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返还请示(实用五篇)》
非税收入返还请示(精选5篇)
非税收入返还请示 篇1
冯坡镇人民代表大会:
受20xx年超强台风“威马逊”的影响,我镇房屋倒塌受损严重,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于20xx年10月及时定向捐赠38万元作为我镇灾后重建资金。其中20万元为房屋受损重建困难户补助;18万元为冯坡镇敬老院受损及围墙重建。为确保捐赠者的意愿,现向镇人民代表大会申请,望镇人民代表大会同意从非税收入中拨付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380000元),以便及时拨付到受赠者手中。望镇人民代表大会及时批复。
非税收入返还请示 篇2
马龙县人民政府:
县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公路建、管、养取得明显成效。20xx年上缴非税收入为113700元:其中路政大队公路补偿费63200元,交通运输局房租收入50500元。县交通运输局所属的路政大队承担着全县公路路产路权的维护及管理工作,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而财政拨付给该大队的人员经费仅能维持正常办公所需,执法车辆的燃修费、保险费以及办案所需经费无资金来源。同时,县财政拨付县交通运输局的经费远远不能满足日常办公运转,特请县政府给予返还上缴的两项非税收入,用于弥补执法车辆燃修费、保险费、办案经费及局机关办公费不足。
当否,请批示。
非税收入返还请示 篇3
市财政局:
我局属兰州市儿童福利院系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经费主要包括孤儿基本生活费、公用经费及人员工资津贴三类,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公用经费只是按照在职职工人数及标准下拨,由于兰州市儿童福利院20xx年度经费支出中没有儿童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搬迁费的专项拨款安排,所以20xx年在儿童生活费中列支504408.05元,其中:电费列支209913.05元、水费列支93088元、物业管理费列支136014元、搬迁费列支65393元。
根据审计部门提出的20xx年度从孤儿基本生活费中列支水电费等问题,市儿童福利院积极整改,今后将孤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孤儿相关费用争取纳入财政预算,对于20xx年度从儿童基本生活费中列支的水电费等504408.05元,经我局研究,同意从市儿童福利院历年上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中列支,请市财政局核拨。
妥否,请批复!
非税收入返还请示 篇4
市财政局:
我局20xx年1至4月累计上缴非税收入4946776.00元,其中治超罚没收入4808316.00元、房租138460.00元,请求贵局按照规定返还上述非税收入,保证我局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妥否,请批示。
非税收入返还请示 篇5
市财政局:
我局属兰州市军供站军供综合服务楼基建项目已全部完工,经财政部门同意由甘肃鸿峰会计事务所对基建项目进行专项审计,需专项审计资金5万元。经我局审核,拟同意所需资金从上缴财政非税收入中解决,请市财政局核拨。
妥否,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