油漆工岗位

1、工程质量上接受工程监理部的监理;

2、在日常工作中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队长的现场管理;

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作业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原有建筑结构;

4、进场后对所有的木制家私进行基本验收,对不合格家私配合木工做好细节修补,合格后方可施工;

5、认真、严格按照公司的油漆工施工规范及作业要求施工;

6、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各工种成品,爱护材料,文明施工,协调好泥水工、木工的日常工作关系;

7、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

8、耐心细致地与业主进行沟通,热忱地接待现场参观客户;

9、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摆放整齐,保持工地清洁卫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九、财务

1、参与制定本公司财务制度及相应的实施细则。

2、参与本公司的工程项目可信性研究和项目评估中的财务分析工作。

3、负责董事会及总经理所需的财务数据资料的整理编报。

4、负责对财务工作有关的外部及政府部门,如税务局、财政局、银行、会计事务所等联络、沟通工作。

5、负责资金管理、调度。编制月、季、年度财务情况说明分析,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经营情况。

6、负责销售统计、复核工作,每月负责编制销售应收款报表。

7、负责每月转账凭证的编制,汇总所有的记账凭证。计报表的编制,并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

十、行政

1、负责办公室日常办公制度维护、管理。

2、负责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对全体办公人员(各部门)进行日常考勤。

4、在公司未建立人力资源部门之前,建立初步的人事管理制度,并履行人事管理职责。

5、处理公司对外接待工作。

6、协助总经理处理行政外部事务。

7、按照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处理其他相关事务。

4、装修公司规章制度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装修管理,规范业主和装修单位的装修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接管物业范围内的一切装修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装修,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房屋室内进行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装修装饰活动进行管理。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装修秩序和环境管理,包括装修证件和装修垃圾的监控。工程部负责为装修审批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包括消防、机电等方面,并负责办理《动火证》。环卫部负责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

第二章装修申报和审批

第五条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员负责装修受理和报批工作,办证人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管理规定》的要素要求,装修人提供资料后方可受理。

第六条办证人必须仔细审查装修人的装修申报内容,对禁止项目、可能存在隐患的项目或不合理项目必须当即指出,并向装修人耐心解释原因。

第七条对涉及改变房屋平面布局结构、水电管线移位、变更原房屋配置设施或

需重新做防水的装修项目,办证人员必须要求装修人按标准格式填写《装修承诺书》,并存档备查。

第八条办证人必须将装修过程中的各项注意事项和禁止条款告知装修人,指导装修人详细准确地填写《房屋装修申请书》,并为装修人提供其他咨询服务。

第九条在每办一项装修,办证人必须按规定将装修人房号和所有装修交款收据号登记在《装修台帐登记本上》。

第十条办证人将相关资料收齐后必须在当日连同《房屋装修申请书》按照审批权限和时限分报工程师、客户服务中心领导、公司领导审批,并负责跟办。每个审批环节为一个工作日,累计审批时间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涉及工程部及其他部门审批的,由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牵头组织会审。相关人员的审批权限请参见《装修审批权限一览表》。特殊项目,如防盗大门外移占用公共面积的,须呈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审批时限不在以上规定的范围之内。

第十一条工程师必须从技术角度明确批示装修审查意见,详细注明装修禁忌及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办证人必须将审批后的装修内容、装修禁忌及审批注意事项在《装修许可证》上详细写明。

第三章装修巡查和监管

第十三条办证人必须将当天受理的及审批完毕的装修申请汇总成《装修受理日报表》和已开出的《房屋装修申请书》一起于当日派发给物业主管、保安部,并做好派发登记。

第十四条客户服务中心物业主管根据装修受理、审批汇总表及《房屋装修申请书》,必须每天安排物业助理对房屋装修进行日常的巡查,要求有书面安排记录。

第十五条客户服务中心维修监理、物业助理以及保安部巡查保安共同负责对维修活动进行监管,各岗位每天对各维修点巡查不得少于两次,要求必须有书面巡查记录。客户服务中心必须汇总当天的装修巡查记录填报《装修巡查日报表》,于次日早晨8:00报公司领导。物业助理主要负责监督维修队伍的证件手续、垃圾处置等事宜。保安部主要负责监管维修过程中的垃圾堆放、维修秩序等。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装修巡查人员如果发现违章装修的,必须当即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后果更的影响,同时通知工程师现场鉴定,确定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违规装修未得到有效制止或处理完之前,装修巡查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十七条客户服务中心领导必须亲自现场查看或处理当天发生的每一起违规装修,按报表每天抽查30%的装修户,每周组织一次装修大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上报公司领导和集团领导。

第十八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必须就装修重点户和重点工序,如重做防水层,改变房屋结构等进行两次/周的巡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处理结果上报领导。

第十九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维修监理必须对每项重点装修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对隐蔽工程必须按规范检查合格后才允许进行隐蔽。

第四章装修验收

第二十条装修验收分为初验和复验。物业助理和工程师为初验责任人,复验责任人为物业助理,必要时,工程师也须参与。

第二十一条物业助理和专业工程师必须按照与装修人约定的时间提前5分钟一同上门现场验收。装修过程中如有重做防水层的,必须进行二十四小蓄水实验。如验收中发现有其他违章或与装修要求不符的,必须要求装修人在规定时限内恢复原状或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客户服务中心调度主管负责回收工人出入证,并在收据单后注明退还个数,如有丢失,应注明丢失个数,并呈领导签字退押金。回收的工人出入证应每周交至档案管理员处,档案管理员每周销毁一次。

第二十三条初验合格二十天后可进行复验。复验时,物业助理必须检查装修户的毗邻户是否正常,初验时的违章项目是否已经整改完毕。每次验收后,必须清楚、准确地填写验收意见。有违章须扣除押金的,必须在《房屋装修验收表》上予以注明。

第二十四条复验合格后,调度中心人员负责收齐《装修许可证》原件、《房屋装修验收表》和装修保证金收据,于当天呈报部门领导签字退押金。

第二十五条物业助理必须在复验合格后十天内,将《房屋装修申请书》交档案管理员处归档。

第五章装修考核

第二十六条客户服务中心办证人员未按照规定办理装修申报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50元。

第二十七条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越权审批装修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审批完毕的,扣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八条办证人员未安规定收取装修申请相关费用的,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二十九条物业公司装修临界管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内容对装修进行巡查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三十条物业公司装修监管人员未及时制止和处理装修违规行为或未即时上报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100元,部门领导50元。

第三十一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和维修监理对装修施工监力度不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扣罚当

事人100元,部门领导50元。(1)对于关键工序,未按规定进行验收就进行下一道工程施工的;(2)漏查、漏检或造成渗漏等返工的;(3)造成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

第三十二条因装修管理不善,出现重大装修事故的,按下列情况处罚:(1)业主未经物业公司批准,擅自开工装修,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当值保安中队长200元、服务中心领导2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100元。(2)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规施工,导致破坏建筑物结构构件(柱、剪力墙、承重墙、梁)影响结构安全的,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600元、工程师600元、服务中心领导6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600元。(3)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施工,导致楼板开裂、渗漏水,分户墙、外立面破坏,公共设施破损的,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服务中心领导300元。(4)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规施工,导致给水宇管打爆、排水管破损、堵塞,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服务中心主任3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300元。(5)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规施工,导致其他业主家中强、弱电线路受损,不能正常使用,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服务中心主任3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300元。(6)由于管理不严造成公共设施受损,每发现一项,扣罚当值保安员200元、保安部经理300元。

第三十三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维修监理和物业助理不按约定时间进行装修验收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50元;引起投诉的,扣罚当事人100元。进行虚假验收的,扣罚当事人300元。

第三十四条客户服务中心办证员未按规定时间受理或呈批装修文件,未及时跟催审批进度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50元。各审批环节未按时限审批的,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五条物业公司员工乱收费或私吞装修相关费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六条客户服务中心每月25日将装修报表送报督导室。督导室每月按照本制度分别对装修工作组织抽查。未按规定进行抽查,扣罚督导室主任200元、主管领导100元。经公司领导发现有漏报、错报或不报的,每发现一次,扣罚部门责任人200元,主管领导100元。

第三十七条以上违规行为,连续发生两次,当事人加倍处罚;连续发生三次,作劝其离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以上扣罚均从责任人当月的奖金中予以执行,直至扣完为止。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级、客户登记

设计师对来客户做详细询问,填写规范客户登记表,确保与客户相关数据的采集完整、准确。

第二级、设计审核

每一套设计图纸,均须有审核及客户认可签字,确保设计合理,图纸准确。

第三级、设计师进行全程服务

设计师不仅在施工前向客户提供满意的咨询及设计服务,而且在开工后施行全程跟踪服务,即每个工地至少去三次。

第四级、工长与客户一道实施逐步质量认定制度

工程进展中的.每一步,工长应与客户做逐步质量认定,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第五级、工程巡检逐家巡回检查

工程巡检对每一个工地的施工情况做巡回检查,对所存在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施工按期、按质进行。

第六级、工程部经理抽查

工程部经理对在施工程做一定比例抽检,防止遗留问题发生。

第七级、监察部电话回员对在施工程客户问,监察部经理、监察员定期对在施工地监察

公司投诉接待员对在施工程做逐家电话回,征询客户意见,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迅速报告工程部和监察部经理给予及时解决。监察员每周工地巡查不少于2次,监察部经理每周查工地不少于1次。

第八级、监察部电话回员电话回

在质量保修期中,公司电话回员将定期对客户做电话抽查回,对客户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10

一、工程管理奖罚总则:

1、施工过程中以规范指导为主、处罚为辅进行管理。对不符合施工管理要求的事项,第一次以口头通知或下达书面整改通知的方式进行,对仍未按时进行整改或整改未达标的,以罚款的方式进行,直至整改达标为止。

2、工程质量控制及服务出色的施工单位,可给予优先安排大型工程施工、降低监理费支付比例等奖励。对施工单位的处罚由工程监理人员执行。每例罚款,由监理人员将一式二联罚款单据填妥,交工程部经理审核签字后,监理人员留存一份,交被处罚责任人一份;每个工程施工完毕,监理人员填制移交清单将罚款单移交给财务部,由财务部在工程结算时直接扣收罚款。处罚人在接到处罚通知后,对处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的72小时内向执行处罚人的上司提出申述,超过72小时没提出申述的,视为默认,公司不再受理申述。受理申述者必须完全记录,留档;并告知申述人计划处理时间。

3、对监理人员及合同签署人、设计师的处罚由公司客户服务部在工程结算时统一执行,财务部、行政人事部配合执行。

4、对工程部经理的处罚,原则上由客户服务部随时或按考核时间进行。重大问题,总经理有临时执罚权力。

二、项目工程施工(前后)各环节处罚办法:

1、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办法

施工现场没有施工牌、安全标识牌、灭火器、医药箱、完整的施工管理资料的,每次每项罚款50元人民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没按要求着装、没配戴工作证的,每次每项罚款50元人民币。赤裸身体施工的每人次罚款200元,并责令被处罚人立即离开工地。施工现场有不清洁、材料摆放不整齐的,每次每项罚款50元人民币,并责令整改。施工现场没有对原有须保护物品、客户所购材料、施工成品、半成品进行有效保护的,每次每项罚款50元人民币。客户自购材料因保护不好而损坏的,按客户要求赔偿并罚款100施工单位开工没通读施工技术文件的、工人没准备就绪的、工程进度安排不合理的、工器具准备未就绪的、未召开施工协调会议的、未编制并提交材料配送计划表的、未进行施工现场勘测校验并填制校验表的、未编制并提交客户准备材料通知单的、未填制客户准备材料验收单的,每次每项罚款50元人民币。施工过程中电动工具及大功率灯具没使用电缆线作电源连接的;电缆线需要而没使用插头的每例罚款100施工单位在未收到有效施工技术资料(加盖业务单位审核章)情况下,进行施工的,每例罚款1000

2、隐蔽工程处罚办法

防水工程施工前没有对基层进行勘测的、对存在的问题没有进行整改的、使用防水材料基层不平整不光滑不干燥的,每次每项罚款100元人民币。使用防水材料没按产品要求比例进行配兑的、防水材料进行涂刷施工后没进行有效保护的、每例罚款100元人民币。未进行闭水实验的罚款200元人民币。供水管路改造施工操作程序不规范的、改造完成后不做减压试验的每次每例罚款100未进行闭水试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的加倍罚款,并拆除重做。排水系统改造施工程序不规范的、坡度不够的、排水实验排水不通畅的、每例罚款100并责令返工。电路系统改造施工程序不规范的、用线线径不符合规定的(品牌正确、规格不符)、使用套管不符合规范的、工艺不规范的每次每例罚款100电路系统改造使用非工程指定品牌、质量等级、规格型号的材料的,每次每例处以500-3000元的罚款。结构墙体改造没按预算表要求使用材料的罚款500结构墙体改造施工砌筑垂直度、水平度不符合要求的、新旧墙体接驳处没挂钢丝网的罚款200防火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的,每例罚款50元,使用非工程指定品牌、型号的防火材料的罚款500元,;未按产品要求随意稀释防火涂剂的罚款500防虫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的,每例对防虫施工单位罚款200百元,并责令返工。使用非工程指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的杀虫药剂的罚款500

3、泥水工程处罚办法:

暗装水电管路线槽封闭前管线没固定的、开关插座底盒安装不垂直不水平的每次每例罚款50管槽封闭面与承载墙面不平整的、地面找平前没对基层进行粗糙化处理的、水泥沙浆配比不规范的、地面找平水平度不合格的、找平后地面翻沙的每次每例罚款50墙面瓷片铺贴勾缝手摸起灰的、所贴瓷片有纹路不对的有缺损或污秽的、空鼓率(面积比)大于3%的每例罚款50地砖大理石铺贴前没对基层空鼓进行整改的,没将基层打毛的、基层没润水的,每次每例罚款100地砖大理石铺贴水泥沙浆标号不符合要求的、垫层厚度小于2cm的、干贴地砖大理石底面没刮水泥油的、没采用湿水切割的、每次每例罚款50地砖大理石铺贴表面平整度、接缝高低误差、横竖缝垂直度、空鼓率(面积比)不符合标准的、勾缝剂手摸起灰的、地砖有纹路不对的有缺损污秽的、每次每例罚款50洁具安装不稳固的、水源连接处有渗漏的、排水不通畅的、因保护不力而损坏的每例罚款50。

4、木制品工程处罚办法:

门窗及家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11

一、团队成员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安排。

二、团队成员必须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和服务行为规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团队成员不得擅自泄露客户和公司的一切商业性秘密,违者按公司或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四、客户服务团队每天定时召开沟通协调会议,及时交流工作体会,传达工作信息,保持团队成员的密切合作、思想统一,团队所有成员必须参加。

五、团队成员必须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出现问题应及时检讨和分析,不得相互猜疑、指责,影响团队内部团结。

六、对客户投诉和发生重事件应及时作出应,积极研究对策作出处理,并总结如实上报,不得欺上瞒下,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损失。

七、经常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2、装修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

1、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严格按照公司规范及各小区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各小区的规章制度及作息之间。

2、每一工种质量层层验收,每一工种完工后,工长先行验收并及时整理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再行验收后并出具书面文件,鉴交由施工总监再行验收签字 后通知业主一同验收。

3、施工工期严格遵守,每一工种工长必须安排好当天的任务,责任到人,工地上不可无故无人,即使工种完工等下各工种进场,也必须提前通知公司 早人做安排,如有违进行罚款。

4、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凡每发现一次箭错。

5、服务态度热情,对客户德提问要好言回答,不得恶语中伤,不理不睬,不得随意向客户索要任何财物,不得向客户发生矛盾或发生任何争执,情节 严重勒令停工,一切损失由该工种的负责人付责任。

6、工地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并送至小区指定地点,保证工地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天检查。

7、工地上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信息的`事,否则罚款300元100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其所有工资。

8、必须佩带上岗证,严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严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

9、工地上禁止流动吸烟,严禁带小孩及闲杂人员驻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现场酗酒及打架斗殴。

10、公司广告牌,进度表及考核表贴上墙。

11、对于工地上的成品及半成品,每一工种工长进场必须点清查实。若收工后发现成品及半成品有损害,赔偿,更换均由工种承担。完工时工地必须 移交给下一工种并鉴写工程移交单,并请客户签署验收单。

注;以上制度各施工工种要严格执行。

室内装修、办公室装修、写字楼装修、厂房装修、酒店装修、店铺装修、旧房翻新装修、别墅装修、家庭装饰设计、深圳装饰、深圳设计、装饰公司、装修公司、装饰设计公司、深圳蒙恩思装饰设计。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12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装饰装修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忘广工友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第一条;工地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第二条;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条;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有事要提前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严禁打架斗殴、赌、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200元罚款次,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条;严禁抽烟、喝酒,抽烟一次罚款普通工友 50元次,管 理人员200元次,对喝酒后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200元罚款次,其医药费自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条;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爱护, 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倍。

第七条;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均应由工地 电工专人负责;他人不得私自乱动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机械损坏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 应持证(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八条;工地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 工要求执行,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原则。

第九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 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第十条;工地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物品。严禁在本工地、相 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2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 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面貌及个人面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

第十二条;各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用具、设备、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为了公司荣誉和工友的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工 友切实执行、严格遵守。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13

装饰装修公司销售部管理制度目的为规范销售行为,确保销售指标的达成,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销售人员。

销售部采取周例会制,每周一上午9:00—9:30,为营销启动例会,确定本周工作目标,制定本周工作计划,对上周预定工作再确认,鼓舞士气;

每周五下午3:00—3:30为营销总结例会,回顾本周工作情况,总结本周工作进展和收获,制定跟进计划,反省工作中的不足。

销售部经理在设定销售指标时,需要参考以下因素。

(1)近期人均销售量;

(2)同类企业人均销售量;

(3)市场需求变动情况;

(4)公司销售政策的调整等。

销售指标在执行过程中变更必须经销售部经理批准,否则按正常销售指标核定业绩。

销售人员不得无故接收客户的招待,更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

销售人员应熟悉公司产品的特性,能够随时解答客户关于产品性能、规格、价格的问题。

销售人员对待客户的抱怨应忍让,不允许与客户发生冲突。

销售人员应定期拜访客户,收集市场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质量的反映。

(2)客户使用情况及满意度。

(3)竞争产品使用情况及满意度。

(4)有关行业动态信息。

销售人员应定期了解经销商库存,保证产品的供应。

(1)所负责的客户花名册。

(2)应收账款清单。

(3)领用的公共物品。

销售回款管理销售人员收到客户的`货款应当日缴回,若因特殊原因不能缴回,应电话通知销售部经理。

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否则追究其责任。

销售人员应以公司核定的客户信用额度为标准,超过授信额度出货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货品变质或出现瑕疵可以退换,但不得退货或抵缴货款。

销售人员必须在与客户约定的结款日与客户结款,不得延迟。

销售工具的使用、领用管理新进试用期的员工,首次领用个人日常办公用品,须向销售部经理提出申请,经同意后视岗位情况核实发放,但金额不能超过元;

试用期内,每月领取办公用品应在元以内。

销售人员须购买非日常性办公用品时,须拟定计划书(急需物品除外)。

经销售部经理审批后,由专人购买。

摄相机、照相机、录音机等电器的领用,由领用人提出申请(注明用途),由销售部经理批注后办理。

附则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部门人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1、业务员、设计师、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安排。业务员之间应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

2、业务员、设计师、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业务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和信誉的行为或举动。更不得以公司的名义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如经发现,或者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奖金或解聘。

第二章、部门人员日常工作规范条例

1、业务员、设计师、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

2、业务员、设计师、每天必须向负责主管汇报前一天的工作详情,如有困难,寻求解决困难办法。每周六提交“周工作总结”的书面报告。此项规定只在发现并解决业务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总结归纳,帮助提高业务员的业务水平。

3、业务员、设计师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洁,形象健康,不得有披头散发、穿拖鞋短裤等有碍观瞻的举止。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的电话不得用来做与工作无关的闲聊。

4、业务员、设计师如需出差洽谈客户的,业务员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外出。

5、业务员如有客户需要量房、需提前告知上级主管、或经理、由上级主管或经理告知设计小组、安排量房、设计师去现场如有未见到甲方,或未进行量房工作、扣除单月底薪50元、业务员必须保证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应有详细计划,并报上级主管备档。

第三章、部门人员基本规范

1、上午9:00打卡上班。

2、部门经理协助及调整下属当日工作计划及任务安排,并做好记录。

3、外勤人员外出,必须到前台处填写《外出登记本》做好外出记录,由办公室、市场部及总经理共同做好监督,抽查到脱岗者给予100元/次/人的惩罚。

4、下午17:00必须回到公司进行部门例会,如有突发情况未能返回,必须提前打电话告知部门经理。公司电话营销人员,外出办事必须到前台处填写《外出登记本》,以便随时核查。

第四章、业务小组岗位职责、基础工作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2、建立健全部门管理制度,自己执行。

3、调查市场,了解行业在本地市场、状况做出市场分析。向部门经理提交市场报告。

4、选择市场营销渠道,多方开拓市场,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5、详细了解竞争对手在市场的营销情况及采取措施,做出市场分析,提出相应对策,提交给部门经理。

第五章、设计小组基础工作

1、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准确、及时的完成工作任务。

2、保证内部的工作秩序,环境卫生。

3、与客户沟通良好,准确理解客户意图,设计出符合要求的方案。

4、认真解答客户疑问,按照规定格签下订单。

5、对接收的任务单仔细审核,准确设计,按公司统一报价单认真报价。

6、妥善保管相关合同,设计资料,不断分析总结。

7、正确使用设计工具,并且能熟练运用。

8、认真听取其他部门的意见,深入社会和施工现场,增强设计和服务水平。

9、和工程部密切配合,协调工作,提高顾客满意率。

第六章、市场部人员配比以及岗位职责

1、部门经理1名

2、设计主管1名

3、业务员8名

4、设计师4名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部门的各项工作,并承担责任。

2、建立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制定本部门的任务量,进行任务分解和实施,带领部门员工完成公司下达各项任务指标,对部门的任务指导。

4、负责组织建立完成的客户服务体系,规范客户档案管理。

5、指导、培训部署综合业务能力,科学管理,营造良好的职场氛围,建立稳定、热情、高效的市场部团队。

6、组织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7、定期主持召开部门会议,总结部门业绩达成情况,指导员工行动。

8、负责就部门的人员调配、薪酬分配、晋升情况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方案。

9、完成公司规定的其他工作。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级、客户登记

设计师对来访客户做详细询问,填写规范客户登记表,确保与客户相关数据的采集完整、准确。

第二级、设计审核

每一套设计图纸,均须有审核及客户认可签字,确保设计合理,图纸准确。

第三级、设计师进行全程服务

设计师不仅在施工前向客户提供满意的咨询及设计服务,而且在开工后施行全程跟踪服务,即每个工地至少去三次。

第四级、工长与客户一道实施逐步质量认定制度

工程进展中的每一步,工长应与客户做逐步质量认定,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第五级、工程巡检逐家巡回检查

工程巡检对每一个工地的施工情况做巡回检查,对所存在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施工按期、按质进行。

第六级、工程部经理抽查

工程部经理对在施工程做一定比例抽检,防止遗留问题发生。

第七级、监察部电话回访员对在施工程客户访问,监察部经理、监察员定期对在施工地监察

公司投诉接待员对在施工程做逐家电话回访,征询客户意见,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迅速报告工程部和监察部经理给予及时解决。监察员每周工地巡查不少于2次,监察部经理每周查工地不少于1次。

第八级、监察部电话回访员电话回访

在质量保修期中,公司电话回访员将定期对客户做电话抽查回访,对客户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16

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定立本规定,并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不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将住宅用作商业、经营、工厂、仓库、办公等用途。

2、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应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城市名称)城市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3、在工程开工前,向物业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清楚物业管理部门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此协议内容告知自行委托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

4、不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部门依据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

5、按装修管理协议约定的时间装修,以免滋扰邻里。

6、不因房屋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7、不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8、不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9、装修垃圾袋装,并按物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堆放。

10、一楼私家花园内只允许搭建木制简易花架,且符合物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款式,从室内草坪至花架顶端高度不超过x米,长不超过x米,宽不超出围墙或护栏外沿,上部不得覆盖阳光板或透明玻璃。

11、安装遮阳蓬、雨蓬须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准,到物业管理部门备案,且一楼不得安装遮阳蓬、雨蓬,二楼以上阳台只许安装布料可收缩雨蓬,且向外伸展宽度不超过cm。

12、所有阳台、平台不得封闭,护栏不得更改(含颜色、材料、增加门扇)。

13、由业主户内通达的顶楼平台可作木制花架、遮阳蓬(周边不得封闭),蓬顶只许盖白色透明卡普隆板,周边不得超出女儿墙外沿。

14、洋房车库门、私家苑门、所有住户防盗门、防盗窗花和拉闸门(安于门窗内侧),需按物业管理部门指定款式安装。安装空调应当将空调机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位置,并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