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民节约用电的通告三篇》
关于开展全民节约用电的通告 篇1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体市民:
入夏以来,由于雨水偏少、煤矿因受灾造成产量减少等原因,导致我市电力供应出现紧张状况,为确保迎峰度夏和奥运会期间电力供应平衡有序,号召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源节流,共同参与全民节约用电活动,共担社会责任,从我做起,节约用电。
一、积极倡导“节电光荣”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全面树立“节约用电,从我做起”的良好风尚。
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从自己的办公室做起,及时关停空调、电脑、电灯等用电设备,严格控制空调温度(26摄氏度以上)。
三、广大企业要认真落实让电于民措施,大力推广节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等,非生产性用电部门要限开或停开用电功率大的空调等设备。
四、广大市民要在早、中、晚用电高峰时段,尽量避免使用大功率电器,严格控制空调温度,倡导使用节能家用电器。
五、商业、宾馆、娱乐等行业要加强节约用电宣传,在有序用电期间,必须停止使用广告灯、霓虹灯、彩灯,严格控制空调温度(26摄氏度以上)。
六、城镇、街道的路灯、亮化工程要做到减半使用,让电于民。
七、各区县(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所辖区域遵守有序用电、节约用电的检查力度,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将对中心城区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予以通报。
益阳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7月4日
关于开展全民节约用电的通告 篇2
为节约用电,确保全社会生产生活基本用电需求,现通告如下:
一、提倡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有序用电期间关停电梯;办公场所空调开放时间在8时30分至17时30分之间;下班后除正常值守场所外,一律停止用电;关停单位景观灯、喷泉等设施;路灯等市政照明设施减半开启,照明时间为19时45分至次日凌晨5时。
二、推广使用节电节能产品,积极应用节电节能方式,并自觉避开用电高峰时段。严格控制空调负荷,夏季空调温度控制不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控制不高于20℃;及时关停空调、电脑、电灯等用电设施。在有序用电期间,商场、宾馆、娱乐场所等服务行业停止使用广告灯、霓虹灯、射灯等景观用灯。
三、采取轮供等多种形式,确保特殊定单生产用电。在确保居民用电的基础上,各地要按用电指标制定有序用电应急预案,保障军事、医院、学校、重点项目建设等的必要用电。严禁小铸造、小冶炼、小米厂、小竹木、小塑编、小水泥等企业抢用电。
四、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违反有序用电规定的行为。在有序用电期间,因挤压居民生活用电,压减用电不力而导致超限拉闸,造成严重影响的,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年八月一日
关于开展全民节约用电的通告 篇3
当前,随着全国节能降耗工作的持续深入,一场全民节约用电活动正在各地展开。今年我县电力形势异常严峻,今后一段时期可用电量只有上年同期的一半。为保障全县生产生活基本用电需求,现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全民节电工作,特制定十项政策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实行全社会用电总量定额制度。自20xx年8月1日至9月30日,全社会用电总量按上级核定指标执行,以乡镇(街道)、开发区为单位分片包干,核算到用户,分解到每天。
二、实行工业企业用电双控制度。全县工业企业要严格按照《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遏制用电过快增长的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xx〕124号)、《长兴县有序用电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社会电量定额使用方案的通知》(长有序办〔20xx〕3号)文件规定,按核定的开工时间和用电总量安排生产。不得擅自延长开工时间和超用电量。
三、落实机关部门节电责任制度。各级机关部门要带头做好节约用电工作,落实本单位节约用电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直属机构、所辖企事业单位、工商业者等节电工作的指导监督,切实加强全系统、全行业节约用电工作。
四、实施城乡居民有序用电制度。要在广泛宣传、科学测算、周密计划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积极试行本区域居民生活有序用电制度,进一步增强居民节电意识,倡导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
五、实行工业产品差别化电价制度。对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单位能耗限额标准的工业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其中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内的,比照限制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
六、实行企业用电奖惩制度。建立企业用电专项考核奖惩制度。对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各项节电措施落实到位、节电成效明显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对屡次违反规定,擅自开机生产、偷用或超用电量的企业,除扣罚超用电量指标外,年终取消一切优惠政策。
七、实行惩罚性区域限电制度。对乡镇(街道)、开发区不能按规定执行有序用电和区域控电目标,且当日用电超负荷属前两位的,次日实行区域限供电,由主要领导通过媒体向辖区群众进行说明。
八、强化用电实时监控制度。建立全天时用电监控值班制度,对全县用电情况实施24小时监控。对发现的各类违规用电现象,要及时予以处置。对拒不服从处置的用户,将采取临时性强制拉闸停电措施。
九、落实行政督查问责制度。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全县节电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对消极懈怠或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问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制度。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开设专栏宣传节电节能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鼓励全民参与和监督节电工作,对违规用电的企业和单位要积极举报。举报电话:。
长兴县人民政府
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