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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同意批复【汇总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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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同意批复(精选5篇)

拨款同意批复 篇1

林业局:

你局来函收悉:得知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受到大雪的袭击,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局下拨应急资金130万元的请求,希望你们专款专用,并克服困难,战胜雪灾.

特此函复

广东省林区厅

20xx年1月20日

拨款同意批复 篇2

总公司办公室:

我司20xx年1月6日《总公司办公室关于会议经费的请示》收悉,经总公司会议研究,先批复如下:

同意拨款80000元作为我司召开年度表彰大会的经费,要求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特此批复。

广州贸易总公司

(印章)

20xx年8月12日

拨款同意批复 篇3

你校报送的(20xx)号文《关于申请危旧教室翻修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了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委同意你校翻修危旧教室的计划,也将拨款3万元作为专项包干用款,要求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接文后,请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拨款费用,务必保证工程质量,望你们认真负责的完成房屋翻修计划.

特此批复.

XX县教委(章)

二0xx年五月二十日

拨款同意批复 篇4

林业局:

你局来函收悉:得知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受到大雪的袭击,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局下拨应急资金130万元的请求,希望你们专款专用,并克服困难,战胜雪灾.

特此函复

广东省林区厅

20xx年1月20日

拨款同意批复 篇5

珠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明确广州电力工业局路灯管理所取得的财政拨款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穗地税海发[20xx]45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广州电力工业局路灯管理所(以下简称“路灯管理所”)主要负责承接广州市内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等政府指令性任务。根据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承接政府指令性任务而取得财政性拨款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xx]179号)的精神,在国家税收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前,对路灯管理所承接政府指令性任务而取得的财政性拨款收入暂不征收营业税。但路灯管理所对外承接其他工程作业所取得的非财政性拨款收入,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征收营业税。“路灯管理所”对取得不征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应分别核算,如划分不清的,须按规定一并征收营业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xx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