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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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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精选3篇)

关于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篇1

全校各单位及车主:

为维护迎新期间校园正常的交通秩序,确保校园交通安全,预防发生较大的交通拥堵,现就迎新期间校园交通有关临时管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行车路线管制

(一)文理学部

1、在梅园小操场周边设置单向循环线:即教一至行政楼路段由西向东为单向上行线,樱花大道由东向西为下行线。禁止车辆逆向行驶。

2、文体路除接送新生的大交通车和新生行李车允许通行外,禁止其它任何机动车辆通行。

3、从南三区门进校的车辆经珞珈山路后一律从梅园二路上行。

(二)工学部

1、育才路→松园中路→松园东路→松园北路→电力广场北路→文澜路实行单向循环行驶,所有车辆从网球场育才路方向由西向东单向行驶,从电力广场路由东向西单向行驶。

2、从茶港门、杨家湾西门进校的车辆,经弘毅大道至网球场东侧左转进入工学部老体育馆报到点,从文澜门进校的车辆经文澜路、松园中路进入报到点。

3、工学部老体育馆门前实行交通全封闭管理,禁止车辆进入。

(三)信息学部

求是二路→星湖南路→求是一路→求是大道实行单向循环行驶。从珞珈门方向进校车辆经求是大道→求是二路→星湖南路→求是一路到报到点;从南门进校车辆经求是一路直接到老体育馆报到。求是二路自北向南单向行驶,求是一路自南向北单向行驶,禁止车辆逆向行驶。

(四)医学部

杏林路→求索路→拓新大道实行单向循环行驶。车辆进校后一律右转至体育馆报到点,再经求索路从拓新大道出校。

二、停车管理

(一)文理学部

科技路沿线单边停车;鲲鹏广场、宋卿体育馆为临时停车场;杨家湾停车场、政管院停车场、人文馆门前停车场、新闻院东侧停车场为迎新期间停车场。

(二)工学部

松园北路、松园东路沿线单边停车;体育馆新馆门前、洪波门内侧篮球场为临时停车场。

(三)信息学部

大学生活动中心东侧停车场、一教门前广场停车场,求是二路单边停车。

(四)医学部

体育馆西侧停车场、一教门前停车场。

三、校内车辆管理

1、迎新期间倡议住校内的教职工不要开车,尽量改用步行上下班,尤其是9月10日当天不要使用车辆。住校外的教职工尽量乘坐班车上班。必须开车的,请尽量避开新生报到区行驶。

2、必须经过报到区沿线的校内车辆应按规定的单向循环路线行驶。

3、停车时,尽量不要占用为新生报到所设置的停车场。

迎新期间可能发生短时交通拥堵,请全体师生自觉支持、配合好学校的交通管理工作

特此通告

保 卫 部

年九月九日

关于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篇2

各学院、各部门:

近日,保卫处多次接到我校教职工投诉电话称:在校内劼人路(第1——7教学楼东侧)、外环路(1号校大门——体育场路段)、三食堂路口——印刷厂路段、图书馆周边,个别教职工将车辆随意停放在禁停路段(区域),给其它机动车辆的通行带来了很大不便,也给过往行人造成了较大的安全隐患。另外,据部分师生反映,有些进校送货的后勤生活保障车辆在校内无视限速标志,经常在学生生活区超速行驶,严重威胁我校师生的生命安全。

为了巩固我校交通管理整治已取得的效果,确保校园交通秩序,根据《成都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卫处将继续开展校园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加强校大门的交通整治工作。请各位师生员工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严禁在校大门外空地停放任何机动车。

二、加强校园内车辆停放管理。请校内教职工务必将机动车辆停放在停车场或划有停车位线的场地内(在新校区建设完成前,第9、10教学楼区域可在路边靠围网一侧临时停放)。对于违停车辆,保卫处将采取登记车牌、发放违停温馨提示、通报车主所在部门并与年度综合治理考核挂钩。同时在保卫处网页“曝光栏”公布其车牌及照片等措施。

三、加强校园道路各类车辆行车秩序管理。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经过教学区域时严禁鸣笛;通过路口或遇有行人时应减速慢行。保卫处有权对校园内违规或不文明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纠正和查处,对屡教不改的驾驶员,保卫处将视情况没收其门禁卡或禁止车辆进校。

四、对进校送货的后勤保障车辆实行时段限行制。每日7:30——19:30禁止进入校园。

五、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员工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和学校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将宣传教育情况做为单位安全教育资料归档,各单位安全教育档案是年终综治考核的必查材料。

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需要全校各级单位和全体驾驶员共同来维护,请各单位及驾驶员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校园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为师生员工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

文明交通从我做起,谢谢你的理解与支持!

成都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年5月30日

关于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篇3

因轨道线xx区间施工需要,为保障轨道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x年9月12日至x年9月12日对金陵西路(方厦街以西段)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上述路段实行封闭施工,禁止车辆通行。

轨道施工期间,请市民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注意交通安全,服从值勤人员现场指挥。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x年9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