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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通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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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通告(精选5篇)

车辆管理通告 篇1

为进一步整洁城市容貌,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按照市中区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决定对城区主要道路的车辆停放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城区主次干道上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应停放在规定范围。重点规范光明路(东外环至西昌路段)、青檀路(光明路至君山路段)、解放路(光明路至君山路段)、文化路(东外环至西昌路以及东湖公园周边路段)。二、机动车在城区主要道路上需要停放时,须在指定或批准设置的停车场、停车位或沿街单位专设的场地停放,其他地点一律禁止停放。三、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及摩托车不得在人行道上任意停放。需停放时,应放在指定的场地或停车架上,做到摆放整齐有序。四、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均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禁止闯红灯。五、凡在禁止停车的路段、路口、场所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初次违法停车者,予以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依法予以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并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执法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六、非机动车辆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擅闯红灯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在路口协助对非机动车、行人进行管理不少于20分钟的,可抵扣罚款处罚。敬请沿街经营业户、驾驶员及市民群众给予支持、配合。特此通告。

市中区交通局市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中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xx年八月

车辆管理通告 篇2

尊敬的住户: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车辆逐渐增多,违章行驶和违章停车给四季车辆管理造成较大的压力,由此引发的社区矛盾也日益明显。为规范小区车辆管理,维护良好的小区交通秩序,管理处与业委会召开了小区车辆管理专题会议,决定采取有力措施来加强小区车辆管理,尽量减少车辆对住户生活的影响。四季车辆管理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 夜间车场岗安全员提醒车主:请及时检查报警器,请勿开远光灯、鸣笛等;

二、 根据实际情况,在道路拐角处及车辆乱停放严重的位置摆放花盆,限制车辆乱停放;

三、 制作格式化的温馨提示,对临停车辆进行登记和提示;

四、 对于未交费的月卡车辆,由车场岗安全员提示其车主交费;

五、 在车场出入口附近划定“紧急处理车位”,及时处理故障车辆或特殊情况,预防出入口车辆堵塞;

六、 定期清理挂失月卡,形成动态挂失;

七、 管理处前台每月29、30日值班时间延至21:00,方便车主办理月卡充值;

八、 交通班开展键盘操作大比武活动,改善车场岗操作流程,提高实际操作效率,加强现场岗位服务意识培训;

九、 对夜间报警器故障或噪音大的车辆,安全员及时查找车主资料,提醒车主快速处理;

十、 北环城道增设水泥减速坡以限制车速;

十一、 给小区违章车辆发放《违章停车警示》,在宣传栏曝光违章的车号,公布违章投诉电话;

十二、 动员小区内苑长、义工、学生参与现场引导,运用小区的媒体资源,加强宣传;

十三、 组织车场管理大家谈,征询业主意见和建议。

在此,业委会与管理处提请广大车主朋友能够遵守交通管理规定,文明行车、文明停放,尽量减少对住户生活的影响,共同营造温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谢谢您的合作!

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处

X年X月X日

车辆管理通告 篇3

学校各部门:

为了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维护校园良好交通秩序,为广大师生营造有序舒适的校园环境,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将对所有校内车辆进行规范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校停车场统一规划为一教学楼南侧马路、后勤管理处楼下、培训中心门前、二实训楼下、体育馆南门马路,新的停车场都已经规划好车位及停车指示方向,请全校教职工的私家车辆在就近停车场停车,坚决杜绝随意停车的不文明行为,严格禁止在校园道路上随意停车。

2、车辆在校内行驶时,应按规定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鸣笛,时速不能超过二十公里,学生上下课高峰时要礼让行人。

3、禁止在校园内学车练车。

4、车辆停放要遵循整齐有序方便别人的原则,统一朝向不挤占别的车位,做到线内停车。

5、非机动车要统一停在校园的公共车棚里(电动车和自行车)对随意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由保卫处统一负责进行清理,在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后归还。

6、对超速行驶、随意乱停的机动车辆,由保卫处发出整改通知,并在校园网上公布批评,对三次以上违规的机动车辆由保卫处收回车辆通行证。

7、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拥有私家车的职工进行校园文明行车有序停车的教育,对不服从校园车辆管理的个人,要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建议学校取消其年度评先的资格。

8、出租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9 、临时来校办理公务的车辆,说明情况登记后经允许可进入校园,到指定位置停车。

10、校内基建、超市、工厂、餐饮中心等外单位车辆因工作需要,部门统一到保卫处办理临时通行证。

11、三月二十一日起,没有办理校内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许进入校园。

请大家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定,谢谢合作。

车辆管理通告 篇4

尊敬的各位业主:

近期业主反映小区门岗执勤力度不够,车辆检查不够严格,车辆乱停放和占用他人车位情况严重,车辆刮蹭偶有发生。为加强小区的安全性,方便各业主,营造一个让业主放心的和谐小区,物业公司定于11月17日起实施车辆管理和通行证制度:

一、小区车辆凭《xx庄园专用车证》进入小区。

二、没有本小区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未经核实不允许进入小区。

三、所有访客和车辆需在门岗与业主核实后方可进入。

四、装修送货车辆凭装修出入证进出。

五、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和占用他人停车位。

六、请不要为非本小区车辆代办出入证。

未办理车证的业主请您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办理,没有领取车证的业主请您尽快到物业办公室领取,已有车证的业主请您在进出小区门岗时放在车辆明显位置以便于安管人员查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车辆通行制度将于本月十七日正式实施!

请广大业主予以理解和积极配合!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分公司

二零**年十一月十日

车辆管理通告 篇5

各位老师、同学们:

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优化、美化校园环境,经学院研究决定,近期将对校园内长期停放的无主摩托车、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的区域为:校园内所有停车场(含地下停车场)。

二、对无主车辆进行清理的办法及时间如下:

1、x年6月19日—7月19日期间,在校园内存放有车辆的人员对自己的车辆进行清理,正常使用的车辆请务必停放在学院新划定的各个停放点(区)并停放整齐。

2、x年7月19日—7月31日期间,学院将对无人认领的、符合无主车辆认定标准的车辆进行统一清理。

3、毕业班同学的自行车,请在7月19日之前处理完毕,逾期未处理的,视为无主车辆。

4、请有被学院查处而暂时寄存的摩托车、电动车车主,请在本学期放假前带有效证件和保证书到保卫部办理取车手续,并带出校园处理。学院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资 料 站 大 学 资 料 站 学 院 保 卫 部

资料站大学资料站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01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