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生处分决定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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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生处分决定书(精选3篇)
高中学生处分决定书 篇1
经查,高二(15)班罗宁、马首、王柏林、赵赛、陆鹏,纪律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置学校反复强调的纪律于不顾,在下午大扫除时在宿舍玩游戏。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实验高中中学生管理十条禁令》和《高二年级违纪处罚条例》,给予罗宁、马首记大过处分,给予王柏林、赵赛、陆鹏三位学生警告的处分。
宿豫实验高中
20xx年x月x日
高中学生处分决定书 篇2
经查 班学生 由于 一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经学校政教处调查核实,情况属实。根据学校学生处罚条例,学校决定,给予 同学 的处分,其处分记入学籍档案,以观后效,如若再出现违纪现象,作自动退学处理,或者转移学习环境。
学生签名家长签名
家长电话
城北中学梅花校区政教处
20xx年x月x日
高中学生处分决定书 篇3
各系、各班同学:
张某同学系我院计算机系x级学生,张某同学自入学以来不认真学习,经常旷课,多次打架斗殴。今年9月5日,张某喝醉回宿舍开门时,被同宿舍同学李某不小心撞了一下,张即大打出手,将李打成重伤。经批评教育,张某同学态度依然如故。 根据《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经院长办公室研究决定,给予张某同学退学处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认真学习,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