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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内安全通告【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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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内安全通告(精选3篇)

厂区内安全通告 篇1

为加强厂区以内防火安全管理,现对进驻厂区办公的所有公司及人员就严禁吸烟的事情通告如下:

1、凡所有进入厂区区域内的人员,除指定场所(1、集团办公楼4楼天井区域;2、驾驶员休息室;3、厂区大门5米范围内;4公司的吸烟区),其他区域一律不准吸烟。

2、集团将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的对各公司及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小组由李万富、艾常元人组成。

3、凡发现进驻公司人员在指定场所以外的区域吸烟,将予以罚款人民币200元,由检查小组成员告知其公司行政办或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扣罚(外来人员进入药厂吸烟,带入人员应予以劝导至指定场所吸烟);上级部门至厂区检查工作则另行处理。

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天内发现在指定场所以外的区域吸烟的,将予以告诫;通告发布三天后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0xx年11月1日

厂区内安全通告 篇2

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农机监理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在四级以下(含四级)县乡道路的联合执法工作,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有效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经研究,决定召开迎奥运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xx年4月18日,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市兴安县乐满地度假酒店(兴安县志玲路,)。所有参会人员4月17日17时前报到,并参加预备会议。

三、参加会议人员

全区14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农机监理所所长。

四、会议内容

(一)学习《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163号)、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桂交联〔20xx〕3号),研究讨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策,研究开展联合执法有关事项。

(二)公安厅、农机局领导讲话。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农机监理所4月15日12时前将参加会议人员的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分别上报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农机监理总站办公室。

(二)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参会人员一律着警服,不戴帽。

联系人:(传真)

年月日

厂区内安全通告 篇3

为加强厂区内道路车辆安全行驶,保障厂内设施、行人的安全,特进行通告,通告内容如下:

一、入厂车辆管理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厂区内规定的各路段限行速度驾驶车辆。

二、员工上下班打卡严禁任何人员将车辆行驶到打卡区进行打卡。

三、厂区内自行车辆行驶规定1、自行车行驶速度必须严格按照厂区内的限速要求行驶;2、厂区内所有自行车严禁载人;3、自行车行驶过程中严禁一只手扶把。以上如有发现违规,则参照公司《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每例考核50元;班长、技术员、专员、科长违规每例考核100元;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有违规每例考核200元,并通报批评。同时,要求责任部门对违规员工开具《一般违规通知单》(累计三次者退回人力资源)。如发现部门未开具一般违规通知单的按规定中的第6.1条规定加倍考核部门经理。对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内,公司门岗值班人员须在入厂前告知该《厂区车辆安全行驶通告》。如仍违反公司内道路限速行驶的,直接对车辆驾驶人员开具违规通知单,并处100元/次罚款。同时鼓励公司广大员工参与监督举报,并对举报人员给予20元/次的奖励。本通告自发行日起生效。

望大家相互转告!

安全管理部

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