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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文书(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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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文书(精选3篇)

行政复议文书 篇1

(被申请人) :

(申请人) 对你机关(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发送你机关,请你机关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答复,未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附件: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年月日

行政复议文书 篇2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

委托代理人:(姓名) 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行政复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附件:1.申请书副本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有关材料 份

4.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年月 日

行政复议文书 篇3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行政复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确认)以上记录经本人核对,与口述一致。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年月 日

记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