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汛安全通告【5篇】》
关于防汛安全通告(精选5篇)
关于防汛安全通告 篇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西安浐灞生态区浐、灞河河道管理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浐灞河防洪安全,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禁止任何无关河道管理和防汛工作的人员进入浐灞河河道;禁止在公共水域尤其是浐灞河河道内野泳戏水;禁止河道内滩地、湿地进行种植、搭建;禁止在浐灞生态区公共水域捕鱼;禁止在浐灞河河道及两岸露天烧烤。
对于违反上述行为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处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
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x年7月
关于防汛安全通告 篇2
全县各企业业主及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我县已进入主汛期,雷雨天气增多,特别是近期的强降雨,导致安全隐患剧增。为保证全县各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分解到现场、落实到一线。主汛期期间,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般不外出。
2、全面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生产企业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矿山企业要确保矿区和排土场排水畅通,防止塌方滑坡;尾矿库要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烟花爆竹企业和自制水煤气陶瓷企业,要加强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生产线的安全检查监控,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建筑施工企业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
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应急准备。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预警预报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严格落实汛期值守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与生产、生活相关的供电、供气、供水等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全面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二、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1、着力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各商场、宾馆、文化娱乐、旅游景点等公众聚集场所,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配套安全设施,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2、着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加强道路状况及相关安全设施的巡查,对可能出现山体滑坡、路面损坏的路段,及时报主管部门严密监控,对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段要予以关闭。全县广大车辆业主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车辆带病上路,严禁无牌无证、农用车非法载客,严禁客货混装以及违规违章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着力加强涉水安全工作。要密切关注山洪、汛期预警信息,洪水上涨时不要靠近江河、塘库,更不要盲目涉水过河。学校要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家长及监护人要加强对学生和青少年儿童的监护与管理,强化涉水安全意识,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严禁在长江、河道、水流深潭、塘库、橡胶坝上下水域等危区域从事游泳、戏水、玩耍等活动,防止溺水事件。同时,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防校车事故。
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x年6月24日
关于防汛安全通告 篇3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站、室),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市水利、防洪工程安全度汛,经研究,决定组织检查组从4月28日开始对全市水利工程及防汛工作进行一次安全度汛大检查,由局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区)对防汛备汛工作和水库(电站)、堤防、水闸等工程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做好防汛抗旱7个重要文件的落实和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组成
(一)达开水库组
组 长:谢春全
副组长:李志宁、甘梅
成员单位:达开水库管理局、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二)桂平组
组 长:欧凯
组 员:禤庆才、陈纯宁
成员单位:农水科、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三)平南组
组 长:粟卓飞
组 员:刘超萍、叶富初
成员单位:水政水资源科、水政水资源管理站、水政监察支队
(四)港北区及贵港城区组
组 长:李兴南
组 员:杨联贵、刘万艺
成员单位:计财科、城区防洪工程建设办
(五)港南组
组 长:李彩茂
组 员:昌万荣、刘鸿章
成员单位:防汛办、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六)覃塘组
组 长:郭起炎
组 员:谭科进、何日新
成员单位:技术科、质监站
二、检查内容
(一)自治区防汛抗旱7个重要文件的落实情况,每个县(市、区)抽查1至2个乡镇。
(二)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度落实情况。
(三)各水库、堤防防汛指挥机构是否健全,各成员的责任是否明确,人员、责任、思想是否到位。
(四)是否建立健全与当地汛情、旱情、工情等相适应的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是否熟悉预案的内容,是否熟悉当地的地形、汛情、旱情、工情,是否能提前做好相应的防御工作。
(五)各地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应急度汛工程建设及水毁工程修复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将采取的度汛措施。
(六)是否按照预案要求备足防汛物资,是否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及训练情况。
(七)是否按照预案要求组织防汛抢险队伍。
(八)落实水库防汛“五有”(通讯报汛、值班房、管理人员、值班经费、度汛预案)情况,各县(市、区)检查组要现场抽查2-3座小型水库。
(九)防汛抗旱业务培训是否已经开展,计划如何开展,培训的效果如何。
(十)辖区内水电站防汛准备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和个别抽查的办法,并建立登记制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逐项列出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四、时间安排
到各县(市、区)、各单位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确定后通知有关县(市、区)。各组检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含检查表),交市防汛办汇总备案。在防汛紧急期,根据防汛需要,各组按照本通知的分组安排到各县(市、区)进行检查。各组可根据需要从有关科(站、室)抽调专业技术人员随同检查。
五、其他
请各单位于4月24日前完成汛前自检自查工作,并将汛前自检自查情况书面汇报和电子文档于4月25日前同时报市防汛办(联系电话:,邮箱)。
附件:1.自治区防汛抗旱7个重要文件落实情况表(一)(二)
2.防汛检查表
3.水库防汛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
4.堤防、涵闸防汛安全检查情况表
贵港市水利局
年4月16日
关于防汛安全通告 篇4
一、驳岸防汛墙、海塘、江堤、圩堤、水闸、泵站、涵洞、下水道等防汛设施,对战胜自然灾害、保障四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起着重要作用,必须严加保护,确保安全。
二、在驳岸防汛墙五米以内不准任意堆放货物,搭建房屋棚舍;驳岸防汛墙、水闸、泵站等建筑物附近,不准任意系带船缆、装卸作业;需进行爆破、挖掘作业的,必须报经防汛部门批准。
三、不准在排水管道上修建房屋和其它建筑物,不准堵塞和损坏各种排水设施,不准把垃圾和其它杂物倒在河道和窨井内,禁止擅自在排水河道设置阻水设施。
四、严格防止发生碰撞防汛墙的重大事故。船只、竹排、木排等要严格按规章行驶、停靠和管理;不符合标准的浮筒,严禁系船;未经港监批准的水上码头,必须在六月底前转移到安全地带。
五、严禁擅自在海塘、江堤、圩堤上破堤开缺、乱垦乱植、砍伐和放牧牲畜。开发利用滩涂资源必须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如需围垦的,必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保证新垦区的防汛安全。
六、台风高潮期间,各单位应密切注意气象水情预报,加强值班,作好有关防汛抗灾的准备。发生灾情后,必须听从指挥,积极投入抗灾斗争。
七、凡损害防汛设施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或及时向防汛部门反映。对维护防汛设施安全的有功人员,由各级防汛部门给予表扬或奖励。
八、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损害防汛设施的,由各级防汛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赔偿损失,并追查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破坏防汛设施,情节严重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九、本通告已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x年5月26日
关于防汛安全通告 篇5
各管区、各村,各办、中心,各有关企业:
目前,我街道已进入防汛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指导方针,确保安全度汛,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我街道领导对防汛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x年安全防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今年以来,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异常天气明显增多,发生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防汛形势不容乐观,气象灾害防御形势十分严峻。对此,全街道上下必须高度重视,严阵以待,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充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严格坚持安全防汛工作“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为中心,以街道机关单位、村为工作网格,以水库塘坝、排洪沟道、低洼院落、危旧房等部位为结点的防汛工作责任体系。各村要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为主要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的村级主抓的防汛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街道与各村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切实做到防汛责任制、预案、队伍、物资、避险措施“五落实”。安全监管中心负责各企业、城市管理中心负责施工工地现场、发展保障中心负责危旧房、宣教文卫中心负责学校及幼儿园的防汛工作。严格落实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村巡逻员包塘坝,机关中层干部包重点塘坝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并落实安全防汛责任。
要严格落实好村干部包户、党员包群众、教师包学生,落实好避险信号、避险转移路线、避险地点、抢险队伍、值班报警人员和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前转移等措施。各村要对区域内的所有重点防汛部位明确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制定并落实安全防汛值班值守表,明确安排值守电话,汛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万无一失,安全度汛。
二、严格抓好防汛措施落实
各管区、各村、各办、中心、各有关企业要切实抓好各项防汛措施落实,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一要切实加强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建设。我街道机关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包括森管中队、城管中队、管区全体工作人员和其他机关干部。各村要建立以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两委成员和村干部为主体的村级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原则上100户以上的不少于50人,200户以上的不少于100人。在防汛期内,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和汛情预警信息时,各级抢险队要迅即进入备勤状态,随时准备抢险救援。
二要扎实做好防汛隐患排查。7月15日前,各管区、各村、各有关企业要全面认真排查水库、河道、塘坝、危旧房等防汛重点部位,严格做到一部位一排查。7月20日前,各管区、各村负责对本区域河道、村庄排水沟内的垃圾、柴草等阻水障碍物全面清除,并疏通村内排水、农田排水、排洪沟道,以确保汛期排洪沟道、排水通畅。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会同综合办公室对各管区、村防汛隐患排查进行检查督查,发现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将计入年终农村工作考核。
三要认真做好防汛物资储备。为确保汛情发生时救援有力,必须提早做好防汛物资储备。我街道防汛物资储备分为两部分,一是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储备10辆防汛车辆和铁锹、编织袋、沙石、雨衣雨鞋、手电筒等物资;二是各村储备防汛物资(详见附表2)。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会同综合办公室对各村防汛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四要及早做好抢险救灾预案。及时快速启动应急预案,不但能够提高对突发暴雨洪灾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而且能够极大减轻灾害损失。各管区、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于7月10日前将防汛应急预案报社区建设发展中心,一旦发生灾害,要快速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做好人员避险转移、抢险救灾等工作。
三、严格落实汛情传达和报告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预警信息发布和通知制度。一旦气象部门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和汛情预警信息,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发布及时预警信息。各管区、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迅速通知本区域群众,告知其避险方式,并提前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二是严格落实灾情信息上报制度。汛期遇有暴雨洪灾等灾情时,各管区、各村两委干部和有关机关干部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迅速组织实施救援的同时,及时将灾情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凡因信息迟报、误报、瞒报、漏报等人为原因酿成灾害或致灾情扩大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