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行政公文 > 通告 > 重阳节爬山通告实用3篇正文

《重阳节爬山通告实用3篇》

时间:

重阳节爬山通告(精选3篇)

重阳节爬山通告 篇1

为了确保重阳节期间登山安全,现确定10月25日中午12时至10月27日中午12时为登山重点防护期。请市民在登山期间自觉遵守有关注意事项。

大南山登山路线:上山路线——明华中心上山路口至山顶;下山路线——山顶至蛇口海关路口。规定单向上下山,其它路口禁止登山。

注意事项:

1、请不要携带火种、刀具、危险物品登山;

2、请不要在山上逗留,提倡文明礼让,防止相互拥挤;

3、请按指定路线行走,听从执勤人员疏导指挥,不要逆行;

4、请伤、残、病人员及孕妇不要登山,防止发生意外;

5、因安全防护设施未完善,请市民不要从南坡登爬羊台山和蛇口山。

特此通告

xx区重阳节安全保卫及森林防火指挥部

年10月25日

重阳节爬山通告 篇2

为确保我市重阳节期间登山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现通告如下:

一、我市重阳节登山活动范围是在白云山景区开放区域(非开放区域严禁进入)。白云山景区延长开放的时间为:10月8日18∶00至10月9日6∶00。

二、市政府成立重阳节白云山景区登山安全防范工作指挥部,在景区设立现场指挥部。重阳节期间,登山人员超过2万人时,严控人员登山。登山人员应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讲安全,服从现场指挥,自觉遵守白云山景区管理有关规定。

三、白云山景区大门及周边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除指挥部工作应急车辆及公交车外,禁止一切车辆进入。

四、为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请老人、小孩、残疾人士及患有心脏血管疾病等病人谨慎或尽量避免在此期间参加登山活动。同时,建议市民登山后不要长时间逗留在白云山景区,尽快下山,以免造成景区人员拥挤,发生意外。

五、严禁在白云山景区及周边山头使用明火和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孔明灯、烟花、炮竹、化学品等)和宠物(如狗、猫等)登山;严禁燃放孔明灯、烟花炮竹等危险品;严禁在景区内和交通管制路段摆卖;严禁在景区内乱丢垃圾、损坏景区内花草树木及公共设施等。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依法从重处罚。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9月30日

重阳节爬山通告 篇3

为加强全县重阳节登山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规,现将有关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登山群众要注意安全,听从执勤民警、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争先恐后,寻衅滋事;

二、除执勤车辆外,任何机动车不得进入塔山公园广场;

三、不得毁坏林木,损坏、涂污风景建筑物,以及破坏通信、供电、广播电视等公共设施;

四、除指定地方外,不得随处烧香烛,不得在山上乱丢烟头火尾、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炮竹;

五、不得燃放“孔明灯”(许愿灯);

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除赔偿损失外,公安机关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处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通告,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

xx县公安局

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