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员工工作细则(汇总三篇)》
食堂员工工作细则 篇1
1、工作衣帽不整齐,不干净一次扣1分。
2、操作间、售饭场所的桌、台、门、墙、窗、地面卫生不清洁,有一项不合格,每项一次扣2分。
3、服务态度不好,与就餐者发生争执一次扣5分。
4、售饭时不戴口罩一人次扣1分。
5、让无关人员进入操作间一次扣2分。
6、不按规定时间售饭一次扣2分。
7、采购加工不合格食品一次扣10分。
8、不用工具售饭每一次扣2分。
9、不按规定收取餐券的一次扣2分,
10、生、熟案板不分清,生熟菜存放不分开一次扣2分。
11、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者一次扣10分。
12、在操作间及工作时间饮酒一次扣10分,
13、操作间吸烟一次扣5分。
14、发票手续不全一次扣10分。
食堂员工工作细则 篇2
为了加强食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食堂工作顺利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1、 上班制度:
要求食堂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学校作息时间正常上班,不准迟到、早退、缺工、旷工。具体规定如下:
早晨:学生起床铃响后15分钟内到食堂。
上午:8:30钟前到食堂。
下午:3:00钟前到食堂。
上笼蒸饭人员要求上午、下午比上述相应时间提前40分钟到食堂,超过以上规定时间视为迟到。迟到10分钟内扣款1元/次,迟到10—30分钟扣款2元/次,迟到30分钟到一小时扣款3元/次,超过1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旷工一天除不计发当天工资外,还加扣10元/天,早上由总务处考勤、上午、下午由组长考勤,并将考勤结果每周汇总报总务处:
2、请假制度:
因事不能正常上班,则必须请假。一天由组长批假,超过一天由总务处主任批假(凭请假条批假),未经请假而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旷工、请事假除不发放当天工资外,还须另外扣款,其工资拨入组内。其中早上旷工扣2分/次,事假扣1元/次,上、下午旷工扣4元/次,事假上、下午扣1元/次。病假只扣当天工资,不另外扣款。但必须出具县级医院证明,每组每天请假人员总数不能超过2人。请假以先后而定。请事假时间连续超过四天作自动退岗处理(特殊情况除外)。凡自动退岗人员,一年内不得再进食堂工作。每组所缺人员在一星期内必须补上,否则不拨入所缺人员工资。
3、卫生制度:
(1)食堂卫生:坚持每餐清扫,每周两大扫(星期一、星期五)每餐开餐后,必须用水冲洗干净,做到地面无油污杂物,大扫要求人人参加,每次每人补助1元,要求室内整洁,地面桌面,台面干净,保管室、制作间物品分类、摆放整齐,门窗干净,墙面无污点,如检查不合格每次扣组内奖金10元,食堂垃圾必须倒在指定地点,否则每人次扣款5元。
(2)每组的开餐间,地面、墙壁及过道开餐后必须打扫干净,如检查不合格每次扣组内奖金10元。
(3)食物卫生:凡进锅煮炒食用都必须清洗干净后才能下锅,霉烂变质食物一律不能供给教师学生食用,发放早点人员必须戴手套发放,掉在地上的菜、早点一律不能再卖给学生吃,否则每人次扣款5元。
(4)食堂一切炊具、用具每次使用或开餐后均应清洗干净,否则每人次扣款5元。
4、食物加工制度:
原则上每餐的食物当餐加工,严禁上午加工晚餐用料,否则每次扣组内奖金100元,制作要求按照班组长规定执行。特别是鸡肉、鸭肉要切成肉丁,如有加工粗糙,每人次扣款5元。
5、开餐制度:
①开餐时要求两组人员统一行动,早、中、晚按学校的作息间表正常开餐,每餐开餐时间为30分钟,学生开餐以铃响为准(特殊情况由两组长协商而定),食堂工作人员可提前20分钟到教师食堂就餐,严禁提前或推迟开餐,否则每次扣该组5元,(超过开餐时间5分钟未开餐的视为推迟开餐)。开餐时严禁叫喊学生。
②开餐时,饭菜必须同一人打出,否则每人次扣款10元。
③早点必须按标准发放,面点6个。
④若本组饭已卖完,应由管理人员调整饭数,不能只卖菜不卖饭,各组在开餐结束前搞
卫生时,应以小组为单位退出。
6、蒸饭供水制度:
(1)上笼蒸饭人员负责把米淘干净,做到无糠类杂物,否则每次扣款5元。
(2)蒸饭必须及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蒸好并出笼(开餐前20分钟),否则视为延时供饭。如延时供饭每次扣款60—100元。
(3)供开水、热水要及时,开水必须烧开,饭要蒸熟。每查实一次扣款20元。供水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的变化作相应调整(具体由总务处定)。未及时供水超过5分钟,每次扣款5元。
7、食堂工作人员用餐制度: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到教工食堂用餐,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学生食堂打饭,严禁随意吃尝食物,否则每次扣款5元。
8、食堂工具及其他物资管理规定:
食堂工具属学校财产,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据为已有,工作人员所用刀,期末应上交各组统一管理,严禁私自拿走,以备下期初使用。严禁私自将食堂食物或其他物资擅自拿走,否则作偷盗论处,轻者按物价5倍作经济处罚,同时取消评优资格,重者除经济处罚外,还勒令停止工作。
9、文明服务制度:
所有工作人员平时要注意加强自己的思想和品德修养,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严禁恶语伤人、吵架斗殴。凡被学生指证且查实有恶语伤人者,每次扣款2元,如食堂内部人员之间吵架,先恶语伤人者,每次扣款10元,后恶语伤人者,每次扣款5元,全期吵架超过两次的临时工,学校予以辞退,打架斗殴的临时工则当即辞退。且2年内不得再进食堂工作。
10、会议制度:
(1)总务处通知召开的各种会议必须准时参加,不准迟到、早退或旷会。超过规定到会时间5分钟为迟到,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1元,旷会一次扣款2元(开会当天请假的除外)。
(2)要求各组每两周召开一次小组会议总结情况,安排下段工作,少开一次扣相组内奖金50元。
11、采购制度:
食堂物品的采购应做到科学合理,公正公平,保质保量。采购人员不能假公济私,中饱私囊,收受回扣。批量物品的采购;如大米、煤、油早点物品、肉类、蛋等由总务处会同组长、班长、食堂管理员等共同议定,其他食物的采购,由各组组长及采购协同监督人员共同负责,食堂购物付款由街头出纳负责,如一旦查实采购员收受回扣,则处以回扣款的5—10倍罚款。
12、物品保管制度:
食堂食物的保管应做到严密、科学。食堂及实物保管室都要双重上锁管理物品。上、下班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共同进出,严禁个人单独进房内活动(至少要求同时有两个人以上在古厨房)否则,每人次扣款2元。食堂大门由两班长交叉双重上锁,由班长负责管理。白天如因上锁不及时或未上锁而造成食物被盗或损坏,则由相应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同时,各种物品进入保管室后,应妥善保管,严防霉烂变质、鼠害和被盗,否则,由相应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13、工作中要听从安排,服从领导,否则,每次扣款2元。
14、严禁将生冷凉拌菜销售给学生,否则每次扣10元。
食堂员工工作细则 篇3
为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推进作风建设,促进创业创新,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晋中市20xx年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的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我局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考评办法。
一、 组织领导
效能建设考评工作在榆次区人民政府行政效能建设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监测点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原则
效能建设考评工作检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评对象
安监局全体工作人员。
四、考评方法
机关效能与作风建设分两项考核:一是区机关效能与作风监督员监督,权重为机关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的30%。二是效能与作风建设日常工作考评,权重为机关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的70%。
(一) 区机关效能与作风监督员监督
被区机关效能与作风监督员查到并被通报的,扣30分
(二)效能建设日常工作考评
1、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工作落实情况、执行制度情况、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监督网络建设及监督情况、处理群众投诉情况以及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情况。
2、考评办法
对照考评标准自评,由局办公室组织人员检查考评和局效能与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审评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