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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内设机构请示(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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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内设机构请示(精选4篇)

调整内设机构请示 篇1

市委编办: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莆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规格的批复》(闽委编办[20xx]15号)精神,我局机构规格确定为正处级。由于上级安监部门的职能不断调整,为了进一步理顺职能,明确机关内设机构职责,解决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督(安办)没有独立编制问题,确保局机关工作的有序有效运转,推进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关于内设机构调整建议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内设3个职能科室(正科级)调整为4个职能科室(正科级)。

(一)新设立政策法规科(挂市政府安办牌子)

承担市政府安办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规章、规程草案;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安全生产调度、信息发布和宣传,指导协调联络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监督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生产安全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安全宣传教育及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和批复结案工作。

(二)综合科更名为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机关文秘和行政后勤等方面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负责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业协会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经济政策及技术措施经费;承担局机关的人事、工资、档案、党建等工作。

(三)公共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科更名为监管一科

负责全市石油、化工、烟花爆竹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许可证审核及发放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和有关设备(除特种设备外)检测检验、劳动保护用品、职业危害等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的事故;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矿企业安全监察科更名为监管二科

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许可证审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建筑、电力、教育、文化、卫生、通信、烟草、旅游、林业、水利、民爆用品及器材、城市燃气、基建工程、机械、建材、冶金等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事故;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建议

我局现有机关行政编制12名,科室领导职数3名,建议新增编制1名,科级领导职数核定4名,处级领导职数、机关工勤人员职数保持不变。

妥否,请批复。

调整内设机构请示 篇2

区编委:

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区房屋征收中心的通知》(广利编发„20xx‟21号)和《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广利编发„20xx‟63号)精神,我中心主要负责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事务。

区房屋征收中心自20xx年5月批准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以扎实搞好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为重点,团结一心,奋力拼搏,取得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阶段性成果。但是,随着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不断深入,区房屋征收中心现有内部机构设置与实际工作需要的矛盾日益显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政策性强,面临的困难多,随着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必将是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热难点,为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目标管理,科学统筹推进我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努力做到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确保依法行政,确保社会稳定,以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根据工作需要,特恳请区编委批准同意对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进行调整。

专此请示,请批复!

调整内设机构请示 篇3

区编委:

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区房屋征收中心的通知》(广利编发„20xx‟21号)和《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广利编发„20xx‟63号)精神,我中心主要负责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事务。

区房屋征收中心自20xx年5月批准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以扎实搞好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为重点,团结一心,奋力拼搏,取得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阶段性成果。但是,随着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不断深入,区房屋征收中心现有内部机构设置与实际工作需要的矛盾日益显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政策性强,面临的困难多,随着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必将是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热难点,为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目标管理,科学统筹推进我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努力做到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确保依法行政,确保社会稳定,以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根据工作需要,特恳请区编委批准同意对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进行调整。

专此请示,请批复!

调整内设机构请示 篇4

县编制委员会: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我委党组会研究,拟对委内设机构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设立行政服务科,挂“法制科”牌子。

该科室的职能为:负责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县级审批权限内一、二、三产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上级审批权限内的核转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我县相关的实施意见(办法);负责相应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调研和督查工作;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二、设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挂“应对气候变化科”牌子。

该科室的职能为: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上级审批、核准项目能评材料的上报及跟踪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工程;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规划和重大政策。

三、综合规划科,挂“经济研究室”牌子。经济研究室不再单设,其职能划入综合规划科。

四、“项目推进科”更名为“工业发展科”,其职能不变。

五、县重点项目办单列,不再为项目推进科的挂牌单位。

六、撤销沿海开发科。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