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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系统服务体系考察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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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系统服务体系考察报告(通用3篇)

供销系统服务体系考察报告 篇1

为了进一步弄清我市供销社系统改革发展的现状,更好地研究、解决其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规划出下一步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最近一段时间,我和市供销社的主要领导同志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汇报。现就这次调研情况,作一分析,并提出今后的发展思路及建议。

一、我市供销社系统的基本状况

我市供销社系统,现有10个县区社,121个基层社,16个专业社;市社所属企业11个,县区社及基层社所属企业86个;全系统共有在册职工14929人,离退休职工5944人。截止X年底,全市供销社系统资产总额1155万元,负债总额12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4.67%;全系统累计亏损总额635.7万元,划断历史经济包袱后,X年供销社系统实现盈利87.1万元,其中市社所属企业盈利51.9万元,县区社盈利35.2万元,在盈利的基层社中,各类专业社占到70%,专业社的盈利面为90%。由于受到行业性竞争的影响,全系统全年商品销售总额为39.076万元,同比下降了10.66%。

全市供销社系统的现状可概括为:经营状况趋势好,但总体还未走出困境;虽有创新,但生存与发展仍面临新的挑战。

二、我市供销社系统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业性亏损依然存在,经营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计划经济时期,供销社根据行政职能的需要,按照行政区划设立基层社和经营服务网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部分基层社在农村市场竞争中由于网点分散、规模较小,缺乏竞争力,经营连年亏损、包袱逐年增加。X年全系统汇总亏损635.7万元,比上年末减亏390.5万元,其中市社亏损681.9万元,同比减亏160.4万元,县区社盈利46.2万元,同比减亏230.1万元,虽然减亏的幅度比较大,但行业性亏损的现状并没有改变,潜在的亏损依然存在。

(二)体制、机制的制约因素依然存在。改革改了二十几年,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主经营”的指导思想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各级供销社及社属企业在产权制度、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管理措施等方面比较落后,在经营结构上过于单调、陈旧,在服?三农”上缺乏有效的手段。这是我市供销社系统难以上规模、上档次的主要原因。

(三)人员负担过重,减员增效并不明显。由于职工分流渠道单一,职工人数多,包袱大,特别是离退休人员比例大,负担过重,一些县区社及基层社将其主要的经济收入都用于人员开支。X年,全系统仅解决职工吃饭问题就支出2300万元(其中市本级1814.3万元,10个县区社按每个50万元计算,共有500万元)。

(四)资金紧张,仍是困扰供销社进一步发展的首要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资产负债率高,还贷压力大,全系统每年的还贷总额为120万元,占其年利润的231.21%。

二是由于供销社系统亏损严重,不能按时还贷,加剧了信贷资产的风险,降低了自身的信誉,导致多数银行拒绝再提供贷款,造成了供销社系统收购资金筹措困难的严重局面。

三是股金问题的困扰没有完全解除。按照中央的要求,为了确保社会稳定,清退农民股金的工作必须按期完成。但我市一些基层社由于已资不抵债,清退农民股金已成困难。即使经营状况较好的一些县区社及基层社,由于清退股金的影响,不仅降低了还贷能力,还大大减少了流动资金的使用量,影响到供销社的正常运转。截止目前,全系统仍有3X年在供销社改革方面的探索。

虽然我市供销社系统面临的问题很多,但是近年来,仍然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社属企业的战略性调整迈出可喜的一步。市社在深入研究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培育支柱骨干企业和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的思路,下发了《西安市供销社社属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企业改制要在“整体推进、分步实施、一企一策”原则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控股、参股、股份合作等的形式,初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构筑社有资产管理的新体制,建立社有资产有进有退的新机制,实现“社有资产产权实现多元化置换,职工实现脱离供销社身份的置换和股权向企业经营者群体集中”的改制目标。目前,市供销社所属的2家企业进入改制前期的准备工作,预计年底前可完成改制工作;在县区社及基层社所属的86家企业中,已有76家企业进入改制阶段,占其企业总数的88%。其中,到X年底,在雁塔区社所属的11家企业中,已有9家完成改制,占应改制企业的82%;改制后,区供销社系统当年实现利润11.9万元,上缴税收68.7万元,增幅均达到10%以上,职工工资水平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二)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协会,积极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一是全市供销社系统依据资源、地缘优势,立足“三农”,把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加快自身的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加强与其它经济成份、民间经纪人的合作与联合,以产权多元化对供销社的组织体系、经营机制等进行了改革和改造,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近年来,我市各县区社在原基层社的基础上,按照股份合作制原则已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16个,参加专业社的农户达到2815户,入股资金达460万元。其中周至县的司竹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吸收300多户农民入股,年购销猕猴桃100多万斤;蓝田县的玉编产品专业合作社解决了周围4个乡镇的玉米皮编织品的销售问题,全年为社员推销产品50多万元;户县成立的全省首家由供销社领办的农民经纪人协会,已吸收会员130人,帮助当地农民解决了买难卖难问题。二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系列化、全方位的配套服务。到去年底,全市兴办村级综合服务站367个,农资科技服务站96个,建立科技示范点30个,建立扶持农产品研发机构6个,与129个村的7529户农户建立了联系,较好地发挥了为“三农”服务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

(三)在经营业态和经营内容上有所创新。近年来,连锁经营、配送业务等新型业态的相继出现,给供销社系统注入了新的活力。市果品副食公司从自身经营条件出发,主动占领零售商业的末端市场,成立了“西安西果连锁商贸有限公司”,建立了31个连锁店,不仅较好地满足了居民生活的需要,并且促进了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公司去年实现商品销售710多万元,同比增长75%,实现了划断盈利10万元的目标。由于公司发展的需要,企业不仅使100多名下岗职工重新上岗,又从社会上聘用了80名下岗职工。

三、关于我市供销社系统今后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合作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合作社的实力和规模日益扩大,为完善和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双层经济体制,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助农增收,扩大社会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供销社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于弱势地位的广大农民通过经济上的联合进行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是上联市场、下联农户、服务“三农”、确保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有效工具,是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加快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加速形成行业协会、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形成农户紧密联合、互促互动的农产品产业化经营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仍是今后我市面临的一大任务。

我市供销社在改革改制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因此,我认为,只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995)、国务院(1999)两个5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根本目标,实行开放办社,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供销合作经济的新框架、新模式,才能促进供销社的大发展。

这次对我市供销社的调查,给我的印象很深,触动较大。我认为,实施“四次改造”,推进体制创新是摆在我市各级供销社面前的课题。现就供销社系统的体制改革和今后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与思路:

(一)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

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是深化供销社产权制度改革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供销社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它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没有党委和政府的直接领导,没有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仅靠供销社自身孤军奋战,是难以完成的。因此,建议各地供销社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努力争取将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工作纳入到当地经济改革的总体规划中,为供销社的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供销社的各级领导要重视调查研究,对具体情况要分类指导、规范操作。

为了避免改制过程中图形式、走过场和社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建议市社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县社及市社直属企业,经常深入基层和企业现场办公,就地解决问题,实行解剖麻雀、分类指导。特别对于市直企业的改革,要给全系统的社企改革做出样子,探索出路子,形成了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的大好局面。对于县社的指导,我建议对体现为农服务性质、带有政策性的农资、棉花、烟花爆竹、废旧物资等经营企业一般应由供销社控股经营;对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供销社要积极参股;对于竞争性强的商品经营企业,社有资产可以彻底退出,由职工出资置换社有资产,参与市场竞争。全市各级供销社的具体情况都不尽相同,因此各级供销社要立足于创造小气候,立足于依靠自身的能力和力量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坚决克服等靠和依赖思想。

(三)积极推行以资产和人员身份置换为核心的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基层社体制和机制的创新。

改革产权制度,是供销社解决诸如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效益低下,包袱沉重等突出问题的根本之策,它不仅是社、企、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也是把供销社彻底融入市场经济的一项战略性举措。我们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适应市场,焕发活力,提高效益,增强发展后劲,从体制和机制上彻底消除亏损根源,实现扭亏增盈。对我市而言,供销社系统的产权制度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要以“减人、减债、减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基层社的重组力度。要结合当地小城镇建设、乡镇撤并调整规划,选择交通方便、购买力强的中心集镇,要合理布局基层社,组建中心社。对边、小、微、亏以及早已失去为农服务功能的基层社,要尽快通过破产、解散、重组、兼并、资产置换等多种形式进行调整。对于基层社的债务问题,可以采取以资抵债、抵贷返租、商品偿债、破产减债、资产变现等多种形式予以解决。

2、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动力,真正建立不再亏损的新机制。目前,我市供销社系统已有不少企业通过改制扭亏,但我认为,扭亏不等于脱困,改制只是手段,发展才是目的。因此,建议各级供销社在改制中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依法改制,规范操作,切实抓好清产核资、资产处置、改革方案的论证、法人治理结构、依法注册登记和企业职工安置等环节的工作。要注重通过控股、参股等资产运作的方式,推进”一县一社”向集团化、企业化发展,不断壮大自身的经济实力,确保供销社在县域经济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也建议市社和县区社要对改革企业逐个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当然,改制也应有所侧重,应该首先从那些还有净资产、有发展潜力的社企改起;对于那些早已资不抵债又发展无望的企业,应坚决让其退出,以免造成新的经济包袱。

3、要继续稳妥地推进人员的身份置换,确保改制工作顺利进行。人员身份置换是实现彻底改制的难点,也是产权制度改革绕不过去的问题。如果不能实现员工市场化,我们的社属企业就将继续背着沉重的人员负担,很难设想这样的改制会取得最终成功。当然人员身份置换要确保重点,多策并举。首要的问题是要妥善安置好离退(养)、伤残人员和遗属,能交社保部门管理的可以交社保部门管理;不能交社保部门管理的要从企业净资产中按标准划出一块,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管理,还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相关协议,一次性支付费用,一次性彻底脱钩。对于在岗职工,也要先置换身份,然后再根据个人意愿,或自谋职业、或参与新企业重组。无论是自谋职业,还是参与新企业的重组,都要解除原有劳动关系,按照员工市场化的要求,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但从客观上讲,我市供销社所属多数企业的改制成本有限,甚至严重不足。因此,我的意见是,必须坚持多策并举的方针,凡适合以资产置换的则以资产置换,适合以经营设施租金收入置换的则以经营设施租金收入置换;对于与供销社彻底脱钩的职工则可以用现金置换。

浙江、重庆等一些地区的经验充分说明:产权制度早改早主动,晚改就被动,不改就会被市场无情地淘汰。为此,我建议各级供销社,要尽快把产权制度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对已经完成改制的单位,要对照先进经验,坚持规范,完善不足,力求做到彻底改制;对刚起步的单位,要抓紧制定改制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对尚未进行改制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支持改革,投身改革,在改革中寻求更加广阔的生存与发展空间。

(四)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贷款难问题。

供销社的发展需要贷款,需要银行支持,没有必要的流动资金,供销社发展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因此,建议由市政府出面,尽快召开由财政、金融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具体讨论解决供销社系统的贷款难问题。当然,市供销社也要尽快将有关财务的详实情况上报市政府,供市政府决策。

(五)要创新经营方式,重组经营结构。

从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总体业务经营形式来看,经营业态单一,市场适应能力差。因此,我市各级供销社要积极调整经营业态,重组经营结构。各级供销社应在分析“苏果”和“西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引进连锁、配送等新的经营业态和组织形式,重构为农服务网络,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开拓农村服务业,拓展为农服务功能,满足农民产前、产中、产后和生活中的各种需要。起步较早的江苏省东台市供销社已经办了30多个农村综合服务社,其生活、生产资料分别由”苏果”和农资公司统一配送,内部管理则实行”四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统一配送商品和统一商品价格,形成了全新的连锁销售模式和服务体系。由于农民群众的日常需求基本上都能在综合服务社得到满足,因而深受当地农民群众的欢迎和乡村领导的好评。我想,“西果”和“苏果”的经验应该给我们各级供销社带来一些启示,各级供销社也应在这方面多做一些有益的探索。

(六)以兴办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专业合作社作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载体,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生产水平、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为“三农”提供系列化服务等方面有着广阔的用武之地。对我市来说,就是要在充分利用现有的经营设施、网络、信息、市场、人才等优势的基础上,立足“一社一品”,积极创建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协会等组织,并使其以高效的管理、灵活的机制、完善的服务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充分体现“民有、民管、民享”的办社方针,这些专业社可以由供销社控股、基层社职工和农民入股、参股等形式来共同创办,可以采取“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灵活的方式来运作,也可进行跨地区的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逐步形成上下贯通、纵横交织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以期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此外,还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经营设施,把兴办各类农村市场与农业产业化有机结合起来,以商品的流通带动农民进入市场,使农民能够通过市场把土特产品变成商品,增加农民收入。当然,各专业社也要采取多种手段主动出击,拓展销售市场,以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销售难问题。针对我们西安的实际,我认为,各种养植(殖)专业社应在规范化操作、标准化运输、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等方面有所突破,并以此来创建、宣传自己的品牌。同时可以采取与西安市的大型超市等单位合作、联营等形式,共同拓展西安市场,以期发挥品牌效应、实现经济效益的化。

(七)培植几个大型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要围绕我市的优势农产品,培育或引进有品牌、上规模、上档次的农业龙头企业,以此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政府出面给予扶持政策,对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贸易企业,要一视同仁。对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物流技术加以改造,逐步升级,完善功能。要鼓励大型工商企业、外资企业在我市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工业。同时,要借助日益发展的连锁超市的配送中心和分销网络,促进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积极引导大型超市、酒店、餐饮系统在农村建立基地,实行定牌生产,定点收购。对采购和推销我市农产品的大型连锁超市企业,在税收、网点建设、用房等方面给予优惠,以促进全市农、工、贸一体化发展,特别是农村连锁经营的发展,从而形成现代的农产品分销网络。

(八)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

我市目前的农产品流通基础仍很薄弱,应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

第一,建设一批农产品仓储中心、配送中心。我市农产品专用仓库,如冷藏库、保鲜库、数量很少,农产品配送中心几乎是空白。政府应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全市统一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对大型连锁超市、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龙头企业建设的仓储中心和配送中心,应重点支持。

第二,建立西安农产品展示和流通信息中心,集中展示我市名优农产品,销售农产品的优良种子,发布全国乃至世界农业信息、农产品销售信息,以引导农民生产。

第三,建立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了让市民吃上放心蔬菜、水果、肉禽、粮食,要抓紧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制定农产品生产中农药使用的规定,推广和实施农业生产标准化,普及“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的观念。

(九)要继续争取舆论上和政策上的支持。

各级供销社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综合反映全系统专业社和村级社建设的整体面貌,大张旗鼓地开展合格社授牌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吸引社会各界的关注。同时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政府的扶持政策。当然政府对供销社改制的重视,不仅体现在参加会议、讲重要意义上,更体现在具体政策的制定上;体现在政府领导的身体力行、大力协调上,体现在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上。对于供销社企业在产权制度改革中,以国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改制成本的,我的意见是,可以通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售、减免建设项目的有关税费(例如减免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等方式筹措改制资金。但是,这将涉及到财政、税务、工商、房产管理、劳动、银行、社会保障、审计等诸多部门,因此,建议市供销社尽快拿出一个具体意见,供市上有关部门研究与论证,以便尽快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

供销系统服务体系考察报告 篇2

近年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我们**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根据省、市社的安排部署,围绕开放办社,结合我县实际、在领办、创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实践中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加强市场引导,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服务措施,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不断增多,规模日益壮大,运行质量稳定提高,效益不断提升,同时为了深入贯彻党的xx届全会精神,落实省、市社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推进“两社合一”的安排部署,我们近期对所属基层供销社领办、创办、帮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深入调研,对我县供销社系统推进“两社合一”的主要做法,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发展方向和具体措施进行了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年初,我县供销系统所属基层社已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05个,其中:蔬菜类48个,养殖类20个,瓜果类10个,药材类10个,粮食类10个,其它7个。目前,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层社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达4887户,注册资金9867万元,从发展态势上看,供销社领办、创办、帮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达到了双赢的目的。

二、“两社合一”的主要做法

1、以**县主导产业—蔬菜为重点,大力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全系统共领办、创办蔬菜专业合作社105个,涉及全县9个乡镇,86个行政村,经营的蔬菜品种有:西红柿、黄瓜、莲菜、西葫芦、茄子、山药、圣女果等13种。如**县**供销社领办的丰绿蔬菜专业合作社,成立于**年5月28日,共有101户农户参与,拥有日光温室130余座,主要生产、销售各类蔬菜、精品菜及礼品菜加工等。

2、合作的形式和途径:

(1)两社共同出资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如**县丰绿蔬菜专业合作社是由**县**供销社和101户农户共同出资110万元组建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真正与农民组成了利益共同体。

(2)利用供销社现有场地,仓储等设施与农户共同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利用供销社点多面广、资产多的优势,参股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如**县爱云种植专业合作社,创建于**年。以种植、销售玉米、小麦为主。由南社供销社利用新建的办公用房和仓储设施与六户农民共同创办的专业合作社,既解决了办公用房,又有了仓储设施,使玉米、小麦等主导品种的经营储存和销售得以顺利开展。

3、由粗放经营变精细营销,多年来,由于农户分散经营如蔬菜种植,大多是大路菜和散装菜的销售,从而使广大农民收益不高,为了增加蔬菜的营销价值,**供销社利用多年来精品蔬菜的营销策略,帮助**县丰绿蔬菜专业合作社从无公害蔬菜抓起,从精品蔬菜抓起,辅之以精美的外包装,大大提升了蔬菜的附加价值,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专业合作社的效益,近几年来,**县丰绿蔬菜专业合作社与太原晋祠宾馆、太原美特好连锁店签订购销协议,以精品、精质无公害蔬菜为主,主要供应清水莲菜,优质长山药,碧玉西葫芦,小乳瓜,各种圣女果,春桃西红柿等20余个品种。

4、利用供销社信息来源广泛,信息反馈灵活的优势,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培训,新品种推介活动。**县南社供销社分别与沈阳中元种业有限公司,山西申农种业有限公司、山西申农赛博种业有限公司签定了玉米优良新品种推广代理协议。去年5月份,县供销社召开了87名经纪人参加的玉米新品种推介会,同时又举办了两期种植技术培训会,对100多名种植大户进行了农业技术培训,并与厂家合作开展测土施肥30余次,有效地提高了玉米种植的技术含量。

三、“两社合一”的初步效应

1、有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的蓬勃发展。

由于供销社积极参与和有力推进,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更高的层次迈进,总体数量已初现规模,合作领域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合作效应日益凸显,农超对接不断完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

2、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广大农民朋友均获得较好收益。

**县丰绿蔬菜专业合作社与山西吉隆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晋祠宾馆、美特好连锁超市、运城鑫源、福瑞特超市签订的配送协议,每年可配送5—7个月,配送品种10余个,**年全年销售收入达到778万余元,农民增收10万余元。

**县爱云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全县10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植大户签订了种植玉米新品种的推广协议,种植面积30000余亩,促进农民增收1000余万元。同时,与农户签订糯玉米回收合同5000余亩。全部按合同回收、加工、储存。现已形成了引种、推广、种植、回收、加工、储藏、销售一条龙产业链,订单种植让广大农民获得了较大收益,为农民增收500余万元。

四、“两社合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发展不平衡。“两社合一”推进中松散型的合作社比较多,甚至有的基层供销社还没有起好步。

2、总体水平较低,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许多专业合作社规模较小,覆盖农户少,带动力弱,缺乏资金,市场经济意识和适应能力较弱,人才缺乏,懂技术、会经营、能开拓市场的人才缺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

3、“两社合一”的紧密度不够,有的专业社只是形式上与供销社合作,就其实质上是比较松散的和杂乱无章的,需进一步推进和完善。

五、发展方向和具体措施

1、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好经验,好榜样让农民知道,让农民了解,进一步营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2、应进一步加大力度对“两社合一”工作的组织和引导。

3、加大扶持力度,落实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对供销社领办、创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

4、加强规范引导,提升服务水平,让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真正起到为三农服务的作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供销系统服务体系考察报告 篇3

根据工作安排,4月8日,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对全市供销系统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实地察看了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农化服务、市侯家镇南廒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市滕家镇孔家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三个为农服务项目,听取了市供销情况汇报,围绕如何进一步推进供销新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座谈讨论。

视察中,委员们对供销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对市供销社系统近年来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委员们表示,市供销社系统近年来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围绕服务“三农”宗旨,积极融入农村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建立完善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和新型经济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社会综合服务中心“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建设,不仅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找准了自身布局位置,在竞争中赢得了生存和发展,而且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市供销社整体工作位居全省同行业前列,、三市供销社工作进入全省供销工作先进行列,有4家基层社成为全国“百强基层社”,省政府办公厅以特刊形式推广了我市供销社工作的经验做法。委员们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指导,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为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外部环境。

委员们认为,尽管近几年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还很大,比如历史包袱依然较重,职工分流安置压力依然较大,资产负债率依然较高,流动资金依然不足,经营设施依然陈旧等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和制约着今后的发展,应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

委员们认为,供销社工作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力量,担负着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增富、农民增收的重要职责。以建设新型经营服务体系为主题,推进供销事业的科学发展,是历史所示、形势所迫、发展所需。做好新形势下供销工作,应重视并切实加强以下工作:

一、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支持扶持力度

1、抓紧设立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近年来,省、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根据实际做出相应资金安排。从全省情况看,17个地级市已全部设立了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122个县级供销社,有40多个设立了改革发展资金,占到1/3。从我市看,目前各市区尚未设立改革发展资金,有的出台了文件,还没有落实到位。对此,建议各市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抓紧落实上级关于设立供销社改革发展基金等政策规定,并以此作为市级扶持资金分配的重要条件。参照全省其他县(市、区)的做法,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的设立,原则上不应低于100万元。

2、抓紧明确供销社职能。当前,在已经确定市县两级供销社机关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同时,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尽快研究确定供销社“三定方案”,明确市县两级供销社联合社的职能,为供销社工作提供基本遵循。供销社系统于20__年开始牵头建设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已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对此,应继续坚持省、市政府确定的“党委政府领导、供销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将供销社作为主要的组织者和实施者,集中各涉及部门的能量,形成合力,避免多头主办、力量分散、资源浪费,增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生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支持供销社改造开发农村商贸流通基础设施。供销社系统是农村商品流通的主力军,但经济基础薄弱,流通设施陈旧落后,迫切需要改造提升。建议贯彻落实好各级支持供销社设施改造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对新增商业设施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提供,对陈旧设施改造给予土地出让金收益返还、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等政策支持。

4、将供销社纳入农村合作组织发展大盘子。目前,供销社系统共牵头主办、合办各类涉农专业协会15个、专业合作社34个,分别占全市的1/3和1/10左右,份量举足轻重。建议将供销社吸纳到农村合作经济发展议事决策机构中去,参与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制定实施,使之真正成为全市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的骨干力量。目前,各级出台的农业产业化、专业合作社、商贸流通设施、农业科技推广、农村社区服务、农业综合开发等很多惠农强农政策,不少涉及到供销社工作。各级、各部门在落实政策过程中,应将供销社作为重要的载体,对供销社系统可以对接的项目,要积极指导、引导,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服务。

二、供销社系统应在落实“三保”目标中寻求科学发展

1、全力以赴保增长。(1)坚持以多种形式改造基层供销社,把基层供销社办成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服务中心;(2)坚持以产权多元化为核心,创新社有企业体制机制,使社有企业成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市场竞争主体,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龙头;(3)坚持社企分开、开放办社原则,改造供销社联合社,加强对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协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使之成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组织者和推动者;(4)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从整体上提升供销社的服务功能、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使供销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合作经济的带动力量。

2、千方百计保民生。(1)大力推动和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根据为农服务的需要,控股、参股组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引导、鼓励、支持农民大力兴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大农产品经营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3)不断创新基层社体制机制,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3、坚定不移保稳定。(1)供销社系统应进一步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高度重视并想方设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系统稳定和社会稳定。(2)各级各部门应在解决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上予以积极的政策支持:对拖欠的供销社职工“五金”和工资,建议以市区为单位,由政府“埋单”;对已下岗并符合再上岗条件的职工,安排到新的服务中心或其它需要职工的企业就业,不能再上岗或自己不愿再上岗的,办理失业;制定供销下岗职工可办理提前退休的特惠政策。

三、供销社系统应着力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1、增强科学发展的谋划力。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谋划和推进服务“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刻洞察国情、市情、农情的变化,全面分析掌握实际情况,正确把握经济运行规律,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重点;善于用发展的眼光、战略的思维,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中发现机遇,抓住机遇,因势利导,化被动为主动,变优势为胜势,真正使供销社工作体现时代性、富有前瞻性。

2、增强促进发展的创新力。积极营造改革创新的氛围,形成鼓励干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宽松环境,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探索勇气、进取精神和创造潜能,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把创新体现在提高工作效率上,体现在转变思维定势上,用创新的举措保证供销工作不断有新支撑、新抓手。

3、增强服务发展的推动力。供销社应在服务“三农”中发挥好龙头作用,一是保证供得上、供得好,使农民放心、安全;二是保证销得好、销得出去,价格合理,维护农民的利益。农村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应逐步向村(大村、中心村)延伸。并进一步抓好有关改革措施的落实,加快经营模式的创新,不断增强服务发展的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