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党委的决定(汇总3篇)》
成立党委的决定(精选3篇)
成立党委的决定 篇1
中共平阳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根据中共平阳县委《关于调整县机关有关单位基层党组织关系的通知》精神,经我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中共平阳县交通局机关委员会。我交通系统机关党员总数438人,具体分布是:一个国有企业党委(下辖10个支部)、一个党总支(下辖6个支部)和五个机关支部。各支部选举产生党员代表51人参加拟定于20xx年12月31日上午召开的局机关党委成立大会,李道听、林云楷、林军、于江平、王健、林顺等6位同志作为第一届局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产生第一届局机关党委委员。届时请县直机关党工委领导莅临指导。
特此请示,请示复。
成立党委的决定 篇2
政务院关于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机构的决定
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兹决定在中央人民政府以及有关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内设立民族教育行政机构或设专人负责掌管少数民族教育事宜。
一、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内设民族教育司。
二、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或文教部(华北行政委员会为文教局)应视工作需要设民族教育处(科)或在有关处(科)内设专职人员。其编制员额,在原有编制人数内调剂。
三、各有关省(行署)、市、专署、县人民政府教育厅(处)、局、科,应根据各该地区少数民族人口的多寡,民族教育工作的繁简,依照下列原则,分别设适当的行政机构或专职人员。
1.在少数民族人口占当地总人口百分之十以上的省(行署)、市或人口虽不及百分之十而民族教育工作繁重的省(行署)、市教育厅(处)局应视其具体工作情况,设专门机构,其编制员额,在原有编制人数内调剂。少数民族人口不到当地总人口百分之十,民族教育工作比较简单的省(行署)、市教育厅(处)、局亦应在有关处、科内指定专人负责。
2.有关的专署教育科、县人民政府教育科,均应指定专人负责。
3.民族自治区或少数民族人口占当地总人口半数左右的地区的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其主要任务就是管理少数民族教育工作,不另设民族教育行政机构。但在多民族地区应对不同的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作适当的分工。
四、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族教育行政机构与该部门的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等机构可根据下列原则,实行适当的分工:
1.关于全国统一的一般的教育行政、经费、师资、学制、课程、教材等事项,仍由各主管司、处、科负责处理。
2.关于少数民族教育的行政、经费、师资、学制、课程、教材等特殊问题,由民族教育司、处、科或所设专人负责处理。
3.与双方都有关系的问题,由各有关司、处、科和民族教育司、处、科或专设人员会商处理。
五、有关的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依上述各项规定,积极建立机构,配备干部,并尽可能吸收少数民族干部和热心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的干部参加工作。
成立党委的决定 篇3
关于成立中共杭州市道路运输协会委员会的请示市交通局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新社会组织的领导,不断扩大党的工作在新社会组织的覆盖面,根据杭州市委《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市委[20xx]3号)和市交通局党委《关于在杭州交通四个行业协会建立党委的实施方案》(杭交党委[20xx]11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党委研究,拟成立中共杭州市道路运输协会委员会,隶属中共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朱水泉、俞洪培、陈利平、贾锦梁、刘为民五位同志组成,朱水泉任书记,俞洪培任副书记。
妥否,请批复。