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火的通告(精选16篇)》
关于防火的通告(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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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1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2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3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4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5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6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7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8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9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10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11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12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13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14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15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16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1
随着气温回升、农村春耕生产的展开和野外用火的增多,我县森林火灾高峰期即将到来。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抓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x年x月x日至x月xx日,为全县森林高火险期,在此期内,全县林区实行野外用火戒严。
二、森林高火险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或林地,严禁在林区边缘烧荒种地和烧灰积肥等一切易诱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
三、森林高火险期间,凡发现纵火者立即查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要看管好痴、聋、哑、呆及精神病人,严禁在林区或林区边缘玩火。
四、各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场要切实加强对林区、林地的值班巡逻,发生火警、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玩忽职守导致严重火灾事故者一律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特此通告。
201x年xx月xx日
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2
春节将至,为了加强防盗意识,提高安全警惕性,让大家有一个安全的环境,现正式下发通知,提醒大家在忙于工作的同时,切记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手机、手提袋、钱箱、手提电脑上锁),贵重物品尽量置于陈列柜内或别人不能随手拿到的地方,下班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上锁,财务室请不要留存超过两千元的现金。
同时为了加强防火意识,提高各商户的安全警惕性,让大家有一个轻松、安全的环境,特做如下提示:
1、配合管理,保持通道畅通
2、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不私拉乱接电源线。
4、不乱扔烟头。
5、不焚烧杂物。
6、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不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可能引发火灾的.电器。
8、下班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包括电脑,照明,空调等。顺祝商祺!
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3
现清明节即将到来,全市城乡用电也进入高峰期,为了杜绝火灾隐患,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输电线路周围不管是您承包的地还是他人的地需要垦荒时,请您千万记住不要烧荒,以免引发山火,损坏电力设施,造成无可估量的损失。
二、清明或者其它时候,在送电线路周围,当您需要扫墓燃放鞭炮、烧香腊钱纸等有引发山火的火源时,请您先把墓地周围易燃杂草灌木清理干净,同时做到人走火熄。
三、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保护区周围燃放爆竹,燃烧冥品;为防范火灾发生,祭祖扫墓要确保人离开时清除火种。
四、因失火引发火灾,损坏电力设施,除赔偿损失外,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欢迎广大群众向公安部门及电力部门举报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规行为,及时报告火灾信息,我们将给予奖励。
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4
各经营户:
近段时期违法盗窃分子在本商城猖獗作案,多次偷盗电动车电池等物。同时商城内仍然存在各种火灾隐患,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现为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商城防火、防盗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强调如下几点:
1、商品按规定摆放,做到整齐美观。不得占道摆摊、堆放货物,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停放任何车辆,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
2、严格遵守商城安全用火、用电制度。严禁在商城内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高负荷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磁炉等),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灶及其它明火用具,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得在商城内给电动车充电。
3、要爱护商城内各种安全设施,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商场内消防设施、器材,违反此规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商城中庭作为夜间停放电动车及三轮车专用停放场所,其它大小车辆不得停放。
5、除商城一层大门,其余各出入口于晚6:00关门,早7:00开门。经营户必须在晚8:00前停止营业并自觉离场,严禁夜间在商场内住宿。
6、晚8:00后人员进出商场必须进行实名登记。经营户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在8:00后进出商场,请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商城夜间出入证(请到本商城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否则不给予进入商场。
7、商城内经营者夜间不得从商城外围经过店面进入商场,否则后果自负。
8、各经营户应提高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观念,保管好贵重物品,并采取有关防盗、防抢等防范措拖。特别是外圈经营户应对门采取加固措施,使用安全可靠的防盗锁。
以上各项规定共同遵守,共创和谐、稳定、平安的商城。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5
校各单位:
假期临近,为确保学校寒假期间的安全和稳定,严防火灾及重大盗窃事件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做以下安排,望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一、各单位要从维护学校安全大局出发,加强寒假防火、防盗安全领导工作,提高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二、各单位本周(12月19日----12月23日)要认真组织一次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排查活动,认真检查各项防范措施是否完好,并将排查情况书面报到学校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各位教职工要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财务,放假期间关好门窗、水源、电源,贵重物品请勿放在办公室。
三、学校图书馆、各教学系、公寓办要重点检查消防设置的完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公寓办要严查违规使用超负荷电器行为,严禁在公寓使用明火和超负荷电器。
四、学生处、公寓办要加强值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和留宿外人,防止寝室被盗事件发生。
五、学校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不得瞒报和迟报。
保卫处
年12月19日
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6
冬季风高物燥,是为灾的多发季节,各部门员工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为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公司决定做出好下要求:
1、当最后离开室内(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传达室、库房、锅炉房、食堂、宿舍及卫生间)的员工应检查并关闭用电设备,切断所有不用的电源,检查是否有明为。如用电设备、电源插座出现严重发烫、有糊味或短路等异常现象,必须及时通知基地主管、安全负责人更换。
2、基地主管及安全负责人必须在12月31日前对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今后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线路老化和漏电等现象必须及时处理。随时观察线路、变压器有无异常现象。
3、禁止员工在室内(同上)使用热得快、电炉、电暖气、电热毯等高负荷用电设备和易造成短路的用电设备。
4、禁止乱扔烟头、火柴、打火机,尤其是库房、锅炉房、厨房等易燃、易爆物质多的地方。
5、禁止在基地院内燃放烟花爆竹。
6、供暖期间,烧锅炉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锅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谨防锅炉爆炸。
7、禁止在锅炉房周围堆放易燃物品,不得在锅炉房内烘烤衣物。
8、必须在指定地点燃烧垃圾,并且由专人看守,燃烧后检查清理现场,防止死灰复燃。
9、防止因煤气泄漏而引起火灾的煤气中毒。一旦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关闭气阀和炉具开关并打开门窗,此时不要开关室内任何电器或使用电话、手机。
经理助理和基地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统一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不安全隐患,员工发现问题或有好的建议,请及时向经理助理和基地主管反映。如因疏忽或未严格执行以上规定而发生事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如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员工应及报警,防止火灾蔓延,匪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医疗急救电话999或120,同时与公司联系
另外,天气逐渐转冷,大家要及时增加衣服、多喝水,防止感冒;遇雨雪天气由于路面湿滑,外出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xx城市道路养护有限公司
11月15日
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7
各科室(组)、教职员工及家属:
时值冬季,风干物燥,为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校园平安。特做如下要求:
一、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热得快、电暖炉、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取暖、烧煮食物等行为;
二、严禁学生在宿舍乱接乱搭,使用热得快等用电器具、利用空调插座、插线板取电等用电不规范行为;
三、严禁在教室、办公室使用电烤炉、木炭、燃煤等取暖或烘烤衣物等行为;
四、严禁在师生宿舍使用燃煤、木炭等取暖或烘烤衣物等行为;
五、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加大用火用电用气常规检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xx中学
日期:
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8
根据《xx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规定,我市本年度森林防火期为x年10月1日~x年5月31日。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有林地及边缘100米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野外用火,在森林高火险区(重点林区和重要设施周边林区及边缘300米以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吸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违法用火行为。严禁在林缘农田地进行农事用火。对违反命令规定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由林业和城建部门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规定给予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市森林防火报警专线电话为:
xx县人民政府
20xx年11月30日
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9
为了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特发布此通告:
一、防火戒严期3月15日至5月15日
二、戒严范围王石镇行政辖区内集体、国有森林及各种经济林
三、戒严期内禁止如下行为:1、禁止携带火种、火源入山;2、禁止在林地附近焚烧地格、秸秆、枯枝杂草等;3、禁止在林内野炊和在山林公路沿线生火烘烤食物;4、禁止在林内吸烟,乱扔烟头;5、禁止在林内和林地附近燃烧垃圾;6、禁止在林内、果园上坟烧纸、焚香、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7、禁止在林内和林地附近施工作业用火和使用电气焊等;8、禁止痴、呆、傻、哑、精神病等智障人员进入林内玩火。总之,在戒严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及《辽宁省人民政府防火命令》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者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望全体公民遵章守法,增强防火意识,履行公民义务,一旦发现森林火灾或违规野外用火情况,立即向镇防火指挥部报告。对蓄意破坏、人为纵火者,坚决严厉打击,对举报有功者给予200至20xx元的奖励。森林火警电话:12119 举报电话:
特此通告
王石镇人民政府王石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三月十五日
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森林防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属我县森林、林木、林地及其周围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地段为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区内,林地面积达1公顷以上的森林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旅游景点为森林高火险区。
二、每年10月15日至翌年6月15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翌年3月1日至5月底为森林防火特险期。
三、森林防火工作严格实行县乡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四、森林防火期内,严禁野外用火,严格管理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
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须经县林业部门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作业,并按要求采取防火措施。
五、各乡镇(城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信息传达及时。
六、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个人要按规定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备。
七、各乡镇(城区)和森林防火责任单位、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避险常识、扑火技能等宣传教育,加强对聋、哑、痴、呆、傻及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的监管,对引发森林火灾的,依法追究其监管人员的责任。
八、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向当地乡镇(城区)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接到通知的单位、人员应迅速赶赴指定地点,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灭火后,当地乡镇(城区)要留足够人员看守火场,防止二次复燃。
九、火情扑灭后,林业部门要及时核实过火面积、测算损失,公安部门要当即立案,查清火因和肇事者,并依法予以处理。
十、凡违反本通告的,由林业部门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故意妨害森林防火管理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86391、86313
特此通告
xx年xx月xx日
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11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抓好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我镇新农村建设的稳定局面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要加强领导,狠抓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现将近期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节期间,正是上山烧纸、祭坟、野外用火高峰期,要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居)务必召开一次森林防火会议,研究部署森林防火工作。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山头防火情况,具体落实森林防火措施,精心组织,重点布防,把各项预防和扑救工作抓紧抓实。
二、扩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车、标语、小册子等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和《省森林防火实施细则》,大造森林防火舆论,切实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提高广大群众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三、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1、强化值班:要强化值班制度,抓值班人员的到位,要坚持24小时干部值班领导带班制度。
2、护林员巡山:要坚持护林员上山巡山制度,分片包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重点地段加强重点防范:特别是军事要地、寺院、公园等要加强重点防范,并组织有关人员在重点路口设关执勤,严禁一切火种上山。
4、扑火队伍的落实:各村(居)要建立一支能打硬仗的扑火队伍,加强培训,随时应付突发事变。
5、加强联防工作,并与周边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等共建联防。
6、交通、通讯、灭火器械的落实:防火期间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落实各种交通、通讯设备,补充配齐灭火器械,专人管护,随时应用。
四、加强法制教育,强化依法治火力度
要完善法规,严明法纪,加强《森林法》的宣传教育,要强化依法治火力度。对违章用火肇事者依照《森林法》严厉惩处。
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12
各村、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xx—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提高办事处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到隐患早排除、火险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坚决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工委、办事处决定,自20xx年10月13日起进入森林防火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森防紧迫感
20xx—20xx年度我处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压力特别巨大,容不得丝毫麻痹和懈怠。从天气情况看,今年以来,我处较往年天气干旱少雨、林草提前枯黄、林下草干易燃,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从山林情况看,办事处三面环山,林区面积大,多年森林防火和植树造林取得丰硕成果,林木生长茂盛,可燃物载量增大,对火灾发现和及时处置形成客观困难;从社情看,林区居住点较多,耕地面积较大,入山流动人员成分复杂、分布范围广,部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淡薄,给森林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同时,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着思想麻痹大意、火源管理留有死角、宣传教育不到位等问题,森林防火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防责任制
(一)成立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
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办事处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指挥,各部门、各管区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办事处与各管区、村,履行森防责任的重点企业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森防职责,构建“办事处-管区-村”三级森防联动机制,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全力以赴的大防火格局。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森林防火责任书签订,确保目标签约率达100%。
(二)强化森林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
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林区内及边缘地带的企业、旅游景区景点、餐饮场所、住户等单位或业主的防火主体意识,督促其真正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森林防火无死角、无盲区。尤其是万科青岛小镇、古月山庄景区、康大山体公园、连山农业生态园、齐长城旅游发展公司、多元集团、黄海学院等重点区域责任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切实看好管好森林,在森林防火期内必须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护,确保山林安全。对山林经营单位在本区域内因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善引发山林火灾事故的,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经营单位承担,发生两次山林火灾累计过火面积超过30亩的,办事处将收回森林承包权,终止森林承包协议。
(三)强化管区、村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
各村、各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靠上、周密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真正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区域内森林防火安全。各管区全面负责并协调督促区域内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办事处将继续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考核力度,按照工委办事处考核文件严格执行,实行倒扣分制,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安全隐患突出、防控措施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事故的将严肃处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发生森林火灾的责任村、单位进行重罚,责任管区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视情扣罚20xx-10000元。
三、突出火灾预防,强化火源管控
(一)加大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横幅、警示牌等各种有效途径,大力宣传森林防火规章制度,普及防扑火知识,特别是要加大对冬至、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节日期间和高防火险期间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各村要在主要上山路口设置告示牌,重点部位要在进山路口设卡,实行封山。黄海学院、中小学校等教育单位要重点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进一步提高学生森林防火意识,引导学生爱护山林,严禁防火期内进山。各村、管区要将精神病、痴呆傻人员的监护人作为重点宣传对象,高度关注信访闹访等高危群体,密切关注动向,防范于未然。
(二)加强巡山护林,严格火源管理工作
从现在开始,各村、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要按照要求配足山林森林防火管护队员,确保做到人员器械到岗到位,每个进山路口要增设检查岗,专人看护值守,严禁闲人进山,对游人入山的要及时发现并教育劝退。要严防死守,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切实管住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和其他高危险地段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荒、吸烟等非法用火问题。办事处森林管护中队要分区域落实好巡逻防火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区、责任人,加强日常巡逻督查频次,确保人员到岗到位。
(三)加大林下可燃物清理,消除火灾隐患
各村各单位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山林道路两侧、墓地周围、重要林区的防火隔离带,及时组织人员,采取割除、烧除等方式,对隔离带内杂草灌木进行彻底清除。需要采取火烧清除隔离带的村,必须提前两天报告街道森林防护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确保在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防火隔离带的清除工作。坚决杜绝个人烧地阡、烧荒等违章用火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夯实森防基础,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一)实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
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到重点火险区巡逻检查,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发生森林火灾后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火场,科学指挥组织人员扑救,保证扑火安全,同时将火情报告办事处。严禁组织老、弱、病、残等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伤亡事故发生。绝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隐瞒或迟报森林火情、火灾,贻误扑火时机,对于迟报、瞒报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加强森林火灾应急演练
森林防护办公室要结合往年工作经验教训,及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特别是每逢重大节日,要提前制订专门的预案,全面落实灭火的有关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全年不得少于1次预案演练。不定期组织防火队员集中拉动,提高专业防火队伍的应急能力和机动能力,确保森林火灾“灭早、灭小、灭了”。
(三)加大森林防火投入
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保障力度,加强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以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足扑火灭火装备,提前做好森林防火物资器材的准备工作,并定期检修加油,始终保持各项森防器材处于临战状态。加快水灭火点的建设进度,按照区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高标准建设6个水灭火点,确保建好、管用。
该通知下发后,各村、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督查考核办、森林防护办公室、森林防火中队等部门将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督查列入考核。
附件:灵山卫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
10月12日
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13
根据国家《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森林防火的规定精神,为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人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山上林间化灰、烧坎草、野炊、吸咽、放鞭炮、乱烧迷信纸钱。
二、对违规用火者,依法进行处罚,火灾肇事者失火不救、不报的要从严惩处,凡烧毁森林面积15亩以下,责令赔偿全部损失,补种烧毁林木株数10倍的树木,并处以1000至3000元的处罚,烧毁森林面积15亩以上,责令赔偿全部损失,补种烧毁林木株数10倍的树木,并处以3000元以上的处罚,上不封顶。造成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街道森林防火督查人员定期开展巡查,各村森林义务扑火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加强巡逻,严阵以待,一旦出现火情,迅速出动,及时扑救。
四、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一旦发现火情,广大群众应积极主动地参加扑火,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灭火有功人员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南城街道办事处
十一月一日
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14
各村、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xx—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提高办事处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到隐患早排除、火险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坚决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工委、办事处决定,自20xx年10月13日起进入森林防火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森防紧迫感
20xx—20xx年度我处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压力特别巨大,容不得丝毫麻痹和懈怠。从天气情况看,今年以来,我处较往年天气干旱少雨、林草提前枯黄、林下草干易燃,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从山林情况看,办事处三面环山,林区面积大,多年森林防火和植树造林取得丰硕成果,林木生长茂盛,可燃物载量增大,对火灾发现和及时处置形成客观困难;从社情看,林区居住点较多,耕地面积较大,入山流动人员成分复杂、分布范围广,部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淡薄,给森林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同时,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着思想麻痹大意、火源管理留有死角、宣传教育不到位等问题,森林防火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防责任制
(一)成立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
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办事处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指挥,各部门、各管区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办事处与各管区、村,履行森防责任的重点企业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森防职责,构建“办事处-管区-村”三级森防联动机制,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全力以赴的大防火格局。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森林防火责任书签订,确保目标签约率达100%。
(二)强化森林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
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林区内及边缘地带的企业、旅游景区景点、餐饮场所、住户等单位或业主的防火主体意识,督促其真正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森林防火无死角、无盲区。尤其是万科青岛小镇、古月山庄景区、康大山体公园、连山农业生态园、齐长城旅游发展公司、多元集团、黄海学院等重点区域责任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切实看好管好森林,在森林防火期内必须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护,确保山林安全。对山林经营单位在本区域内因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善引发山林火灾事故的,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经营单位承担,发生两次山林火灾累计过火面积超过30亩的,办事处将收回森林承包权,终止森林承包协议。
(三)强化管区、村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
各村、各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靠上、周密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真正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区域内森林防火安全。各管区全面负责并协调督促区域内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办事处将继续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考核力度,按照工委办事处考核文件严格执行,实行倒扣分制,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安全隐患突出、防控措施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事故的将严肃处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发生森林火灾的责任村、单位进行重罚,责任管区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视情扣罚20xx-10000元。
三、突出火灾预防,强化火源管控
(一)加大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横幅、警示牌等各种有效途径,大力宣传森林防火规章制度,普及防扑火知识,特别是要加大对冬至、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节日期间和高防火险期间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各村要在主要上山路口设置告示牌,重点部位要在进山路口设卡,实行封山。黄海学院、中小学校等教育单位要重点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进一步提高学生森林防火意识,引导学生爱护山林,严禁防火期内进山。各村、管区要将精神病、痴呆傻人员的监护人作为重点宣传对象,高度关注信访闹访等高危群体,密切关注动向,防范于未然。
(二)加强巡山护林,严格火源管理工作
从现在开始,各村、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要按照要求配足山林森林防火管护队员,确保做到人员器械到岗到位,每个进山路口要增设检查岗,专人看护值守,严禁闲人进山,对游人入山的要及时发现并教育劝退。要严防死守,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切实管住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和其他高危险地段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荒、吸烟等非法用火问题。办事处森林管护中队要分区域落实好巡逻防火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区、责任人,加强日常巡逻督查频次,确保人员到岗到位。
(三)加大林下可燃物清理,消除火灾隐患
各村各单位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山林道路两侧、墓地周围、重要林区的防火隔离带,及时组织人员,采取割除、烧除等方式,对隔离带内杂草灌木进行彻底清除。需要采取火烧清除隔离带的村,必须提前两天报告街道森林防护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确保在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防火隔离带的清除工作。坚决杜绝个人烧地阡、烧荒等违章用火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夯实森防基础,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一)实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
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到重点火险区巡逻检查,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发生森林火灾后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火场,科学指挥组织人员扑救,保证扑火安全,同时将火情报告办事处。严禁组织老、弱、病、残等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伤亡事故发生。绝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隐瞒或迟报森林火情、火灾,贻误扑火时机,对于迟报、瞒报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加强森林火灾应急演练
森林防护办公室要结合往年工作经验教训,及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特别是每逢重大节日,要提前制订专门的预案,全面落实灭火的有关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全年不得少于1次预案演练。不定期组织防火队员集中拉动,提高专业防火队伍的应急能力和机动能力,确保森林火灾“灭早、灭小、灭了”。
(三)加大森林防火投入
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保障力度,加强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以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足扑火灭火装备,提前做好森林防火物资器材的准备工作,并定期检修加油,始终保持各项森防器材处于临战状态。加快水灭火点的建设进度,按照区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高标准建设6个水灭火点,确保建好、管用。
该通知下发后,各村、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督查考核办、森林防护办公室、森林防火中队等部门将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督查列入考核。
附件:灵山卫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xx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
10月12日
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15
各村(社区)、缥缈峰景区:
“清明”将至,上坟祭扫、旅游踏青等进入林区的人员明显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加大,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全面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现就“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村干部负责制,对火灾隐患引起高度警惕,加强值班,并要求每位村干部具体落实到山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镇班子领导和中青年干部实行挂村负责制,在森林防火期间,要蹲点到村,深入各自的防火责任区,检查督促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险隐患。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把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外来游客、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要全面利用黑板报、防火警示牌等宣传工具,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宣传文明扫墓、文明旅游,严禁野外用火、焚纸烧香、乱丢烟头,宣传防火条例,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另外对宣传标语刷漆见新。
3、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
各村(社区)要杜绝护林员因上山采茶而脱岗、漏岗,督促每一位护林员上岗到位。另外,根据自身需要,在重要山坞、路口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强防火力量。
4、积极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镇消防队、城管、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扑救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随时做好出击准备。农林服务中心要确保防火物资和灭火器材设备总量,各专业扑救队伍对现有灭火器材进行调试,确保灭火器拉得出、打得响,各村防火扑救队伍随时待命,确保防火物资在需要时的运送和有效的扑救。
5、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自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死角的可燃物进行再次突击清理,确保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完成。
关于防火的通告 篇16
各有林村社:
为了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根据璧森指发1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随着退耕还林工程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我镇森林面积逐渐增加,管理难度相应增大。各有林区森林防火工作更加不能松懈,一定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有林区的村社要安排工作人员严防防火工作。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民众安全防火意识
春节将来临,作为我国的传统节日,进入林区游玩,上坟祭祖的人员也相应增多,给林区带来了很不安全的因素。为此:
1、各有林区村社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增强全民安全防火意识。
2、应积极在辖区学校开展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教育,不仅要增强学生儿童的防火意识,还要通过学生向家长、村民宣传,逐步改变林区烧灰积肥,林内人员随意用火的不良习惯,提倡文明祭祖,文明游玩,积极创造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3、目前正是宣传贯彻《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关键时期,特别要作好我县仍未解禁的宣传解释工作,坚决禁止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严格规章制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各有林区村社不定时安排人员到林区巡山护林工作。
1、督促对林区护林员必须到林缘、林内建筑物周围的可燃物进行清除;
2、在入山路口等重要部位,重点路段设立检查站,严禁带火(火种)入山;
3、加强林区生产用火和祭祀用火等火源管理,林区内严禁烧钱化纸、燃放鞭炮;
4、要加强林区内痴呆、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的管理,落实监护人,确保重点人员用火行为的'安全;
5、春节前镇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护林人员巡山情况,防火人员的安排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汇报;
6、一旦发现火情,村社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外,要立即报告镇防火值班室(电话:),有林区的村社领导要在第一时间找到引火的原因,控制山火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