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打架处理决定(通用三篇)》
员工打架处理决定(通用3篇)
员工打架处理决定 篇1
各部门、单位:
1月15日晚,集团公司办公室小车班临时派驻到某某办事处的替班司机某某与办事处经理某某外出喝酒回到住处后,某某出言不逊与办事处内勤人员某某发生口角并升级为殴斗,二人厮打过程中某某用水果刀将某某轻微划伤,办事处经理某某在阻止某某用椅子挥向某某时被误伤头部。
上述两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厂规厂纪,在公司内外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公司纪律,教育本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该事件做如下处理:
一、某某酒后寻衅滋事,对事件的发生负主要责任,予以通报批评,罚款100元并承担某某的全部医药费用;
二、济南办事处内勤人员某某不能克制自己,在厮打过程中动用水果刀,造成事态扩大,在该事件中负次要责任,予以通报批评,罚款100元;
三、济南办事处经理某某作为办事处负责人,管理意识薄弱,私自外出喝酒,同时未能及时制止事件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予以通报批评,罚款100元。
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争做文明员工。尤其是在外工作的员工要加强团结,和睦相处,互相帮助,齐心协力,共谋发展,以实际行动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
x年一月二十八日
员工打架处理决定 篇2
对于5月23日中午14时左右,保安部领班z、工程部电工z于三期车库电梯口打架一事,通过调查现对此两人处理结果如下:
工程部电工z,住院期间潜逃,从6月1日起作旷工处理,如连续旷工15天按照制度规定视为自离,另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保安部领班z,鉴于其出于自卫心态且能正确地承认错误,现给予丙类过失处理,撤免领班一职,降为副领班,扣除三个月(5月、6月、7月)的绩效工资,并进入考察期。
特此通知。
行政人事部
年 月 日
员工打架处理决定 篇3
为严肃考试纪律,为考生创设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学校的社会声誉,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队伍建设,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今后教职工在各级各类考试中参与各种形式的作弊活动,处理如下:
1、 在编教师停职反省半年,半年内按时到校学习,只发放本人基本工资;
2、 外聘教师当场辞退;
3、 中层领导就地免职;
4、 校级领导上报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