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半年情况汇报》
我村2010年计划生育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全村群众以及村社干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村干部应有的工作职责,既使计划生育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又使我村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的提高,现将上半年我村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汇报如下:
一、 划分计划生育工作片区,驻村干部和村长支书带头负责各自片区工作
开年过后,我村就将2010年计生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来抓,加大了对全村适龄妇女的宣传教育工作。多渠道,多方式的同群众谈心,做宣传,做动员,在村里显眼位置粘贴计划生育宣传单,发放计划生育宣传手册及画报。同时村里大会小会都强调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开年后,我村将2010年的计划生育工作采取了分片包干的方式,由驻村干部和村长支书分别包干负责各自片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及社会抚养费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层层分解,具体到社。对于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超生户,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名社长分解任务1万元,2名驻村干部和5名村干部分片包干负责各自片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二、 加大宣传,营造气氛,
我村在加大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认真宣传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重要性,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生育。积极向群众宣传:社会抚养费是依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向不符合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惩诫性补偿性费用。社会抚养费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所采取的一项必要的经济限制措施,它对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禁止违法生育、保障公民平等计划生育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三、 我村目前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我村至6月初已经征收社会抚养费1.2万元,征收工作仍需全体干部认真努力。产生这一结局的原因是:一是少数群众计划生育法制意识淡漠,不能自觉承担违法生育的法律责任。二是个别社员在新生儿入户时采取各种方式,在没有计生机关的审批表的情况下就利用关系将自己的子女入户,造成我村计生审批的制约措施减弱;三是部分违法生育者在子女入户后,认为计生部门无法管了,不愿意缴纳社会抚养费;四是一些群众有意无意流动违法生育,追缴难度较大;四是一部分当事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无缴纳能力;五是我村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工作带有随意性、片面性,工作方式方法有待加强。
四、 下一步打算
我村将在下半年计划生育工作中加强以下几点:首先要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生育,广泛深入地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优教、生殖健康等知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教育引导广大育龄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其次对违法生育者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使群众明白社会抚养费的性质属于补偿性行政收费,是国家追究违法生育者法律责任的行为;使群众明白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规范生育行为运用的经济制约手段,目的是为了稳定低生育水平;使群众明白国家现行的生育政策没有变,违法生育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澄清一些群众“只要交钱就可以多生娃”、“计划生育政策放宽了”等错误认识。同时我村全体干部将在工作中努力学习人口理论和政策法规知识,树立服务意识,努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法制意识和解决复杂问题的本领,着力增强对群众的感情,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带着感情办事,带着爱心做事,关心我村的计生对象,在坚持原则确保法律尊严的前提下,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多研究办法,制定对策,灵活处理,化解矛盾,努力实现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地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