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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征集启事【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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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征集启事(通用3篇)

节目征集启事 篇1

为办好xx区第六届节,更好展现“中国之乡”丰厚的文化底蕴,我区定于第六届节期间举办“我与故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港市xx区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

xx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征集内容

与相关的精彩、感动、有趣的难忘故事。

四、活动时间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x年12月10日

(二)评审和公布时间:x年12月11日——15日

五、稿酬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我们将从中挑选出20—30篇精彩故事,作品一经入围,可获200元/篇稿酬,并收录入杂志。

六、作品要求

(一)必须取材于,真实感人,符合活动主题;

(二)文章题材不限、篇幅不限;

(三)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作者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确保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者的任何违法行为与主办方无关。

六、投稿方式

1、电子邮箱投稿:,投稿人需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我与故事’征集”字样;

2、微信公众号投稿:xx区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金色”(),投稿人需注明“‘我与故事’征集”字样。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作品一旦入围,版权、使用权等归主办方所有,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二)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发行、展览、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公告查询:港市xx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共港市xx区委宣传闻官方微信平台“金色”;

(五)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联系电话:

节目征集启事 篇2

为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文明、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市委宣传部将于x年2月9日(正月初二)在华侨公园举办“侨·筑梦”迎春文化广场展演。本次展演为综艺表演活动,既有我市专业团体和演员的表演,也将邀请部分群众节目参加演出,为市民群众和民间业余团体提供才艺展示的平台。现面向社会征集群众节目,具体要求如下:

1.内容要求:健康向上,体现华侨文化和潮汕文化特色。

2.表演形式:演唱、演奏、舞蹈、曲艺等。

3.节目时间:8分钟以内。

4.演出人数:个人或集体,集体节目原则不超过40人。

5.报名方式: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格x,并提供相关资料。请将报名表格等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或直接送到市委宣传部文艺科(路8号市委大楼xx室)。

6.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1月20日。

7.其他事项:主办单位经挑选确定应邀节目后,直接通知报名者,不入选者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中共xx市委宣传部

x年1月7日

节目征集启事 篇3

为宣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动我区群众文化事业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经研究决定,今年将面向全区征集文艺节目参加“文化周末”演出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面向全区广大文艺表演爱好者和群众文艺团队,不限年龄、身份。

二、节目种类。节目必须适合舞台表演,表演形式不限。

三、节目内容。富有地方特色,具较强艺术观赏性,内容积极健康,反映时代精神。

四、节目人数。每个节目演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五、节目时间。语言类每个节目不超过12分钟,其余种类节目不超过6分钟。

六、报名时间。x年3月9日——x年9月30日。

七、报名地点。xx区路x号凤凰谷x座一楼文化馆文化惠民大厅,联系电话:。

八、经费保障。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方免费提供基本舞台,基本舞台包括背景、音响、灯光等基本配置,以及演出当天的用水用餐。日常排练和演出当天的交通、服装、化妆等费用均由个人或团队自理,安全自负。

九、其他事项。区文化馆负责挑选确定入选节目,并直接通知报名对象,不入选者不另行通知。已经列入演出计划的节目因自身原因不能参与演出的将取消下次报名资格。如因演出场次已满不能参演节目将优先列入次年的文化周末演出场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