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的决定【三篇】》
关于成立的决定(精选3篇)
关于成立的决定 篇1
喀什二中目前126个教学班,七千余名学生,4363名团员,教工团员101名,为了更好地开展各项团队活动,形成有效的管理网络,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以级部为单位成立团总支,具体分工情况如下:
各级部团总支书记,负责级部教工团支部、学生团支部总体团务工作;总支组织委员主要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学习、检查、团费收缴等工作;总支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各类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团总支副书记主要配合团总支做好各班团支部工作的通知、检查工作。
初一年级姚文老师担任喀什二中大队辅导员。
备注:初一、初二级部因没有学生团员所以暂定为团支部;
双语2部因团员数量规模较小,亦定为团支部;
其余各部设团总支。
年9月21日
关于成立的决定 篇2
为了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根据兄弟省、市的经验和我省的实际情况,经主任会议讨论,建议省人大会设立若干委员会,目前暂设财政经济、法制、教科文卫、民族四个委员会。
一、委员会的性质、任务
委员会是在省人大会领导下的咨询性机构。其任务是:
1.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审议重要议题提出建议。
2.参与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讨论、论证、修订工作,为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或其会审议做好准备工作。
3.反馈法律、法规及省人民代表大会或其会的决议实施、执行情况;反映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
4.受省人大会委托,就地方立法和监督执法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有价值的报告、建议和意见。
二、委员会的工作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的召开会议。委员会成员在所在单位,结合工作搞调查研究为主;必要时亦可根据情况由委员会统一组织调查研究。
三、委员会的组成
1.委员会由省人大会委员、人大代表、省人大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组成。
2.每个委员会一般暂设委员七至十一人。其中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秘书长一人。
3.委员从不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实际职务的人员中选配。
4.各委员会及专业组成员和顾问的人选,由省人大会主任会议决定。
5.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增设若干专业组,并聘请少数顾问。
四、各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生活管理
各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生活管理,均由所在单位负责。在省人大机关不设办公室,不配车,各委员会统一组织活动的经费,由省人大机关财务核销。
年月日
关于成立的决定 篇3
为了选拔品学兼优、有组织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学生干部,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初试、复试、资格审查和公示,经团委会议审核,报校领导审定后,决定以下同学为工学院首届校学生会干部。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共青团工学院委员会
x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