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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局发布的通告范文(合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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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发布通告范文(精选3篇)

交通管理局发布的通告范文 篇1

20xx年8月11日至9月20日,xx大道(武胜路至一元路)将进行主要交叉路口工程施工。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路段施工期间有关道路交通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8月11日至8月31日,天津路(xx大道至胜利街)、黄石路(xx大道至江汉二路)、保华街(汇通路至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20xx年8月11日至9月20日,路(江汉一路至胜利街)禁止机动车通行。北京路(xx大道至胜利街)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由xx大道往胜利街方向)单向通行。扬子街(胜利街至xx大道)、胜利街(路至扬子街)由单向通行调整为双向通行。扬子街(胜利街至xx大道)取消路边停车泊位,严禁车辆路边停放。

三、需通行施工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江汉二路、崇善路、汇通路、吉庆街、北京路等周边道路通行。

四、施工路段公交营运路线及停靠站点的调整,按照《武汉市城市公共营运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另行通告。

五、机动车驾驶人应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及现场管理人员的疏导,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

六、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交通管理局发布的通告范文 篇2

因龙园北路道路抢险施工需要,为保障车辆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8月20日至9月15日,对龙园北路(龙园西路至龙腾街段)实施禁止机动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禁行车辆可由龙园西路、龙津街、龙腾街绕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服从交通民警和协勤人员的指挥、管理。

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交通管理局发布的通告范文 篇3

为保障北改曹家巷一、二街坊棚户区自治改造项目马鞍街道路排水工程的顺利实施,维护施工路段及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通告如下:

一、20xx年8月9日至20xx年9月8日,马鞍街(星辉东路—马鞍东路)道路封闭施工,禁止机动车通行。施工期间,需经上述路段通行的机动车按交通导向标志的指示,通过星辉东路、马鞍北路、 马鞍东路、红星路等道路绕行。

二、除以上交通管理措施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xx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