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推荐6篇)》
“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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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篇1“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篇2“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篇3“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篇4“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篇5“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篇6“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篇1
关于迎接“五四”青年节,开展植树
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
为绿化环境,提高员工珍惜绿色、奉献社会的责任心,我公司决定以迎接“五四”青年节为契机,以“许美好愿望、献绿色爱心”为主题,于20xx年4月8日组织全体员工赴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请各部门积极组织,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XX公司迎接“五四”青年节,开展义务植树
活动方案
附件:
X公司迎接“五四”青年节,开展
义务植树活动方案
一、主旨与主题
主旨:以“五四”青年节为契机,奉献我们的力量,进行植树活动。
主题:许美好愿望、献绿色爱心。
二、目的及意义
目的:美化环境,保持生态平衡,提高大家爱护花木,珍惜绿色的责任心。
意义:通过该项活动锻炼团员、党员的能力,增强大家的植树意识。
三、成立植树造林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种树协调工作,为业务协调员。
四、活动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
五、活动的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X月X日
地点:
六、活动流程
1、早上八点在前院集合,乘车前往目的地。
2、统一发放树苗及工具,开始种树。
3、活动结束,参与活动的人签名并合影纪念,打道回府。
七、活动安排
1、前期准备:X部负责车辆的租赁;X部具体负责联系供树单位及相关事宜,包括活动所需工具的筹借及管理,横幅的悬挂。
2、活动进行:参加植树人员按照农场技人员的要求规范植树;负责参加人员的签到以及现场活动的记录、摄影情况;、负责活动所需的树苗、工具的发放、管理。
3、后期跟进:活动结束后统一摄影留念;负责对各项工具的收集归还。
八、 注意事项
1、自觉遵守团队纪律,听从统一安排,不得在植树现场攀垣、采摘,以免发生意外。在活动中不要擅自离开,不要自己随意乱走,如有要事需离开者,请先告知综合管理部王晓波。
2、着装舒适、朴素,宜于劳动。
3、进入植树现场后应听从技术人员指导,规范种植树苗。
4、植树现场禁烟禁火。
5、请所有人员保管好个人物品,遗失后果自负。
6、爱护环境,不得随意丢弃垃圾。
20xx年x月x日
“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篇2
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情况报告
为推动“森林大理”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根据通知精神, 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按照通知精神, 局及时传达学习文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政府开展 美化绿化、建设“森林 ”的重要决策上。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按照植树任务和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周密部署,明确分工。7月22日,局全体干部职工在 局长的带领下,到市行政中心进行义务植树。在义务植树劳动中,大家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有的挥锹挖坑,有的放树苗,有的为树苗培土,有的提桶浇水,呈现出一派火热的劳动场面,当天上午,共栽植树苗8株,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了植树任务。
20xx年x月x日
“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篇3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广泛动员全民参与义务植树活动,推进我县国家公园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xx年2月3日(正月初七)-3月12日在全县范围开展“义务植树月”活动,现将制定活动方案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安排
20xx年“义务植树月”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全县机关干部义务植树活动,时间为春节上班第一天(农历正月初七)。
2、乡村、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义务植树活动,时间为2月3日-3月12日。
3、全国“义务植树节”活动,时间为3月12日。
二、活动内容与要求
1、各乡镇和单位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可形式多样,如种植公仆林、村庄风景林、子孙林、爱情林、希望林等。
2、义务植树的地点可选择山地、村庄、河道、公园、房前屋后等。种植树种以珍贵、彩色和阔叶的乔木树种为主。
3、全县机关干部义务植树要按照每名干部职工种植3棵树(其中每名党员干部种植10棵树)的要求,确定植树人员和规模;各乡镇要按照每人种植1棵树(其中党员干部种植5棵树)的要求,确定植树人员和规模。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的植树任务归口到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综合确定方案。团县委和妇联要组织广大青年和妇女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建立“共青林”和“三八林”植树基地。各乡镇要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植树点,开展一次义务植树活动。
三、活动方案安排
1、春节上班第一天机关义务植树活动
(1)活动时间:2月3日(正月初七)。
(2)参加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
2、“义务植树月”和“3˙12”义务植树节活动
(1)活动时间:2月4日-3月12日。
(2)参加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各行政村及部分群众等。
“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篇4
关于组织开展“关爱自然、义务植树”
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中文发电„20xx‟4号),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在全社会兴起“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热潮,不断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水平,省委文明办、省绿化委、省林业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决定,在今年3月12日植树节前后,组织开展“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要求,以生态省建设为中心,以“关爱自然、义务植树”为主题,以义务植树、护绿爱绿为主要内容,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精心设计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为人们奉献社会、关爱自然搭建平台,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关爱自然志愿宣传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走上街头,深入单位、学校和社区等公共场所,结合植树节开展形式多样的绿化宣传活动(标语口号见附件),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重点宣传“森林城市”的意义、作用和先进典型,让森林走进城市、村庄、工厂、学校、营区;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学习推广长汀经验,普及环境保护知识,传授植树绿化技术,提高人们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2.开展植树植绿志愿服务活动。结合省、市党政军民义务植树、百校万人校园绿化、城市及开发区绿化美化、军民共建“双拥林”、种植“碳汇林”、“幸福林”、“巾帼林”、“保护母亲河”等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行动起来,在平地植树,在山区造林;积极参与“四绿”工程建设以及公园绿地、旅游景区、重要河流和水资源地生态环境治理。有条件的地方要规划“志愿者林”,组织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学生志愿者和民间志愿服务组织等认真建设,植树寄情,植树铭志,在全省掀起党政领导带头、军民携手共建、社会积极参与、城乡协调发展的造林绿化热潮。
3.开展养绿护绿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广大志愿者,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积极参加树木绿地的抚育管护, 引导人们养成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的良好习惯,营造人人关心绿化、人人争当文明使者的浓厚氛围。动员热心环保公益事业人士志愿认种认养林木绿地,在一些较有影响力的路段、景点实施认种认养活动,鼓励人人参与创园,家家绿化庭院,共同美化环境。组建文明劝导志愿者和市民巡访志愿者队伍,纠正损害树木、攀花折枝、踩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
三、工作要求
“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行动是改善自然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有力抓手,是弘扬雷锋精神、提升全社会思想道德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不断推进“”生态省建设、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的强大动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不搞形象工程,严防形式主义。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果,推动活动常态化。
各设区市委文明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把这项活动纳入志愿服务活动总体规划,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评选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重要条件和测评内容。绿化委员会和林业部门要做好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发挥部门优势认真组织,广泛参与。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掀起关爱自然、义务植树的热潮,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做出新的贡献。
20xx年x月x日
“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篇5
关于在全省城乡组织开展“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
活动的通知
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在全社会兴起“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热潮,不断提升全省生态文明水平,根据中央文明办有关通知精神,省文明办决定,以3月12日植树节为契机,在全省城乡组织开展“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以“关爱自然、义务植树”为主题,以义务植树、爱绿护绿、普及宣传为主要内容,精心设计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为人们奉献社会、关爱自然搭建平台,以绿化促美化、以绿化促文明,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
1、开展关爱自然志愿宣传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走上街头,深入单位、学校和社区等公共场所,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普及环境保护知识,传授植树绿化技术,提高人们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2、开展植树植绿志愿服务活动。结合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绿化、沿海防护林、京冀水源林等重点工程,组织广大志愿者行动起来,在平原植树、在山区造林、在沙化地区营造防风固沙林网、林带,种植多年生灌木和草本植物;积极参与公园绿地、旅游景区、重要河流和水资源地生态环境治理。有条件的地方要规划“志愿者林”,组织党员志愿者、公务员志愿者、职工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学生志愿者和民间志愿服务组织等认真建设,植树寄情,植树铭志。
3、开展养绿护绿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广大志愿者,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积极参加树木绿地的抚育管护。动员热心环保公益事业人士志愿认种认养树木草地,组建文明劝导志愿者和市民巡访志愿者队伍,纠正损害树木、攀花折枝、踩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
三、工作要求
“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大行动是改善自然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有力抓手,是弘扬雷锋精神、提升全社会思想道德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不搞形象工程,严防形式主义。各级文明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联系,发挥部门优势,组织志愿者广泛参与。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掀起关爱自然、义务植树的热潮。
黑龙江省文明办
20xx年x月x日
“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篇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竹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全民义务植树,是国家加快国土绿化的一项基本国策;全民总动员,采取不同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今年是实现“三大目标”、建设“生态青川·美丽家园”、“十三五”开局之年,为抓住春季造林有利时机,巩固、完善、提升绿化成果,现就加强全民义务植树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活动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推进国土绿化是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县域辖区内所有单位都要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开展好今年“3.12”植树节各项活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义务植树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级各部门要和各乡镇主动搞好衔接工作,到帮扶的贫困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要以“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义务植树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墙报等多种宣传形式,全方位宣传义务植树活动,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在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扶贫攻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干部群众明确责任义务与认绿、养绿、护绿的意识,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营造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关心支持造林绿化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科学安排,适地适树造林
大力弘扬科学造林理念,加强科学造林指导,推广普及科学造林知识和技术,提高造林绿化成效。要根据立地条件,合理确定种苗规格、整地方式、栽植密度、树种配置等。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春季义务植树工作。
四、全民动员,人人尽责履职
凡18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棵,或者完成3个工日的整地、育苗、管护或其它绿化任务,每个乡镇巩固提升或新建义务植树基地50亩。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
植树节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辖区内的各种义务植树活动信息报送到县绿委办,每单位不得少于1条;认真做好义务植树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及时、真实和准确。在3月18日前将义务植树工作总结及20xx年义务植树完成情况统计表报送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