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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支部勤廉兼优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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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思想道德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活动的重要方面,教育的主体是学生,根本任务是启发和调动学生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塑造良好道德品质、提高自我修养境界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思想道德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活动的重要方面,教育的主体是学生,根本任务是启发和调动学生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塑造良好道德品质、提高自我修养境界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学生之所以产生这样那样的思想道德方面的问题,从根本上讲是由于其物质和精神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是需求与现实之间矛盾的表现。因此,要加强新时期学校思想道德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工作的切入点更多地放在受教育者身上,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关注学生的需要,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一、以人为本,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符合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在要求

思想道德是社会中人们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具有规范性、渗透性、稳定性等特点,对人类自身有认识、调节、教育和激励等功能。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总要奉行某种思想观念和道德原则,推行某些道德规范,以表达一定的义务、责任、命令和要求等。比如,我国现阶段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倡导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提倡“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思想道德的各种社会功能不能自发产生作用,其产生作用的途径有两条:一是他律,即依靠倡导、实施、推行等外在压力,使社会成员按照一定的思想观念和道德原则行事,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二是自律,指人们把社会推行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规范铭记于心,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形成一贯行为准则为标准的行为习惯的状态。他律对于让社会成员接受一定的思想观念、道德原则和规范是必要的,具有一定的作用,但不起决定性作用。只有当人们的思想道德由他律状态转向自律状态,即自己为自己立法,用正确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认识在心灵中筑起一道看不见的防线,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时,思想道德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以“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科学发展观。对于高等教育来说,贯彻科学发展观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其中最主要的是转变办学理念。办学理念作为基本的办学指导思想,深层次地反映着办学的价值取向,从根本上规范着教育者的各种行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办学理念就是以人为本的理念,就是人才强校,以学生为本,高度重视人的作用,重视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从这一理念出发,我们既要把大学建设成传授知识的地方,学生读书的地方,更要注重开发人、培养人,使一切工作着眼于学生的发展,落实于学生的成才。从这一理念出发,学校的思想道德建设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关爱,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尊重学生的个性与创造。不难理解,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更能促使学校思想道德教育从他律状态走向自律状态,从而使学校的思想道德教育真正起到帮助学生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培养优秀的道德品质,养成高品位的文化素养与健全人格的作用。

二、以人为本,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具有现实基础

在学校思想道德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具有现实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家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巨大发展和深刻变化,对高等教育的观念、体制、制度等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政治日趋成熟,法制不断完善;教育事业特别是高等教育也取得了蓬勃发展。在办学规模成倍增长,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更加灵活多样的同时,办学理念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教师中心论”的旧观念正在消弭;以“学生为本”,重视学生主体,将“一切为学生、为一切学生、为学生的一切”作为工作出发点的新思想逐步树立。高等教育新观念、体制及相关制度的逐步确立,为学校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提供了基本前提。

第二,当代大中专学生政治素质基本面健康良好,愿意接受思想道德教育。

当代大中专学生生活在改革开放年代,国家经济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国际地位的加强,都使他们对祖国的认识更加真切。他们热爱祖国,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成才愿望迫切,愿意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正是这种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多数大中专学生对他们当中少数人身上出现的错误思想观念和不道德的行为感到不满甚至羞耻。他们有努力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追求真、善、美,提高品行,完善人格的愿望和要求,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这种愿望和要求会变得愈加强烈。在这种情况下,思想道德教育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行的。

第三,大中专学生是一个有较高文化水平的知识群体,希望受到尊重,有能力成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体。尊重人是以人为本的基本特征。对尊重的需要是人的较高层次的社会性需要的一部分。满足尊重的需要会导致快乐、信心和力量。大中专学生群体正处在身心快速成长成熟的时期,自主意识强。他们要求别人的尊重和人格的平等,强调独立性、自主性和选择性。因此,对于外界强加给他们的教育,往往不愿接受;对于教育者单调呆板说教式的传统教育方式也不屑一顾,甚至持逆反心理。他们愿意参与,希望通过平等讨论、自身实践和体验来认识和接受教育。

大中专学生群体的另一个特点是文化水平高,接受能力快。他们不仅受到传统文化的熏陶,而且得到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启迪;不仅有中国文化的底蕴,而且有外国文化的影响,思维敏捷,有创新意识。因此,在思想道德教育中,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发动学生积极参与,以自我教育方式,对思想道德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学习、研讨,把学生从被动的受教育者变为教育者或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的统一体,以满足学生自我实现的心理需要,增加学生的价值感和成就感。这样,更符合大中专学生群体的特点,就能使思想道德教育收到更好成效。

三、以人为本,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的主要途径

思想道德建设中以人为本,发挥大中专学生主体作用的途经多种多样,我们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探索。

第一,关注热点,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高等教育改革的一系列措施相继出台,缴费上学、自主择业使大中专学生的处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上大学不再是要不要交学杂费的问题,而是交多交少的问题;上大学不再是单纯的受教育,而变成了一种投资,相当一部分学生必须付出一定的、甚至是昂贵的成本才能进入大学学习。毕业后,国家不再统一分配,就业竞争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与之相适应,学校校园里逐步出现了一系列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贫困生问题、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就业难问题等等。

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和他们的利益有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82页)属于上层建筑领域的思想道德教育,如果不关注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离开学生的切身利益,就是空洞的、毫无内容的,当然也是没有意义、没有效果的。所以,新时期学校的思想道德建设,应该从认真分析上述热点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入手,帮助学生认识和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识和理解改革开放中国家、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矛盾;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同时,充分利用国家政策,调动社会、集体、个人多方面的力量,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贫困生解决经济困难,千方百计拓宽就业门路。

第二、尊重个性,帮助学生“成人”“成才”。人是最宝贵的资本和资源。社会的进步与个人的发展,归根结底在于每个人个性的创造性发展。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我们正在大力提倡创新精神,而人的创新精神的培养正是建立在个性的充分自由发展基础之上的。大中专学生精力充沛,风华正茂,接受能力强,正处在发展个性,“成人”“成才”的关键时期;同时,大中专学生又刚离开中学校门,远离父母,还没有“长大”。因此,学校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引导学生健康发展个性,发挥自己的才智和创造力。这个过程,也是以人为本,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的最佳时机。要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和环境,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引导学生向多样化、复合型人才发展;要引导学生把“个性发展”和极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区分开来,把个性发展同祖国和人民的现代化建设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把个人的前途理想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潮中,成长为体力、智力、创造力、活动能力与道德素质协调发展之“人”,适应就业需要和社会需要之“才”。

第三,改革管理,彰显“人性化”、“法制化”。学生管理是体现思想道德建设理念,落实思想道德教育措施的关键环节。随着党的领导方式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切实增强服务观念已成为所有管理者的共识。学校的管理也必须改变我说你通、我管你服的旧做法,确立以人为本、管理就是服务的新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服务意识,转变管理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特别是《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整个社会的法治进程不断加快,学生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依法治校已成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根本要求。“人性化”、“法制化”的落脚点在于创新管理机制,规范管理制度。所以,我们必须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